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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昭是一个传奇,子昭并非贵族,乃是庶人,甚至是乞儿,本该在繁荣的阴影里惨淡一生。然而三十一年前,离王孙出游遇刺,生死未卜,离王急得发疯,将邺城掀了个底朝天,为此还将一大堆的儿子与孙子给下了狱。离王孙是离国江山最合情合法合理的继承人,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凶手不用想也知道不是离王的儿子就是孙子。离王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因此才将儿孙给关了起来,就算不是他们做的,也可避免这些人落井下石将本来不一定会死的离王孙给弄得一定死。
离王的人最终在一个乞丐窝里找到了离王孙,一个乞丐捡到了离王孙,救了重伤的她。
为了报恩,离王孙将救了自己的乞丐带回了宫,所有人错愕的发现,救了离王孙的乞丐竟是个小美人。
虽一朝升天,但被王孙赐名子昭的孩子却并未因此而恃宠而骄,反而抓住了机会勤奋学习,泮宫的名士皆惊叹此子的资质与勤奋,皆言此子定为一代名臣良将。
子昭也没有辜负旁人的评价,真的出将入相了,位列里丞相,总览离国内政,是离王最为倚重的心腹,也是想要夺嫡的公子王孙最想拉拢的对象。不过子昭很聪明,清楚他的权势取决于谁,因此不论公子王孙们如何拉拢,他都只忠于离王。
自然,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否则将人给得罪惨了,谁知道日后这位公子或公孙登上了王位会不会第一道王令便是处死自己。因此每次别人拉拢自己,子昭便一脸哀容的回忆红颜薄命的离王孙对自己的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恨不得给离王孙殉葬呢。
虽然夸张,但效果不错,摆脱了公子王孙们的拉拢,得以保持中立却又没将人给得罪死。且有额外好处,世人皆赞其忠义,只是对此,阿珩记得云洛一直都是腹诽不已的:离王孙死的时候子昭也就八岁,哪来的忠义可言?不过失去了离王孙的庇护,子昭仍能平步青云,足可见,这人本事不小。
阿珩觉得,子昭不仅本事不小,保养的本事也不小,年近四旬,看上去却似刚至而立之年。
虽然年纪不小,但子昭是妥妥的离国第一美男子,英俊高大的公子王孙站在他身边,明明公子王孙是主位,却不论是容貌还是气度都不如子昭。
阿珩饮了一口清茶醒神,心中感慨:就子昭这容貌气度,未来的离王不杀了他就怪了。
臣子长得比君王好看不打紧,但比君王更有气度,更显尊贵就不行了,虽非功高震主,却也不差,都是让君王不痛快,而让君王心生不快,自是死罪。
阿珩正感慨着,忽见子昭的目光盯向了自己这边,不由一怔,不是吧,这都能有所察觉?这人以前过得什么日子?怎么警惕性跟苍凛那个老不死有的一拼?
发现子昭的目光忽然挪了的不止阿珩,还有他身边的三位公子王孙,子昭到底是离王面前的第一重臣,尽管这人老是抓着死了二十九年前的离王孙当挡箭牌,但如云洛所腹诽的,当年的子昭还是个孩子,何来忠诚?就算曾经有过忠诚,离王孙都死了二十九年了,不论是怎样忠贞的忠诚都不可能坚持二十九年之久,尤其是忠诚的对象死了二十九年之久,又无后嗣,只要子昭不是脑有恙,这份忠诚就很值得商榷。
既如此,也说明了一件事:子昭是可以拉拢的。
可以拉拢,自然会投以注意力。
公孙係率先开口:“丞相,怎么了?”
子昭道:“方才仿佛有人在看我。”
两位公子一位公孙皆无语,子昭是离国第一美男子,走哪不是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阿珩已经不再看子昭,且顺手将窗户给关上了,因此子昭并未看清方才略不同的两道目光是谁的。
“警惕性真是变态,简直兽性未泯。”阿珩腹诽道,全然无视了她自个也是子昭回视的同时有所感觉而关窗。
“不过,离王孙的忠实拥雇,真的假的?”阿珩低语道。“假的吧,哪有人的忠诚能坚持二十九年之久?不过肯定不会是甘于屈居人下之辈。这就够了。”
虽只一面,但阿珩直觉,子昭并非甘于屈居人下之辈,若是君王有足够的心胸与能力,子昭或许会控制隐藏好自己的野心,但离王的子孙,阿珩不认为哪个驾驭得了子昭。只怕离王前脚死,子昭后脚就得生事,不过,也不一定,以她对离王的了解,离王死的时候肯定会先赐死子昭让子昭殉葬,人都死了,自然不可能生事。
思及此,阿珩忽然发现,其实自己不来,离国未来也会很热闹,子昭不会是因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低头认宰的愚忠之臣。
☆、第十一章汤饼
阿珩在吃汤饼的时候又遇到了中年男子,宿醉之后脑袋疼得要命,也饿得要死,阿珩吃了不到一碗汤饼,男子已经吃了十碗,连汤汁都饮得涓滴不剩。
“汤饼里没有牛肉,味道一般。”男子道。
阿珩微怔。“你不是华族吧。”
男子不解:“此话怎讲?”
“华族是农耕民族,除非是老得不能再老的老牛,否则宰牛是死罪。而你,经常吃牛肉吧。”阿珩道。
岂止是经常吃牛肉,根本是以牛肉为主食,男子立时明白了自己的问题在哪。“我是东夷人。”
阿珩默然。“你当年去抢婚,人没把你打死?”离人虽是自东夷分出来的一支,却与东夷非友邻,相反,两家是世仇,千年厮杀,仇恨似海。
“我是巫盼。”
阿珩被汤饼噎着了。“你当年大可杀了新郎抢婚。”
巫盼,很陌生的词,但对阿珩而言却不陌生,苍凛给她灌了一堆巫宗常识。上古巫宗设有十巫,巫咸、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即、巫谢、巫抵、巫即、巫盼,其中巫咸司掌预言与天文,巫彭司医,巫姑司祭,巫盼。。。。。。司战。一个司战便可说明很多事情,巫盼不仅是能战善战的存在,更可能是天下间最能战善战者。
就算没有上古巫盼那移山倒海的本事,战力也不会弱,阿珩完全不能理解男子为何不杀人抢亲。
这一次换男子噎着了。“我没认错的话,你应是巫彭传人。”
“巫彭亲传弟子。”阿珩道。
男子感慨道:“可我觉得,你比我更像巫盼。”
“你之前不说了那是人渣吗?”
“我杀了新郎,新娘一定会跟我走?”男子反问。
阿珩语塞,别的少女极可能为爱不顾一切的跟真爱初恋走,但那位,真不好说,要走的话,她在男子回来的时候就该跟着他走了。那位是女子,却不是寻常女子,她会为了初恋等三年,三年不嫁,但在决定不再等的时候也一定是真的不再等了,男子回不回来,她的心情会不同,意志却不会因此而动摇。
“你眼光太好了。”阿珩只能如此说。
完全没被安慰到的巫盼,化悲愤为食欲。
巫盼吃得正欢,旁边却传来摔碗声。
“难吃死了,这么差的食物,当本公子是猪吗?”
正在大吃的两人:“。。。。。。”
强忍住出粗的冲动,俩人不约而同的扭头看谁这么毒舌,简直是全地图无差别攻击,这汤饼摊子是稷阳远近闻名的第一汤饼,不敢说稷阳所有人都吃过这家的汤饼,但一半的人还是有的。
汤饼大叔正在向客人道歉,客人着玄端华服,显然是贵族,且是最贵的宗室子弟,玄端上绣着离国王族的图腾。不过衣服虽是锦衣,人却谈不上英俊,相反,面目可憎,可止小儿夜啼。
并非男子生得不好,而是男子的脸上大半都是严重烧伤后留下的伤疤,从脖颈上的伤疤可以看出,他身上的伤疤不止脸上有,只怕是全身都有。不过,从男子脸上尚完好的肌肤可以看出一件事,被严重烧伤之前,这男人定是个美男子,自然,不能与云洛那种已经超出了“人”这个范畴的家伙比,却怎么也能与子昭比较一二。
俩人立马就猜到了这人是谁,整个离国,模样如此可怖的贵族只一位——公子兰。
以兰为名,想来这位公子曾经也是为芝兰玉树的少年郎,可惜,府邸意外走水,家眷全烧死了不算,自己也毁容了。也因此离国王位的夺嫡里,公子兰是最没希望的,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他也因此一直在帮公孙係。身有残疾者不能做王位,是古往今来所有种族所有国家的共识,除非公子兰杀了王族所有男丁,否则王位便与他无缘。
有够惨的,但不论是阿珩还是巫盼都不同情,却也不想吃饭的时候满地血,太扫胃口了。
见公子兰大有拔剑砍人的架势,巫盼当没看到,死人不是没见过,在沃州战场上当着尸山血海进食他也不是做过,虽然有尸体会扫胃口,却不会影响他的食欲。
巫盼无所谓,阿珩却是有所谓的,她有洁癖,便忍不住开口:“这位郎君,敢问这汤饼哪里做得不好?您说一下,让大叔重新做一碗便是,何必拔剑,着实不雅。”最关键的还是,就算您老杀人不用偿命,更不用坐牢,就这么随便杀人,也不怕做噩梦?自然,最后的这段腹诽阿珩不会说出口,说出了口,那公子兰要砍的人就该换成她了。
公子兰瞅了眼阿珩,不由一怔,语气破天荒的温和了一分。“汤饼的味道不对。”
阿珩疑惑:“哪不对了?”
“就是不对,我当年吃的时候不是这个问题。”
阿珩:“。。。。。。。”大哥你上回吃这汤饼至少是十八年前的事了吧?汤饼摊子都换人了,你还指望味道一如既往?
“我大抵知道问题出在哪了,我给您做一碗如何?”阿珩提议道。
公子兰没吭声,却将架在大叔脖颈上,已经割破了大叔脖颈肌肤的宝剑归鞘了。小命捡了回来,大叔不由得瘫坐在了地上,太吓人了。
巫盼问阿珩:“你还会做面饼?”
阿珩将巫彭抓了起来。“江湖救急。”
巫盼好悬没喷了。“江湖忌多管闲事。”
“面前一具尸体你还吃得下?”
“吃得下,老子在沃州战场时,满地都是人族与羽人的尸体,根本不会有人给你清理出个干净的环境让你用饭食。”
“我没你那种经历。”所以也不会有那样的适应能力。
巫盼无奈放下了碗箸。
阿珩让巫彭做的事很简单,和面,使劲揉面,必须将面揉得极为筋道。这是细致而耗体力的活,想要将面揉得筋道,必须用力,因此做汤饼的小贩都有着不错的臂力。阿珩虽然也有这样的臂力,但她的身体内部有太多隐患,用力过度会出问题,而在这离国旧都里,她只怕是最危险的人,阿珩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借助巫盼的力气是最合适的。
公子兰颇为耐心的在一边等着,这让做汤饼的两人交换了一个“传言似乎有误”的眼神。
畸余之人多偏激暴虐,尤以王侯子弟中的畸余之人为甚,因为他们有权势,有能力将自己不幸的怒火加诸于他人。比如公子兰,他很清楚自己长什么模样,换个普通人,定会铸个面具带着免得吓到人,但公子兰不然。
也不是没有无所谓被别人看到自己残疾的畸余之人,比如无忧她老子,那位沃州侯对于自身的先天失明便很是淡然,若非与赤帝乱。伦一事,他的一生简直完美,眼疾完全被人下意识的忘了,实在是,沃州侯自个都没在意过,别人也很难对此加以注意。这就好像,别人衣服上有一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