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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她也没想过要出来找你寻仇。可是你呢?你又做了什么?”
“怨灵?”凌军机械的重复着这个无比陌生的词语,抬起头茫然的看着面前白发白胡的老头,“你。。。。。。你是人是鬼?”
“我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我是来找你还债的。但,不止是姜洁的债。”
“还债?还什么债?我没有债要还。她。。。。。。她是该死,又凭什么恨我?”凌军颤抖着抬手指着坐在对面的姜洁,刻意忽略了老头的最后一句话。但心底却涌起一股比刚才还可怕的恐惧,可同时又有另一个声音在高声呐喊着,我不欠谁的,我是光明正大的,我不需要还债,不需要,不需要。。。。。。
老头好似能看透凌军心中所想,冷笑一声:“哼,没有债要还?不需要还债?是这样吗?或者,我应该叫你陈二娃才对。”
听到“陈二娃”三个字,凌军的脑中嗡的一下炸开了,脸色也变得死灰一般的惨白。
第十六章 哑妮
三十多年来,凌军每分每秒都刻意的在心中要将“陈二娃”三个字彻底的埋藏掉。可无论他怎么想忘掉,那都像是刻在骨髓里的印记,抹也抹不去。
如今却被一个陌生的老头突然提起,仿佛心底的创伤被人揭开,血淋淋的在向这个世界宣告,他不是显赫家庭出身的凌军,他是陈二娃,是那个卑贱的在社会最底层屈辱挣扎存活的陈二娃。
一瞬间,凌军的眼神有着绝望和疯狂并存的无奈。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来害我?为什么?”凌军恶狠狠的看向老头,咬牙切齿的连声问着,“我不是陈二娃,我是凌军,我就是凌军。我父亲是凌建国,母亲是汤美芳,他们都是知识分子,是国外留学博士。”
“哦?是吗?你真的是凌军吗?是凌建国和汤美芳的儿子?如果是,那你告诉我,好好的他们怎么会突然死了?”对于凌军一叠声的询问,老头并未理会,反而又重新开始了一个话题。“既然你先提到凌建国和汤美芳,那我们就先来说说他们夫妻两个。”
“凌建国和汤美芳,均是1944年出生,1969年生下独子凌军,却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不得不放在亲戚家抚养,也就是东台市鸾山镇的陈家村,那是凌建国的表叔,老夫妻俩没有孩子,便把凌军当成亲孙子抚养。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他们夫妻二人得到平反,因为本身有着大学的高学历,凌建国和汤美芳被国家选中,前往英国留学。临走前,他们去往陈家村匆匆见了年仅7岁的儿子凌军最后一面。既然你说你是凌军,那我问你,当年他们夫妻离开前和你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凌军的面色依旧惨白,听到老头问他,不禁冷哼了声,“那么久的事了,谁还记的?”
老头面无表情的扫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好,既然你不记得,这事就暂且不提,那我们就接着刚才的话题说下去。”
“凌建国和汤美芳留学五年归国,也就是1981年的7月8日,回来的第二天因为要去国都研究所上任,但又思子心切,于是便派人去陈家村接凌军。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司机带着凌军和那对老夫妻却在出鸾山镇的山道上发生了车祸。汽车坠入山后,不久便发生了爆炸。但奇怪的是,凌军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而其他三人,无一生还。你说,一个12岁的孩子,是如何在这场天大的灾难中存活下来的?”
说到这里,老头冰冷的眼神再次投向了凌军。
凌军浑身发抖,却又在竭力控制,“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爷爷奶奶为了护住我,拼命的把我推了出来。”
“哦?是吗?”
听到这句带着讽刺意味的话语,凌军的眼神此时突然变的阴狠无比,他瞪着对面的老头,真想跳起来将他撕的粉碎,“你到底想说什么?”
老头捋了捋下巴上的白胡子,微微眯了眯眼睛,“现在我们来说说刚才我提到的那个你不喜欢的名字,陈二娃。”
“陈二娃,陈家村人,不仅与凌军同龄,就连相貌也有着三分的相似。但家庭状况却是天差地别。陈二娃的父亲陈大牛,不仅好吃懒做,不务正业,还好色成性。而他的母亲是个哑巴,因为长的漂亮,十六岁时被陈大牛qiangjian。农村人虽然没有文化,却很是好面子。陈二娃的外公怕闹出些风言风语,便一气之下将女儿给了陈大牛。就这样,这位漂亮的哑巴姑娘成了陈大牛的老婆。”
“哑巴姑娘没有名字,大家都叫她哑妮。哑妮虽然是哑巴,但是很善良,也很能干。但不幸的是,她嫁的人是陈大牛。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哑妮肯吃苦,又能干,每天除了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地里的活也干的很好,所以陈大牛对哑妮还算很满意。但是,随着时间一长,陈大牛厌烦了,天天对着一个不会说话的女人,即便长的再漂亮,也有看腻的时候。于是,他便滋生了一个念头,他知道,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每次到他家都会对长的漂亮而又身段苗条的哑妮色眯眯的瞟上几眼。他想,如果哑妮能跟他的那些朋友上床,那就要好好计划下每次得跟他们要多少钱。”
“这个邪恶的念头一出,陈大牛便立刻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来钱的出路。当天晚上,他就叫了他的两个狐朋狗友到家,每人收了十块钱后,便喜滋滋的出了门,完全不去理会满脸泪痕,拼命挣扎的哑妮。。。。。。”
“够了,够了,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原本坐在地上的凌军听到这段话的时候突然跳起,猛的扑向了老头,随后,只听“砰“的一声,他的身体再未触及到老头衣服的时候就砸在了旁边的茶几上,哗啦一声,茶几连同上面的东西全都摔落到了地上。
“陈二娃,你其实是爱你的母亲的,对吗?即便她是个哑巴,人人都嘲笑她是个荡妇,可你还是爱她的。要不然,你也不会为了她杀了陈大牛。是吗?”看见凌军冲过来,老头依然在沙发上正襟危坐,动也没动。
“她不是荡妇,不是,不是,都是那个畜生,那个该死的畜生。。。。。。”此时的凌军狼狈的倒在地上,双眼赤红,面上青筋暴起,完全被老头带入了往事之中。
“从我记事开始,那个畜生对我不是打就是骂,他说我是野种,不是他儿子。就连村里的那些同龄的小孩也是,都说我是野种,没有一个愿意跟我玩。呵呵呵呵。。。。。。我是野种,我是野种,但是是谁造成的这一切?是谁?我母亲是哑巴没错,可她很温柔,温柔到被陈大牛卖都不知道反抗。你说我爱她?呵呵。。。。。。,不,我恨她,恨她的懦弱,恨她的无能,更恨她生了我。你说她把我生出来干嘛?就是为了和她一起被人嘲笑?辱骂?还是说看她被一个又一个的男人上?从七岁的时候,我就发现陈大牛有了个变态恶心的爱好,每次带男人来家,他都要在旁边观看,很多次,还拉着我一起,要是我不肯,便会挨顿打。那时,看到我在傍边,本来已经神情木纳,眼光如死灰的母亲便会泪流满面的扭过头去,然后好几天都不敢看我的眼睛。我知道,她非常不想我在旁边。但那又怎么样?她太懦弱了,她根本不敢反抗陈大牛。有好几次,半夜的时候我看到她拿着把刀站在陈大牛的床头,那时候我就在心里呐喊着:砍啊,砍啊,砍下去你就自由了。可最终她还是没敢下手。”
“她没敢下手,但是你却下手了。”老头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第十七章 代替or冒充
“对,我下手了。那天晚上,陈大牛竟然带了三个人来,当着我面,那三个混蛋竟然咬的母亲上身全是带血的牙印,还大笑着把整个手都伸进了母亲的下体之中。听着母亲啊啊的哀嚎,我感觉全身的血都被冻住了。在他们走后,我毫不犹豫的去厨房拿了把最快的刀。当时陈大牛正高兴的坐在床边数钱,而母亲则躺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我几乎把吃奶的力气也使了出来,狠狠一刀砍向了陈大牛的脖子。随后,我感到眼前一片通红,一脸一身全是陈大牛的血。”
“陈大牛的半个脖子被我砍断,连刀都陷在了里面,他的脑袋就那样猛的耷拉下去,连扭头看我一眼都不能够,就一头栽到了床下。那一瞬间,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但母亲却慌了,她挣扎着爬起来,呆呆的盯着陈大牛的尸体半天,最后好像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慌忙起身给我擦脸上身上的血,然后给我换了身干净衣服,又拿了些钱塞到我手里,接着便把我往门外推。我知道,她是让我走,走的远远的,永远别回来。我站在那里看了她足足有半个多小时,然后便转身跑了出去。。。。。。”
说到这里,凌军突然沉默了,刚刚在回忆的时候,虽然他能清晰的记起每一件事,甚至于能看清陈大牛那恶心到极点的无耻嘴脸,但无论如何却都想不起来母亲的样子,每次都是一个朦朦胧胧的模糊轮廓。为什么会这样?
见凌军不再说话,白胡子老头便接着他刚才的话讲了下去。
“那天晚上,你离开了家,离开了陈家村,向着鸾山镇的方向跑去。而你母亲,在你走后就上吊自杀了。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轻松的笑容,上吊的人,脸上竟然带笑,可想而知那个景象有多诡异。他们死后的第二天傍晚才被人发现,所有陈家村的人都认定陈大牛是被你母亲砍死的,然后她才上的吊。至于哑妮为什么会砍陈大牛,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对于你的失踪,除了本家的几个人提了一两次,便再也没有人问起,似乎他们并不在意为什么你会不见了,又去了哪里?而你,在鸾山镇的山道上行走时,恰巧碰到了回大都市的真正的凌军。”
这个时候,凌军,我们姑且还是称他为凌军吧,已经从地上慢慢坐了起来,情绪也逐渐的恢复了平静。他接着老头的话题说了下去:“在陈家村,凌军是唯一一个肯好好跟我说话,又从不嘲笑我的孩子,他身上有种我们农村孩子没有的儒雅气质,当然,那个时候我并不懂的这个,只知道他的爸妈很有学问,他出身很好,即便父母没在身边抚养,那他也是与众不同的。所以我常常对他羡慕不已,却也异常的自卑。在他面前,我永远都感觉自己卑微的如同蝼蚁。所以,尽管凌军不在乎我的身世,我也不敢跟他玩。那天,是我杀了陈大牛后离开家的第二天,我在山道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身后突然响起两声汽车的喇叭声,我回头去看,凌军坐在一辆神气的汽车里正看着我笑。他把头伸出车窗外,冲我喊道:二娃,你去哪?要不要稍你一段?我要回省城了,我爸妈从国外回来了。听了他的话,我的心一阵阵的刺痛,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不公平,同样是人,为什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身世和遭遇?”
“我冲着凌军摇了摇头,小汽车呼啸着从我身边开过。我站在那里看着小汽车走远,一直到看不到了才又开始挪动脚步。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更不知道要去干什么,但是我知道,我要离开这里,离开陈家村,离开鸾山镇。走了大概十几分钟,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当时我吓了一跳,但好奇心驱使,还是快步向前跑去。我跑到那里的时候看到路边有辆汽车车头被撞的面目全非,车里的一个人满头是血的倒在方向盘上。更让我吃惊的是,在左侧的山脚下,赫然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