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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宛如故意捧杀,自以为得计,王好贤却当了真,在那里有些坐立不安,这等好菜,他一定要抓在手里,这是结交达官贵人的绝佳利器,对于闻香楼和自己的事业非常重要,可惜李彦不让楼里的人帮忙,要想知道材料、做法,必须另外想办法。
王好贤坐在那里想着办法,众才子也都心怀鬼胎,不忿刚才被说成不学无术,都想着等会这黄金菜上来,说不得要好好贬低一番。
就在众人新神不宁的时候,终于听到虚掩着的门吱呀一声,李彦推门而入,包有才等人端着托盘跟在身后。
来了,看我等不将那黄金菜说得狗屎不如!才子们直勾勾地盯着李彦,有人已经捋起袖子,跃跃欲试。
“抱歉,让大家久等了!”李彦微微笑道,向才子们拱了拱手:“还要再说声抱歉,因为黄金菜材料难得,烹制不易,无法请诸位都来品尝。”
才子们的脸色顿时黑了下来,敢情人家根本不将他们放在眼里,连品尝评价的机会也没有。
又有人恨恨想道:你不让我们吃,我们就不会闻,不会看么,菜品讲究的是色香味,我们就从色、香方面来贬低你,看看还有人会吃不!
李彦示意郑书端出第一道菜:“在下准备了六双筷子,就请茅、谭、钟三位公子,王、杨两位姑娘,还有王掌柜品评。”
李彦掀开亮银的盖子,这第一道菜却是韭黄炒鸡蛋,只见韭段嫩黄泛白,混着炒成金黄的鸡蛋片,静静躺在在雪白的瓷盘中,散发出淡淡清香,清雅脱俗。
有心交好的茅元仪忍不住叫了一声“好”:“闻之忘俗、见之忘俗,却不知滋味如何?李兄,我这可要动筷子了。”
钟轩和众才子都无话可说,这道菜味道不知如何,但卖相确实符合中国人、特别是他们这些自诩高雅的审美情趣,清淡怡人,无可指摘。
杨宛如美目不停在满脸微笑的李彦和色泽淡雅的韭黄上打转,心中略微有些失望,知道李彦推出黄金菜,怕是早有准备,想要他出丑是不能了。
王修微看了李彦一眼,素手轻柔地提起竹筷,这淡雅的小菜是他亲手做的吗?听说他是徐光启的学生,却在乡间种田,又会做这等新奇小菜,这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茅元仪首先伸出筷子,接着是谭元春、钟轩,然后才是王修微、杨宛,王好贤在最后。
钟轩夹起几片韭黄放入口中,咀嚼两下,很快撇嘴说道:“也太寡淡了些。”
“仲敬兄此言差矣,此菜口感嫩滑、口味清香,清淡才是风格,”茅元仪仔细尝了尝,才大声赞叹。
“闻香有菜天下无,色如鹅黄一寸余,不知怎的,修微想起了初春时节的西子湖呢!”却是王修微放下手上的筷子,柔柔地呢喃道。
钟轩刚要和茅元仪争辩,听了王修微的话,却是缄默不语,歌姬虽然地位不高,名声却是极大,才子们自诩风流少不得要巴结交好,与其争辩,传出去未免显得小家子气。
钟轩脸色铁青,向谭元春使了个眼色,希望这位好友能够为自己挽回颜面。
谭元春却好像没有看到,脸上浮起微微的笑容,目光温柔地看着王修微:“此菜淡雅、脱俗,让人难以忘怀,元春也想起西子湖畔,修微立在断桥桥头,垂杨树下,那幅画面,端的是终生难忘。”
李彦听的身上有些发冷,便对连吃两口菜的王好贤道:“王掌柜,你可知晓这道菜还有一处妙用?”
“哦,不知道是什么妙用?”王好贤舔了舔嘴唇,急忙问道。
李彦笑了笑:“此菜名金风玉露,食材是韭黄、鸡蛋,韭黄者,韭菜也,具有补肝肾、助阳气的作用,又无异味,故而青楼不可不备。”
“壮阳的?”王好贤小眼一亮,大声叫好:“妙,果然是妙。”
杨宛如皱了皱鼻翼,娇嗔道:“呸,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宛如不要生气,修微是韭黄,你却是那红彤彤的枣儿,迷死人不偿命!”茅元仪将杨宛搂在怀里,哈哈大笑。
才子们听了这话不由哄堂大笑,都用炙热的目光看着杨、王二女,原本有些紧张的情绪顿时一扫而空,贬低菜肴的心思也就淡了。
听了这粗俗的话语,王修微不禁俏脸微红,神色复杂地瞥了李彦一眼。
唯有谭元春脸色铁青,狠狠瞪着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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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回 富贵荣华红颜梦
更新时间:2009…5…9 15:18:00 本章字数: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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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还不知道无心的一句话就将谭元春得罪了,他有点成功的喜悦,韭黄炒鸡蛋这道菜可以说大获成功,看王好贤的样子,就恨不得马上叫闻香楼的厨子来学习。
不过,韭黄炒鸡蛋虽然不错,但也只是有特色而已,黄金菜到底如何,还要看后面两道菜是不是同样有特色,同样色香味俱全,只有如此,作为一个系列,黄金菜方能闯出名声。
“尝过菜,下面再来一道点心,还是六份,请各位品评,”李彦一摆手,宋大牛便将一只扣着亮银色半球形盖子,尺许见方的白瓷盘放到桌面中央。
掀开盖子,只见白色瓷盘中央,几只金黄色的元宝升腾着淡淡的乳白色蒸汽,金黄与白瓷交相辉映,与韭黄炒鸡蛋的淡雅相比,富贵之气,扑面而来。
“这道菜,菜名富贵荣华,请各位品尝!”李彦作势请道。
所谓“富贵荣华”其实就是烤地瓜,将烤好的地瓜剥掉皮,露出里面金黄色的囊,用刀片切割而成,制作简单,卖相华丽,至于味道,也是纯天然的,至少城市里喜欢拿它当零食吃的女孩子很多,乍吃一两回,应该会感觉不错。
“富贵荣华,看上去确实不错,”茅元仪笑着扒了一只元宝到自己碗中,用瓷调羹掏了一块,放进口中尝了尝。
周围的才子们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别人吃东西总是越看越香,何况烤地瓜的瓤色泽金黄,看上去确实诱人,有人忍不住吞了唾沫,却没有人会去嘲笑他,因为大家都差不多被诱发了条件反射,开始分泌唾沫。
钟轩这次没有说话,虽然他知道要找茬的话,可以说这玩意太甜、缺少水分、口感不够细腻等等,但他怕自己说了,别人又说好,白白丢脸,也就老老实实地不再说话,眼帘低垂,做出一副正在品尝的样子。
都说女人爱黄金,杨宛如第一眼就喜欢上这道金灿灿的“富贵荣华”,她甚至比茅元仪先吃到口中,还连吃了两口,这才发现有些不妥,便笑了笑道:“甜而不腻,糯而不粘,口齿留香,回味悠长,还有这富贵堂皇,雍容华贵的卖相,不愧是富贵荣华呢。”
王修微却不太习惯这种口味,她轻轻放下瓷调羹,也点了点头,淡淡道:“确实与众不同。”
两个美女都这么说,其他人当然更没有意见了。
“徐公子……呃……不知这道荣华富贵,可有什么妙处……呃!”王好贤吃得太猛,被噎住了,连打两个饱嗝。
“这个嘛,也是有的,可以通肠胃、抗衰老,美白肌肤、保持弹性、避免老化,”李彦那个时代,有段时候特别流行养生,他也懂得一些,依样说道。
不想话音刚落,观风阁内立时一片莺莺燕燕,杨宛如也忘了和李彦的恩怨,小手抚着白嫩的脸蛋,瞪着水汪汪的媚眼,惊讶地问道:“真的?那我可要多吃一点。”
李彦点了点头,作用肯定是有的,但是能有多大就难说了,如果吃多了甘薯这种含糖比较高的食物,说不定还没来得及衰老,就已经发胖,或者得糖尿病了。
不过别人显然不这么想,听风阁内除了王修微、杨宛如,还有五六位歌姬,此刻都唧唧喳喳,或惊讶、或叹息,都是遗憾这道黄金菜不能经常吃。
“可以养颜护肤!妙,果然是妙,这道富贵荣华,果然也是青楼必备!”王好贤眯着小眼,迫不及待地大声问道:“却不知这第三道黄金菜,有何妙处?”
李彦笑了笑:“还是老规矩,先请各位品尝。”
经过前两道菜的铺垫,特别是一道助阳,一道美容,又都是从未见过、色香味俱全的新菜,众人的期望值已经被吊了起来,都直愣愣地盯着上菜的包有才。
这次端上桌面的,却是一只其貌不扬的陶瓮,揭去盖子,浓郁的清香随着蒸汽喷薄而出,谭元春深深地吸了口气,“咦”了一声:“有鸡汤的味道。”
“谭公子说得不错,这第三道菜正是一味羹汤,”李彦做了个手势,包有才会意地将盛好的第一碗送到谭元春面前。
洁白的瓷碗中,距离碗口寸许的地方,黏稠的羹汤表面色泽嫩黄,淡淡的白汽和着清香袅袅升起,和前两道菜一样,这道羹汤的卖相也十分不错。
谭元春拿起白瓷调羹舀了一口,细心品味,不由暗暗苦笑,怪不得让自己第一个品尝,这道菜显然是最花功夫的,想要贬低,却也不能胡说,那样丢脸的只能是自己。
“有鸡汤、鲜贝、火腿、蛋花,主料却是陌生得很,”谭元春只好不褒不贬,缓缓说道。
李彦笑了笑:“玉米,也叫珍珠米、红颜麦,这道羹汤,便是叫红颜如梦羹。”
“红颜如梦?”王修微低低呼道,痴痴看着碗中个三鲜玉米羹:“却不知为何叫做这个名字?”
李彦微微一愣,他也不知道玉米为啥叫红颜麦,只好胡诌道:“玉米结在植株上,原是包裹着叶片的,一层又一层,只有剥开这些衣服一样的包叶,才能看到里面乳黄粉嫩的果体,果实顶端又结有长须,好似女子的青丝。长须为发、绿叶为衣,体香嫩白,宛若绝世佳人,故而民间又叫红颜麦。”
杨宛啐了一口:“呸,真下流。”
风流才子们向来不缺乏意淫想象的能力,都直勾勾地看着杨宛、王微,似乎想像着他们就是那长发飘飘,绿叶为衣的红颜麦,想象着扒去绿叶,藏在里面的那又香又白的胴体。
“妙!妙啊!”王好贤又叫了起来:“韭黄可助阳,富贵荣华能驻颜,再来一碗红颜羹,黄金三菜,果然都是青楼必备。”
王好贤话音一落,便有才子跟着叫好,李彦却无比惊讶地看到王修微嫩白得几近透明的脸颊上滚落一颗颗晶莹的泪珠,似乎察觉到李彦的目光,王修微抬起绝美的脸庞,对着李彦笑了笑,说不出的凄美。
王修微抬起手腕用绣帕轻轻拭去脸上的泪痕,低低吟道:“白瓷碗中羹汤稠,记得同君田边走。千里君今千里我,冰清玉洁为谁留。”
李彦心中大喜,王修微是江南名妓,有了她这首诗,黄金菜想不出名都不可能,不过看到王修微悲戚哀伤、梨花带雨的模样,又不禁心疼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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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回 黄金菜有黄金价
更新时间:2009…5…9 15:18:00 本章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