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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承德抽出信封里的枯黄色信纸,小心地展开。原来信纸是两面有字的,正面那种,是笔迹中规中矩的日文,同样用毛笔写成,与信封上的字同出自一人之手;反面那种,是用鲜血写成的,因时间太过久远,血迹已经变为焦黑色,书写工具也不是正规的毛笔,而是一截树枝之类的东西,笔迹凌乱干涩。
从信纸的折叠方式能够看出,是在反面写字的人最终将信纸折起来放进信封的,与原先的折痕完全不同。
段承德把信纸反着铺在茶几上,他们都很清楚,由信纸的种种异常,可以推断出反面的内容是最重要的,是记录人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用偷来的信当做笔记簿,记下自己看到的东西。
那段汉字的内容是这样的——
“这是我进洞以来的第一百五十天或者是一百五十一天左右,罐头吃完了,只能喝水充饥。按照常识,从现在算起,活不过七天了。拾到这封信的人,你是幸运的,因为我将告诉你一个大秘密,在这座大山里,埋着一个日本人的大金库。谁找到它,谁就发财了。我只有一个请求,就是我帮你找到金库,你把我埋了,然后给我树个碑,写上‘淘金帮第一百七十代帮主金山猛之墓’这几个字。朋友,请你一定不要食言,要不的话,淘金帮上上下下三千兄弟姐妹,终有一天会扒你的皮吃你的肉,就像我在这里吃日本鬼子的尸体一样。我们淘金帮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有仇必报,绝不是吓唬你。我以前发出过很多信,求人进来救我,可是没有回音,这可能是最后一封了,朋友,看到信,你就快到蛇谷里来,蛇谷最西头的北边山坡上,找一块刻着一条火龙的石头。在那里,就有找到我的办法。金库里的金砖数量,能垒一座金城,它们都是日本鬼子从云南、西藏的黄金产地抢来的,不能就这样埋在地下,成了死人的陪葬品。如果你是淘金帮的兄弟,就赶快来救我,凭我金山猛的威信,你能接任下一代帮主,成为淘金帮的领袖,过上又有钱又有势的好日子。日本鬼子没什么可怕的,凭淘金帮的力量,还有这些金砖的帮助,一定能把它们赶过金沙江,赶出云南,守住我们的领地。记住,大金库在等着你,快来吧,快来吧!”
血字把信纸反面写得满满的,遣词造句之间,充满了无尽的诱惑力,但却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了写信者已经是穷途末路、濒临死亡。七十年过去,再厉害的角色也都化成累累白骨,不复存在了。
“金山猛?难道历史上失踪的淘金帮帮主果真就在日本人的金库中?那么,淘金帮拿到了这封信,应该早就找到金库了,又为什么时至今日仍在费尽心思地靠出卖信札牟利?或者说,他们明知道金库被发掘一空了,却故意隐瞒消息,想从信札上赚一笔?”段承德被信纸上披露的内容困住了,皱着眉低语,百思不得其解。
关于金山猛其人,云南的江湖人并不陌生,因为他是二战时期最著名的抗日领袖,屡次带人刺杀日本驻军的大人物,抢劫日军物资给养,搞出了很多震惊一时的大事件,曾被进驻云南的日军悬赏三百根金条买他的人头。在他领导下,淘金帮一度成为滇藏地区最受百姓欢迎的抗日队伍,受到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最高级别嘉奖。但是,金山猛在名声最鼎盛的时期突然消失,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受此打击,淘金帮也一蹶不振,连续遭到日军围剿,只能向西退入深山,化整为零,不再对日军构成威胁。
从这些树枝笔迹上,是无法判断写信者身份的,就算他在信中说自己是“金山猛”,也无法证实。
“救活雷燕,可能就能解开一些谜团了。”段承德长叹。
现在,他手上只有一封信,而偷走信札的人得到的秘密就太多了,两下里根本不能相比。
“可惜,鬼王只顺手拿起了一封信,而且是内容最吸引人的一封。”方纯轻轻地说。
叶天立刻意识到,她的话似有所指。
“什么意思?方小姐。”段承德是聪明人,反应与叶天相同。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怀疑,那旅行箱夹层里藏着更重要的东西,所以盗贼才把箱子一起带走的。在我看来,鬼王身上疑点众多,他也参与了在二楼拍卖现场制造混乱的事,与司马一唱一和,引开大家的注意力,给司空摘星以下手的机会。当时,他的眼角余光一直瞟着顾惜春那边,严密注意对方眼睛注视的方向。起初,我只是怀疑他是看不起顾惜春,故意刁难他,现在才明白,他就是安插在山庄里的内奸,一切怪事的始作俑者。包括现在咱们看到的这封信,都是他故意抽出来布设的迷局。段庄主,你要他去请夫人,只怕一去就不再回来了,因为他已经成功地拿到了血胆玛瑙、录影带、信札,潜伏此地的目的全达到了,此时不走,还待何时?”方纯立刻阐明了自己的思路,可见她的目光之锐利、思路之清晰。
段承德没有立刻做出反应,而是轻轻抚摸着信纸卷起的一角,沉吟不语。
叶天看过血书的内容后,一个人默默地走到壁炉边,向里面投入了五根劈柴,看着火苗从奄奄一息起死回生,再次焕发生机,嘴角渐渐浮出了浅淡的笑容。他坐下来,向壁炉里伸出手,搓着双掌烤火。火光映着他的脸,鼻梁的阴影忽左忽右地闪动着,令他也变得心事重重起来。
那封血书至少告诉他们三件事:第一、黄金堡垒的确存在;第二、有人被困黄金堡垒之内;第三、蛇形山谷是进入黄金堡垒的必经之途。
他很欣赏方纯的犀利分析,但越是如此,他对方纯的赏金猎人身份便越是怀疑。一个真正的赏金猎人是不会那么卖力地分析局势的,也不会做“杀人”之外的任何事,一门心思钻研高效、快速的杀人技巧,以便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换句话说,赏金猎人只是“机器”,而不是勤于思考的大脑。
夜就要过去了,黎明晨曦已经在窗外跃跃欲试,但笼罩在蝴蝶山庄上空的阴霾、诡秘、恐慌、惊惧的气氛却越来越浓重。
“时不我待啊……”方纯自言自语着,走到壁炉跟前来。
“鬼王是我的朋友,谢谢你提出这么多疑点来。但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相信他是不会对不起我的,朋友之间必须要相互信任。方小姐,人在江湖,臆测猜度是最不讲义气的行事方式,我很不喜欢。天亮之后,我会要雪兰发动大理白族的江湖眼线,继续搜索司马、司空摘星的下落,绝不会放他们逃走。”深思熟虑后,段承德如此回答。
“是吗?”方纯笑起来。
这种情况下,她和叶天都算是“外人”,暂时无法取得段承德的绝对信任。相比之下,多年相交的鬼王,更容易被对方视为“自己人”。但是,很多看似牢不可破的联盟都是从内部被奸细瓦解掉的,正如谚语所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叶天抬头看着那张地图,渐渐勾勒出一条从大理往北、到达丽江后再往西越过金沙江、深入山谷内部的探险路线。
“黄金宝藏,真的比两个孩子的命更值得重视吗?”他一想到血咒对于小彩的威胁,心情立刻变得无比沉重。
“好吧。”方纯甩甩手臂,仿佛已经把肩头的压力甩掉,重新变得开朗起来,“段庄主不在意,我们又岂会多管闲事?今天的江湖中人,个个都是洁身自好,绝不会多余出手管别人的事。这样最好了,少惹麻烦,会活得更久一些。”
她说的是实情,假如段承德与鬼王的友谊是“真金经得起火炼”,外人说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
“多谢方小姐的理解与忠告,天亮之后,我会再次清查庄内,抓住内奸,搜索血胆玛瑙的下落——”
咣当一声,楼上似乎有什么重物直挺挺地倒下来,震得每个人都心头一颤,打断了段承德的话。
门口的保镖也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屋顶,满脸的莫名其妙。
“是书房,你们上去看看!”段承德不动声色地吩咐。
等两个保镖飞速奔去三楼,他也站起来,走到长廊里,从窗子里向下面吩咐,“注意警戒,天亮前的两个小时里最容易出事。”
其实,在他这样说之前,楼上已经出事了。因为两分钟后,一个保镖就跌跌撞撞地跑下来报告:“庄主庄主,鬼王死了,就死在书房里,死在夫人和小姐面前!”
三个人一起登楼,进入了一间古色古香的书房。那时,夫人香雪兰正坐在红木书桌后面,小彩把头扎在她怀里,浑身筛糠一样哆嗦着。书桌前面的印度织花地毯上,鬼王蜷缩着身子俯卧,后背左侧插着一把小刀。
另一名保镖报告:“小刀有半尺长,刀尖直透心脏,一刀毙命。”
段承德绕过地毯,奔到桌后,用力抱起小彩。小彩抬头看着这么多人在场,终于扁了扁嘴,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雪兰,到底发生了什么?”段承德沉声问。
香雪兰扶着椅背站起来,把右手中的一把短枪平放在桌面上,努力地抑制住嘴唇的颤抖,慢慢地说:“我在这里找照片,鬼王突然进来,要我到楼下去。他说你要我找族人帮忙,搜索司空摘星的下落。于是,我就拉开抽屉找电话簿,就在那时候,他说了很多奇怪的话,是一些对我不敬的话。我喝令他住嘴,可他不听,我就拿起抽屉里的枪对着他。他还是不停地有恃无恐地说下去,知道我不可能开枪。就在那时候,小彩闯了进来,从门后面的袋子里抽出短刀,一下子刺在鬼王背上,他就向前扑倒了。”
方纯冷笑:“我就猜到鬼王在即将大功告成时会原形毕露,他计划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小女孩一刀就能致命。”
鬼王背上已经渗出大片血迹,幸好那一刀误打误撞,由背后刺中了他的心脏,否则香雪兰和小彩都会有危险。
小刀和短枪的柄上都双面镶嵌着赤红色的大块玛瑙石,可见都是段承德常用的东西,小彩的“杀人”之举突发性极强,毫无预谋。
小彩哭够了,在段承德怀中抬起头来,指着鬼王:“他对新妈妈很凶,他还说要杀了爸爸,杀我们全家。我要给哥哥报仇,就狠狠地刺了他一刀。爸爸,他是坏人,死了也是活该的,对不对?”
眼泪在她脸上冲出很多纵横交错的痕迹,一边哭诉,一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这一夜,是她生命中第一次熬夜,也是她第一次持刀杀人,堪称是从青涩单纯的儿童时代走向明事理、辩是非、分对错的成人年代的第一步。江湖人的后代,永远都不能远离杀戮和阴谋,似乎一出生就注定了这样的命运。
叶天再次看到了小彩眉心的感叹号,“血咒”这两个字沉甸甸地压在他心上,无法释怀。
段承德无言以对,因为鬼王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
“对,坏人就应该死,小彩做得很对。不过,你听到他说什么了吗?他为什么要杀你的全家?你还看到了什么?”方纯凑过去,握着小彩的手,一连问了几个问题。
小彩想了想,又打了个哈欠,轻轻摇头:“我不记得了,我好困,我要睡了。”
然后,她就趴在段承德肩上,困倦地闭上了眼睛。
“我猜,夫人一定录了音,是吗?”方纯问。
书桌侧面的文件筐顶上的确放着一个索尼牌的录音笔,只要轻触按键,就能开始现场录音。
香雪兰点点头,为难地回答:“我是录了音,但鬼王说得非常下流难听,恐怕……恐怕不方便放给大家听。”
“可是夫人,要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