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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归来之超级警察-第2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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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宙笑笑。比了个请的手势。

费伦这才注意起坐在屋当间的曹晃,发现他眼袋浮肿,明显酒色过度。

曹晃刚开始还很嚣张。与费伦对视,可惜几秒之后便抵受不住费伦阴鸷的目光,把眼珠转往一旁。

“啪!”

费伦猛一拍桌子,吓了曹晃一跳。

“看着我!”

费伦接着低喝一声,曹晃不由自主就把目光移了回来。

右偏了偏头,又左偏了偏头,仿佛终结者打量人类那般。费伦盯在曹晃脸上好一阵,直到他心里发毛差点没告饶之际,突然嬉笑起来:“呵呵。哈哈哈……”

金申和卓宙听见费伦发笑都有点莫名其妙,曹晃更是如此。

自顾自笑了好一阵,费伦才问曹晃道:“知道我在笑什么吗?”

曹晃摇头:“不知道。”

“你姘头陈环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你竟然一点都不伤心?”

费伦这话一出。曹晃勃然色变。左手小尾指不自觉地开始震颤、跳动。几秒钟后,他才反应过来,大声否道:“sir,虽然你是阿sir,但也不能乱诽谤人,不然我可以去告你的!”

这话一出,金申和卓宙对望一眼,两人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三个字:“这白痴……”当然。这并非互相指摘,而是对曹晃的评价。

费伦心底更是冷笑连连。本来他还以为曹晃只是酒色过度,没想到竟是酒囊饭袋、草包至极,一句话就被诈出了老底儿!

想及此,费伦憋住笑道:“我身为警务人员,只是进行合理的揣测,如果你觉得我诽谤了你,可以向警察部投诉,但直接上告的话,恐怕没有哪家法庭会受理。”毕竟警察适当的怀疑对于侦破而言很有必要,要是法庭因为这样就对警察作出审判,那警察这个职业还是不要存在的好。

“那、那我就投诉你!”曹晃色厉内荏地乱叫。

“呵呵呵呵……”

费伦终忍不住发出一连串笑声,还向曹晃打了个手势道:“sorry,不好意思,实在忍不住,你太搞笑了。”

曹晃被弄得莫名其妙,他感觉自己在费伦三人面前像白痴。

“咳咳!”

笑了一阵,费伦干咳两声,肃容道:“继续刚才的话题,你姘头陈环死了,你就一点不伤心?”

曹晃想都没想就答道:“我为什么要伤心?她只不过是个被我用来发泄的骚……”说到这,他倏然愣住了,好似被突然掐住了喉咙的鸭子,声音戛然而止。

费伦冷笑道:“骚什么?继续说呀,还没听全乎呢!”

曹晃差点吓得给费伦跪下:“阿sir,我没和她真没什么……”

“那你刚才说的话是信口开河喽?”费伦挑了挑眉,拿出一直在录音的手机,把刚才曹晃所说的“发泄”那段重播了一次,淡淡道:“你知不知道,给假口供、作伪证都是要坐牢的?”

“啊?我、我……”

金申和卓宙见到这幕,却在心里面感慨:法盲就是好糊弄啊!

说到底,费伦他们现在根本就不是在问案,所以根本就没有口供(笔录)一说,自然也就没有假口供作伪证这些说法了,最多是诚信问题。

再说了,男男女女这种苟且之事,就算是结了婚的法院都不好管,更何况陈环这单身女性,只要她没在做那事时收钱,法院也管不到啊!

可惜,费伦已然准确地把握到了曹晃的心态,瞪眼道:“怎么?还不赶紧老实交代,非要我把你押回警局才肯说是吧?”

曹晃惊恐道:“我说、我说!”紧接着,他把几年前怎么在社工浴室偶然碰到陈环,然后和她搞在一起的事实交代了出来。

“到底是几年前?”费伦喝问道。

“大概是五六年前吧,我也记不太清了。”曹晃胆战心惊地答道,“总之不是我来这福利院的头一年,而是我在这里混熟人面之后。”说话间,他的眼神有些闪躲,明显还有事隐瞒。

费伦略一沉吟,便知道了他回答中的疏漏,斥道:“曹晃,你当时怎会跑进女浴里去的,别告诉我你是迷了路乱撞进去的哈!”

曹晃顿时脸色大变,只能以沉默相对。

费伦冷笑连连,道:“让我来猜猜!”

这话一出,原本已低下头去的曹晃霍然抬头,死盯着费伦。

可费伦毫不在意,反而将目光瞟向了正有半边背影露在半透明玻璃窗外的孙旺美。

曹晃顺着费伦的目光瞧去,彻底变了颜色,期艾道:“阿sir,我和我妈真的没什么,当时她只是从女浴的气窗塞了张字条,通知我里面只有她和陈环两个人了。”

“于是你就进去,在你母亲的帮助下把陈环给搞上手了,对吗?”

“嗯!”曹晃点点头。

见曹晃点头,金申和卓宙都有点傻眼,没想到一个虐儿案牵出了一起社工堕楼事件,现如今背后还有恁大的隐情。

费伦双眼微眯道:“你们母子为什么要设计陈环?”

“这个……”

“说!”费伦喝道,“不然就凭你刚才所说的,一条强。奸罪是跑不掉的。”

这又是一句口头吓唬,毕竟强。奸罪取证难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加上这都好几年前的事情了,而且这几年中陈环和曹晃应该媾合过不止一次,所以强。奸的帽子恐怕很难扣在曹晃头上。

问题是,曹晃是法盲中的法盲,又怕坐牢怕得要死,因此费伦一吓,他又招了:“阿sir,这都是我妈。逼我干的。她那个时候负责帮福利院采购一批文具,就从中吃了点回扣,其实也没多少钱,结果陈环在无意中发现了这件事,居然找我妈要一万块,她哪有那个钱,要有钱也不至于吃回扣了。所以就找我商量,把她给奸了。”

“就这么简单?”费伦一脸的不信,“我听你妈说,陈环在来福利院之前,被不少男人玩弄过,绝对是过来人,她会怕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用强。奸威胁她?扯淡呢吧?”

曹晃闻言有点慌,补充道:“当时我妈还拿了个相机(九几年),拍了些我和陈环xx的照片。”

“扯呢吧?那是浴室,水汽浓重,胶卷能用?相机还能工作?”费伦又度瞪眼道,“我最后提醒你一次,再敢胡说八道,我不介意押你回警局慢慢问。”

听到这话,曹晃哭丧着脸道:“阿sir,其实当时久旷的陈环被我干得很舒服,事后她就没再提回扣的事,再后来我和她就勾搭成奸了……sir,这回我是什么都说了,你就放过我,别再问了行不行?”

费伦谑笑道:“真的什么都说了?”

曹晃被费伦看得发毛,迟疑了一秒才点头:“连我妈吃回扣的事都说了,我还能隐瞒什么呢?”

费伦哂道:“那可不一定。”这话一出,他注意到曹晃的瞳孔明显缩了一下,“说吧,当时你在浴室和陈环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你妈在旁边就没点动作?”

曹晃听到这问题后,眼神开始明显躲闪,好半天才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嗓音黯哑道:“我、我妈当时站在浴室门那儿替我们把风。”

“门里还是门外?”费伦随口挖了个坑。

“门、门里!”曹晃自以为聪明道,“我妈要是站在门外不就有人发现了嘛!”

费伦脸上的笑容在逐渐放大:“那就奇了怪了,这家福利院的设计图纸我见过,女浴那边内部的隔音效果相当垃圾,稍微有点响动,整间浴室每个隔间都能听到,我很好奇你妈是怎样对陈环的**声充耳不闻的?”

曹晃想都没想就回道:“她戴了耳塞。”

“哈!”

这下不止费伦,就连金申和卓宙也笑喷了。尼玛,戴了耳塞在门内把风,能把个什么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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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金卓二人相当震惊,你搞个浪女也就算了,还把自己母亲给搞了,太不讲究了吧?还有没有点伦理道德?底线在哪里?

看着垂头丧气的曹晃,费伦冷笑道:“其实你就算不说,我也知道你妈跟你有一腿。”

曹晃霍然抬头,死盯着费伦。这个时候,他要是还不明白费伦的阴险,就真成白痴了。可即便这样,他还是很想问问,费伦究竟怎么看出他们母子暗中苟合的。

费伦自然不可能跟他解释,这毕竟是浪费唇舌的一回事,没必要。所以,接下来,他话锋一转,问道:“曹晃,你跟陈环的事,还有你跟你母亲的事,我们都不想知道……”

听到这话,曹晃狂吊白眼:你们不想知道,还追问我这么紧,逼我把事情全抖落出来,成心的吧?

“……我们只想要问问你,在这福利院里,你和你妈,还有陈环,得罪过什么人没有?”

曹晃一愕,道:“阿sir,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听不明白。”

费伦哂笑道:“不明白?唬谁呢?”顿了顿又道:“ok,你不明白,那我换一种说法,你们仨在福利院欺负过什么人没有?”

曹晃闻言身体狂震,旋即毅然决然斩钉截铁道:“没有,绝对没有!”

“是吗?你就这么肯定?”

“我妈还有陈环都是老实本份的人,况且她们就是两个没权没势的社工。能欺负得了谁?”曹晃装怂道,“而我也仅仅是在福利院帮杂打零工,每个月领那么几千块小钱。上哪儿欺负人去?”

费伦似笑非笑地看着曹晃,哂道:“交代完啦?没别的了么?”

曹晃闻言,忙不迭点头道:“全交代了。”眼神却飘忽不定。

费伦脸色泛冷,道:“佘映彤,认识么?她是我契妹,眼下就住在我家里,要不要把她找来跟你对质一下?看看你。还有你母亲和陈环都对她干了些什么?”

负责虐儿案的金申听到费伦的提问,眼中掠过一丝不满之色:哪有这样一上来就亮底牌的?曹晃这嫌犯还不趁机狡辩呐?

可是,曹晃却心神剧震。终省悟到费伦之前为什么会大费唇舌逼他吐露出跟自己母亲和陈环的奸情了,因为虐儿这种事他们仨合起伙来干了不止一回了。

不过这种事打死也不能认,要坐牢的,所以曹晃嘴上立马否道:“阿sir。我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那我就说点你能听懂的。上周六下午两点半到四点你在哪里?干了些什么?有没有时间证人?”费伦一脸阴鸷道。“我先提醒你一句,别拿你母亲孙旺美当时间证人,那不合法。”

曹晃闻言,心头又是一震,如果要找时间证人的话,除了他母亲这个直系亲属之外,也就只有陈环了:可问题是她已经嗝屁了呀?这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之下,曹晃老半天才道:“阿sir。就、就算我没时间证人又怎样?我没虐待佘映彤。”说到最后,他竟吼了起来。

费伦摊手道:“我没说你虐待佘映彤啊。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曹晃顿时无语凝噎。

“不想说?不想说也没什么,单凭你没时间证人这点加上佘映彤出来指证你,就可以入你的罪!”

曹晃色厉内荏地叫嚣道:“阿sir,你别唬我,我也懂法律的,就凭一个未成年小女孩指认我就能入我的罪,笑话!”

“你懂法?最多一知半解而已。”费伦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种案子,是可以提交高等法院审理的,换言之就是有陪审团参与,虐待未满14岁的女童,相信陪审员们不介意裁定你入狱吃牢饭。”

在hongkong,一般来说,只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死因裁判法庭使用陪审团审理案件,而在高等法院,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主要是严重的刑事案件。

当然,民事案件中也有极个别案例会采用陪审团制度,这要看当时案件的舆论影响和案情而定。说白了,只要肯花钱把声势造得足够大,高院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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