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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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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言之最后话一出,武将们自然纷纷请缨。已经从张掖回国的独孤楷、独孤胜两兄弟自然也在请缨人之列,嗷嗷叫唤着要教林邑等国好好做人。季言之也挺喜欢教导别人好好做人,所以很干脆的点了以独孤楷为首的几名能臣干将,领兵三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向林邑等国…
  武德三年,石之轩突然不知哪根筋不对,居然辞官,丢下一双‘儿子’跑去游历江湖,弄得正对照地图,准备将大隋旗帜插遍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季言之只能将徐子陵、寇仲这两被父亲‘抛弃’的可怜货,外加徒弟侯希白给接进宫照料。结果一来二往,倒把小妹杨玉玲给照顾到了徐子陵的怀抱中…
  季言之:“……这辈分怕是不合适吧!”
  “怎么不合适?”与杨玉玲同年,却是已经当了三年皇后的长孙无垢歪头不解的问。
  “朕平日里与裴爱卿都是兄弟相称,子陵作为裴爱卿的儿子,要是娶了长安(杨玉玲的封号),不就成了朕的妹婿,啧,平白从叔叔变成同辈儿,朕可不喜欢。”
  长孙无垢摇头失笑:“可是长安公主喜欢啊,陛下作为疼爱妹妹的好兄长,怕是拗不过长安公主的。”
  季言之扯嘴晒笑:“长安要是坚持,朕的确是拗不过她,”或者说是懒得管了。所以据和长孙无垢这场比较随意的谈话之后,季言之到底还是默许了这门婚事,并且在杨玉玲年满十六后,季言之亲自下旨将长安长公主赐婚给已经改姓名为裴宣机的徐子陵。
  至于寇仲,尽管经历不同,慈航静斋已灭,魔门三十六道也在季言之的打压之下不负以往,练了长生诀的寇仲受命前往陇西办差时,到底还是认识了李秀宁,和她产生了感情。
  彼此,陇西李阀已经在季言之的一系列打压之下不复以往,只堪和一般的士绅土豪相媲美。李家小姐和着天子宠臣产生了感情,李氏一族自然不会再像双龙原著那般阻挠。
  寇仲顺顺当当的娶了李秀宁为妻,可惜婚后不知是因为这段感情来得太顺利,还是寇仲本来就是风流人物,成婚不过短短三年,寇仲便开始往府里抬人,反倒是尚了公主、成了和宇文化及一样实权驸马的徐子陵和着杨玉玲夫妻鹣鲽情深,恩爱一生。
  诚然这里面有季言之这个从叔叔变成大舅兄的皇帝陛下的因素在,但不可否认,徐子陵本身就是一个好孩子。就好比季言之,虽说选了比自己小足足十岁的长孙无垢当皇后这点,有点破了下限。但不可否认,季言之此生在将大隋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万国来朝,世间最强盛的国家的同时,也做到他在长孙无垢及笄之时亲口所说的那句‘一世一双人’的承诺。
  武德三十年,还差几岁就突破五十大关的季言之禅位于长子杨倓。而后在了解他和石之轩‘恩怨’的有心人的意料之中,季言之带着长孙无垢,杀向了石之轩的隐居地,和着将生死印法练到了极致的石之轩大战了三天三夜,才一笑免恩仇…才怪…
  “当初说好要陪着孤,和着孤一起让大隋变成这世间最强盛的国家,结果你他妈人到中途撒手跑了…你说说你还是人吗。”
  武功一旦练到极致,都能驻颜有术。即使石之轩如今已然快年过半百,即将一甲子,但整个人依然俊美不似凡人。石之轩睁着一双深邃莫测的眼眸,唇瓣微微勾起,似笑非笑的道。
  “没我,言之不是一样将大隋发展成这世间最强盛的国家吗。一年之前大兴皇城,万国来朝的盛世,我可是记忆犹新。”
  “我就是说晚宴上出现的糟老头子就是你,结果子陵和寇仲那俩混蛋玩意儿偏偏说不是。”季言之摇头,却是语带揶揄道:“真是难为一直讲究仪表,不屑鼠辈行为的邪王了,为了吃一顿宫廷晚宴,居然化妆成了糟老头子,啧啧,可真是让我深感意外啊!”
  石之轩依然似笑非笑:“彼此彼此!”
  季言之收敛嬉笑,细细打量石之轩片刻后,转而半阖眼帘道:“饿了,有什么吃的没!”
  练了驻颜功法,容貌一直保持双十年华的长孙无垢和着模样瑰丽、明艳大方的祝玉妍分别端了一碟菜肴从用来作厨房的木楼里出来。
  “魔帝和邪王数十年未见,当对酒痛饮才是。”
  季言之接过酒杯,满上之后遥敬祝玉妍:“嫂夫人说得是,我先干为敬。。。”
  ※※※※※※※※※※※※※※※※※※※※
  故事就这么结束了,写多了也就这样。
  最后石之轩还是跟祝玉妍在一起了,毕竟老季都娶了媳妇,总不能让石之轩单身一辈子吧!
  至于婠婠,┓(???‘?)┏摊手,师妃暄都被和谐了,婠婠自然也没出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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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第九个故事
  【老弟; 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可以吧,珍姐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
  季言之快速的在键盘上敲击以上话语,想了想; 又敲下了以下的话。
  【珍姐,你和况天佑分手了吧!】
  起身端了一杯水慢慢喝着的王珍珍看到这句话,顿时呛住了。
  “臭小子; 哪有这样做弟弟的。”口中嘟囔着的王珍珍拿出手机,翻出亲友组里熟得不能再熟悉的号码,拨了过去。“老弟,你怎么总是想我和天佑分手啊; 我们明明才开始交往; 感情不知道…”
  季言之:“他最爱的不是你。”
  王珍珍:“。。。  Peter,你再这样,我生气了啊; 真的生气了!”
  季言之笑道:“得; 珍姐别气,我保证今天一天都不说这种大实话。”
  王珍珍无语:“…今天一天…你这保证还真有诚意啊!”
  季言之哈哈大笑了起来。当他好不容易停止笑意后,并没有继续毒舌自己的表姐; 转而话锋一转说起了自己就近的打算:“珍姐,其实我已经从常青藤毕业了; 所以我想了下; 还是决定打算回香港发展; 也不知道老屋还能不能够住人。”
  “住什么老屋啊; 搬来嘉嘉大厦和我同住,这样妈咪也能放心一点。”
  季言之在这方世界的身份是王珍珍的表弟,自幼父母双亡,他口中的老屋算得上是父母给他留下的唯一家产。王珍珍的母亲也就是嘉嘉大厦的主人,欧阳嘉嘉是他亲得不能再亲的亲姨妈,可以说季言之能顺顺利利的长大,甚至一成年就去英国留学,姨妈功不可没。
  季言之说要回老屋去住,不过是随口一提,因为他心里清楚只要一回香港必然会搬去嘉嘉大厦和王珍珍同住。
  季言之嗯了一下,又和王珍珍熟络的聊起了其他。当然对比原主喜欢直杠杠戳人肺管子,季言之就算说话迂回,也会句句捅人心窝子,反正和季言之一通谈话下来,即使温柔,善良,体贴,心灵纯洁如王珍珍,也差点郁闷死了。
  “这混小子,”闷闷挂了电话的王珍珍忍不住抓狂起来,“反正就是看不惯我和天佑哥在一起吧,即使承诺了今天不问自己怎么还没跟天佑哥分手,但怎么句句都那样…真当我是笨蛋听不出来啊!”
  王珍珍抓起抱枕,拼命的□□,将抱枕几乎揉成一团儿后,泄气的直躺回了沙发上…
  王珍珍的确很温柔善良体贴,甚至可以说温柔善良体贴到没有自我。要是换了别人,养了这么一个毒舌、不合群的弟弟早就恨不得一把锤死了,可她只会说我生气了,我不理你了的话…或许王珍珍心里也明白,况天佑最爱的不是她,之所以答应会跟自己在一起,不过是跟马小玲告白被拒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一天到晚乱说话的臭小子。”
  心情沮丧至极的王珍珍在沙发上躺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的拿起手机给自己亲妈欧阳嘉嘉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欧阳嘉嘉季言之即将回香港的事。
  “Peter要回来了?哎哟,一会儿去庙里上香,我一定托菩萨告诉小妹这个好消息,嘉嘉啊,Peter说了具体哪次航班没有,我这个做姨妈的可不能错过接机…”欧阳嘉嘉很是兴奋的在电话里说道。显然她是把这个从小失去了父母的侄儿,当成亲儿子来疼的。
  王珍珍也是将季言之当成亲弟弟来看,所以季言之‘瞎说大实话,说她和况天佑不合适’王珍珍也只是感到郁闷没有生气,反而在和欧阳嘉嘉谈话下,越发期望季言之的回归,因为她心中隐隐有种预感,季言之的回归会带来某些改变…
  不得不说,纯良小白兔的直觉有时候是十分敏锐的。
  当得知自己所处世界包含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2》的剧情,季言之就快速了完成学业,计划回国,毕竟记忆认知里,王珍珍一直是个很疼他的好姐姐。不管是他还是原主,都无法接受王珍珍因为牵扯进了人和僵尸的争斗中,落得英年早逝的结果。
  作为好弟弟,他会尽全力的挽救好姐姐的性命,而这也是他了解情况后,选择第一时间打开辅助子系统,用福利点数购买了降妖伏魔抓鬼制符技能一条龙的缘由。
  季言之挂了电话,和着舍友说了一声,便走出校园,准备去伦敦一条比较出名的小巷的一间备受一些灵异爱好者推荐的格林女巫店买些东西。
  小店的面积不大,却摆放了不少东西,使得不大的小店显得拥挤杂乱。
  季言之一进小店,就按照习惯去了堆满了灰烬,显得有些斑驳陈旧壁炉旁,找寻一些在常人看起来稀奇古怪,但其实已经算得上是法器的物品。
  小店的主人也就是格林女巫一直高冷的站在门口,看似在沉思实则早已走神不知到了何方。
  季言之选了几个做工极其粗糙,只是上面彩绘比较出彩的陶罐,又选了一个给他奇怪感觉,巴掌大小的镜子,感觉差不多时,这才离开斑驳、陈旧甚至布满了灰烬的壁炉旁,走到了格林女巫的面前。
  “多少钱?”季言之出声询问。
  被打断了神游的格林女巫并没有生气,她用一种很奇怪很复杂的眼神直直的看着季言之,片刻后,沙哑得仿佛砂砾一般的声音从她喉咙里发出。她这样问道:
  “Peter,你准备离开英格兰!”
  没有疑问而是确定的话,让季言之当即就笑了出来。
  “对啊,打算回国了,毕竟那儿有我的亲人在,爱丽丝,咱们接触也算久了,想来你也知道我的性格,我是不会允许我的亲人受到伤害的。”
  格林女巫点头:“有一位人类来到了店里,说要出售天使之泪。我记得天使之泪在莱利伯爵的手上,应该不会出现在人类的手中。”
  “天使之泪!”本来打算离开的季言之蓦然停住脚步,若有所思的问:“爱丽丝你买下来了?”
  “我本来是打算要买的,可是那人突然又改变了主意不售卖了。Peter,你要明白我虽然是女巫,但做不来强买强卖的事,我虽然对天使之泪很感兴趣,但既然那人不打算卖了,我只能任那人离开。对了,那人应该和你一样,我是说,和你一样是香港人。”
  “香港已经回归祖国母亲的怀抱,所以请称呼我为华夏人。”
  季*隐性愤青*言之笑着纠正了格林女巫的错误,并道:“想来天使之泪被爱丽丝你口中所说的那人带去香港了,看来我早点结束学业回香港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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