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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已经在门口恭候多时:“弟弟,才醒啊,今天正好我父亲有空,不如我们去见个面吧?之后我可能就去博州了,如果你想多住阵子就住,不想住了就让我父亲派人送你回长安。”
第二十三章:拜见越王
“啊?”夕哲一惊,如果回长安不就露馅了。“好啊。”只能先承应下来,以后再解释了。
跟着李冲到了大厅用餐,之后不久,李冲的父亲,历史上那个反武则天运动的发起人越王李贞出现了。果然一身威武,比李冲更有猛将风范,气宇轩昂,感觉他佩戴的剑很长且沉重,一般人佩戴不了。
“参见父王。”李冲下跪参加,夕哲也只能跟着说:“参见越王。”
“啊,侄儿在这啊,你的事情我听李冲说了,下次出门要当心啊,不然就没这么幸运了。住的还习惯么?”
“谢越王,一切都习惯。”夕哲笑了笑。
“不过最好不要逗留太久,皇上那里不好交代,如果你是私自出宫要尽量不被人发现啊,我看还是趁早送你回去,免得以后生出什么是非,我也有罪。”越王说道。
“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我过几天自己回去吧,就不必送了。”夕哲推辞道,“我想明天就启程,正好顺路考察一番,这一路考察的还不够。”
“是啊,父王,贤弟越来越有治国之道了,他昨晚和我说了好多关于民生改良的问题,包括农业耕作改进、修建茅厕的建议。”李冲说道。
“哦?那你可要好好像弟弟学习啊,抓紧看看书啊。”李贞说道。
“没什么,过奖了,只是一些愚见。”夕哲赶紧解释。
“不过你一个人回去,我不会放心的,如果皇上知道了怪罪下来,我不好交待。”越王说道,“不如我派人随从你吧,你要到哪里考察都带着他,他能保护你能照顾你的生活,这个你就不要推脱了。”越王笑了笑。
“恭敬不如从命。”夕哲只能无奈答应。有点忐忑不安。
“守德,你负责护送皇子回宫。”李贞和身边一位侍从说。
只见那人低头答应道:“是,越王放心。”此人身穿盔甲,估计是刚从训练场上下来,身材不胖不瘦,五官分明,双眼有神而透着坚定的意志却也有一股与生俱来的杀气,估计武艺高强,一位是英气十足的俊朗少年。
“估计这就是那个后来要杀越王的裴守德吧”。夕哲心里想,“此人武艺高强却也有点狠,心里小有盘算,不是一个完全的心腹,看来还是防着点好。至于越王看起来挺和善了,也正是这种仁慈,让他凡事不敢力争上游,对别人有依赖性。”夕哲在心里把这些人都读了一遍。知道大致该怎么周旋他们了。他们之间的事也和自己无关,不必拆穿他们的个性,历史还是不要改变不要泄露天机的好。
“那就麻烦阁下了。”夕哲笑道,和裴守德点头示意。裴守德也回敬了一下。
“可是,他如果发现我不是李贤怎么办呢?”夕哲绞尽脑汁都不知道怎么甩掉这个帅哥,“以他的狠劲还不把我就地阵法,杀了。毕竟他是一个很好的武将。”
“你在想什么呢?”李冲拍了拍夕哲。
“哦,没什么呢,我在想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夕哲笑了。
“没事,以后我会去长安觐见的,到时候再见啊。”李冲单纯地笑了。
夕哲转念一想,“李冲对自己印象不错,而且年轻是同龄人,而且他是个比较开明的人,再加上李贞比较仁慈,如果在这里博得他们信任说出事情或许比跟着裴守德到了长安被识破安全,只好赌一赌了。”夕哲只有这一条生路了似乎。
“我想多陪陪哥哥,等你要去博州了,我再走吧。”夕哲突然这么说,似乎是顺接了刚才李冲的话表示依依不舍似的,李冲当然很开心,拍了拍夕哲的肩说:“真是好兄弟。不过皇上那里真的没事么?”
“当然没事。”夕哲笑了笑。“就算被问罪,我也说是我自己要出来逗留这么久的。”
突然有个侍卫来报告,在李冲耳边嘀咕了一会。李冲挥挥手,侍卫下去了。
李冲说道:“看来要尽快上任博州了。”
夕哲说道:“为何?”
李冲说道:“你有没有听到坊间流传,最近常出一些奇怪命案,有钱人离奇死亡,死后身上都会刻着一把扇子印记。而后就盗走钱财,托人赈济穷人。”
夕哲说道:“听说了,听起来很恐怖,但是似乎是侠义之士所为。”
李冲说道:“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而且这些案子在博州发生较多,所以我要尽快赶往博州。”
夕哲若有所思。李冲拍了拍夕哲的肩膀说道:“贤弟,没有影响你的食欲吧。”
夕哲笑道:“没有没有。”
说着已到了中午边,大家就坐下吃饭了。古人还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皇家的食物就是不一般,各种鱼肉看得都饱了根本没空去吃。那种红楼梦里说的刘姥姥看不懂的那些菜在这里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夕哲这个现代人也有看不懂的菜,觉得好新鲜。有些菜样和现代饭店里有的一拼。
“但是不好直接问菜,不然人家就觉得自己不像皇家子弟了。还是有啥吃啥吧,还好不挑食。”夕哲想道。
古人不太会用油炸食物,基本都是蒸的煮的,但是却别有风味,仿佛农家乐里的佳肴。
一道菜刚上来,大家就闻到臭味,李贞推荐说道:“这菜在宫里吃不到,吃这个菜的人肯定是勇士、有品位之人,一般人闻到味道就吓跑了。但是尝过此菜的人却终身难忘。”
李冲打开菜盖,说道:“这道菜叫香色云雾。”
夕哲一看就是臭豆腐,心想:想不到古人也知道臭豆腐,而且还当这个是好菜,估计是腌制方法不佳,臭豆腐成功率不高吧。
“为何叫香色云雾?”夕哲不解,差点笑岔了。心想:这个再普通不过的菜竟然搞的这么神秘,仿佛吃下去就成仙似的。
古代皇帝微服私访民间的时候,吃过一些没吃过的菜,回到宫里却再也吃不到,因此得了痴狂,而实际上那些只是民间小菜,非常普通。这就叫物以稀为贵,估计臭豆腐也是这个道理。
第二十四章:施展才华
“这个菜是我们当地百姓偶尔研制出来的,巧合吧,那个人把家里烧柴火的灰倒在一个木桶里,然后忘记了,就把豆腐倒进去了,正好又出了几天门借粮食,结果没有借到,回家的时候他很懊恼,这时又看到那个桶,想起了那块豆腐,心想完了,这个豆腐一定腐烂了不能吃了,果然那个桶里奇臭无比。正想倒掉,但是想起家里收成很差,都快饿死了,有烂的总比没有好,就拿起来吃了,结果发现虽然很臭但异常好吃,而且没有闹肚子,之后大家也开始尝试这种食物而且越来越受欢迎。为了怕别人不敢吃就取了个好名字,你看它有点灰暗,仿佛块下雨时的云雾,而且它的臭味正是一种香味,就取名为香色云雾。”李冲说道。
“真的好有诗意,我觉得取名字的人是人才啊。闻闻臭烘烘,吃吃香喷喷。”夕哲尝了一口,假装没吃过然后评价。
“很到位啊,说的太恰当了。”李贞很敬佩夕哲的胆识,觉得他不是一般人,一点不畏惧就吃下了这么奇怪的东西,而且还品尝后说出如此确切的评价,仿佛遇到一个识货的知己。
“呵呵。”夕哲心想,“是你们没见识。”他还随口说了一句,“如果放在油里炸然后抹上酱是一道美味小菜。可以当零食。”
“啊?油炸?我们没有尝试过,零食是什么?”
“哦,我下次烧给你们吃吧。难道你们没有吃过油条,和那个做法一样。至于零食是我们家乡话呵呵,就是点心的意思。”夕哲说道。
“那你说的油条是什么?”李冲问道。
“哦就是把面团拉成长条放下去炸啊。”夕哲想道,“对啊,油条是宋朝才有的,那就是炸秦桧了。”他觉得自己失言了。
“哦,真是博学啊。”李贞很敬佩夕哲,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对了,你们对吃这么有研究,我可以献一道我考察民间学来的菜给大家。一种特制的鸡。估计你们今生会难忘。名字先保留,明天做给大家尝尝,由来也明天解释哦。”夕哲笑道,心想:先和大家拉近距离,以后万一露馅了,也好说。
“哦?真不知道皇子越来越博学了。连菜都这么了解。”李贞笑道。
“是啊,弟弟真的很博学,他给我改造的打稻机和碾米机,我等会拿给你们看啊,以后农作可以事半功倍了,而且他建议的滴灌技术我已经吩咐下去了。”李冲说道。
“滴灌?”李贞不解,摸摸胡子。
“为了防止水在输送过程中的损失,把它通过管子引流到泥土里,或者直接到每株植物旁边,深入地下,这样就能充分吸收,不浪费水了。”
“这个主意太妙了。”李贞似乎很欣赏夕哲。
“还有防止害虫的办法,就是用石灰。”李冲笑道。
李贞听得很感兴趣。“这样能提升农产,百姓就能安居乐业了。”
“还有呢,刚才说到腌制“香色云雾”的稻草灰可以当做肥料的,和粪一起用效果很好。”夕哲笑道。
“还真的是双臭了啊。”李冲笑了笑,大家都被逗乐了,很开心。
“来,很久没这么高兴了,皇子越来越讨人喜欢了,看来李冲得好好向弟弟学习了。”李贞举杯示意大家干杯。
“明天就等你那个神奇的鸡,神鸡了。”李冲说道。大家更加乐得前仆后仰。
“你们俩兄弟还真够闹的。”李贞说道。
“这叫默契,我们从小感情就很好。”夕哲说道。
“对啊,小时候的事情相比你是不记得了,你那时不记事,但是我都还有印象哦。你那些好笑的事情啊,太多了。那时你就是我的小跟班,现在长这么大了。”李冲笑道。
“幸好没让我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夕哲心想。
饭后,大家坐在大厅里闲聊,没人一杯茶。夕哲喝了口古代的茶,果然比现代的更具野味,似乎更加鲜更加醇正。他品茶都品得入神了。喝一口芳香一晚。
“嗨,这么喜欢茶啊,多带点回去吧。我们这里高山毛尖很香的。还有啊,喝茶这么小口哦,这样喝没有劲。”李冲笑道。
“难道是早年的信仰毛尖么?”夕哲心想。“对了,我听过,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三碗搜枯肠,惟有文章三千卷。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惟觉两腋习习清风生。”他突然想到吟诗。
“啊,真是好诗啊,想不到小小年纪已经如此多才。”李贞又赞赏有加了。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唐朝诗人卢仝的茶诗么?”夕哲想道,“对啊。他还没出世呢。哎,就当做是我说的好了,也好,以后需要吟诗我就背些这个时代之后人写的诗歌。”他很开心自己这么聪明。
夕哲接着说:“现在的茶都是用大锅煎了以后大口喝的吧,其实不然,你们可以尝试小口喝,然后慢慢品回味,苦尽甘来的感觉才不会失去茶原本的滋味。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