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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几里得空间的杀人魔-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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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想要这四天的酒店房,不知道还有没有空房?”中年男子礼貌地问。
  “欸?”大概平日很少人亲身走来要房,阿曼达便向员工室内求助:“莎拉姐,有两位客人来订房呢。”
  莎拉急步地走出来招呼,说:“两位客……咦?两位不就是今早的警察先生?”
  “呃,你好。但请别误会,我们来不是为了之前的事情。而且现在我们也算是休假中,不用这么拘谨。”中年男子说:“我再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西格德,至于旁边的小伙子就叫麦克斯。你也知道最近游客多了嘛,米基内斯岛上没有警察,于是我们就来看看啰。就形式上而已,你把我们当作普通客人便可。”
  西格德很努力地解释,虽然从我这个外人看来是十分奇怪的事情。
  莎拉听后便敲了几下键盘,说:“我们酒店只有两张单人床的双人房,请问你们要一间房还是两间?”
  “一间就可以,毕竟警察局的资源不多。”西格德严肃地回答。
  “那样的话……我就替你们准备30 2号房吧。”
  “没问题,感谢。”
  就这样酒店多了两位警察住客。但他们说是休假却使用警察局的资源,那究竟是什么意思?而司马伶却忽然笑了出声,站起来说:“我想到今天的行程了。”
  “你又打什么鬼主意?他们可是警察啊。”
  只见司马伶又换上另一副眼镜,交叉双手若有所思的,没有回应我的问题。于是我又问:“话说你经常戴上又拿下眼镜,有什么原因?”
  “还不是因为有人认为我是小孩子,又看不起小孩子?这个世上有很多人自以为年纪较大见识较多就看不起其他人,真是愚蠢。所以我只能够戴眼镜装大人。”司马伶心生不忿的样子。“那个……你该不会因为我说过你不像大学毕业,所以还在生我的气吧?”
  “是吗?就算你说我是小孩子我也不会记在心上的。”
  我连忙否认:“我没有说过你是小孩子啊丨?”
  “你刚刚说了!”
  “故意在句子挑毛病你是小孩子啊?”
  “你看丨你又说了!”司马伶噘嘴抱怨。
  “明白啦、明白。我道歉就是了——”
  说到一半,较年轻的警官突然走来搭讪:
  “怎可以对女士如此无礼呢?”他白了我一眼后就转向跟司马伶打招呼:“美丽的女士,还记得我吗?我们又见面了。我叫麦克斯。”
  “嗯,麦克斯吗,你来得正好。”司马伶问:“等会你有空?”
  “有啊一。我现在放假嘛!”麦克斯满心欢喜地回答:“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到处游览,一尽地主之谊呢。”
  “游览就不必了。但我肚子有点饿,不如找一间餐厅慢慢聊好吗?”
  “餐厅对吧?我马上去订这里最浪漫的餐厅!别理会那草包子了。”
  “草包子是说我的助手吗?”司马伶指着我说。
  “助手?”我跟麦克斯异口同声地问。
  “还有把你的上司也叫过来,我们四人好好聊一下。”
  一听到是四个人,麦克斯就非常失落。相反看见司马伶的嘴角揭起阴险的笑容,我大概猜到司马伶想做什么。
  侦探、助手、警察。这组合没有好东西。
  坦白说,司马伶的行动力不得不令人佩服?,只是两三句话,结果我跟两位警官不明不白地就被她带到一间餐厅去。
  听其他人说,那是米基内斯岛上唯一对外开放的餐厅。不知是否这个原因,餐厅老板娘不愁没有生意,服务态度很差。她满脸皱纹的厉目而视我们,于是我们也不耽误时间,爽快地点了四个餐就把她打发回到厨房里面。
  接着,司马伶开门见山地跟西格德说:
  “我很清楚你跟来米基内斯的原因,我也可以答应你安分守己,条件是你要告诉我有趣的故事。”
  听司马伶的口气,那两位警官好像是因为她才跟来米基内斯?究竟她是超有名气的学者还是头号通缉犯?
  “呃,司马小姐,你想听什么故事?”毕竟西格德也是成年人,没有跟她计较。
  “你们是警察吧?尤其西格德你资历丰富,一定有遇过什么有趣的案件?我平时喜欢读侦探小说,但现实有时候比起小说更有趣嘛。”
  我没好气道:“果然是侦探游戏吗?不要因为你自己的兴趣而麻烦到其他人吧。”
  “助手别插话。”
  “我什么时候当了你的助手?”
  接着司马伶理直气壮地说:“侦探游戏当然要有侦探和助手啦。”
  “你就直接承认自己在玩侦探游戏啊?”我叹气说:“至少不要用助手来叫我好吗?我也是有姓名的嘛。”
  “助手想要名字吗?那叫做华生怎么样?”
  “我的姓名跟这两个字没有任何关系对吧?”
  “那就叫你做游生啦。”司马伶满足地说:“语带双关,真是不错的名字。当我戴上眼镜的时候你就是游生啰。”
  “唉,你喜欢就好。”我放弃反抗的念头,任由她继续自我陶醉。
  本来我以为其他人不会跟她疯,可是席间有一位非常配合司马伶的人,那就是叫做麦克斯的年轻警官。
  麦克斯说:“要说奇怪案件的话,一定是f那个,吧。”
  司马伶问:“所谓的‘那个’是……?”
  “在我们警队里面有一宗非常有名的案件,所有新入职的都一定有听过。”麦克斯又说:“而且最清楚案件的人也在这里,西格德先生就是当年有参与调查的警官啊。”
  西格德听见后摇摇头,“那件案子吗……如果司马小姐感兴趣的话我分享一下也无妨,只是分享而已。”
  司马伶听见后,就像小狗看见主人喂食的样子,她正在想什么根本都写在脸上了。西格德看见她兴致勃勃,只好顺应她的意思说:
  “好吧,那的确是我几十年来遇过最不可思议的案件。虽然案件已经完结,但留下的谜题一直让我觉得很遗憾。而且案发地点就是这里米基内斯,我想今天你们来到也算是一个缘分吧。”
  居然正正是发生在这里?我和司马伶知道后都不期然紧张起来。至于麦克斯则保持安静,只是吃着老板娘刚刚端上来的午餐,好让西格德慢慢回想往事。
  “虽然已经过了很久,但当日的情景我还是历历在目。那是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女被发现在家中自杀。根据后来的验尸报告,死者是两至三日前死去,死因是自缢导致窒息而死。”
  “伏尸的地方是死者家中的二楼书房。房间的木梁还绑着一根用来上吊的绳套,至于旁边书桌亦放有死者亲笔书写的遗书,乍看之下只是一宗平凡的自杀案。”
  “而且警方认定那是自杀案还有另一原因,就是死亡现场呈现一个双重密室的状态。”
  “密室”这两个字就好像鲜鱼一样,而司马伶则是海鸟,立刻就上钩了。她睁大眼睛,静候西格德继续说:
  “首先是死者的家建在非常开阔的空地上。根据附近村民的口供,死者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都没有外出,亦没有人探访她。这供词亦跟现场环境证供吻合,因为当时整片空地都是积雪,唯一的脚印是第一发现者留下的。”
  司马伶眉开眼笑地说:“雪地密室!这就是双重密室的第一重吧。”
  “没错,第,发现者的足迹是报警当日所留下,但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两至三日前,换言之自杀当日死者的家正处于‘雪地密室’的状态,没有其他人出入。”西格德续道:“至于第二个密室就是死者的书房。根据发现者的口供,当时死者房间从里面反锁,需要用铁锤砸烂门锁才能入内。”
  司马伶质问说:“那个发现者的证供可信吗?也可能书房根本没有上锁,只是那人说谎而已。”
  “就算发现者说了谎,但地的密室也是无法解释。而且那个人在死者的死亡时间有着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据,所以不可能跟死者的死有任何关系,警方便没有怀疑的理由。”
  司马伶一脸没趣,“那说到底亦只不过是有人在密室里面自杀而已,究竟是哪里不可思议?”
  “啊,原来如此。”西格德惊觉道:“我是说漏了现场死者遗体的状况。死者在书房被发现时,遗体可是没有头颅的。”
  “什么?”我跟司马伶都感到意外,难怪西格德叫我们先吃完午饭再说。司马伶问:“在发现遗体之前,头颅被谁斩下来了?”
  毕竟死者的死因是自缢,不可能生前被割头。
  西格德回答说。。“嗯,就是这样。由于现场只有书房留下大量死者的血迹,可以相信死者的头颅是在书房内被割下来。但是在遗体旁边找不到死者的头颅,而且不只书房,就连现场整间房子都没有找到。”
  “如果只是藏在屋内,腐臭的气味很快就会被人发现吧。”司马伶好奇地问:“话说没有头颅也能判断死者的死因吗?”
  “可以。当一个人在死后血液会停止循环,红血球会因地心吸力慢慢沉积形成尸斑。当日死者的尸斑集中在手掌和脚掌,很明显死者在身亡时是被吊起而非我们发现时躺在地上般。”西格德继续解释:“还有尿斑。因为自缢身亡的人会首先失去意识,这时候括约肌会松驰而导致失禁。警方有在现场利用BTB法检验出尿迹,这是自缢常见的环境证供。”
  至于其他关于解剖的证供包括喉头的状态等等,都不是餐桌上的话题;总之验尸报告确信
  死者是死于自缢,所以司马伶也没有追问。毕竟司马伶的专长只是逻辑推理跟少许理科知识,对于法医学她是一窍不通。■。
  西格德回到正题,“之前说过现场是一个双重密室吧,但头颅却从密室里消失,这才是最困扰警察的地方。仿佛是一个原本就没有头的人在房内上吊自杀,又或者是有幽灵一般的凶手穿越密室杀人,然后带着头颅离开,没有在雪地留下半点痕迹。”
  “幽灵什么的根本没有科学根据!”司马伶忽然面色苍白,“一定有其他解释的……例如是第一发现者把头颅带走了!”
  西格德回答说:“当然我们也有这么怀疑过。可是屋外的雪地上面就得一行脚印,没有其他车轮或者雪橇留下的痕迹。”
  “那就直升机之类的?”
  “二十年前米基内斯还没有直升机服务,要是有直升机把头运走一定会惊动其他村民。”
  西格德续道:“除非凶手像幽灵一样没有脚又会飞天——”
  “都说这世上没有幽灵!”司马伶不满地抗议,“再说那发现者只要踏回原本的脚印沿路折返,不就无需留下新的脚印离开现场?”
  “这方法我们也有考虑过,但报警后发现者没有离开现场,如果是伪装的话那个人就要沿路来回折返两次才行。可是死者的家比较偏远,起初发现者可是从村内走了超过两百公尺才走到现场,并在雪地留下超过两百公尺长的足迹。要小心翼翼沿着脚印折返两次本身就有难度,更何况脚印是指向死者家的,要做到相同脚印就只能倒后走。一个人倒着走两百公尺实在太滑稽了,大白天这样做一定会被村民见到。”
  由于足迹是当日早上留下,下午警察就赶到现场,所有事都在光天化日下发生。亦因为类似的理由,如有凶手的话,凶手要倒着走同时撒雪掩饰足迹的可能性亦很低,太容易被村民发现。
  “换言之头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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