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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引起别人注意。
在前期部队出发之后,陈智他们的时间已经确定了,就在第二天的早晨七点钟。
夜幕降临,想着第二天的行程,陈智再次失眠了,这该死的失眠症就像是扯不掉的口香糖,在困意周围紧紧的贴着,陈智靠着院子里的摇椅上,闭着眼睛久久难眠,而虎乸则坐在陈智身边,笨拙的为陈智摇扇子。
夏天夜晚的风让人很孤独,陈智的焦虑感更加严重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日子就一直都围绕着他,四处去走,去做没完没了的事情,反反复复没有尽头,反反复复的将自己的生命送进虎口中,然后又反反复复的侥幸。
也许有一天,这种侥幸就不在了,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陈智也曾经想过,像现在这种没有留下任何血脉的情况,贸然冒险,实在是太危险了,因为他随时会死亡在任何一次任务中。
对于血脉延续方面,组织也不止一次的流露出这个意思,但陈智现在是真的没有这个心情,他感觉,自己的心已经被戳成了无数空洞,就像是筛子一样,早已经容不下其他感情了,即便是有,也会从空洞中流出去。
但针对这个问题,组织其实早就已经有了规划,姜氏的血脉太珍贵了,绝不可能轻易断绝,在几十年前的,组织就请了一些专业人员,用了高科技的手法,将历代族长的血脉保留了下来,然后冷冻到冰柜里。
所以到了陈智这一代,已经不需要再担心这个问题了!
所以有时,陈智在心灰意冷的时候甚至会乱想,如果在哪一次任务中死去的话,也很好,不必再考虑任何的问题,可以让自己的软弱,毫不避讳的暴露出去,可以永远的保留人性,而不会变得越来越冷酷,就像个怪物一样。
但是他只能迎难而上,因为现在所有的人,包括西岐所有的武士;黑衣人;神巫,都像看昔日姜子牙一样的去看他。
在他们的眼中,陈智已经成为了一位神灵,一位可以傲居九天之上,号令众神的真正神灵,而神灵,是永远不会软弱的。
陈智就这样晕晕乎乎的在院子里浅睡着,忽然在快十二点钟的时候,空中开始乌云密布,然后玄鸟那硕大的身影,开始从空中飞下来,最后落地化成人形。
这是陈智意料之中的,昨天巫医就已经告诉陈智了,经过巫医们的竭力治疗,和灵药的功效,陈智的两只神仆都已经完好如初了,明天可以跟着他们参加战斗了。
陈智曾经非常担心玄鸟那割开的肚子,当时那血淋淋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他不知道玄鸟是以何种勇气替他挡下那样的一刀,也不知道丢失一半内脏的玄鸟是否能够活下来。
但当玄鸟简狄从空中缓缓落下,再次变成那个娇弱的少女时,陈智忽然感觉,玄鸟其实真的非常惹人喜爱,在这月色下就如同一朵莲花一样,洁白动人。
女性最纯洁美好的样子,永远在她们十五六岁的时候,她们永远不会想太多,也不会计较得失。
简狄见到陈智的时候十分激动,像小鸟一样飞过来,跪在地上亲吻陈智的脚面。
“族长恋爱,用珍贵的灵药救治奴婢,奴婢微薄之身,竟让族长如此挂怀!
奴婢……”
“好啦!”
陈智打断了她的话,摆了摆手,让简狄先站起来。
然后转回头,轻轻的默念了几句,很快乌甲那带着尖的脑袋,从土地中像穿山甲一样钻了出来。
乌甲先是戒备的看了看旁边的虎乸,然后单腿跪地向陈智施礼。
“拜见主人!
奴婢已经痊愈,可以伴随主人身边了!
恭喜主人又收新奴仆!”
乌甲扯着脖子的声音十分尖锐,一直斜眼看虎乸,神智却知道,他刚才之所以一直没敢出来,是因为害怕地上站着的那个虎乸……
第七百一十三章 自报家门
果然,乌甲看见虎乸的时候先是本能的一缩脖子,半神都非常的敏感,尤其对力量的差距感觉很敏锐,他知道对方很强大,远远强大于太,这个差距甚至无法衡量。
然而他还是逞强的向前迈了一步,装模作样的咳了一声,
“咳嗯……
这位神裔,你是后来者,大概不清楚吧…,而我最早投归主人的神裔,位居你的前列!是你的前辈!”
“嗯!
前辈在上”虎乸倒是没有反应,只是正常的抱了抱拳。
虎乸这恭顺的样子让乌甲很是得意,立刻扬起了脖子,装模作样道,
“孩子!
看来你也是个神裔,看你的这副骨骼,应该是个兽人吧。
姜氏自古多英豪,岂是身份卑微之人随便进入的,报上你的血脉与名号吧!让我听一听!”
“呃……”
虎乸歪着脖子,听着乌甲讲完后,又想了一会,后来好像听懂了,瞪大了眼睛,声音如山爆一般说了一句:
“回前辈!
我乃巨灵神之子,名号虎乸,过往春秋长居山中,初来乍到,不懂人间礼数,请前辈指教。
不知前辈从何出,可明示晚辈!”
“哦……”
巨灵神的名号,彻底的把乌甲吓了一大跳,乌甲明显有些挫了。
但依然强梗着脖子,阴阳怪气的说:
“哦……巨灵神是吧?
古神啊!我也是见过的……
哈哈……”
乌甲那张脸忽然因为心里没底,而变得有点臃肿了,强挺着脖子说道:
“我嘛……
我乃姜子牙亲封之新神,土府星君土行孙之后,传到我这里已经有一百零八代了,我可是很正统的,与普通半神却是不同的,
我的母亲家中多为族人,族里的长辈都说我长得和祖先土行孙一模一样,可见我的血脉纯正。
而且你虽然是古神之子,毕竟还年轻,我至今已经有300多春秋,应该算是你的长辈吧!
呵呵…,孩子,你有多少岁了?”
“哦!”
虎乸又歪着脑袋听了一会儿,然后又算了一会,
“晚辈不善于计算,一冬一夏,一春一秋,年年有雪,年年有风,山中永远是那个样子。但临出山的时候,我的母亲告诉我,让我记住,我已经活了3097个春秋冬夏了,让我记住,省的今后别人问起,我不晓得,让人笑话。
既然您是我的前辈,我这等黄毛小儿不懂礼数,敬请前辈指教!”
虎乸说完之后,再次谦卑的拱起手,非常厚道。
乌甲此时已经彻底挫了,特别后悔提起岁数这个事情,有些尴尬的咳嗽两声,
“啊…,好说好说!
但巨灵神之子,自古都很少见啊!
巨灵神无嫡子传人,几千年都没听说过了,没想到却有一个庶子!
你说在山中和母亲生活,那家慈是何方神裔呢?”
“不敢不敢…,晚辈母亲身份卑微!”
虎乸继续拱手谦卑的说道,
“家母虽被人类称白凤仙,但并不是神裔,其乃是深山中的鼠狼所修化罢了!”
“啊……”
乌甲的脖子彻底的缩了回去,现在看起来不像穿山甲,更像是个乌龟了!
“那好那好!
原来是巨灵神与白凤仙子的孩子啊,果然显赫,倒也配得上跟随主人!
哈哈!”乌甲随后脸尴尬的转向陈智,满脸通红,
“恭喜主人!
收一大将!
这孩子性情真是好,谦卑的很……谦卑的很……”
乌甲一时间感觉很没面子,胡言乱语,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但是陈智却重新打量了一遍虎乸!
这是第一次听到虎乸谈起她母亲的真实身份,一提起乌鸡白凤,古山中的大禽鸟,陈智本来没什么感觉,
但要说起白凤仙,其实陈智是有这个记忆的,而这个记忆是来自于姜氏藏书阁的。
所谓的白凤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乌鸡白凤,而是一只黄鼠狼,而这只黄鼠狼却是很了不得。
它极为古老,颇通人性,就像当初的青狐神一样,虽然身为兽类,但是自修为神!
据说它通身雪白,双鬓长毛拖地,一根杂色没有,且身体窈窕美丽,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雪白的凤凰一样,所以被称为白凤仙。
据说他极其美貌,化为人形之后,就连狐族女子也较之失色,且温柔娴静,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擅歌舞,舞蹈时翩若惊鸿,犹如天将仙女。
在古代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颇被当地人所尊崇,为之开堂设庙,尊为仙子。
家有妇女者时常去祭拜,据说可保青春常驻,相貌美丽。
而藏书阁中对这位白凤仙的描述是,心有九窍,对外来者有求必应,但毕竟出身卑微,格局不大,法力有限,且生性喜静不喜闹,只敢藏于山中,所以没有画图留下来。
且她后期被狐族所嫉妒,几度被狐族追杀,为求平安,谎称自己为山中禽鸟,拆毁庙堂,不受人间烟火,才幸免于难。
没想到这位傻乎乎的虎乸,竟然是那绝世的白凤仙的孩子,真是完全没有想到。
“虎乸,你的母亲还在吗?”
陈智看着虎乸问道,
“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以请今慈过来坐一坐,在山中住的久了,出来看看这人间的纷争也好!”
“回禀主人!
不必了!
家母从不见生人!”
虎乸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间想起了什么?
“主人,奴婢想起来了,其实奴婢临行时,母亲曾经让奴婢带给主人一句话,但后来被暗部劫走,奴婢就给忘记了!”
“哦?你说……”
陈智颇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傻呆呆的虎乸。
“母亲说,她的身份太卑微了,怕有亏主人的麾下,不敢追随。
但如果有朝一日,主人想知道些过去的事情,可以去找她。
家母一生没有别的修为,但与世无争的活了很久,知道很多过去的事情,如果主人愿意问,愿以实情相告。”
“那好!”
陈智微笑着点点头,
“那就多谢了!
等过了这段日子,我一定去拜访!”
第七百一十四章 玄鸟侍寝
这之后,夜就真的开始深了,正是人该深度睡眠的时候。
但陈智的脑神经依然绷得紧紧的,就像随时会断的弦一样,而且心脏也跳的厉害,非常的焦虑。
今天晚上,他必须要睡一个好觉,因为他不管多么的焦虑和紧张,明天就要大规模的行动就要开始了,这点是不可以改变的。
作为指挥官的他,必须要给大家及强大的安全感,这样这次战役才不会失败。
而他的大脑,今晚必须得到充分的休息,为了能睡下去,他刚才已经服用了大量的催眠药,但这些药物,早已经失去了效果。
陈智依然躺着院子里,乌甲非要留下来给陈智打扇子,说虎乸笨手笨脚的打不好。
陈智却让乌甲和虎乸都先离开了,只让简狄留下来。
玄鸟最大的好处便是善解人意,而且说实话,在作为近侍的时候,她其实是温婉可人的。
简狄的声音婉转动听,当她温柔起来与陈智说话的时候,那感觉就像心里流淌进了温润的泉水,把人的压力全都驱散而去。
简狄在陈智的身边,一直打着扇子,一边轻轻的哼着歌,那歌声很清澈,让陈智的大脑放松了很多,但却依然无法入眠。
就这样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之后,简迪忽然将嘴轻轻的探到陈智的耳边,用如轻如薄纱一般的声音说道,
“主人,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