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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夜雪·花与月-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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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寒露冷哼:“某人还不是弟弟在眼前,看着他哭得可怜都装没看见的。”  
    三人像家长里短的乡野村妇般面目丑陋地扒皮揭短,面色铁青地互看半晌,不由得同时在心底大骂:这个“某人”可真不是个东西啊!  
    这一时间的气氛又像是回到了醉梦轩,竹仙冷了一会儿脸,想到此处,忍不住又笑了。  
    从前去凡间的城池,也见过一家人吵吵闹闹的,父母训斥孩子又去哄,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兄弟姐妹为一块甜糕争来争去,可在外头又一起撸袖子打架。  
    从前想过人类真是复杂,可他们这样吵吵闹闹的,又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竹仙坐到醉倒的狐仙身旁,把锦被给他拉高一些,把他乱掉的发拨到耳后抚平。  
   “不是我不愿见小胖,而是见我,对小胖是没半分好处的。他之前灵魄不全,连心智都生长得缓慢。我本以为他灵魄补全,就会变聪明些,好好地做着他的狐仙,将来天宫中也定有他的一席之地。我救他,是我心甘情愿的,也没有人逼我,自然也无需他还。”  
    竹仙顿了顿,笑笑地说出实情:“何况……逆天而行引雷劫会惹天庭震怒重罚雷火之刑,从头至尾我都是知道的。毕竟翠竹谷的藏书阁人人都可进,他查阅过的书我也可以查阅。要知道他查阅什么书也很简单,只需要在筷子上做点手脚,他摸过筷子后无论摸什么书都会留下味道。”  
   “我……从未信过他……从我初生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因为眼睛是骗不了人的,他看我的眼神和其他人根本没什么两样嘛。”  
   “可玉龙莲也没骗我,结笋能补小胖的灵魄,引来天雷能让小胖躲过雷劫。而明知道玉龙莲的用心还要喜欢小胖也是我自己的事,小胖什么都不知情。玉龙莲真的很会拿捏人心,他知道我放不下。也许他真的挣扎过,认为我和从前的玉红珠不同,可是他不会拿整座翠竹谷做赌注。”  
   “可他不知道,我们真正的名字叫孤生竹,可寄生在竹林中靠吸食掠夺供养己身,也可被寄生以己身供养竹林,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错杀三千,不放其一,这才是玉龙莲。”  
   “不见他,远远地不打扰他的生活,也是一种关怀。”竹仙敛下眉眼,静默似佛,“主人,你也懂的吧?”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或者一些人,会让你掏心掏肺的,不停地犯傻不计较后果,也从不求回报,更不言悔。  
    白寒露没有应答,像被舌头被猫叼走了。  
    长溪看了眼没出息的店主人,他们这群没一个正常的,看起来聪明透顶,其实从头到脚都是榆木疙瘩雕的。    
    长溪只能纡尊降贵地亲自问:“那你怎么活下来的?”  
   “我修炼成精也不容易,自然也是怕死的。当时封魂师四大家族在凡间可是名声响亮,哪像现在都快被人忘得差不多了,就算有人知道也当是说书人杜撰的传说,没几个人信,尤其是白氏封魂师,虽然门下人数少,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连神仙妖魔都避让三分的。我慕名去见了主人的师祖白孔雀,然后他就拿出了九尾狐,但是要我答应,以后要助他的后人。”竹仙说着说着就忘了形,摇头道,“说起白孔雀啊,那可真像一只开屏的孔雀,整天嚷嚷着要找个美人成亲,你说他一个封魂师一碰到女人的眼泪就像舔了鹤顶红,成哪门子的亲呐……”  
    若是旁人说起这等被同族差点坑死的事,多半都义愤填膺,哪像他都当成笑谈。  
    万事如烟尘落衣袖,跺跺脚纤尘不沾身,好个洒脱竹君子。  
    突然,白寒露兽瞳眯成一条金线,手中的鹤骨笛尖厉地鸣叫一声从他的袖中飞出,几只优雅的白鹤展翅飞出,冲着不远处的土丘后乱啄一气。      
    那藏在土丘后的人捂着头“呜哩哇啦”地跑出来,手都被啄红了。  
   “……小胖?!”竹仙冲老板耳边喊,“是我家小胖!”  
    白寒露召回法器。解忧发现自己偷跟着的事被拆穿,双颊发红,低着头揉着自己被啄红的手背,一步步地蹭过来,看起来是个老实孩子,不如他哥哥泼皮。  
    长溪打量他一眼:“怎么,还是不肯让我们挖走玉竹青的竹根?”  
    解忧一副心灰意冷的样子,没什么气力地摇摇头,宿醉和难过把他折磨得心力交瘁了。  
   “不是,哥哥既然决定了,我没有权利阻拦,只是我想送哥哥走。”  
   “即使他不认你?”  
    解忧想了想,然后重重地点了一下头,略天真地道:“他不认我也是应该的,可是他不认我也是我哥哥。我哥哥从一开始就没有放弃我,我知道他不会轻易丢掉我的。”  
    长溪坏心眼地道:“你现在不就是被他丢掉了?”  
   “他只是需要时间而已。”解忧答得很快,然后走到他们前面道,“我陪你们找,我送哥哥走。”  
   “你个小胖,倒是有趣。”长溪随口嘲笑他。  
    小狐狸背影一顿,回过头,对长溪绽放出一个比山涧中怒放的白茶花还要灿烂的笑容,仿佛一瞬间喝足了水般鲜活了起来,接着迈着欢快的步伐往前走。  
    白寒露听到竹仙在耳边长叹一口气,于是也跟着长叹一口气。果真是猪一样的伙伴啊。  
    长溪莫名问:“把本座搞糊涂了,他笑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跑在前面的少年突然回过头,把双手聚拢到唇边,笑嘻嘻地大声喊:“嘿,再喊我一声小胖啊!”  
    长溪:“……”
      

第十二章

    【第十一节】

    竹根是在三日后找到的,一大片林地里,拳头大小的竹根像婴儿一般脆弱,白寒露用一只雪瓷罐子将它装了起来。  
    离开时玉龙莲把他们送到翠竹谷外的山道旁,他几次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一直到白寒露他们走远,他长久地立在路口,却最终也没有说什么。  
   “那人真有趣。”长溪慢悠悠地溜达着,“想让我们捎一句‘保重’竟那么难说出口?”  
    走在前头扑蝴蝶的游儿转回来,叉着腰鼻孔仰到天上去,抢白道:“算他识相,他哪有资格跟臭竹子说‘保重’,他以为他是谁呀?!”  
    游儿说话一向不经过什么大脑,却也没说错。  
    白寒露离开时的心绪却与他们都不大相同,来时知道这是个薄情的地方,离开时却觉得知薄情才知情浓。此时他想起了一个人,少年时白衣金靴,浮华人世间的风花雪月,都华美不过他凤眼下的一粒朱砂。只是后来,他伤了他,无意中也弄丢了他。  
    沿着去凤鸣都城的官道上,落满了紫星花的花瓣,他们少年时也曾相约,一同来紫国看花。  
   “好不容易出来玩儿,不如我们去一趟北国吧。”长溪仰头看着星星落花,突然说,“你的师弟上回来瑶仙岛,还邀请我去赏雪。”  
    白寒露一怔:“赏雪要冬日。”  
   “那我们冬日再去。”长溪回头,冲他一笑,纵是紫色的花雪也映照得没了颜色,“来而不往非礼也。”  
    久久的,白寒露停住脚,仰头看着天空,好似回到了少年时在炽日城渡魂时。万里的荻花荡中,一叶轻舟飘在水上,他们看着天空从清晨到日落,漫天火烧的云霞,直到耳边都是虫鸣声,繁星盈满双眼。  
    长溪没听到回答,也停住脚,玄衣猎猎浮在风里,也久久地看着他。  
    ——师兄,下次我们去南国看花吧。  
    ——好。  
   “好。”  
    如一点花瓣落在池塘里,没有声音,涟漪却荡漾了起来。




第七卷【九国夜雪·飞凤楼】


【题记:这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操纵者他们的命运,她只能日复一日年复年地镇守在这里,不知何时到头。】

   
第一章
   
  【楔子】  
     
    那个小孩第六十八次把箭射在靶心外时,终于停了下来,露出了失落的表情。  
    人类哎,真是笨。  
   “你站得远一点嘛。”我趴在游廊上,打着羽扇闲闲地笑,“越近越是瞄不准的哟。”  
    那小孩乌溜溜的大眼睛看过来,炎炎烈日下,脸颊像熟透的苹果,脆生生地问:“你是谁?”  
   “我是厨房里刚来的烧水丫鬟呀。”  
   “为什么你说越近越瞄不准呢?”  
   “我婆婆说,人都是这样的,往往离得越近越看不清对方。”  
    小孩走到我面前,在我身旁的阴凉处坐下,拧着眉头像个小老头儿一样:“你错啦,我射不中是因为力气小。”  
    隔着一堵墙,将军府其他的小公子和小姐们都在由乳娘带着玩,咯咯的笑声远远地传来。大晌午荷塘边的练功场里只有他一个小孩子,伴着“知了”“知了”的焦灼叫声。  
   “你还是孩子呢,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去玩才对嘛。”  
   “业精于勤,荒于嬉。”说完想了想,又骄傲地说,“我长大了是要像我爹那样上战场杀敌的。”  
    孩子讲起道理来一点也不像个孩子,从此每当孩子在练武场里练箭,我都在游廊里坐着,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有趣。  
    人类短短的生命中,这样努力地去活着,而后自相残杀,实在是好笑,也实在是有趣。  
    慢慢的,我跟这孩子熟稔起来,他经常会带点心给我吃,我侧趴在栏杆上喂荷塘中的锦鲤。  
    人类从孩子长成英武的少年只需短短几载,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叫我银罗,我叫他阿简。他自打出生后就没离开过流苍国,我看他可怜每日与兵器为伍,心情好的时候,我就给他讲故事:从雁丘沙漠深处纸醉金迷的夜留宫,到西临国美不胜收的青山绿水,再到隔着海域的瑶仙岛上伽罗木花开千年不败。  
    世上美好的事情那么多,人类却总是为了一点小事就打打杀杀的。每次想起来,我都要笑一回。  
   “银罗,你笑什么?”  
   “我笑你射靶心射得准,将来到了战场上,手会不会也这么稳呢?”  
    一直笃定的少年却犹豫了,坐在我身边,把手垂到荷塘里,望着头顶荡漾着水纹的廊柱。  
   “银罗,在你们妖怪看来,我们人类真是愚蠢透顶是不是?其实说真的,我也不想杀人,也想跟你一样,去踏遍河山看山水看花,纵酒当歌。你们有漫长的生命,错了可以再来,而我们生命短暂,一步都不能走错,尤其生在武将之家看似光鲜,可家中几百口的性命有时也只在君王的一念之间。”    
    我右手握拳一敲手心,恍然大悟:“就是皇帝捏着你们全家的小命,你们只能乖乖上战场呀。”  
    阿简一下子捂住了我的嘴。  
    阿简十六岁的时候定了亲,六王爷家还不满十四岁的小郡主,皇帝赐婚,天大的荣宠。  
    将军府道喜的门客络绎不绝,新郎官不去迎客,炎炎夏日还在烈日下射箭,每一箭都正中靶心。日头将他的筋肉均匀的皮肤舔成麦色,汗珠从额头滚到眉间再一路滚到喉结,如雨般流淌下来。  
   “让我尝一尝好不好呀?”  
    阿简乌漆漆的眸斜过来:“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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