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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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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病下去。
  云洛真诚的道:“阿珩你不如将这孩子送我养,我一定待他如亲子。”绝不将人养成变态。
  阿珩反问:“你若有儿子,可会将他送人?”
  云洛毫不犹豫的道:“除非我要死了,否则谁敢抢我儿子,我灭了谁。”
  阿珩打开了之前从屋里取出的包,里头是一包粉末。“我亦然,你可要尝尝?”
  云洛:“。。。。。。多谢,我方才只是说笑。”
  阿珩没说什么,将粉末倒进了茶壶里,待粉末融于水后倒了三杯,一杯给自己,一杯给三七,最后一杯给云洛。三七一看到水,立马端起来要喝,却被云洛按住,顿时委屈的瞧着云洛。云洛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而是反问:“你阿母什么德行你不知?也不怕有毒?”一个人狠得连她自己都能用来做实验,进行一些乱七八糟的改造,焉知不会顺手给儿子同样的待遇?
  三七皱眉道:“这是三七,没毒。”
  云洛果断想歪了:“同你有何关系?”这玩意别是因为什么与三七有关的实验而制造出来的。
  阿珩脸色阴沉的道:“南荒有芝草,名曰三七,被誉为南国神草,是上品的补血益气之物,极是养生。你若是怕有毒,可以不喝,我还不想浪费呢。”三七粉就那么点,若非对方是大肥肉,她根本舍不得拿出来待客。
  云洛顿时尴尬:“。。。。。。抱歉。”不过也不能全怪他,谁让姑奶奶您老劣迹斑斑,在这方面根本没有信誉可言。

  ☆、第八章清粥

  人族,确切说,大荒大部分种族都是一日两顿,朝食与哺食,自然,富裕的人智慧生物也有一日三餐的。但阿珩是绝对的一日两餐,清晨时用朝食,午时用哺食,然后。。。。。。彻底贯彻落实过午不食的理念。
  对于阿珩的这条规定,三七是最为坚定的抗议者,朝食比别人的提前了一个多时辰也就罢了,早上起来本就肚饿,早点用饭食也好,可哺食也提前了近两个时辰,且用完后就不能再进食,这是要做苦行者?
  云洛不是专门来蹭饭的,只是没到朝食的时间,自然就不曾用膳,然后。。。。。。正好赶上了药庐的朝食。
  对于超级肥羊,阿珩的脾气与耐心几乎是无底限的好,因此就请云洛用朝食了。也让云洛着实好奇,这家伙的财政问题究竟有多严重?阿珩可从来都谈不上好脾气,所谓的淡然也正是相对苍凛那个动辄杀人试药完全不将人命将人命的疯子而言,跟正常人一比,阿珩的脾气着实。。。。。。恐怖。
  阿珩并不知云洛在胡思乱想什么,反正她是觉得,其实苍凛的脾气比她好的,也比她善良的。很诡异?想想苍凛的三观吧,苍凛看人族的态度就跟人族看猪羊的态度没什么两样,又不是同类,仁慈客气什么?谁吃猪羊的时候会考虑一下猪羊的心情?尽管对待人族,苍凛的观念很有问题,但他对待同类却是真的很不错,至少阿珩到目前为止都没打算效仿前头的师兄师姐背弃师门。
  没有人会为了异类而压抑自己的本能与欲望,苍凛归根究底,就一种病:生为人族却坚定的认为他自己不是人族。
  所以有的时候,人与变态最大的区别不是生理的不同,而是三观的悬殊。不过阿珩也不会为此指责苍凛什么,生而为人,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在长大之后认为自己跟人族不是一个种族的,除非。。。。。。他曾经经历过什么让他对自己人族的身份产生怀疑的事。那样的经历,阿珩也有,她也一度觉得自己跟人族不是同类,山林的畜生都不会同类相食,何况是人。若她是人,她怎会食人?人又怎会食用她的血肉?
  她与苍凛唯一的不同只怕就是在她的认知向着非人类的方向狂奔时被人拉住再生生板了回来,而苍凛的认知却在这条路一去不复返。
  朝食很快端了上来,但与华族传统的分餐制不同,阿珩与三七的朝食是一起用的,全放在一张食案上,一同取用,而非一人一案。云洛单独一张案,阿珩对肥羊再没底线也没到与人同案而食的地步,且,便是她不介意,也不会几个人愿意,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食物里没被加些不该加的东西。嗯,阿珩自己也不能保证,与苍凛生活多年的后遗症:习惯性往饭菜里下毒,自己会不会中毒不重要,只要对方能中毒就行。
  虽然近两年,师徒俩的相处“和睦”了许多,但有些事,真的是习惯成自然了,有的时候阿珩自己还没注意到,身体的本能已经先下毒了。
  三人的朝食很简单,云洛是客人,待遇很好,有一头烤全羊与一盆名为苦须子的野菜做成的菜团,一盆霍菜疙瘩汤,还有红枣野菜粥,两个腌鸭蛋;三七稍好一些,一碗大肉,一盆凉拌野菜,一盆蘑菇豆腐鱼,红枣野菜粥,一个腌鸭蛋;阿珩的最简单,只红枣野菜粥并两个腌鸭蛋。
  三七三两口就吃完了自己的那一碗大肉,然后馋巴巴的看着烤全羊啃青菜,一边啃青菜一边馋。并且不时给阿珩布菜,全是菜,布得殷勤,也不知是真的孝顺还是自己不想吃就给阿珩吃,但不管是布菜还是吃菜,他的眼神都没离开烤全羊。
  云洛被看得心塞,三七这模样,就差眼泪汪汪了,着实惹人心怜,可他也真的不能给这孩子吃羊肉啊,阿珩真的会杀了他的。
  不能看三七,云洛干脆去看阿珩。
  阿珩用膳时永远都一个表情——没有表情,准确说,应该是麻木。
  没有味觉,吃什么都没味道,进食也只是纯粹的生理需要。讲真的,云洛很怀疑这家伙是否长期服食祝余丹,四年前同行的那段时间他便不曾看阿珩真的吃过什么,最多饮点汤水解渴。换个正常人,那样做,不饿死也得虚弱,阿珩却一点事都没有,便只有一种解释——祝余丹。
  祝余丹是以祝余草与一些珍贵药材炼制的丹药,可以提供身体很长一段时间所需的能量,因此服食一枚祝余丹,可十日不食。可那玩意磕多了也有后遗症,或许就是因此,阿珩如今才会坐在这里陪着用饭食。
  云洛更加心塞了,他无法想像一个人不管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味道的感觉,那样的人生,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一死了之。吃穿乃人生首要之事,其中吃字最为重要,为生命不可或缺的第一欲望与本能,哪怕是再不挑食,什么东西都吃的人,也是有味觉的,难吃也是一种感觉。可若连难吃的感觉都没了,人生也该灰暗了。
  阿珩到如今还活着,只是对祝余丹有一定依赖,而非一死了之,着实坚强,也着实令人心疼。没错,云洛觉得有点心疼,他虽然也自幼体弱多病,可与阿珩一比,他顿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至少,他能吃到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能够吃烹饪的肉食,能够享受各种各样的美食。
  云洛的嚼着羊肉,顿觉食不知味,干脆喝粥。阿珩的疱人绝对是随便请的,粥煮得一点滋味都没有。喝了一口粥,云洛又瞧了瞧面无表情,机械般的用木勺舀粥,再送进嘴里的阿珩,用了这许久的粥,这家伙的动作幅度竟不曾有一丝波动。
  苏医师,您老如今对饮食究竟有多麻木?
  云洛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够了。”
  阿珩与三七不约而同的看向云洛,后者同时将准备夹阿珩碗里的一大筷子凉拌青菜给放回了自己的碗里,他以为云洛是在说他自己不喜欢吃菜而将菜夹给阿珩吃的事。
  阿珩疑惑:“怎么了?”
  “三七你继续吃,我不是说你。”与三七说完,云洛问阿珩:“你家厨房在哪?”
  药庐不止一个厨房。
  阿珩是准备将药庐修建成一个大杂烩一般的地方的,而这一点只看图纸便可知。图纸上,未来的完整药庐应该覆压三四百顷土地,划分为几个区域,病人上门求医的大堂区域,可同时容纳十余位医者坐堂,上百位病人上门;生徒起居与学习的桃李居、卷耳居、树人居,其中卷耳居是生徒学习识字与塑造医德观念的启蒙之地,桃李居是已经识字开始学医的生徒起居之处,树人居则是学医的地方;除此之外更有鹿鸣居、药铺。。。。。。
  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食堂,而某些院落里更有小厨房,但这不包括阿珩住的地方,在有条件时她从不自己做饭食,因此她起居的甘草院根本没有厨房这种设施。
  云洛最后是拿阿珩煎药的炉子来煲粥的,煲粥的米应该浸泡充足的时间再熬粥,但如今也来不及了,便直接淘洗干净后放进了陶罐里。一边熬一边以木勺搅着,避免粟米粥粘上陶罐底部。
  阿珩看得兴趣缺缺,都是吃的,有必要整那么麻烦吗?真挑剔,低头便打算继续喝自己的粥。
  云洛见了,道:“我这粥是熬给你喝的,别喝那破粥了,没滋没味的,难喝死了。”
  阿珩反问:“粥本来就是清淡的食物。”没滋没味很正常。
  云洛道:“那是因为你没吃过人吃的粥。”
  阿珩无言,她这些年吃的粥若不是人吃的食物,难不成是鬼吃的食物?而且,清粥做的再好吃,她也吃不出来啊,十年前,清为了让她恢复味觉,什么法子都试过,甚至异想天开的用酸甜苦辣咸的味道最恐怖的五种东西做了一碗怪汤给她喝。那碗怎么看怎么诡异的汤,换个正常人,肯定得出人命,可她却一点味道都没吃出来。
  七年来,苍凛也挑战过她的这个毛病,但最后放弃了,什么东西都吃不出味道,唯独对肉味敏锐得紧,连狼与海里的肉食鱼类都要望尘莫及,却不是喜欢肉食,而是沾着就吐,大有将肠胃给吐出来的架势。
  “你这根本不是病,是心理问题。”得出这么个结论后苍凛果断放弃,世上最难医的就是心病,除非当事人放下,否则谁也治不好这毛病。
  阿珩决定不理会云洛,继续吃自己的。
  云洛一把拍掉了阿珩手里的粥。“信我一回。”
  阿珩默然片刻。“若你做的不好,我请你饮我专门为我师父调制的茶汤。”
  三七:“。。。。。。”阿珩给苍凛准备的吃食有哪一样是不带毒的?这对师徒斗毒简直斗上瘾了。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继续熬粥。
  熬了小半个时辰也没好,阿珩素来按时用膳的肠胃开始造反时,不由在心里琢磨该为云洛准备哪一种毒茶。
  在阿珩忍不住起身想去找材料时,云洛的粥终于熬好。雪白的粥里洒了些许葱花,也瞧着愈发可口。三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香,与三七相反,阿珩仍旧淡淡的,瞧着好吃的食物她也不是没吃过,都没有味道。
  阿珩兴趣缺缺的拿着木勺尝了一口,酸甜苦辣咸一样味道都没有,然漆黑的眸子仍旧亮了起来。一扫之前兴趣缺缺的模样,阿珩端起粥碗大口的吃了起来,虽然没有任何味道,但清粥本就没什么味道,粥最重要的还是那份口感。阿珩有十几年吃粥的经验,自失去味觉后,她的餐食便一律改成了清粥,本就没味觉,还去吃那些重口味的东西,这不是没事找虐吗?不过,这么个吃法,十年来,阿珩可谓吃遍了天下各种口味的粥,然这一刻,阿珩真的认可了云洛之前的话,她之前十年吃的根本不是人吃的东西。
  虽然没有味道,但阿珩却吃出了这粥的口感,软而不腻,糯而不黏,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唇齿生香,令得阿珩恍惚尝到了清粥的香甜。
  三七原本盛了一碗清粥准备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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