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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城之夜-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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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罢我站起身,连明急忙拿起衣服习惯性的给我披上,除翻海龙外,其余九人皆面色一变,欲出言阻拦,但又似有难言之隐,本以弯腰而起的身子,又都犹豫着坐了回去。
  “邓队留步。”
  翻海龙终是开了口,只见眼神阴冷,面色狠毒,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势,与刚刚简直判若两人。
  我双手插在裤兜内,居高临下隔着饭桌看向他,等待着他后面的话。
  翻海龙点起一根烟,吞吐深吸,似在做着艰难的决定。
  “邓队,侄子出世,既然你说想让牡市安稳,我们肯定不能驳你脸面。但枫叶酒吧的事情,请恕我们大家实在无能为力,可能今天我翻海龙胆大一些,但能做的也不过是劝你一句,别去惹枫叶酒吧的老板!”
  我心中“咯噔”一下,翻海龙能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出乎意料,我的脸立刻阴沉下来“按你所说,秦明宇我是动不了了?”
  “拿着证据,堂堂正正抓人当然可以,但邓队如果想另寻他法,还是算了吧。”
  我凝视着翻海龙的眼睛,他毫不惧怕的迎上来,四目相对,包房的气温仿佛降到零度以下,其余人都不敢插话,场面僵持了许久。
  脑海中不停的思索着翻海龙的话,半晌后我微微一笑,主动退回目光,对连明眼神示意,两人再次坐回到椅子上。
  “菜快凉了,邓队,咱们喝酒吧。”
  我退三尺,翻海龙自然识趣的后退一丈,举起酒杯起身向我敬来,我漏出笑容与其碰杯,大家纷纷敬酒,毫无尴尬之感,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酒过三巡,众人皆是喝的酩酊大醉,我在连明的搀扶下离开包房,到了楼下准备付账时,却得知正阳楼老板已下令免单。
  更有趣的是,他看的并不是我的面子,而是翻海龙的。
  回身上车,连明为了开车整个饭局滴酒未沾,待他将我扶入副驾驶后,我连忙摆摆手,正襟坐起,精神抖擞“我没喝醉。”
  连明看我突然清醒,惊讶道:“青哥,你是装的?”
  我掏出手机给白飞燕发了条短信,随后叹了口气“不止我在装,楼上那十位都没有喝醉,只是到了该醉的时候而已。”
  “呃。。。我不懂青哥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连明匝了匝嘴,发动车辆回往医院,我喃喃自语道。
  “翻海龙这些人比黄鼠狼还精,他们今天来不过是试探我的意思,你以为他们真的就不会犯法了?我的话最多只能让他们消停几个月而已,现在我儿子刚出生,他们不会选择在这种时候触我的眉头,等到几个月后,照样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
  一顿饭,一席酒,成不了朋友。
  过后咱们继续打击犯罪,他们继续暗地违法,猎人和野兽,谁会放过谁?”
  连明思索着夸赞道:“青哥,那今天这顿饭的作用也不小,牡市安定几个月,警局就能省不少心。”
  “这不是重点。”我沉声道:“我现在担心的是枫叶酒吧的问题,在谈论秦明宇时翻海龙他们的表情、神态都不是装的,你想想,在牡市什么样的角色才能让这些从腥风血雨中爬出来的大哥犹豫不决,甚至惊恐慌乱?”
  “青哥你是说。。。枫叶酒吧的老板比翻海龙还要厉害?”连明说着摇摇头,否决自己道:“不会的,牡市如果有这样的人,咱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我没有回答连明的话,摇开车窗任由冷风袭过面庞,脑海中想起了戚老昨天的忠告,微微思量,难不成牡市真的有深不见底的水域?
  回到医院时戚雅已经入睡,白飞燕和连明离去,我抱着孩子在走廊来回踱步,思考着翻海龙等人在饭桌上的话。
  枫叶酒吧。
  我从未遇到过这样奇怪的事情。
  如果真像他们所说,那我让孙治的眼线潜入枫叶酒吧内,会不会造成什么意外?
  我第一次因为罪犯担忧起来,不,不应该说是罪犯,翻海龙所顾虑的是枫叶酒吧的老板,而秦明宇不过是主管而已,现在还无法确定他的行为是否受人指使。
  我抱着熟睡的孩子坐到走廊的椅子上,长呼一口气,目前只能先通过孙治的眼线去尝试寻找线索,如同卧底般,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任务的。
  看着怀中的婴儿,我焦乱的心渐渐平静,可能是我管的太多,既然是假期,我就应该陪着戚雅和孩子,枫叶酒吧的事情还是交给廖云海吧……以前总是这样想,却总也脱不开身,这一次,一定要定下心,以家庭为主。
  我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小手,不禁露出笑容。
  走廊内寂静无人,明晃晃的灯光刺的眼镜发胀,略带疼痛。正在我想要回到房中歇息入睡时,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耳畔响起!
  我循着声音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穿着黑衣,头戴鸭舌帽的男人匆匆向我的方向走来,虽看不清模样,但他绷紧的身体令我下意识感到不安,紧忙站起身,提防的注视着越来越近的黑衣男子。


正文 第十章 蓝溪
  几个呼吸间,鸭舌帽男子走到我的面前,脚步停止转身面向我,我冷冷的抬起头,果然这个人是冲我而来。
  医院走廊寂静无声,医生早已下班回家,只有几个值班的护士还不知道去了哪儿。此刻我紧紧抱着怀中的孩子,浑身上下没有任何武器,若是真的动起手来,只能仓皇逃窜,保护儿子。
  “你是什么人?”我棱起眼睛,阴着脸问道。
  鸭舌帽男子没有抬头,单手探向怀中,我不由得脚步微挪,小腿储力,随时做好闪身逃跑的准备,若是平常定要与他斗一斗,可如今有牵挂,能想到的是哪怕自己牺牲,也要护孩子周全。
  一封信件递到我的面前。
  我微微一楞,暗自长舒一口气,忐忑伸手将信件接过,鸭舌帽男子对我弯腰施礼,随即匆匆离开。
  从头至尾,他一句话没有说。
  待得男子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我抱着孩子回到病房内,不知何时孩子已经醒来,不哭不闹,一双懵懂清澈的大眼睛里面充满对这个人世的好奇。我在孩子的额头轻吻一口,将他放入摇篮之中,他吮吸着弱小的手指,单纯可爱。
  戚雅正在熟睡中,迷人的娇靥,嘴角掠起一丝笑意,不知梦中见到什么。
  我安下心,站在病房门口借着走廊灯光打开信件,扫视一遍,不由得冷笑,将信件塞入兜里,用手向下压了压。
  翻海龙的野心不小啊!
  可他真的以为我会甘愿成刃,让他借刀杀人不成?
  摇摇头回到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听着戚雅和孩子的呼吸声,心也渐渐沉下,安逸舒适,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两天后戚雅出院,白飞燕跟局长请假来到我们家中照顾戚雅,毕竟我父母早亡,戚老又不懂常识,只是每天泡在老年社区画画,偶尔抽空过来看一眼罢了。
  我有心学厨给戚雅做饭,但白飞燕的几句后瞬间将我的念头打消,本激情燃烧的想法被她一盆冷水浇灭。
  “你这门外汉做的东西能给戚雅姐吃?喂猪的话,猪都嫌弃,要是给戚雅姐身子吃坏了,看你心不心疼!”
  我知道自身手艺,的确难吃的过分。
  等到我的假期结束后,局里又给放了一个星期的假,只不过这次的原因是反省停职,局长还亲自打电话来问候,语气憎恶,还掺杂着怒火和骂声。
  连明告诉我,原因是有人将正阳楼宴席的事情在社会上公开,堂堂刑警队长和具有犯罪前科的集团老板一起吃饭,又都是牡市家喻户晓的人物,流言蜚语四起,媒体网络纷纷报导,什么样的说法都有,一时间各界对此事关注度甚高。
  我对此事毫不在意,倒是连明生气抱怨许久“青哥,好歹你也跟局长解释解释,你请他们吃饭确保牡市安定,反过来你却成了罪人,难不成让他们天天犯法就是好事?这不明显是卸磨杀驴吗!”
  我摇头淡然回答:“这在我的意料之内,没什么可意外的,现在牡市风平浪静,我巴不得多几天假,好能陪戚雅多呆几天,共享天伦。”
  戚雅听到这番话开心的笑了出来,白飞燕眼中透着赞赏,连明也不好在说什么,索性也跟局长请了假,天天和白飞燕一起往我家中钻,四人聚在一起,又有白飞燕和连明这对冤家,乐子颇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戚雅每天腻在一起,虽是老夫老妻,但彼此相敬如宾,互相爱慕,感情也在这期间再次升温,如同往昔热恋。
  孩子在身边,戚雅的母爱泛滥,恨不得付出一切,把他捧在手里怕落,含在口中怕化,每天都小心翼翼如无价之宝般呵护到极致。相比起戚雅,我这个做父亲的,虽心中有情,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偶尔将孩子抱在怀里,逗一逗,或者扮成老虎,惹他开心。
  某个夜晚,我正望着天花板想事,戚雅枕着我的臂膀,缩在我怀中问了句话“老公,不做警察了好不好?”
  我身体一滞,皱眉看向她,戚雅却闭着眼睛,呼吸平静,不知是我的幻觉,还是戚雅的梦话。
  2005年6月16日。
  这一天,我重新回到警局工作,戚雅早早给我准备好了警服,白飞燕和连明依旧习惯性到我家吃早餐,随后白飞燕留在家中陪伴戚雅,我和连明前往警局。
  局长先是一番训话,并且要求我们二人写保证书,我点头答应,回到办公室后就将他的话忘到了脑后。
  自从我进入警局,局长对我的态度一直不温不火,这些年的荣誉和地位都是我自己拼出来的,不曾对他献媚贿赂,亦不曾疏通关系,探寻后门。
  没有他,我照样是牡市的青犬。而他没有我,那办公室的奖章、证书就得少去一半!
  中午时分。
  我正在办公室内处理积存的案卷,连明拿着一份报纸气喘吁吁的冲了进来,警服不整,满头大汗,脸上还挂着莫名其妙的兴奋。
  “青哥,快看。”
  连明将报纸放在桌上,大声道:“牡市的蓝溪又发新专辑了。”
  我放下钢笔看向报纸,头条上的黑色大字映入眼中:独行歌手重发专辑,曾遭公司雪藏八年。
  下面附着一张女子演唱会的照片,是曾经风靡一时的摇滚女歌手——蓝溪,在我刚刚入职牡市时,她曾凭借一首“再见江湖”火遍大江南北,是牡市有名的歌手。
  不过仅仅是昙花一现,大火后却突然销声匿迹,许多年未听过她的消息了。
  我撇了眼报纸,继续拿起笔批复案卷,口中喃喃道:“连明,你多大个人了,还玩追星这一套?”
  连明嘿嘿一笑,激动道:“青哥,这可是我的女神,当初迷恋的不得了,她这一出山,不知多少老歌迷都要像我一样,再次疯狂。”
  “报纸上不是说下个月她有演唱会么,你可以和白飞燕去看看。”
  连明重重点头,肥胖的脸皱起褶子,坚定道:“必须去!”
  “嗯,顺便还可以跟白飞燕表个白,说不定在你女神的影响下,一举成功!”
  “青哥,你可别开我玩笑了,上次死缠烂打追白飞燕的那个刘警官,最后命根子差点都丢了,我还是处男,可不想当太监。”
  连明认真的看着我“现在警局上下哪里有人还敢追冷妞,用那个什么古人的话,她就是狗尾巴花,可远观不可亵玩。”
  我无奈的抬头看向他“什么狗尾巴花,那是莲花,出自周敦颐的《爱莲说》。”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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