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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末路-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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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开口问道,在几人刚出现的时候,李志便用明察天赋查明他们是天下会的帮众,这几人实力如此之低,看到刀疤脸如此欺善怕恶,心中连教训他的心情都没有。
“小的……小的是天霜堂中人,不知前辈是……”
刀疤脸听到李志开口,心中一松,知道对方没有和自己计较的意思。
“天霜堂?嗯,我问你,麻鹰和蝙蝠二人何在?”
“两位大人……不在……不在乐山镇!”
刀疤脸目光闪烁着,让李志眉头微微皱起,他实在没有心情和这种小货色浪费时间。
啪!
一声脆响,李志一脚踹断了刀疤脸的右腿,“让麻鹰和蝙蝠出来见我!”
“他们真的……不在乐山镇!”
刀疤脸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不过依旧一脸硬气。
“啊!”
一声惨叫,刀疤脸的左腿同样断裂,刀疤脸几乎能听到自己骨骼发出的呻吟,疼痛让他几乎晕厥过去。
“最后的机会,用天下会中最平常的方式,将麻鹰和蝙蝠叫来!”
刀疤脸脸色骇然,他已经看出李志压根不重视他的性命,并且已经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刀疤脸的目光闪烁几下,当即忍着痛楚,从怀中取出一个竹笛,呜呜呜,长短不一的声音在乐山镇响起。
几乎在一瞬间,李志便感觉到整个乐山镇仿佛突然寂静了一下,一股压抑的气息逐渐弥漫着,同时四面八方传来一些沉闷的声音。
李志心中暗叫不妙,刀疤脸所用的传呼方式,已经将整个乐山镇的所有天下会中人惊动,万一惊动了聂风和叶天邪,就不是他所想要的了。
当下,李志身形一闪,向着一个方向冲了过去,后面只留下刀疤脸痛苦中带着怨恨的目光,紧紧盯着李志离开的方向。
李志躲在了城外河边,高高的芦苇丛,成了最好的掩护。
一根鱼钩被李志掏了出来,坐在河边开始钓鱼。
约有一刻钟的时间过去,仍未有鱼儿咬钩,不过李志却丝毫没有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再过了片刻,身后芦苇丛中传出簌簌的声音,两个身影跃了出来。
“阁下究竟是什么人?为何刻意将我二人引来此处?”
麻鹰和蝙蝠脸色阴沉地望着河边垂钓者,在接到帮派中的求救信号之后,他们很快便到了小巷子中,并根据刀疤脸提供的线索追来,直到此时才找到李志。
两个人相视一眼,神色都不好看,如果对方有意躲藏起来,早就离开了,而他们一路追踪至此,对方却如此轻松,足见对方必定有恃无恐。
一时间,两个人都有些后悔过于冲动。
“聂风和叶天邪此时在何处?”
一声淡淡的问话,让麻鹰和蝙蝠心中更是不安。
幸亏,那个人回过头来,摘下斗笠。
看清李志的面目之后,麻鹰和蝙蝠身子立时一松,露出笑容道:“原来是李少侠……”
“嘘!”李志将食指竖在口前,仔细聆听了片刻,随后手臂一晃,鱼钩提起,一尾银鳞剧烈地摆动在鱼钩上,点点水花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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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凌云窟
 第四卷 风云,雄霸天下 第三十一章 凌云窟
麻鹰和蝙蝠二人,原本在天下会中,地位仅次于雄霸的三名弟子,可以说深得雄霸所倚重。但是,李志和叶天邪加入天下会之后,在两人头上无疑又多了两个人。
虽然麻鹰和蝙蝠也知道李志和叶天邪实力相比三大堂主毫不逊色,但身份的无形降低,以及雄霸对两个人态度也变得冷淡,无疑让两人恼火。
因此一直以来,麻鹰和蝙蝠对李志和叶天邪并不是很友好,好感度也仅仅是中立,李志感觉这种好感度还要偏向于冷淡一些。
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且李志又有雄霸发布的负责击杀聂风和叶天邪的手令,麻鹰和蝙蝠在表面上不得不听从李志的吩咐。
麻鹰和蝙蝠已经掌握了聂风和叶天邪的行踪,他们已经露出前往凌云窟的迹象。
“他们准备了什么吗?”李志问道。
麻鹰摇摇头,“没有,他们二人一直躲在客栈之中,很少出来走动。”
“嗯?”李志露出沉吟之色,随即皱眉道:“可在他们的饭食中做了手脚?”
如果麻鹰和蝙蝠能够给聂风和叶天邪下毒,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
遗憾的是,麻鹰和蝙蝠摇摇头,说道:“他们从不吃小二送去的饭菜,也不知道从哪里准备了那么多食物?”
原本安坐在一边的李志脸色一变,豁然起身。
“怎么了?可是有什么不对?”蝙蝠奇道。
“你们被发现了!”
“这怎么可能?我们格外小心,没有留下任何踪迹!”麻鹰和蝙蝠摇头不信。
李志已经可以确定,麻鹰和蝙蝠确实被聂风和叶天邪发现了。
也许他们两个有瞒过聂风的手段,但叶天邪的一手巫术实在诡异,让人防不胜防,不知道有什么特殊的手段。
原电影剧情中,麻鹰和蝙蝠二人便向聂风下毒,李志知道这种情形,才会问是否在饭菜中动手脚。而叶天邪也知道这个情况,也就会因此而提防。
若非如此,叶天邪也不会不敢食用外界的食物,而只吃腕表空间中的储备。
李志心思急转,既然麻鹰和蝙蝠早已被聂风和叶天邪发觉,那么他们二人的消息……
突然,李志心中一动,如果他是叶天邪的话,想要不惊动麻鹰和蝙蝠前往凌云窟,只能等待一个麻鹰和蝙蝠不在,甚至整个乐山镇的天下会帮众都慌乱的时候,而这个机会,李志在之前恰好给了叶天邪。
“我们走!”李志对麻鹰和蝙蝠急道。
“去哪?”
“凌云窟!”
李志话语落尽,身形一晃,已经消失在远处。
麻鹰和蝙蝠相视一眼,匆匆跟了上去。
“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走在乐山大佛的狭窄山道上,李志抬头观看,不由得感觉到这座佛像的宏伟。
事实上,李志对于佛像并不陌生,在他的私人世界里面,便有背着山的一座大佛,说起来并不比乐山大佛小上多少,不过,那只是李志心里的一个映射,就连他自己也没有仔细观察过。而此时,他则在仰视乐山大佛,一股雄浑慈悲的感觉扑面而来,让人肃然起敬。
而大佛下面,则是汹涌澎湃的岷江,江水滔滔,比李志见过的海浪也不遑多让。
突然,李志心中一动,问向麻鹰和蝙蝠:“有没有打听过,这条江的江水什么时候涨得最高?有没有可能盖过大佛膝盖?”
“扑哧!”
麻鹰和蝙蝠忍不住笑了出来,麻鹰道:“李少侠,怎么可能?如果盖过大佛膝盖,整个乐山镇就被淹了,镇里的人早就逃走了。”
李志点点头,麻鹰说的不错,乐山镇中人世代生活在此,熟悉岷江变化,如果岷江江水突然涨高,他们肯定早就避开了。
虽然心中有些失望,但李志又感觉一些庆幸。如果水淹凌云窟,火麒麟必定退避,到时候想要寻到血菩提就容易许多,但也就找不到珍兽火麒麟了。
由于王淳和秦虹得到了宠物,李志特地在公共区域打听过有关的内容,也听说过珍兽。据说珍兽很稀少,血脉中含有强大的力量,仅存在几个少见的剧情世界里面,被人所重视,是梦寐以求的一种宠物。
李志对火麒麟也有些心动,不过这种强大的珍兽,如果想要收服实属不易,如若不成,也只能将其杀死,也能获得5000点积分奖励。
李志又马上想到了聂风和叶天邪,对聂风来说,珍兽毫无疑问要被其杀死的,他曾在李志面前说过要亲手杀死火麒麟,为父报仇。而对于叶天邪来说,李志不知道其究竟是什么打算?杀了火麒麟得到积分,或者收服其为宠物?
而此时的凌云窟中,正有两个人静静的走着。
虽然叶天邪和聂风都是实力较强的高手,但在这凌云窟中,却不敢制造出什么动静,一股压抑的感觉让两个人的呼吸都有些急促。
凌云窟内千转百折,无数通道纵横交错,在这种情形下,迷路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一缕红光,从凌云窟深处传来,还带有燥热的气息,这无疑为两个人指引了方向,让他们向着凌云窟深处不断前进着。
行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叶天邪被洞穴深处的光芒照得发红的脸上,突然露出喜意:“我感觉到了,血菩提肯定就在前方不远处,只要服下血菩提,我们的实力肯定有所提升,到时候就能重返天下会,报仇雪恨!”
叶天邪的神色有些狰狞,李志就像是眼中钉、肉中刺一样,折磨着他。
原本,叶天邪以为自己使用信物进入这个剧情世界,能够很轻松地杀死李志,想不到却被雄霸阻止。而一番发展下来,李志利用剧情人物,给叶天邪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甚至逼得他不得不反叛出天下会,这对他在剧情世界的发展极为不利。
不过,只要得到血菩提和火麒麟,叶天邪便有把握能够一举击杀李志,甚至杀死雄霸也不在话下。
“你为何要助我?”聂风问道。
叶天邪脸上露出不耐烦之色:“雄霸阴险狡诈,他的野心造成生灵涂炭,乃是武林公敌。我堂堂七尺男儿,自当除奸卫道!”
一番话语,说得正义凛然。
“他果然别有目的!”聂风心中暗道,同时深深地望了叶天邪一眼,这番话实在是太虚假了。
不过,既然叶天邪此时相助于他,聂风自然不会点明,以免失去助力,只是心里多了几分提防和谨慎。
两个人转过一条通道,入眼的是一个空旷犹如大厅一样的地方,数根粗大的柱子挺立着,而在柱子以及石壁上,镶嵌着数不清的小红点,仿佛天上繁星,熠熠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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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火麒麟
 第四卷 风云,雄霸天下 第三十二章 火麒麟
“血菩提?!”
叶天邪双眼放光,马上冲向一根柱子旁,从上面挖下一颗指甲盖大小的小东西,拈在手中,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喜意。
血菩提看上去极为不起眼,如同风干的葡萄干一样,蔫巴巴的,不过不时闪烁着莹莹的火红色光芒,以及握在手心里那种温暖的感觉,证明了它的不凡。
聂风的目光则被不远处一具骸骨所吸引,在骸骨旁边,一把闪烁着寒光的宝刀,插在坚硬的地上不知有多长时间,一股凌冽的寒意,从宝刀上传了出来。
“血菩提,血菩提……呃?”
叶天邪脸上的喜色,突然化为错愕之色,继而皱眉,脸色阴晴不定:“只能服用一颗,而且对剧情人物的效果是进化者的两倍?”
不过,稍一犹豫之后,叶天邪马上将血菩提填入口中,闭目感受着。
“畜生,出来啊!出来啊,畜生!”
聂风手持家传宝刀雪饮狂刀,发出声声怒吼,一股澎湃的杀机和战意从其身上释放出来。雪饮狂刀在聂风手中,仿佛发出龙吟一般的清鸣,上面的寒光暴涨,令人望而生畏。
叶天邪缓缓地睁开双眼,脸上表情有些呆愕,服下血菩提后竟然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就和吃下一颗普通野果一样。
马上叶天邪检查腕表,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竟然总共提高了两点属性,妄称神物珍宝!”
不过,总比没有收获好。望着那石柱上数不清的血菩提,叶天邪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如果没有只能吃一颗的限制,他将这些全部服下,恐怕实力暴涨,足以弑神屠佛!遗憾的是,在只能服下一颗的限制下,血菩提再多也失去了作用。
望着疯狂大喊的聂风,叶天邪目光闪烁了一下,盯在了聂风手中的雪饮狂刀上。
江湖中,一刀三剑乃是神兵,雪饮狂刀威名赫赫,属性定然不错。如果从聂风手中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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