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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啊,本神医出马,死不了,再活三五个月不是难事。”阿珩爽朗的笑答。
公子尘愣了一下,很是痛心疾首:“怎会?”
阿珩唇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演技真不错?“年纪大了,总有那么一天。”
与公子尘告别,阿珩回了自己住的客栈,本来打算在曲阳散散心,舒缓舒缓因为明年的决斗而有些紧张的心情的,但唐王没几日便将她招进了御医司。
唐国毗邻浮络山,又紧挨着云梦泽,御医司的药库药材之丰富远胜过药庐,看得阿珩眼珠子都有点发红。
“三千年的何首乌。。。。。。”一整个抽屉都是。
“千年肉芝。”这倒没有一整个抽屉,但也有两只,药庐里连一只都没有。
“千年乌莲。”
“千年血灵芝。”
。。。。。。。
每看到一味珍贵的药材,阿珩想要洗劫唐王宫的冲动便愈发冲动,妈哒,这么多药材,唐王就是拿着当饭吃也吃不完,然而她的药庐,关键时刻需要却怎么都弄不到。
好想兼职一把强盗。
“嗯,这个是?”阿珩瞅着一个抽屉里的果子,每个果子都有拳头大小,表皮上有着非常艳丽的金色斑点。
阿珩看了下记载,写的是无名果实,小国进贡的,有毒,但对某些毒物有克制作用。
阿珩取了一个果子剥开厚厚的皮,取出了里头只有小小一团的白色果肉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真心不错。
公孙景寻来时看到的便是阿珩在吃那种有毒的无名果实,顿时无语。“你都多大了,就不能别仗着体质能解毒就胡乱吃有毒的东西?”
“金斑菌果的果肉没毒。”
“吃的人都死了。”公孙景提醒道。
阿珩不以为然:“你吞一根千年人参下去看你死不死。”
“你认识这东西?”
“金斑菌果。”
“我是问它是做什么的。”
“长生方的一味药,不过单独吃也可以延年益寿,活个两三百岁,不过对我没用,我的正常寿命本来就超过两三百岁。”
延年益寿的东西只能对寿命比药效所起的作用短的物种管用,如长生药,能活八百岁,好东西。但拿去给鲛人与羽人吃,毛用都没有,前者的自然寿命是一千年,后者是自然寿命是五千年,吃不吃都能活到八百岁。同理,一些延年益寿的好东西,羲和氏的后裔吃了也只能满足口腹之欲。
“长生方上的药材,不会大多都有这效果吧?”
“不少。”
“那怎不见古往今来有多少人长生?”
“那些药材,要么如同金斑菌果,人族吃下去跟生吞千年人参似的,身体承受不了药力而崩溃。要么就是有毒,单独吃了,还是死。”
公孙景严重怀疑长生药有毒没。
将最后一口果肉吃掉,阿珩问公孙景:“你不是在栖霞山吗?怎么跑曲阳来了?”
公孙景的身世略特殊,虽然是旁支,但他有个非常尴尬的祖先——唐荡王,嗯,这家伙是唐荡王的孙子,且是嫡孙。
认真说起来,公孙景才是唐国王位最正统的继承人,当今唐王的父亲唐怀王不过是庶子,若非借助当年唐荡王与公族公卿们的矛盾宫变上位,唐国的王应该是公孙景。
虽然成王败寇,论理,被杀掉的君王的子嗣应该杀光的,但唐怀王当时虽然上位,却得看公族与公卿们的脸色行事。威胁到那些人的是唐荡王,唐荡王的子孙对他们并没有威胁,没有足够的利益,他们自然不愿沾这种骂名。唐怀王或许想杀,可惜没那个能力,因此唐荡王的儿子们得以幸存。
唐怀王将栖霞山一带做为封地封给了唐荡王的嫡长子,然后那位嫡长子,也就是公孙景的老子,一辈子都没再离开过封地,唐怀王去世时顺手将这位侄子给拉着一起去幽冥了。
公孙景虽是嫡子,却非嫡长,但他听话,对权利又没什么兴趣,因此得以继承爵位与封地。
当今唐王昔日想重用这位族侄,扶持公族以对付国内的大氏族,但公孙景一听到消息就拎着药囊就当游医去了,等回来了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虽然让唐王恼了,但公孙景也因此没了生命危险,至少不用担心跟他老子一样在君王死时被拉着殉葬了。
即便如此,公孙景也鲜少踏足王宫,君王不叫,不论逢年还是过节,他都不沾曲阳的边。明确表示,不管是老氏族还是君王,你们爱斗就慢慢斗,当老子不存在就可以了。
公孙景叹道:“还不是为了你,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不知道唐王剩下的时间。。。。。。”你可是活生生的长生药啊,这个节骨眼上跑曲阳来,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在封地得到这消息时他立时就汗透重衫。
公孙景跟当今唐王打交道不是很多,但仅有的几次也足够他看清唐王是什么样的人了。只要不是唐王所珍视的人,那么,不论是谁,只要有利用价值,唐王都会榨干那人所有的利用价值。非常标准的利己主义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吃人,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唐王未必不会下不了口。且,阿珩与唐王,有着不小的过节。唐王利用与压榨无冤无仇之人的利用价值尚且毫不手软,何况阿珩这个有仇的。
被吓得不轻,公孙景也顾不上曲阳对自己有危险了,快马加鞭赶到了曲阳,就怕自己赶到时阿珩已经进了唐王的肚子。
“直接吃是没用的,必须将我炼成药才能长生,而唐王,他并不知道如何炼制长生药。”阿珩道,除非确定怎么个炼制长生药,否则唐王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对她下手。
“就怕他豁出去吃了你,有点效果是一点。”公孙景道,他不认为酷刑对这个神经病管用,但唐王真要死了的话,哪怕没有方子,也可能生吞药材。
阿珩默然,还真不是没可能。
人之将死,为了活下去,就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第十章绑票
唐王宫的药库是个好地方,是天堂,是乐土。
阿珩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只差在药库里筑巢搭窝了。
阿珩很开心,公孙景觉得自己老得很快。
富贵悠闲的生活本就养人,加之公孙景本身就是个医者,当年与清相交时,学了不少养生的知识,因此公孙景的年纪虽已过五旬,但看上去却很年轻。与他同样年龄的唐王,鸡皮鹤发,他却满头浓密的黑发,脸上也没几根皱纹。
这几日,公孙景发现自己在掉头发,五十多岁快奔六的人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男人年纪大了,发际线自然会上升。只是贵族为了保持体面,会用假髻假发,因此头发看上去仍旧浓密。公孙景最引以为豪的便是,快奔六了,他的头上一根假发都没有,全是自己头皮里长出来的。
清晨绾发时瞅着伺候绾发的奴仆手里拿着的象牙梳上的发丝,公孙景肝都在疼。
苏珩你个神经病究竟什么时候走啊?你早点走人我好早点回封地继续养生啊。
“年纪大了,脱发是很正常的事。”对于公孙景的愤懑,阿珩很是不以为然。老兄你都快奔六了,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觉得不正常你就去欣赏一下年纪比你还小几岁的唐王,脑门那里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只是成日里戴着冕冠看不出来而已。
冕冠于九州帝国时是什么人都能用的东西,到古洛国时期才变成贵族专用的常用冠。天子佩戴十二旒的冕冠,诸侯是九旒的冕,上大夫是七旒的冕,下大夫是五旒的冕。到如今略有改变,国君佩戴十二白玉旒的冕,储君是九白玉旒的冕,列侯与三公是九青玉旒的冕,卿是七旒的冕,大夫是五旒的冕,士人的冕没有旒。
不管有没有旒,这样的冕佩戴在脑袋上,前额肯定会被遮住,若再加上冕前后挂着的玉串,别说前额没有头发,就算发际线退到顶了,别人也看不出来。除非特意去揭,但那等于找死。
阿珩不用去揭,只看唐王的年纪与身体状况便能推测出来。
“你若真那么心疼头发,便用何首乌、芝麻这些养发的东西弄些药膳吃吃。”
“你若是走了,我的头发便不会掉了。”
“唐王不会吃我的。”
“他快死了。”
“用了我的药,一年之内肯定死不了。”
“一年之后呢?”
“一定死。”她可从没说过跟唐王既往不咎。
“这算什么治疗?”
“我没来的话,他最多再活一个月,我让他多活了十一个月。”
“他会想要活得更久,十一个月,未必能满足他。”公孙景不认为唐王会感激阿珩,这两位的过节太深了。
“太子申是云晞。”
“啊?”
“太子申前些年一直都在辰国。”
公孙景茫然。“啊?”
“那些年我还不知道他是太子申,但我敏锐的觉得,他对我有恨意。虽然我想不清楚自己哪里得罪了他,但这不妨碍我以防万一。”
“所以?”
阿珩悠哉的道:“我请他吃了一些东西,唐王若是敢吃我,他儿子将是我的第一个殉葬品。”
公孙景想想唐王这些年的心黑手狠,再瞅瞅阿珩,忽然觉得,碰上阿珩,说不定就是唐王最大的报应。
有这么个把柄在手,唐王还真不可能吃阿珩。
唐王是个人渣,这一点毋庸置疑,后宫的女人与庶子,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可以眼都不眨一下的全杀了。但对于先王后与太子申,他却是极珍视的。并且,他之前已经证明过了,四个庶子还在心里酝酿,都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呢,只是他们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太子申继承王位的路,唐王就先下手为强将四个庶子给杀了。
那年收到消息,公孙景也忍不住冒出了一个想法:四位公子是野种吧。
但细思又不可能,君王的后宫除了君王与君王尚年幼的公子,是不允许任何男人进出的。哦,那些寺人?寺人虽然不少,但那些寺人算不得男人,缺了最重要的二两肉,做不了什么。
四位庶公子妥妥的唐王亲子。
虽说嫡庶尊卑,但哪个男人真能做到仅凭嫡庶区分对待亲生骨肉?若真如此,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多嫡庶之争了。嫡庶之争,固然有庶公子不甘心屈居人下的原因,但让他们真的动手的还是君王的态度。君王对储君的态度变化,最关心的莫过于庶子,因为关心,所以总能第一时间发现与抓住机会。
唐王算是君王里的一株奇葩了。
阿珩将唐王剩下的儿子都给杀了,唐王只怕眼都不会眨几下,但太子申的命捏在阿珩的手里,唐王却一定会投鼠忌器。
“你倒是打蛇打七寸了。”
“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担心我,早点离开曲阳吧,你不该踏足这里。”
公孙景的身份尴尬,早年他不务正业钻研医道,唐王很高兴,也很放心,但。。。。。。。现在是不可能放心了。公孙景的医道与清走的是一个路子,虽不似医揆那般崇拜清,却也是追随着清的步伐。
清是奴隶,所以他混迹乡野为人赠医施药,很难打出名声来。公孙景却不然,公孙景是王族。
同样的一件事,比如将军与底层士卒一起吃糠咽菜,若那名将军出身奴隶,别人会说,某将军并未因为飞黄腾达而忘本。可若那名将军是高门贵族,甚至公子王孙,那么别人会说,某将军真真是礼贤下士的明公。
清与公孙景是差不多的情况,清的名声在医界与乡野间很不错,但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