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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没动火的是公孙景,公孙景盯着悠哉的跪坐在草席上的阿珩,越看越疑惑。
人长得不好看不足为奇,这世间绝色本就极少,但似阿珩这般五官除了眼睛没有半点特色,没那双妖鬼般的眸子,绝对令人见之转头就忘的,比绝色更稀罕。最为古怪的是,阿珩的脸还是属于那种很耐看的类型,虽然第一眼的时候没人会觉得好看,可认真的去看便会发现,这张脸看着其实挺舒服的。。。。。。若是这家伙身上的疯癫气息去掉的话。虽然不是很像,但阿珩让公孙景想起了很多年前相识的一个差不多类型的好友。
公孙景试探的问:“你与清是什么关系?”
清的情况公孙景略有所知,应是传说中羲和氏的后裔,根据古籍记载,那是神裔氏族的一支,而神裔氏族有个特性:不孕不育。
倒不是真的不能生了,只是生育能力远远不如寻常人,寻常人族,一年生一个,并不是难事。而神裔氏族则不然,想要子嗣,得用相当多的次数来换取那极小的几率。也因此,神裔氏族对于婚姻的要求都很高,必须是自己相当喜欢的,否则没法长期相对。再美的绝色,从早看到晚,从年头看到年尾,缓缓眼睛的时间都没有,是个人都会想吐。而不能长期相处,神裔氏族也甭想要后代了。
某种意义上,有些人族说神裔非我族类真不是空穴来风,就这生理差异,说是异类,也并非不可。
公孙景记得自己上次见到清的时候,他似乎并未娶妻,也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再考虑神裔氏族的生育率,基本可以给清盖上绝嗣的戳了,可也保不准有意外情况,不是吗?
阿珩慎人的眸子挪向公孙景。“你认识我阿父?”
公孙景:“。。。。。。”清能生出你这么个奇葩来,也是奇迹。子不肖父很正常,可差异悬殊至此,造化真真是神奇。
另外几人亦不由露出了惊悚之色,清神医的后代?开什么玩笑?清虽出身卑微,品行却光风霁月得令人自惭形愧,他们之所以会来疫区,与清有极大关系。早年清做铃医到处跑,听到有大疫,别人躲都来不及,唯有他毫不犹豫的跑去疫区救人。此次大疫蔓延大半个中州,若非有清这个榜样,还真没几个人鼓得勇气跑这鬼地方来。
很多路,最难的不是过程,是开头,但只要有人走出了第一步,那么后人便会源源不断跟随,拓宽这条路。医者进入疫区救人,化解疫疾便是如此。清开了个头,后世的医者便跟上了。
可如今。。。。。。清神医一生仁善,女儿却是这么个德行,所有人都感觉到了破灭感。
公孙景也有破灭感,但还记得眼下最重要的事。“你怎来了沧水?”这片生命禁区,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只会想要离开,而非跑进来。
“挑战疑难杂症啊,我牧云原义诊时碰到了疫疾病人,怎么治都没给治好,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须知我已许久不曾治死人了。所以我就来沧水寻找疫疾源头了,如此猛烈的疫疾,简直闻所未闻,太神奇了。”阿珩一脸兴奋的道。
公孙景等人脑海里唯剩一感觉:清,你九泉之下有知,不知是否气得再死一回。
医揆轻咳了下。“你如此,你阿父可知?”
“他啊,都死了四年了,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有区别?”阿珩不以为意。
众人又是一愣,死了?
公孙景皱眉:“他如何死的?”没记错的话,羲和氏的红衣似乎都很长寿,别人最多活个四五十岁,羲和氏的人的寿数却是以一百保底。若清在四年前死了,那就是连保底的一百岁都没达到,太不正常了。
阿珩随口道:“心室上有个洞,忌太过劳累,他还没日没夜的熬,就给熬死了。”
季越人的眉头不由抽搐了下,从阿珩的话语里听出了一种不怎么好的味道。“你如何知道他心脏上有个洞?”人又没透视能力,如何看到别人的心脏是否有所缺损的?
阿珩理所当然的回答:“挖出来就看到了。”
院子里顿时一片死寂。
见众人都不再开口,便继续开口道:“我在路上捡了个孩子,还在外头,麻烦让人去接一下。”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你们这里可还有热食?”她跟稚童有些日子没用正常的餐食了,沧水是生命禁区不假,却只是人族的,在这里动物很多,猛兽也多。阿珩的毒虽好,但被毒死的动物也不能吃了,因此一直只能抓些小动物加餐,可这些日子,基本没收获,加之时不时的下雨,也就一直啃干粮。阿珩自己都受不了了,哪怕没有味觉,干粮又硬又冷的她还是感觉得出来的。也不知稚童是如何忍耐下来的。身体素质也不错,这般糙养都没出事。
稚童被带到阿珩面前时阿珩已看着季越人一罐栗子羹烹好,中途除了动手加了几味药材什么都没碰,不过这几味药材却衬得栗子羹愈发香气扑鼻。
阿珩将栗子羹倒了一半给稚童。“正常的热食,用吧。”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是我烹煮的,你可以放心食用。”对于自己的厨艺,阿珩自己是没感觉,反正没有味觉,吃什么味道不是吃?可稚童这些日子却被折腾得够呛,这也是阿珩会让季越人烹煮食物的原因,犯不着再折腾孩子,真整死了就不好了。
稚童闻言松了口气,这才放心的吃起栗子羹,季越人的厨艺一般般,但没什么特色也比阿珩做得不知道算什么味道的诡异食物好。
剩下的栗子羹阿珩只碰了一点羹汤,其余的都给了季越人,她服食了祝余丹,不怎么需要进食。“接下来你就住在这里,我要去办些事,不太方便带着你,待我事毕再来寻你。”
稚童犹豫了下,忐忑的问:“多久?”
“不知,反正死不了就肯定回来。”
阿珩要去的地方是隔离区,清时常在疫区救人,虽然没寻到救治疫疾的法子,但防疫的法子却是总结出不少,他与公孙景相交,这些东西也就顺便教给了公孙景一些。公孙景来到避难处后将这些知识都给用上了,避难处已经染疾的病人都给隔离起来,避免疫疾继续扩散。
隔离区里,如今除了几个医者,根本没人能进,不敢,也不准。
阿珩是医者,可以破例进去。
阿珩进去只半个月,隔离区里的三十五个病人便只剩下了二十六个,将众人给气得不轻。
“他们本就病入膏肓,死了很正常。”
若非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家伙,大部分医者都想砍了阿珩。
“用我们的方子,他们还可以再支持一段时间。”
阿珩一针见血的反问:“你们能在这段时间里研制出治疗疫疾的方子?据我所知,你们来这里最长的人也没超过一年吧。”
最早来到这片生命禁区的医者早死干净了,看避难处的情况,不是几个月就能建立起来的,显然很早的时候就有医者来了这里。不过眼下这几个都是后面来的,说最长没过一年,也没错。
公孙景怒道:“可你在给他们喂毒!”他最气的并非阿珩将人给治死了,如阿珩所言,那几个人已然病入膏肓,活不了了,可阿珩随便给人喂含有剧毒的东西,就算还有一线生机也没了。
阿珩更加不以为然:“他们中的疫疾是尸毒发生畸变而成的东西,寻常方子根本没用,反正都是死,不如以毒攻毒试试。”一年里解剖了上千的尸体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她是弄清了扩散的疫疾是怎么回事。有疟疾、时疫、鼠疫等常见疫疾,更有一种新型疫疾,而这种新型疫疾便是此次中州大疫的主力。
对于阿珩轻飘飘的态度,便是好脾气如公孙景都想杀人了,就算子不肖父,你也不能不肖成这样啊,这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公孙景疲惫的抹了一把脸。忽问:“你这些年在何处?”清死于四年前,那么这四年阿珩是在哪里生活的?以清的性子,临终前定会将女儿托付给可信任的人,而清所信任的人绝不会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至少心性一定高洁,若是心术不正或不够坚定,保不准就将阿珩给炼成长生药了。而心性高洁且坚定的人绝不会将孩子给养成这样,公孙景很怀疑,清死后,这家伙是否又遭遇了什么剧变。
“哦,我师从苍凛,唔,就是邪医。”
公孙景:“。。。。。。”
在一国王都的水源里投毒,灭杀一国王都所有人;最爱活人试药;视人族为猪狗。。。。。。某人若干丰功伟绩在公孙景的脑海里翻滚着。
清,你真是死得太早了。
阿珩没理会公孙景心里的哀叹,继续道:“我做我的试验,你们少管闲事,我最多向你们保证绝不强迫别人吃我给的药,选择的权利我留给他们,他们不喝,我不勉强。”
公孙景默然,里头那些人真的有选择的权利吗?
不过一死罢了,充其量就是一个逼死,另一个有微乎其微的机会不死。
众医者最终只得看着阿珩继续祸害病人,如阿珩所言,她一点都没强迫病人。可面对这样的选择,鲜有人能坚持的拒绝到最后,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只要是还有求生欲望的人都会选择最后一搏。
阿珩的以毒攻毒之法终究没成功,病人死了大半后没人再敢喝她的药了,这药简直是谁喝谁死。便是最后一搏,也得让人看到那么一丝希望才行,阿珩却一点希望都没给人看到,任人也无法坚持最后一搏。
对此,阿珩也不以为意,继续改进自己花了近一年钻研出的方子。本该活不过一日的病人多活了好几日,疫疾也渐有好转的迹象,虽然最后还是死了。可过程也说明了她的方子是有用的不是吗?只是有什么问题是她没发现的,只要找出来,对方子进行完善,定能成功。
公孙景也染上了疫疾,大部分医者都是这么去的,频繁与病人接触,很容易染上疫疾。只是几乎是公孙景前脚染病,阿珩后脚就端着药来拜访了。
瞧着阿珩那碗因其心情不好而愈发诡异的汤药,公孙景愣了下。“你想做什么?”
“我想了很久,明明我的方子是有用的,可人仍旧死了,这完全没道理。可前些日子我想到了,那就是之前试药的病人病得太重,为了有作用,药的分量不免加重,而因着病人的生命力早已耗尽,即便药有用,即便我将药量严格控制,他们的身体也禁不住猛药。除非将药量减到最小,可那样的话,对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基本没作用。我思来想去,觉得刚刚染疾的人生命力还很旺盛,且未病入膏肓,无需猛药,如此,应能活下来。”阿珩很是欢快的将味道诡异的药碗递到了公孙景的面前。“世叔帮侄女一个小忙如何?”
公孙景很想将药碗糊阿珩脸上去,侄女你到底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啊?
☆、第十七章往昔
对于阿珩的风格,云洛没有半点惊讶,阿珩拿活人试药的事,他是清楚的,确切说,整个洛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哪个脑髓无恙的医者会在门口贴个雇佣药人的木牌?
签下生死契书,试药三月,三月后无论死活皆有十枚金铢的酬金,若是死了,十枚金铢也会一厘不差的送到药人指定的人手里。
在洛邑,八百铜锱为一枚银毫,三枚银毫为一枚金铢,足够一户普通的五口之家节俭的用个三四年。十枚金铢,一家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担心吃喝了。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拿活人试药,还公开雇佣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