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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目光,她取出酒瓶和几个小玻璃瓶,开始把药酒分别灌进小瓶。
少年打开车载音乐,班得瑞的小夜曲流泻出来,在封闭的车厢中飘飘荡荡。
保时捷开得颇稳,唐千鹤得以专心进行手头工作,当她灌到第二瓶时,少年出声了。
“你是哪里人?”
“广州。”
“去过香港吗?”
唐千鹤盯视着酒液,据实以答:“没有。”
“真可惜。”
唐千鹤想他大约是指即使她以后有机会去香港,也看不到末日前繁华的香港了。
广州离香港并不远,其实她原本打算毕业后工作一阵子,就去看看香港的。
唐千鹤的视线从药酒转到他脸上:“你是香港人?”
“唔,不算吧。”少年偏过头来,笑容柔软,“但我的奶奶是香港人,十岁以前,我每年都会去香港住半个月。”
为什么是十岁以前?唐千鹤心里打了个问号,试探:“老人家现在身体还好吗?”
“精神得能追着我打呢。”
唐千鹤很高兴自己没不小心踩到别人的地雷,嘴上打趣:“这种时候你该乖乖蹲下来主动奉上家法才对。啊,对了,我叫唐千鹤,‘千纸鹤’的千鹤,你呢?”
少年眨了眨眼,忽然扬起个大大的笑脸:“北归。”
“北归,很高兴认识你。”她顿了顿,“你打算怎么去香港?飞机都停了。”
“啊,我不去香港。”
唐千鹤很惊讶,隐隐还有点自己看错人的愤怒。
“为什么不去,不担心你奶奶吗?她在香港……”将剩下的话吞回去,她有点懊恼,问得太多了,交浅言深是交往大忌啊。
北归正抬手将音乐调到最大,仿佛正好错过了她的质问,他收起手来望向她时面色如常,甚至连笑容都与先前一般无二。
“快到机场了。”他兴致勃勃,“你说,机场上会有多少‘游荡者’?”
他说“游荡者”这个词时,自然得好像他也读过那些密室里的书似的,明明只是从她嘴里听过一次而已。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注意力转得太快,轻松地就跳到游荡者身上,像是一点都不在乎家里的老人在这场浩劫里会遭遇什么不测。
唐千鹤看了他一秒,扭头:“谁知道。……反正肯定不少。”
正暗暗生自己闷气的唐千鹤并不知道,机场上不止有游荡者,还有要命的劫匪……
☆、Chapter 。9
撞上那些熟面孔,是在进入机场二十分钟后。
冤家路窄!唐千鹤第一反应。
……人赃并获。垂眼看着脚边挨挨挤挤的枪械,黑发少女眼角微抽。
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唐千鹤并没发现北归脸上奇异的笑意。他注视前方高矮白黄各不同的一群人,波点帽下的双眼里闪烁的神色暧昧不清,比兴奋内敛,比怀念深沉,暗色的火焰动。
他听到女生在他耳边小小声地,仿佛怕被谁听到似的:“北归,快转弯!”
转弯?那不是少了许多乐趣?
他也偏过头,轻声问了句废话:“你得罪他们了?”
少女苦着脸点头。“所以快转弯……他们快发现我们了!”
话音未落,一百米外,身着黑色风衣的黑发青年忽然转过脸来——
机场上的轿车不止他们这辆,然而那道视线,却无视中间来往的车辆,直直射过来……
“我觉得,他们已经发现了。”北归小声说,面上的担忧掩去眼里的笑意,“怎么办,要跑吗?”
唐千鹤的纠结都快从毛孔里冒出来了,一脸沉痛:“我们跑不过……看到那个小个子了吗?当时我好好地开车,结果他用一粒石头磕碎了我整只后视镜,从几百米之外,当时我的车才开40迈,车的动能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啊。”
她摸摸脸颊上的创可贴,心有余悸:“那些碎玻璃再往右一点我就彻底破相了。”
北归眨了眨眼,左脚向下一踩,保时捷停下来。
“这么说是他们单方面恐吓了你?”他伸手解开她的安全扣,“那你为什么看起来有点……唔,心虚?”
唐千鹤干笑两声。“……因为,这些枪都是他们的……”
哦,这个我早就猜到了。望着脸上惶恐地写着“怎么办怎么办人赃并获我会被弄死吗”的少女,北归有些好笑。
就是因为在酒店大厅里看到你和他们在一起,才会起了戏弄你的心思呢。
正准备说些让眼前的人更纠结的话,衣袋中的手机却忽然震动,北归眼底微微一动,掏出手机,打开短信收件箱。
“你的手机还能收到短信?”唐千鹤发现他的动作,惊喜地问了一句。
“不是,闹钟响了。”他神情自若地扯谎,然后在对方失望的目光里,飞速回复了三个字,发送。
【信息发送成功】
北归将手机丢回衣袋,看了唐千鹤一眼。
偶尔装装废材还挺有趣的,不过游戏就到此为止吧。
强盗们已经近在眼前。
这是一个露天广场(起飞场),远离候机大厅,少有人至,外围又有钢化玻璃或钢栅栏镇守,可以说是整个机场里最安全的地方,因此有不少幸存者聚集于此。
怎么说呢,这样大规模的人群无序聚集,就像将血肉铺陈在烈日下吸引苍蝇一样,□□裸地挑衅游荡者的食欲。
唐千鹤打开车门,耳膜直面外界空气的一瞬,似乎触到细细的嘶吼。
她没有多想,心神凝聚在三米之外。
和以往一样,他永远是那群不良分子里最招人目光的一个。体格修长,肩线流畅,对亚洲人来说白皙得过分的肤色,炎日下仿佛泛着幽蓝的黑发,幽深得仿佛能吸入一切的瞳仁。
大学里闲来无事,有那么一阵,唐千鹤以摘抄美文为乐,彼时口中默诵,字字誊写,不可谓不专注,然而直至一本厚厚的a8本满载,背下的雅句也不过寥寥数句。
不过,总有一些时刻,替她佐证终究没在图书馆里虚度半个仲夏。
比如现在,凝视那双眼睛,《金锁记》里的一段话蓦地从记忆深处徐徐浮起——
【他把那交叉着的十指往下移了一移,两只拇指按在嘴唇上,两只食指缓缓抚摸着鼻梁,露出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来。那眼睛却是水仙花缸底的黑石子,上面汪着水,下面冷冷的没有表情。】
她还记得那时是夏季,中央空调的冷气宛如自深海涌上来的寒流,她抄完停笔,摸着胳膊,自言自语:“不是好男人呀,笨蛋。”
笨蛋。
唐千鹤慢慢合上车门,挺直了脊梁。
她与他相视而立,对方彬彬有礼,道一句:“唐小姐,又见面了。”
唐千鹤扯起唇角:“好巧。你们也来搭飞机?”
本杰明忽然叫了一声,隔着玻璃望着保时捷里满满的“赃物”,声音满是对幼猫敢从猎豹爪下挠走食物的佩服:“喂,真是她把东西搬走了。——哇,那个是我最喜欢的!竟然丢在那种地方!好浪费……”
无人响应。
本杰明后知后觉地发现,除了站在唐千鹤身前的首领,其他人的视线都集中在……
从刚开始就很安静的东方少年身上。
瞅瞅笑容灿烂却让人没来由不舒服的陌生少年,再瞄瞄面色各异的同伴,本杰明伸出一根食指在两方之间来回晃动,大胆揣测小心求证:“熟人?”
大武第一个秀他的大嗓门,对着黄发少年瞪圆了眼:“orlando!你小子原来还活着?”
听这口气,不似仇家,倒像旧友。本杰明心里嘀咕,可另外两人的表情怎么这么古怪呢?
注意到这边的诡异气氛的不止本一个,从微妙心绪中回过神的唐千鹤也望过来。
北归的神情……很难描述。
他还在笑,周身气质却与之前截然不同。恍如他身上有一层什么明亮的东西,在她刚刚与黑发青年对峙的时候悄然剥落,露出底下真实的暗影斑驳。
刚才大武叫北归什么?“欧兰多”?
“北归”和“欧兰多”……哪个是真名?或者两个都是?
唐千鹤说不清心里掠过的是什么,听到少年语调轻快地打招呼:“嗨,大武,你高了好多。”
大武哈哈大笑。这个直肠子的硬汉是真心为重逢故友而高兴,然而其他人的神情却复杂得多。
黄发少年的视线越过大武,在所有人脸上环视一圈,灿然而笑:“大家看起来都很精神嘛。什么时候从利贝诺出来的?”
酒井兰脸上带着几丝戒备,本杰明摸不清状况继续围观,对当年内情一无所知的大武正要接话,一道低哑男音森森响起:“看来,你的心脏一直工作得不错。”
仇一客的面容隐藏在刘海后,但他浑身煞气就算是瞎子都感受得到。酒井兰瞥向仇一客,后者恍如未觉,酒井兰微微皱眉,移开眼。
“哦,托你的福。”黄发少年笑吟吟地在胸前比划了一下,波点帽下的黑色眸子直视昔日同伴,“再偏右一点就真的没救了,很悬啊。”
仇一客笑了,似一只冷冷盯着鹦鹉的老猫:“我不介意现在补一刀。”
他声音依旧平静,右手已然蓄势,却被一道西风般的男音阻在原地——
“一客,住手。”
仇一客轻嗤一声,垂下手。
场中情势一变再变,直肠子的家伙根本装不过弯,大武愣愣站在充满硝火意味的战场中,看看首领,又看看黄发少年。
唐千鹤自始至终站在外围,面色淡淡,脑中却纷纷扰扰。最初巨大的惊愕已经退潮,现在她可以冷静估算这一切。
北归——姑且当他还是“北归”——显然和那群盗匪熟识,从他和大武的对话推断,交情可能还浅。
然而仇一客和其他人的反应又说明,当年曾发生过导致他们与北归决裂的事,而这件事,大武并不知情。
背叛?
误会?
唐千鹤望向仇一客。他纹丝不动,仿佛一切与他无关,肢体语言却暗示他的注意力还在场内。从黑发青年出声阻止后,这人就迅速进入这种“随时待命但如果要交流废话就别叫老子”的二线状态。
她把视线转回到黄发少年身上,他仍是一脸轻松,直视黑发青年,明快声调如阳光倾落碧海:“队长,好久不见。”
青年的表情始终温文儒雅,语气平静:“你已经不是队员,不用叫我队长。”
黄发少年笑容灿烂:“习惯了一下子改不了口嘛……啊,该不会你们才刚刚从利贝诺出来?”
“不,一年前吧。”青年微笑,仿佛也不觉得这种闲话家常的情景有多么不合适,“外面果然很有趣。”
唐千鹤完全能想象,他口中的“有趣”是建立怎样糟糕的基础上,这帮犯罪分子所经之处一定处处腥风血雨。
“利贝诺”究竟是什么地方?一座与世隔绝的大监狱?
“一年前?”北归做了个惊讶的表情,“怎么拖了这么久?当时我应该给你留了足够的线索啊。”
“要准备的事情很多。你走后c区乱成一团,费了些时间。”
“哦……那还真是抱歉呐。”
“没什么。”
两只腹黑你情我愿慢慢过招,个个脸上带笑笑里藏刀,唐千鹤在旁看得直泛恶寒。
就在这时一阵响亮的……肠胃合唱声,打破了古怪胶着的气氛。合唱声的来源是……
迎着数道意味各异的目光,酒井兰面无表情,利落转身……朝最近的人类聚集地走去。
唐千鹤同情地望着远去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