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直到今天在我们回来后,他才收到王欣妍的通知,说慕子寒已经回来了,于是他就心急火燎的直接带着记事本赶来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慕子寒听完后,点头说:“伟鸿,你说的没错,这确实是一本记录着重要事务的记事本,只不过并非如你和陈伯母想的那样,是记录着所谓的贵重遗物什么的,所以……”说到这,慕子寒有点哭笑不得。
不过,他还没说完,陈伟鸿就紧张的问:“那记录的是什么?难道子寒哥你那么快就破解了这本记事本上的密码?我可是花了好几天,一点头绪都没有。反而是被这本子里的一大串数字搞的头昏脑涨。”
“不是那么快就破解,而是在看到这本记事本以前,我曾见到过另外一本同样以这密码写成的记事本。”慕子寒回答,随之沉默了一会,有点犹豫的说:“至于这本记事本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伟鸿,我想你还是没必要知道了,因为这和警方的一个机密行动有关。因此,我想请求你一件事,这本记事本能不能留在我这一段时间?”
听到慕子寒的话,陈伟鸿露出了狐疑的神色,不过在考虑了一会后说:“我相信你,子寒哥,你都这么说,那我就把这记事本先放在你这了。既然这样,那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对了,这是我们在国外新家的地址和联系方法,要是你有时间,到时候一定要过来玩。”说着陈伟鸿把他新的联系方法告诉了慕子寒后,就站起身准备离开。
“好的,一定。伟鸿,现在陈伯走了,你要好好照顾伯母,少玩点游戏吧,正正当当的干点事业。”慕子寒笑着也站起来,送他走出了事务所,在门口和他握手后,半开玩笑的说:“而且,你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想想终生大事的时候了。”
“哈哈哈,子寒哥,你就别催了,倒是你和欣妍什么时候办大事啊?到时候,可一定要通知我,就算在国外,我也必定飞回来参加。”陈伟鸿说完,打着哈哈走了。
当送走陈伟鸿,慕子寒关上事务所门,回到沙发的时候,我见他一脸凝重的盯着陈伯留下的记事本看,于是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说:“为什么不把实情告诉陈伟鸿呢?”
我刚才趁着慕子寒翻开记事本的时候,其实也瞄了一眼,虽然并不能像慕子寒一样,光看着密码文就读出上面的内容,但是当我看到那一连串由“0”、“1”“2”的内容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本记事本上的内容,八成和“蝴蝶”组织脱不了干系。
真没想到,原来陈伯也一直和“蝴蝶”组织有关。或许,当初陈伯之所以会那么紧张资料室,也正是因为这本记事本的存在。
不得不说,我们真的很幸运,原本我们以为陈伯资料室的秘密,已经因为“蝴蝶印记”当初的那一把火而付之一炬了。结果,最重要的线索居然留了下来,这可谓是不幸中的大幸。这样一来,我们所掌握的关于“蝴蝶”组织的情报,就又多了一条。
“何必告诉他呢?陈伯已经过世了,就算他生前犯下多大的错误,也都已经随之烟消云散,就让他在自己儿子心里,留下个好印象吧。”慕子寒头也不抬的回答:“而且,从陈伯离开警务工作,并把这些东西深藏起来的这点来看,显然他当初其实也已经后悔了。”
(未完待续)
………………………………
第十二回 另一个人
“可是,这样一来,难道你就不怕陈伟鸿反而可能会怀疑你想私吞陈伯的遗物。”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太敏感,总觉得陈伟鸿在听到慕子寒并不想把记事本内容告诉他,却想要留下记事本的时候,陈伟鸿的态度有点异样。
“如果他真的是这样想,那也没办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就随他去吧。”慕子寒无奈的苦笑一声说:“反正,他如果非要怀疑,就算我告诉他实情,他也未必会相信。毕竟这里面所记录的,确实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种遗物。”
看来并不是我多心,慕子寒也同样发现了陈伟鸿刚才那一瞬间的狐疑?只是,他说的也确实是事实,这种事,信则信了,不信,解释再多也是废话。
“哎,说得也对。”我也只好苦笑一声,随之转移话题问:“这上面的内容不会也是关于‘蝴蝶’组织走私交易的记录吧。”
“并不单纯是。”慕子寒说:“以现在为止的内容,我大概推测出了两点:第一、陈伯估计曾经是‘蝴蝶印记’刻耳柏洛斯中的一员,而且还是首脑人物之一。还有,这里面提到了另一名代号为‘Lucifer’的‘蝴蝶’组织成员。”
“‘Lucifer’?这是什么?也是北欧神话中的诸神之一?”我问,可是我挖空脑子里所有的知识,也没有想出这到底是哪个神。
“这是拉丁文,翻译成中文就是路西法。”慕子寒注意力几乎都集中在记事本上,于是头也不抬的随口回答。
“路西法?那个大名鼎鼎的堕天使长,甚至还有传闻他就是撒旦本身。”我惊奇的说:“可这应该是属于基督教《圣经》里的人物吧,这个‘蝴蝶’组织取代号,看来也不是仅限于北欧神话。”
“原本就是这样,虽然洛基是北欧神话中的人物,但是刻耳柏洛斯却是出自希腊神话,所以,现在又出现一个路西法,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慕子寒不屑的回答。
同时又说:“而且,谁告诉你路西法是出自《圣经》的?”
“啊?可不是有传说,路西法具有上帝七分之六的力量,曾经被誉为‘晨曦之子’,是天堂众天使之首。因为圣子耶稣来到天堂时,作为天使之首的路西法,拒绝向圣子行礼,而导致他带领着天堂三分之一左右的天使一起堕落,离开天堂到了地狱,成为地狱七大魔王之一。”我把我脑子里关于路西法的知识一股脑的倒出来:“而且,据说其实路西法就是恶魔撒旦,当初引诱亚当和夏娃的蛇,就是路西法变的。”
“胡说八道。”听完我的话后,慕子寒气氛的一把合上记事本,望着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只是误传而已。我告诉你,《圣经》中并未提及路西法曾经是一位天使,也未提到路西法就是撒旦,而《旧约圣经》以赛亚书中的‘晨星’指的其实是巴比伦之王,所以天使路西法实际上并不存在于基督教神话中。”随之,他给我讲述起“路西法”的真正出处。
路西法其实出自罗马神话,拉丁文名是“Lucifer”,是由lux和ferre所组成,分别代表“光”和“带来”,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光之使者。所以,在罗马神话中,路西法也是曙光女神奥罗拉的儿子。
但是,就在我尴尬的不知所措的时候,慕子寒似乎又陷入沉思。
好一会后,只听他缓缓的说:“其实,说起来,你所说的也并非是毫无根据。”
接着,他就表示,在但丁的《神曲》以及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中,确实都有提到说撒旦因为拒绝臣服于圣子基督,率天堂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之后被基督击溃,坠落入地狱。
此后,他为了夺取神所创造的新天地和人类,也确实化身为蛇,潜入伊甸园,使神的新造物一同堕落。而且,还为诸魔神开启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自此罪、病、死才遍布地面。
我是越听越矛盾了,怎么前一刻还在否定我的观点,后一刻却又引经据典的证实我观点的正确,到底慕子寒是想表达要什么意思呢?
“那么哪一个才是对的呢?”我问。
“两个都对吧,反正这都是神话故事而已。重点是,在‘蝴蝶’组织眼中,路西法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还有,这个代号为路西法的‘蝴蝶’组织成员,到底是什么人?”慕子寒一手扶额的说:“这本记事本的前半部分我基本已经翻译出来了,除了路西法的存在以外,其余大多也都是往年‘蝴蝶’组织的行动记录,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前半部分?那后半部分呢?”我问。
“后半部分的密码文表面上虽然依然是由数字组成,但是显然和前半部分完全不同,我现在一时之间也破译不出来。”说着,他把记事本递给我看,并又说:“看来这后半部分的内容,必然比前半部分更重要,所以,陈伯当初利用了一种相对更加复杂的密码来记录。”
我好奇的接过后一看,发现记事本后半的内容果然不同,因为,在那一大堆的数字串里,出现了“2”以上的数字。也就是说,接下来的内容根本无法用我们已经知道的,先二进制转十进制,再带入相应位置的英文字母的这个方法来解读。
看到我陷入沉思,猜到我是在试图破译接下来密码文的内容,慕子寒笑着站了起来,说:“好了,你别费劲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今天又累了一整天,这种状态下,想要勉强破解这些密码文,只会事倍功半。而且,明天我们还和方玲他们约好,一大早就要去医院。我看,我们还是先各自回房睡觉去吧,反正也不着急把记事本还给伟鸿,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破译。”
“也好。”我把记事本合上后,还给慕子寒,同时又忍不住问:“对了,明天去医院,你是不是还要见见费一平。”
“嗯,我是有这个打算,不过,明天顶多也就准备探探他的底,确定他究竟是真的已经失忆,还是只是在装疯卖傻。”慕子寒冷笑着说:“另外,明天我们去医院,还要见另一个人,他才是明天我们主要要见的人。”
(未完待续)
………………………………
不得不说的话
第二天一大早,在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慕子寒从被窝里拖了起来,然后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拖着我直奔医院。
不过,也得亏了他那么早动身,所以我们终于比王欣妍和方玲早到医院,要不然,让这两个小姑奶奶等我们,估计少不了又是一顿训。
然后,在她俩的陪同下,或者说是监督,我和慕子寒完成了一系列的健康检查,同时,我和慕子寒身上的伤口也换了药。
在两个傻丫头终于安心后,我们又一起去看望了还住在医院的王叔,闲聊了几句之后,慕子寒就找了个借口,带着我离开了王叔的病房。
在医院的走廊上,我终于把困惑了我一晚上的问题问出了口:“子寒,你昨天说另有其人,那是谁?”
“思远,你忘记了吗?当日幸存下来的人,除了费一平外,其实还有一名特警。”慕子寒笑着回答:“不过,我们还是先去见见费一平吧。”
“特警?”我猛然想起来,确实还有一名特警幸存了下来,而且和费一平之前一样,一直在重伤垂危昏迷中,于是惊奇的问:“难道他也苏醒过来了?你怎么知道的。”
“昨天解决那件案子的时候,我顺便问了下楚恒宇督察关于费一平的情况,也就知道了那名特警就在前天傍晚也苏醒了过来。【零↑九△小↓說△網】”慕子寒回答:“只是,在他苏醒后,样子一言不发,不管是谁问他,都不说话。所以,我想趁今天来医院的机会,好好的会会他。我想,他可能知道不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