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要不要把鹿茸一块给你。”
“你若是舍得,我自是却之不恭。”
九州北部诸州多野鹿,特别是云水流域,野鹿极多,数以千万计,很不巧,牧云原上的河流都是云水支流,因此也多野鹿,这一次被驱赶过来的野鹿足有三四千头。鹿的全身都是宝,其中鹿鞭鹿茸最为珍贵,不过鹿鞭这种东西阿珩显然不可能需要,别的东西也不好保存,便只能是鹿茸了。
四五千支鹿茸,阿珩想想就激动得不行。
“想得美,最多予你百支。”
阿珩顺杆就爬:“三百,我可是救了你那么多虎贲锐士。”
“两百。”
“多谢。”
☆、第八章死有钱人
戎狄野蛮不假,却也实诚,崇尚勇武,因此牧云原诸部输的心服口服。
云洛让锐士按照功劳将猎物瓜分了,然后让戎狄的少女们自个挑选夫君。
“若是几个女子挑中了同一个人呢?”
云洛理所当然道:“那就让男子从几个女子里挑一个。”
阿珩觉得,云洛挺有意思的,更有意思的是云洛没参加围猎,仍有女子求婚到了他头上。
云洛长得极美,不是那种文弱的美,虽然容貌比女子更美,但那轮廓鲜明的五官,很符合戎狄的审美观,且戎狄尚勇者,云洛击败了三万齐军,这足以诸部承认云洛的勇武。
勇武俊美又位高权重的郎君,有几个女子会不喜欢?
只是。。。。。。阿珩很想提醒下,云洛已经二十二岁了。
人族早婚早育,普通十四五岁便成婚,贵族因为联姻的关系,更早,婚龄普遍在十二三岁左右。并且,为了鼓励早婚早育,列国都有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五岁仍未成婚都要多交一种税。
云洛是贵族,这个年纪,不说儿女成群,但孩子能打酱油了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贵族子弟需要打酱油的话。
如果真要嫁云洛,那么在云洛已经有妻有子嗣的情况下,只能做妾婢姬的一种。不过华族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姬制度,男子娶妻后,年满四十岁,且妻子始终无嫡嗣方可纳妾,妾所出之子享有继承权。若妻子有嫡嗣,不论男女,男子都不能纳妾,但可以蓄婢姬。
也就是说,连妾都做不了,至于婢姬,且若是生下儿子还是可以上族谱的,儿子也有继承权,婢姬所出之子却没有继承权。最关键的是,婢是奴婢,是奴隶,即便爬了主人的床,地位也不会有半点改变,并且子嗣也是半个奴隶,不论主人有无嫡嗣,奴子都没有继承权。姬子亦然,甚至更惨,除了服侍主人,还要服侍主人的宾客,若是宾客觉得姬子伺候得特别好,主人会大方的将姬子送人以彰显自己的富有与大方,说白了,姬就是高级女昌女支。也因此,姬子即便生下了子嗣,也多半不能上族谱,因为主人不能笃定的说那孩子一定是自己的。既如此,反正自己不缺子嗣,没必要认一个野种。
另外,即便是婢,除了正妻陪嫁的媵侍,其余的婢妾也没什么地位。
宁为寒士妻,不为贵族妾婢。
这是华族贵族中流传很广的谚语。
除非是没有地位的庶女,否则女儿送给贵族为姬妾纯粹是浪费,还不如嫁给寒士可以拉拢人才。
姑娘啊,这么一个有妻有子男人,再有能力长得再好看那也不是良人呐。
面对少女们的示爱,云洛愣了下,果断道:“抱歉,我已有婚约,不可再碰旁的女子令其难过。”
人都这么说了,草原上的女儿又是洒脱的,因而并未生气,只是遗憾的离开了。
阿珩诧异的问:“你如今是鳏夫?”
云洛:“。。。。。。咒我?”
“你这般年纪,不可能未婚,却有未婚妻,只能是你的妻子早逝,你又订了亲。”
世间男子,只要有能力,妻子未逝而蓄婢姬者比比皆是,妻子死了后,服完丧就再娶的更是稀松常见。
云洛反问:“为何不能是我未婚却已定亲?”
阿珩莞尔。
怎么可能。
食色,性也。
没有人会没有欲望,所谓的无欲无求也不过是所求更大。
欲望,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权欲与□□皆如是。
相亲大会很快结束,紧跟着的是婚礼,按着草原民族的习俗在草原上举行的婚礼,唯一的区别是,婚礼都是一对新人,云洛却把它变成了集体婚礼。
皮毛能够做成皮甲或裘衣的猎物都被剥了皮,猎物有药用价值、又能保存下来的部分也被分割出来单独保存,这些是属于锐士们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拿回去换钱,是一笔很大的收入。不过就这么带回去也麻烦,锐士们可以去找管军需的文职换成便于携带的绢帛。
列国的律令:庶人不得穿丝绸。
因此在别的国家,肯定不会有人去换,在辰国却不然,斩敌首一人即可得到辰国二十等爵最低的公士爵,并且杀得越多,爵位越高。有了爵位便可穿丝绸,即便换回去不制成衣服也无妨,布帛本身就是钱,还是硬通货。
此次辰军斩首万余,平均算下来的话,每个人都有斩获,因此没有顾忌,所有猎物都被换成了丝绸。
阿珩颇佩服云洛,也不知他哪来的那么多丝绸,前些日子的用完了,后方又送来几万匹,不是草原民族最喜欢的彩绢就是吉服所需的颜色,不过——
“你收罗那么多皮草药材做什么?这些在北方也不值多少钱。”物以稀为贵,而皮草与猛兽身上的药材在北方很常见,虽然值点钱,但对于贵族而言,根本不值钱。
“在北方不值钱,在南方却不然。”
所以你这是想改行当商贾?
阿珩无言,云洛这是有多缺钱。
换出去的丝绸都没浪费,被裁制成了吉服,新人就穿着吉服举行婚礼。吉服的样式很简单,本来是应该穿华族的完整吉服,但华族的吉服,真不是一时半会做得出来的,即便是熟手,也得小半年才能做出一套,而这牧云原上绝对找不到一个精通针线的熟手,即便是阿珩,她也是最擅长缝合人的皮肉。专门去找,太耽误时间了,而早点联姻,云洛才能早点放心,因此就让新人按着自己的想法做,颜色到了就行,至于吉服上的图案,能省就省。
云洛恨不得军中所有未婚男子每个人都在牧云原娶妻。
对此,阿珩就一感觉:拉仇恨呢。
适龄女子都嫁给了外来者,本地儿郎不气死就怪了。
云洛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在牧云原就地招募起了新兵。
待遇从优,每月菽米半石,麦半石,咸肉三条。若是斩获敌首可得爵,得爵之后,待遇再优。若是未娶妻,亦可有机会解决终身大事。
“咸肉三条?是有很多盐的那种肉干吗?”
“麦半石?是什么样的麦,可别是掺了很多砂石的陈粮。”
“你们能给我娶个什么样的姑娘?我要温柔的。”
在得到满意的回复后草原儿郎纷纷心动,云洛很快就挑选了五千名最骁勇的戎狄儿郎编入虎贲。
阿珩只想给云洛竖大拇指。
就地取材也取得太方便了。
暮夏上旬,集体婚礼如期举行,共有新人四千余对。
篝火熊熊,载歌载舞,跳累了便到篝火边坐下休息,从篝火上烤着的野味上切下一大块肉,大口吃肉大口饮酒。
在所有人里,阿珩是个异类,跳舞对脚的要求太高,她连蹦都难,何况跳舞,还是跳戎狄那格外激烈的舞蹈。吃肉饮酒?她饮酒没问题,但吃肉,尝一下就想吐。因此,坐在一堆正烤着豨腿的篝火边,阿珩淡定的一边饮酒一边烤野菜吃。
野菜没油没盐的烤了吃,一般人根本吃不下,味道太怪,哪怕配着葡萄酒,喜肉食的牧人与锐士也受不了。然阿珩坐在篝火边吃得极津津有味,概因她根本吃不出味道来。
篝火上的豨腿烤得滋滋冒油,阿珩视若无睹。
豨是一种非常巨大的野兽,一头成年的豨单是体重就能达到二十石,极难猎杀,它直接冲过来,便是战车也得翻,再被踩个稀巴烂。不过还是有很多猎手喜欢围猎豨兽,无它,肉多味美,一头成年的豨,在去了牙与骨后仍能得肉十余石。一个部落若是猎到一头豨,未来几个月都不用发愁了。
这场婚礼上却有五头豨兽被烤了,都是这段时间云洛带着新兵练兵时自草原上猎来的。
豨兽肉太厚,很难同时烤熟里外的肉,因此烹饪时不是切成小块炖了便是边烤边吃。
载歌载舞的人群吃得很快,表层的肉前脚烤熟,后脚就切走了,胃口好的说不定还会连生肉一块切掉一大块,半生半熟的嚼着。
阿珩终究忍不住放下了野菜,不是羡慕别人能吃人,而是。。。。。。食物弄熟了吃不会死人的,何必这么生吃呢?就算生吃也麻烦滚远点,别当着她的面就大嚼生肉好不?她有洁癖啊啊啊!!!
食用生的食物是人族沿袭了很久的习俗,除了蔬菜与五谷会做熟了吃,别的食物。。。。。。兽肉多是切成薄片,亦或捣成肉泥生食,若是鱼类,则更简单,直接切片吃。而华族这还是讲究的,换了北荒的胡人,不乏剥皮后直接生吃的。
对于完全没有味觉,吃不出酸甜苦辣的阿珩而言,生食不仅不是美味,还会导致疾病的滋生,太不健康了。虽然吃得人不是她,但作为医者的职业病让她对这种情况极为不喜。
如此折腾,哪个能长命百岁?尽管这个天灾人祸绵延不绝的乱世根本不可能有人长命百岁,能活到四十岁都算是长寿了。
从别处来的云洛将一个瓦罐放进了篝火边,见阿珩脸色不太好,不由问:“谁惹你了?”
阿珩瞅了瞅云洛手里正在吃的半生半熟的烤肉,无奈问:“你们吃东西就不能熟了再吃吗?”
云洛瞅了瞅手里的烤肉,道:“古来皆如此。”
阿珩道:“所以人最短命。”
“怎么说?”
“不干净的食物吃进肚子里,容易滋生疾病,轻则肚子不舒服,重则。。。。。。”
“什么?”
“疫疾。”
云洛悚然的看着阿珩。“疫疾不是天灾吗?”
“别这么看我,这是我阿父琢磨疫疾琢磨了一辈子得出的结论。”疫疾很可怕没错,但基本是人自己作死或是不注意给弄出来,阿珩很好奇得出这个结论时清是什么心情。
“我不曾听说清神医提及此事。”
清一生行医,对于自己的经验从来都不敝帚自珍,有人询问,必然巨细无遗的相答。而清一生视为大敌的便是疫疾,频繁出入疫区也是为了琢磨疫疾,因此他在世时,若是碰上疫疾或是对疫疾有疑惑,世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找清,可数十年来从未有疫疾是人自己弄出来的话传出来过。
阿珩吃剩的果核抛进半人高的草丛里。“大荒至今三个纪元,所有种族都认为疫疾是神降下的灾难,是天罚,这种思想根深蒂固,深入骨髓。突然有个人跳出来说,疫疾不是天罚,是人自己不注意或找死的折腾出来的东西,你觉得他会如何?”
肯定会被当成妖魔给烧了。云洛默然。
朝闻道,夕死足矣。
可即便是朝闻道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夕死足矣,何况这种不是朝闻道就死的死法,是个人都要掂量一番,并非每个人都有为真理献身的牺牲精神。
云洛下令兽肉必须清洗干净,再烤熟了才能吃。
此时此刻,云洛才恍然为何阿珩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