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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随手将猪油渣丢进了不远处路过的豹子嘴里。“我不吃肉。”
“鱼肉不是肉?”
“那我更正一下,我不吃任何和人肉长得像的肉。”
“为什么呀?”
“吃同类肉的是畜生,我不想当畜生。”
“猪肉不是人肉。”
“可它长得像人肉。”
“我说苏珩你以前是不是吃过人肉?落下了阴影。”
阿珩不悦的瞧向栅栏外,药庐里只有最外围有一圈围墙,里头再怎么划分院落都只有树木环成的天然栅栏。不过树木都是刚栽了没几天的树苗,还没她的胳膊粗,自然也不高,一眼便可以看出天然栅栏外着玄端华服、高大挺拔的青年,真的是高大挺拔。阿珩的身形已然是高挑了,这么些日子又长高了不少,将近五尺四,但栅栏外的却比阿珩还高出半尺不止。
见阿珩看向自己,云洛抬手打招呼。“我方才可是说对了?”阿珩对于肉类的反应太夸张了,沾着一点就吐,不把肠胃给吐出来就绝不罢休。更诡异的是,她并非完全不沾荤腥,至少会食用鱼类。云洛稍加推理便琢磨出阿珩怕是吃过不该吃的东西,心理阴影严重。
阿珩不答反问:“你怎么来了?”
“我听人说这里开了一家药庐,洛邑又接连上百人自尽,就想着,是不是你来了。”云洛道,普天之下除了阿珩,他想不出谁有这能力。
杀人不过头点地,会逼得别人生不如死的自尽以求解脱的也就阿珩一个。
阿珩闻言轻笑:“敲锣打鼓的来拜访?”她是没有味觉,不是没有听觉,连血液流动的声音都听得到,何况门外的喧哗声,尤其是云洛还穿得这般正经。华族的服饰素来泾渭分明,玄端是最正式的礼服,只有贵族才能穿,但玄端并非一直穿,贵族的常服多为深衣。不过这里是辰国,辰国流行的深衣略不同于他国,袖子要短窄一些,方便动手打架。
没错,辰国被誉为虎狼之国并非虚言,着实是华族诸国中,论起尚武好战,辰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好战的国家也不是没有,但那些国家真正好战的其实也就那么一小撮既得利益者,大部分人,尤其是庶人黔首,对战争的兴趣尤为缺乏。辰国却不然,这个国家,是上到君王,下到庶民都好战。
因此,在别的国家,穿玄端的贵族在大街上很容易看到,但在辰国。。。。。。除非必须穿玄端的正式场合,否则这种服饰仿佛不存在。
阿珩还留意了下外头传来的马嘶声,嗯,都是百金难求的骏马,且足足八匹。
八骏拉马是君王的待遇,云洛虽非君王,但数百年前的辰威烈王为了表达对云越的信任,也为了让国中反对变法的人看到自己的决心,给予了云越见君不拜、八骏车辇等特权。云越只受用了见君不拜的特权,但后来因着云氏与历代辰王之间的倾轧,云氏历代族长将所有特权变成了世袭,并且代代享受。
只是,云洛这人,骑马的兴趣绝对多过坐车,如今这般,活脱脱的孔雀,阿珩只瞧出了两个字:骚包。
云洛一脸你不识好人心的道:“我这是给你撑腰,你想想你弄死了多少人?虽然别人没证据是你做的,可你的名声。。。。。。瞎子也猜得到凶手是谁。”
云洛真心觉得,阿珩应该庆幸辰国虽然严刑峻法,动辄五刑、炮烙、剥皮之类的酷刑,更有株连以及刑上大夫乃至公子王孙的优良传统,可也因为律令里的惩罚措施超过一半是这些个酷刑,律令里开头便规定,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便是君王也不能随便定别人罪,而不能定罪就不能动用酷刑,否则。。。。。。阿珩这会儿早被剥皮拆骨了。
在别的国家,贵族杀人,尤其是杀一个奴子,哪怕阿珩真的什么都没做,他们也是想怎么处置阿珩都合法。于奴隶、黔首而言,贵族就是主人,主人想要折磨或打杀自己的奴隶,又有什么问题呢?
在辰国,严刑峻法也有严刑峻法的好处,至少对阿珩是有好处,那些贵族世家哪怕知道阿珩做了什么,可只要没证据,就不能将阿珩如何。
逮不着证据的犯罪就不是犯罪,阿珩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
自云越变法至今三百余年,辰国还是头回碰上阿珩这样的奇葩,真定罪,便是将所有酷刑用阿珩身上都是合该,可偏偏。。。。。。没证据。
可就算定不了阿珩的罪,那些贵族想要对付阿珩也不是没有办法,会踩律法边缘线的不止阿珩一个。贵族也不需要真的杀人,只需稍微做几个小动作,阿珩的药庐迟早开不下去,届时将人逼出辰国,自然是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云洛来之前就打听过了,阿珩初来时生意很是不错,因为她定了个规矩:不论何疾,诊金皆为一半家产,自然,有的人根本没钱,或是家无恒产,也无妨,她正缺人修建屋舍,治好后给她做几个月工即可。
如此,家中无钱的人亦瞧得上病,毕竟,治好后只是做几个月工而已,还管饭,总比饿死病死得好。也因此,药庐刚开始的时候客似云来,之后。。。。。。洛邑相继有人自尽,并且数量达到了一定程度后,药庐便日日门可罗雀了。
想要解决阿珩如今的麻烦,就一个法子:让那些人看到阿珩的不好惹,自然就会退了,世家大族最重要的宗族的延续与利益,死了几个人,可若要为此付出超过承受能力的代价,却是每个带了脑子的宗族族长都不会答应的。
云洛琢磨了下,觉得自己的身份够用,只要自己去溜达一圈,表示阿珩受自己庇护,便是君王要对付阿珩也得再三掂量。
“云氏的仇家应不多。。。。。。”顿了顿,阿珩补充了一句:“在辰国。”
云洛道:“不多。”
云氏的仇家虽多,却都是别国的人,本国,不算王族的话,几乎没有,便是有过节,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
“你如今这般,会让你失去多少支持者?”阿珩继续问。
来到洛邑已近两月,饶是阿珩两耳不闻窗外事,奈何云氏与辰王的争斗如火如荼,辰国国人尽知,有事没事也听了几耳朵,自然分析出了不少东西。云洛不同于过去的任何一代云氏族长,他的前任云湛战败,且折损数万儿郎,乃是重罪,某种意义上,新上任的年轻族长始终背负着一个名头:罪臣。只是云氏的情况太特殊,这话才没人说出口,若换了别个,家门口肯定被烂菜叶、臭鸡蛋天天洗礼,数万儿郎战死,也意味着数万人家挂起白幡。
因着此事,云洛这些年与辰王的争斗,庙堂上的公卿大夫并未似从前那般支持云氏,大多袖手看戏,少数不是看戏亦是王党中人。
简言之,云洛处境堪忧,若非赢得了牧云原之战,辰王说不定真有一日能成为真正的王,不再是空架子。
云洛桀骜的道:“支持我的,我会很欢迎;不支持我的,我也不稀罕。”
阿珩闻言,微微愣神,这感觉。。。。。。真熟。
“夏儿啊,这世间有很多儿郎,但你日后嫁人的话,阿母希望你嫁一个如你外祖父一般的伟男子。”
“多伟?”
“中原列国第一伟男子,你说够不够伟?”
“即是伟男子又怎愿意娶我?”
“对自己有点信心,你阿母我可是华族第一美人,你是我的孩子,应比我更有自信。”
“我只是说事实。”年纪小不代表她就不知道自己长得模样按着世俗的标准是怎么个评价。
“所以更要嫁个你外祖父那样的伟男子呀。”
“为何?”
“因为那样的伟男子若是娶了你,定会真心待你,接受与包容你的一切。”
“那也的人愿意娶我。”
“所以遇上了你就得加油啊,想当年阿母的阿母可是从阿母的阿父十一岁起便倒追,一直追到阿母的阿父冠礼才让阿母的阿父点头娶她。”
呵呵,外祖母真奇女子。
再好的美色,看久了也腻,倒追男人追了九年,您老不累?不疲倦?
不过她才没兴趣嫁个伟男子,外祖父死得那叫一个惨,外祖母更是殉情了。她不想殉情,可也不想当寡妇,因而当年的话也就听听,最多就是佩服一下外祖父的品行。
云洛走进栅栏里,见阿珩走神,忍不住捏了捏阿珩的鼻子:“想什么呢你?”
回过神来的阿珩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拍向云洛的爪子,没拍着,云洛反应不慢,她还没抬手他便撤爪子了。
瞧着云洛,阿珩忍不住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脸,她方才怎么会认为这家伙是与自己外祖父一般的伟男子?
定是方才眼神出了问题,看错了。
阿珩冷淡的道:“今日之事,日后我定会报答你,但你要找我治病的话,仍需按规矩来。”
云洛闻言露出了狐疑之色。“你很缺钱?”若非如此怎瞧他的眼神跟瞧肥羊似的?就差磨刀霍霍了。
阿珩颌首。“缺疯了。”
辰国的土地很便宜,确切说,中州西部与中州的土地都很便宜,本就地广人稀,加之数年前的大疫,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死去,愈发地广人稀,最便宜的就是土地了。买下两百顷土地没花太多钱,但为了开药庐购置的药材,以及修建屋舍的花销却不小,还有阿珩的各种研究。。。。。。出门时带的一百金已然见底。
云洛这般肥的肥羊上门,万万不能放过。
云洛:“。。。。。。”能别用饿狼看鲜肉的眼神看他吗?很容易误会的。
☆、番外华歆上
华歆决定成为一名伟大的巫医是在五岁那年。
蛮荒时代,稚童的夭折率居高不下,哪怕是人族诸部族中文明最发达的燧人氏也不例外。
华歆不小心着凉了,在远古时代,这是一种非常严重且要命的疾病,父母都给吓坏了。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虽然他们不止华歆一个孩子,但所有孩子里,华歆生的最是机灵可爱,自然最为偏爱。
华歆的父母决定带孩子去找族里的巫。
巫是人族早期一种特殊产物,天文地理、历史、医药。。。。。。各个领域皆有涉猎,算得上全才。其中将多个领域融会贯通的更是不少,是燧人氏的天之骄子,不过这些天之骄子的命运大抵不算好,至少依着后世正常的价值观来看不怎么好。每一个巫都无法在青史之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在成为巫的那一刻,他们便已然抛弃曾经的身份,默默无闻的奉献,大多不得好死,即为巫。
燧人氏虽为人族最大的部族,但巫仍旧是珍稀资源,华歆所在的部落只是燧人氏的一个小分支,自然没有巫镇守,因此父母是背着孩子走了一百多里地连夜赶到附近的一个燧人氏大分支才得以寻到巫的。
那是华歆见到的第一个巫,年纪很大了,头发胡子都白了,这很难得。巫多不得好死,很多巫的时候都很年轻,有的可能都尚未成年。眼前这位,年纪这么大,定然是很有本事的巫。华歆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嘀咕了出来。
巫蒲扇般的手掌摸着孩子的额头,闻言,轻笑:“我活得久并非因为我很有本事,而是因为我是巫医。”
华歆有些昏沉的问:“巫医?那是什么?”
“是巫的一个分支,主修巫医之道,是很有用处的一个分支。”老巫收回了手掌,取了野姜与些许药材熬了一罐味道怪异的浓汤给华歆。
华歆的脸都绿了。
天下人都知道巫喜欢在吃食里加些特殊的调料,尤以巫医为甚,华歆虽年纪幼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