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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阿珩书写时,朝云瞧了一眼,错愕的发现阿珩书写的是青体书。
人族古早之时的文字是同一种,然九州帝国覆灭,人族四分五裂,数千年过去,每个有文字的国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个字,在不同国家的模样可能截然不同,国内的才子去了国外,九成会变成目不识丁之徒。也因此,捭阖时代往来列国,游说献策于君王的士子含金量为所有时代里最高的,每一个士子,不论才华出众与否,皆通晓五种以上的文字与语言。
青体书乃离国废太子琚所创之书法,因其为离人,青体书不可避免的有着浓厚的离国文字气息,只有使用离国文字才能将青体书写出最好的味道来。然朝云最为错愕的却不是阿珩会写青体书,青体书是新书法,时人重视书法,有一种观念:见字如见人。因而列国贵族子弟,尤其是士子们,皆写得一手好字,青体书在刚出现的二十年里,风靡列国,人人向往,每一个能收罗到一幅废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会将之做为传家宝,供族中子孙临摹练习。因而,列国会写青体书的人着实不少。
青体虽一度风靡列国,如今亦然风靡,然如今会习此种书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书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废太子琚性格刚直,戎马一生,其所创书法自然有着浓郁的戎马之风,特色极鲜明,唯有见识过战场惨烈厮杀,心胸博大,且性格坚毅之人方能得青体书之神。
阿珩的青体书,形神俱备,且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此女,当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体书想要习好,需有废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废太子琚被离王诛杀后,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废太子琚死后,太子妃抱着废太子琚的尸首自焚于太子府,太子琚无数书法作品亦毁于火海,仅有少数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却无一不是为列国顶级的权贵所收藏。
能够得到青体书的字帖加以临摹,且炉火纯青,并隐隐摆脱青体书法的限制,数十年来,前者或有人做到,后者却从未有过。
阿珩并未理会朝云的目光,事实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写字,皆有这般目光。
青体书再好又如何,创造者已化为一堆骨灰,且寻都寻不出,临摹毫无意义。
文字嘛,写得别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是阿珩对书法的真实看法,奈何没人信,她自己炉火纯青的青体书说服力太低。
阿珩也无法解释青体书是她懵懂时母亲教她写字时,手把手抓着她这么写的,十数寒暑,日复一日,青体书已然刻入她的骨髓。
几张帛书飞快写好,然以传世书法所写的却不是珍贵的药方,而是——食谱!
从材料到烹煮过程皆巨细无遗,许是怕看得人不懂,阿珩还配了几幅极写实的烹煮画。
朝云的脸色不太好,君子远庖厨,贵女亦然。
简言之,庖丁之技是下里巴人的东西,如今用这般珍贵的御用绢帛书写如此卑贱的东西,阿珩这是想做什么?
“若你一生皆不用饮食,否则不要说劳什子的下贱之物。”阿珩面无表情的道。
职业无贵贱,三百六十行皆有其作用,少了哪一行都不可。
虽时常腹诽清教自己东西,亦时常阳奉阴违,然阿珩对这一句却很认同。
朝云在阿珩如妖似鬼的目光下咽下了原本的话。“请你来是为阿翁治病,非整治吃食。”
“此乃药膳,齐王的病情太严重,吃药已无用,只能食疗。哦,食疗你听不懂?这是我新发明的一种治疗之法,病从口入,那么理论上亦可病从口出。”阿珩道。
理论上?
听到这三个字,齐王便忍不住有斩了阿珩的冲动。
阿珩的斑斑劣迹,足以令每个求医者望而却步,除了罹患不治之症者。
似是瞧出了齐王的杀意,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阿珩终是补了一句:“此齐王宫,陛下若有三长两短,我定将殉葬。”是否心甘情愿不重要,是否尽力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齐王治病了,而齐王没治好,她便有不赦之罪,其罪当诛。
☆、第十二章差不离
阿珩的食谱真没乱写。
做为医者,活在这世上,可以没有节操,但绝不能没有医德。
因此,阿珩人再混账也从不乱写药方,每个药方或是药膳食谱都是认认真真写的,并且定下来之前也一定再三拿活人做了试验,确定有用,并且对症才作罢。
她写给齐王的食谱虽然清淡了点,不是直接煮食小豆就是野菜,贵族被称为肉食者,此三字足以说明贵族的食性,一日两餐所食皆山珍海味的肉。野菜?那是庶人黔首食用的东西,贵族才不屑食用那些东西。然阿珩不关心齐王能否接受庶人的饮食,她只是很认真的写药膳,这些食物都有排毒作用。
既然吃药没用,就试试食疗,食疗个十年八载,齐王定然痊愈,若他还能再活个十年八载的话。
不过阿珩可不管齐王能否活到十年八载之后,做为医者,她已给出了治疗的法子,用不用取决于病人,反正命不是她的,没了她不心疼。
齐王虽觉阿珩给的治疗之法荒唐,却也没因此而让人将阿珩拖下去斩了,而是让人将阿珩抬去了御医司,在他没事前,阿珩就准备在齐王宫长住吧。
阿珩没吭声,任人将自己抬了下去,她如今这情况,想跑也跑不掉。
朝云也退了下去。
“你看这所谓食疗,是否有用。”齐王忽道。
暗门中走出了一个男子道:“我对此不甚了解,然那个人的弟子,想来食疗确有其事,王上试试也无妨。”
齐王闻言瞧了眼男子,男子与阿珩有些相似,却不是容貌气质的相似,而是两人皆有着一张年轻的容颜,却华发早生。不同的是,阿珩只有一半头发是银白的,而此人却是一半白一半灰,齐整的束于头顶成髻。单看三千发丝,此人年纪应比齐王大,然那张脸实际上却只二十余岁,容颜俊美,可惜阴郁之色比起阿珩只多不少,更添三分阴鸷,生生破坏了一张好皮相。
“你与她相识?”
男子随口道:“不曾见面,却有过一些瓜葛。”
齐王对男子还是信任的,既然男子说食疗可信,齐王便让人去做了药膳,纵是无用,这般东西想来也不会吃出问题。
对于齐王的心思,男子一眼便看出,心中讥笑,若那人真想害你,有的是法子。
阿珩并不知齐王的举动,却也不难猜出,王者猜忌多疑,亲生骨肉尚且能疑心,何况她一个声名狼藉的医者。
若非委实无药可治,齐王想来是死也不愿寻阿珩求医。
阿珩的斑斑劣迹以无数病人的血泪涂抹而成,北方诸国消息略广泛些的人皆知。拿活人做实验,将人弄死了很正常,但能将人弄得死去活来若干次(真正意义上的死去活来,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最后逼得别人想自尽求个彻底解脱的,仅阿珩一人。
她如今比较关心的是自己的情况,被安置下来后阿珩便忙不迭打开药箧取出一丸解毒丹服食,然体内染上的毒素并未因此而离去,反而愈发活跃。
阿珩轮廓深邃的脸因痛苦而皱成了一团,唇角却勾起一抹兴奋的笑:“蛊毒,有意思。”
同样痛苦的不止阿珩一人,灰白发丝的男子亦于府中痛苦挣扎,唇角轻勾,低语:“这就是您多年培养的第四个弟子吗?资质不错,可惜还差得远呢。”
阿珩并不知道灰白发丝的男子吐出的话语,否则必定给男子打上高危的封戳,口吻间与老不死忒熟。
自家师父什么德行,阿珩太清楚,而与之相熟,且未死他手里,无一不是无法按常理来对待的危险存在。
因着不知,因而阿珩此时正忍着蛊毒的折磨一脸淡定的看着夜访自己的齐载。
齐载并未发现阿珩的异样,自相识之时起,他便不曾见阿珩的脸上有过一丝血色,永远都是似鬼的惨白,并非医者的他自然察觉不出阿珩的异样。
齐载疑惑而惊怒的看着阿珩用木简固定着的腿,据他所知,阿珩为人治断腿断胳膊时都会用厚薄适中的木简加以固定,避免骨头长歪。“你的腿?朝云她。。。。。。”
阿珩打断道:“我自己跳楼摔的。”
齐载微愣。“你跳楼?”
没记错的话,苏姑娘似乎从来都不做剧烈运动,哪怕是赶着去送葬都走得慢吞吞的,将他人气个半死,在齐载的记忆中,阿珩唯一一次挑战身体的极限是在六年前,他们自东胡人的手里逃回中原,为了生存,也为了回到故园,他们不能被抓回去,可即便是多年前的亡命奔逃也抵不上跳楼的伤害。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若我见了齐王,我就必须救他,无论我是否心甘情愿。”阿珩轻叹。“是你告诉朝云我来了条邑?”
虽是疑问句,阿珩用的却是陈述语气。
齐载静默片刻。“我需要齐王活着。”
“为何?”阿珩似了然又似茫然的看着齐载。
为何?因为想让齐王死得更痛苦,或想亲手杀死齐王。。。。。。诸如此类的借口,齐载可以说出很多,但也并不知那究竟是否他真正的心意,而他,不想欺骗阿珩。
看着齐载的模样,阿珩心里微叹,齐载终究是变了,或许,三年前就已经变了。
阿珩仍记得三年前,她退完婚后翻墙回了公子旦府。
那座府邸,她曾经呆过一段时间,六年前刚从北荒逃回数月,她一直在调养身体,在北荒的一年多,她虽然重新站了起来,身体却也更差了。
公子旦压着她在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