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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曾令他心动过。当年你爹为了他心爱的姑娘,也曾在金殿上请求皇上赐婚,我们三个人曾在一起吃过一次饭,你爹对她百般照顾,不停地给她夹菜,那样温暖的笑意,婚后我从未见过。”
阿黛惊得呆坐了半晌,一直觉得爹娘从不吵架,感情挺好的,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前情。“那姑娘是谁呀?我爹他怎么会这样?”
梅氏垂下眼帘,沉声说道:“都是过去的事了,那人是谁也不重要了。娘本不想跟你说这些,只是因为你像娘一样,也是个痴心的女子,才跟你说这些话。阿黛呀,男人的温柔和宠爱只会给他喜欢的姑娘,李惟对你没有动心,你就不要在痴痴地念着他了,就算勉强成了亲,日子也不会好过的。你不要以为九王对你姨母好,李惟就会那样对你。”
司马黛沉默了一会儿,疑惑道:“那要怎样才能让表哥对我好呢?“
“傻孩子,你怎么就放不下呢?这姻缘啊,一半是缘分,一半也在经历,患难夫妻情最真。你哥哥总想把你嫁给郭凯,按理说郭家和咱们家门当户对,你们从小一起长大,倒也十分合适。可是,你看郭凯对他那个小妾死心塌地好,连正妻都不肯娶,一心要扶正她呢。论容貌性情,那小妾也算不上拔尖儿的,可是他们一起去了太行山剿匪,必定是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才心心相印的。”郭凯的小妾陈晨是鸿鹄社的领队之一,跟阿黛很要好,也来过丞相府几次,他们之间的事,阿黛听说过一些,起初定亲的时候,两个人都不乐意,都打算退婚的,可是自从太行山回来就不一样了。
阿黛是个聪明孩子,忽然就明白了母亲想说什么:“娘,帝都的女子都渴望嫁给表哥,其实期盼的是像九王妃那样被丈夫宠爱。可是,姨父的宠爱也只是对姨母,若换成别的女子,只怕也不会这样了吧。”
梅氏语重心长地说道:“是啊,你姨母当年在大雪中救了九王,后来又在怀着若雪的时候,远赴突厥,夫妻俩同生共死,历经艰辛,所以你姨父才会对依依百依百顺,宠爱有加。这么多年,也宠惯了,现在若是让九王不宠你姨母了,只怕他自己都不习惯。所以呀,要么是一见钟情的心动,要么是患难夫妻,阿黛呀,若有一天,有一个男人用九王看九王妃那样的眼神看着你,你就可以安心地嫁给他了。只是能遇上一个这样的人也要几世修来的缘分,不是每个人都能遇上的。追风社的王康,跟你哥哥婉转问过你的心意,也时常来咱们家走动,娘瞧着还不错。他爹是户部尚书,诗书之家,也是很合适的,你也考虑一下吧。你年岁也不小了,若实在看不上他,娘给你张罗几个世家子弟,你躲在暗处相看相看,若有中意的就嫁了吧。”
阿黛难得跟母亲心平气和地谈了一次婚嫁问题,心中千回百转,哑声道:“娘,让我在想想吧。”
阿黛心里装着事,似有千斤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秋高气爽的季节,漫无目的地在府里闲逛。
眼前忽然闪过一个高大的身影,急匆匆的奔着父亲的书房去了。
阿黛定睛一瞧,竟然是九王。他们一家才从九王府回来,九王就追到父亲书房去,莫非真是有什么要事?九王手里似乎拿着几封信,阿黛一下子想到了表哥。
悄悄跟了过去,阿黛躲在一处僻静的墙角,靠灌木丛挡住身影,不让书童发现自己。
“这是李惟以前写来的亲笔信,你模仿他的笔迹写一封吧,母子连心,李惟出了事,嫣儿似有感知一般,近来总是不安心。哪怕是写封假信哄一哄她也好,再这样下去,本王担心他身子受不住了。”这是九王的声音。
“笔迹可以以假乱真,可是九王妃冰雪聪明,自会从其他蛛丝马迹中发现端倪。世子失踪,你真的不去南诏吗?换成若雪出事,只怕你早就飞奔而去了吧。”司马青云说道。
阿黛心里咯噔一下,世子失踪……看来表哥是真的出事了。眼前浮现出表哥微笑的容颜,似乎近在咫尺,伸手抓了一把,却又消失了,似乎今生永不能再见面。
阿黛有点急了,猛地站起身子,却“彭”地一下撞在了玉兰树的枝干上,“哦……”惊呼声刚发出一点吓得她赶忙捂住了嘴,蹲下身子。
“谁?”窗子猛地被推开,九王锐利的目光扫向窗外。书房并不是单独的院落,后窗对着的就是后花园了。
“咪咪快来……”二小姐司马颖在不远处招呼着自己养的长毛玉绒猫,那猫从书房后面的梓树上跳了下去,跑向小主人。
九王关上窗户,接着说道:“不错,小雪是女儿,我作为父亲自然要保护她,可李惟不一样,他是男人,将来要顶门立户,保护妻儿老小,怎能总躲藏在父母的羽翼之下。”九王语气坚决,却也有几分戚戚然,唯一的儿子,他怎能不担心呢?
阿黛蹲在灌木丛里把嘴撅的老高,九王太偏心了,让表哥独自去那么危险的地方,都没有人陪着他……
没有人陪……
阿黛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我要去找表哥,我要陪着他……
阿黛觉得自己的心口在翻涌波浪,这个念头一旦滋生就不可遏制的从星星之火变成了燎原之势。
对呀,去找他。他失踪了,生死未卜,我一定要找到他,和他共甘共苦,突破难关,一起成长,就像九王和九王妃那样,在患难与共中历练成心心相印的夫妻。
阿黛没有听清后来爹爹和九王又说了什么,只沉浸在自己的遐思里,既兴奋又忐忑,想起表哥的危险又有些揪心。
悄悄回到自己的绣楼,阿黛坐在窗前发了一天呆。
晚上,玉簪花清幽的香气飘进了姑娘的闺房,粉红色的纱幔摇曳,锦被香衾包裹着娇美的姑娘,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玉簪花。
花香沁人心脾,舒缓了姑娘紧绷的心神,微皱的丁香眉也渐渐舒展开来,睡意渐浓,朦胧中她似乎看到了未来的自己。
蓝天白云之下有一个美丽的小岛,雕梁画栋的高大房屋、姹紫嫣红的百花园,一个高大的男人揽着她的肩把她拥在怀里,两个人看着一个憨态可掬的小男孩在花园里采了一大捧鲜花。孩子肉嘟嘟的小手拿不住了,一边采一边掉,回头见爹娘瞧着他,便扭着小肥臀跑了过来,嘴里奶声奶气的喊着:“娘亲,花……”男人在旁边大笑儿子:“傻小子,你娘有爹爹给的花就够了,你快拿自己的花去哄小丫头吧。”
这时她低头看向自己手里,竟然真的有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玉簪花。男人抱紧了她,在她耳边轻声问喜欢吗,她抬起头想看清他的脸,可是怎么也看不清楚。
阿黛急切地想看清那人长什么样子,使劲揉了揉眼,然后……她看到了自己熟悉的百花穿蝶拔步床、摇曳的粉红色纱幔,醒了,再也看不见那个梦中的男人了。
沐浴着如水的夜色,怡人的花香,阿黛的脑海中浮现了表哥的身影。表哥的身材与父亲九王肖似,他只有十八岁,还没有九王的霸气魁梧,但是个头儿已经差不多了。梦中那高大的男人应该就是表哥吧?此次南下必是吉兆。
阿黛睡不着了,兴奋地望着窗口,一颗心飞向了遥远的南方。
天亮了,她开始准备东西,花高价买了一份地图,谋划好了路线。找了一个戏班,以学唱戏为名学了些化妆技术,又通过一个认识江湖人的朋友,找了个易容高手学了一点易容术。金银不方便带太多,就做了一件粗布的夹袄,在夹层里面藏了几袋金瓜子,以备不时之需。跟哥哥闲扯了几天各地的风土人情,对南诏有了点基本的了解。
准备好一切,已经是八月底了。阿黛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出发,没舍得骑自己心爱的白马,而是选了一匹膘肥体壮的大黑马,带上一个大包袱出了家门。
此去路途遥远,生死难料,出家门的时候,阿黛心里也很不是滋味。管家正从外面进来,疑惑道:“大小姐这是要去哪?怎么还带着包袱呢?”
“哦,郭凯的儿子快要过百天了,我和孩子的娘是闺中好友,自然要送些礼的。”阿黛换上欢喜的神色,把早就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
包袱缝隙里露出一角灰扑扑的粗布,管家心中疑惑,送给小孩子的贺礼不应该是红色的锦缎衣服么?
作者有话要说: 郭凯和陈晨的故事:女骑警穿越,遭遇纨绔夫
☆、蟠龙镇
包袱缝隙里露出一角灰扑扑的粗布,管家心中疑惑,送给小孩子的贺礼不应该是红色的锦缎衣服么?
“管家,天冷了,我窗上的软烟罗该换成厚实的窗纱了。”二小姐司马颖不知何时也来到了门口。
二小姐虽是庶出,可是夫人梅蓉仁厚,并不曾苛待她。吃穿用度和自己的亲生女儿差不多,管家也不敢怠慢,忙转身道:“二小姐,这等事只需派个丫鬟来就行了,何须小姐亲自到大门口来。”
司马府这位二小姐性情内秀,平时可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今日在门口见着还真是稀奇。
“我的猫跑到前院来了,我才追来的,管家你带我去库房吧,我想自己选花色,丫鬟挑的未必能入了我的眼。”司马颖晶亮的眼眸瞧着管家,立等他带自己去。
阿黛趁他们说话的空档,又看了几眼生活了十几年的家,咬咬牙上了马,奔着郭府而去。到了门口却并没有进去,而是穿过旁边的小街,直奔东城门而去。
一个时辰之后,阿黛到了长安城东面的蓝田县,在马市把大黑马卖了,到客栈换上准备好的粗布衣服,头发弄成了花白的颜色,脸上也增加了几许皱纹。
不理会店小二古怪的表情,阿黛退了房,又问了问附近有没有小乞丐聚集的地方。和预料的一样,小乞丐之中果然有操着南方口音的孩子,前两年南方发大水,不少难民逃到了京城附近。阿黛选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忠厚老实的小男孩,五六岁的年纪,瘦的可怜巴巴的。
“婆婆有个小外孙跟你长得很像,可惜前几年走失了。现在婆婆要去南方寻找自己的姑娘和姑爷,你跟着婆婆去,就再也不用乞讨了,以后给婆婆当外孙,你可乐意?”司马黛拿出刚买的肉包子递了过去。
小乞丐手里半块发了霉的窝头无声地掉在了地上,热乎的肉包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旁边的小乞丐们都怯怯的望了过来,咬着唇巴巴的瞧着,只恨自己怎么和婆婆的外孙长得不像呢。
“快吃吧,你不饿吗?”阿黛“慈眉善目”地看着他,故意把声音弄成很苍老的模样。
小乞丐接过包子盯了一瞬,就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
阿黛笑眯眯的牵着小男孩,找到一家大车行,雇了一辆马车去杭州,车夫特意选了个有点闷的老汉。
阿黛已经仔细地盘算过了,自己马再快,也快不过丞相府的追兵。今天晚上不回家,父亲肯定会派人四下找寻。与其让他们猜到自己偷偷跑出来,还不如大方的承认了,于是她在自己的枕头底下压了一封书信,说要看看大好山河,出去转转,让爹娘不要惦记。
在马车上,阿黛问明白了小男孩的情况,他叫段兴元,从小爹娘就叫他阿元,去年被人贩子从家乡拐了来,没等卖出去,他就自己逃了,当了小乞丐。也想过回家找爹娘,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只知道是一个叫斜阳寨的地方,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