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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权柄并不重。当然,兵、刑两部又相对比较敏感,掌握着国家暴力机构,不过重大决策都需要内阁集体通过,李彦也不能借此胡作非为,李彦也由他的优势,那就是在辽东的辉煌战绩,拥有练兵经验,并提出他的施政方针,在未来五年之内,对大明军队进行整编,使其更具有战斗力。
至于刑部,李彦坦白告诉孙承宗等人,之所以想分领刑部,是因为他想限制刑部的权力,按照李彦的想法,刑部权力过大,既能勘问案情,又能审理定罪,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权限又存在重复,他认为刑部只能勘问案情,断案之权属于大理寺,刑部无断案权。
事实上,历代封建王朝设置大理寺,目的就是与刑部形成审理与复核监督的关系,都察院主要起到监督的作用,李彦提出勘问与审理分开,刑部只管勘问,大理寺负责审理,都察院进行复核,看上去确实比较合理,又是削刑部权,而重大理寺和都察院,他所表现出来的大公无私,也让其他人感到认可。
最终,临时内阁还是通过了三法司权力地调整和分配,刑部管勘问,大理寺负责审理,都察院提请审理并复核,也即是刑部勘问以后,将案件转给都察院,都察院根据案情提请大理寺进行审理,并对大理寺的审理结果进行复核,如果认为并不合理,可以继续抗诉。
这个程序,在孙承宗等人看来,似乎比较麻烦,李彦却坚持这样设置,他认为依法断罪,事关重大,轻率不得,这个原则必须要定下来。
这样做对李彦来说,并没有好处,孙承宗等人已经认可他是一心为公,最终还是表决通过,但又对具体的分工进行了调整,以崔景荣领刑部,李彦领工部,毕竟刑部即便在削弱之后,也掌握勘问拿人的权力,而李彦在辽东发展工矿和农业的成绩也很瞩目。
李彦对此也没有在意,众人达成共识,就形成文字,送进内宫给皇上审阅,当然在表述上,会比较艺术,并非是诸人表决,而是举荐、推举,朱由校虽然出面接见他们,知道京城局势稳定,也只是略微点了点头,似乎不太感兴趣。
经过张皇后的开导,朱由校的情绪似乎已经渐渐稳定,看他满头大汗的样子,似乎刚才正在干活,估计是借此排解心中的悲伤。
虽然并非刻意。如今地皇宫都在李彦地控制当中。皇宫内地任何动静。朱由校地一举一动。李彦都能了如指掌。邵荣刚才已经简单告诉他情况。朱由校确实是在干活。而且是木工。
李彦与孙承宗等人不同。他并不反对朱由校做这些事情。作为一个后来者。他更觉得世袭制地国家元首并不需要。也不应该过问具体地政务。就遴选行政首脑来说。家族世袭制显然不如在更广泛范围选择更好。
而此刻他也只能同孙承宗等人一起。请求皇上亲政。朱由校对此明显不感兴趣。勉强应下地同时。以身体不适为由。让内阁按照十三条所说。处理朝政。有事再行禀奏。
朱由校地态度。孙承宗等人明显不能认同。李彦却是送了一口气。这十三条虽然没有说限制皇权。但真正执行起来。却是这样地效果。事实上。李彦对新政地期待。也是从限制皇权开始。朱由校眼下对权力不感兴趣。正好让他有施展地空间。
在朱由校批复以后。十三条终于就此生效。临时内阁也以极快地速度发出这道圣旨。
通政司和邸报下达给各衙署和地方。
当然,十三条的规定在李彦看来非常重要,但是在很多人看来,也不过如此,除了废除司礼监、票决制之类有些新意,其他一些原则,都能在大明律中找到依据。当然也有人能从中看到不同,受到这个时代的局限性,这样的人还是比较少。
在外面地人看来,最大的变化还是内阁和六部九卿地调整,内阁首辅孙承宗,次辅朱延禧,兼领礼部尚书;崔景荣、赵彦、李彦都晋身内阁大学士,崔景荣兼领吏部尚书;赵彦兼领大理寺卿;李彦领兵部尚书。
六部尚书入阁为大学士,在明朝也有先例,除此以外,为阉党陷害的杨涟为左都御史、左光斗为右都御使,二人领旨审查阉党一案。
与过去不同,内阁发文要求都察院查案,必须要根据律法和证据确定相应罪名,由刑部协助勘问证据,然后交给大理寺审问定罪,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拿到朝堂上疏弹劾。
那些阉党官员已经被先行拿下,如何定罪可谓全国瞩目,明眼人从这件事当中都可以发现一些明显地变化,特别是得到李彦支持的华夏社正式复刊,回到京城以后,每天都会就京城形势进行报道,并配发社论。
应该说华夏社拥有一批素质比较高,思想比较开明地读书人,在这次政变中,也有大量华夏系的官员被起复重要,所以他们对朝中的变化,大致持比较积极的态度,特别是“十三条”,以及这一次对阉党的审理,评价都比较正面。
李彦也以匿名的方式给华夏社投稿,他在文章中特别强调了“依法治国”和“程序正义”这两点,指出魏阉之所以能够乱国,关键就是大明律无法约束魏阉的行为,而魏阉通过并不合乎程度的中旨,扰乱朝政,因而只有“依法治国”,并且严格程序要求,才能杜绝“魏阉乱国”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这篇文章的观点并不算激进,却也在石柱国的配合之下,由此成功地带动了关于“依法治国”和“程序正义”的讨论,引起天下读书人对于正在审理中的阉党案的关注。
对杨涟和左光斗来说,如今身为都察院左右都御使,可谓大权在握,由他们来审查阉党一案,可谓深入人心,杨涟甚至伤还没有好,趴在床上就写了几份奏疏,罗列魏忠贤三十七大罪状,送出去以后,很快让临时内阁打了回来。
内阁拟定的批复是:阉党有何罪责,盖有都察院审查,然后报大理寺审问定罪,大理寺审问定罪以后,若都察院没有异议,即可定罪执行,并报皇上批复。断案为大理寺之责权,都察院有复核权,重刑犯需报皇上、内阁批复,皇上、内阁认为不可的,可发还大理寺重审,如果大理寺、都察院和皇上、内阁之间有分歧,需召集三法司、内阁共同会审,票决结果,并为最终判决。
对于这个批复,杨涟和左光斗都有些不满,也很惑,通常来说,都察院拥有风闻言事之权,这个批复无是让都察院的职权性质发生变化,一方面限制了言官的权力,不能因为风闻,就定人罪行;同时又相应增加了言官的权力,说过去都察院只能就刑部、大理寺审理的案件结果提出问,如今所有的案子都需要都察院参与,都察院成为刑部与大理寺之间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开始,杨涟和左光斗并不理解这样做的原因,甚至还有些抵触,认为这是侵犯了言官“风闻言事”的权力,然而当他们看到《华夏时报》上面李彦的文章,以及华夏社的评论的时候,才意识到在这个事情中,都察院的角色确实与过去不一样了。
就审查阉党这件事来说,都察院获得很重要的权力,最终还是在刑部的配合之下,整理阉党成员的罪行材料,根据这些材料,拟定阉党的罪行,然后交给大理寺进行审理。
大部分言官并没有觉得不妥,因为证据搜集主要还是刑部的事情,而从材料中去整理罪行,则是他们更为擅长的事情。
但是在审理阉党的过程中,言官在其他方面的一些奏疏,也给类似的批复给打了回来,言官们这时候才逐渐发现,不仅仅是审查阉党这件事,好像他们的工作性质,也已经发生变化。(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正文 第二三三回 宪政
更新时间:2009…12…3 20:08:10 本章字数:3669
仅是言官,很多重新回到衙门的官吏差员,发现他们与从前有所不同,感觉最明显的就是三法司,除了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的职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大理寺的官员发现自己手上掌握的权力变大了,拥有对案件的最终审理权,而且还是独家的,刑部和都察院再没有这样的权力。
而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当庭审案,并不复杂,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理寺是三法司权力调整的最大受益者,原本大理寺只是对案件进行复核,权力有限。
刑部的职权被削减,不过刑部尚书李养正、侍郎周应秋等人皆是阉党,罢免一些骨干以后,迁调原工部尚书黄克为刑部尚书,对刑部进行整顿。
黄克也是中立派官员之一,历任兵部、刑部、工部尚书,资历深厚,在迁调刑部之先,李彦特地跟黄克进行过一次深谈,就刑部的调整达成一致,才有后来的迁调。
让李彦感到比放心的是如今朝中的官员多是一些实干派,在阉党和东林的斗争之后,能够留在朝中的,除了依附阉党的,剩下都是一些没有派别,资历比较深厚的实干官员。
临时内阁一致通过三法职权的调整,刑部虽然被削权,依然非常关键,黄克出任尚书,也可谓众望所归。
黄克迁调部,李彦就提名徐光启担任工部尚书,之前徐光启探望李彦,随后就让阉党以练兵“孟浪无对”、“骗官盗饷”、“误国欺君”等罪名弹劾罢官,徐光启之前已经是礼部左侍郎,如今担任尚书,在东林为阉党罢斥,阉党给清洗以后为之一空的朝堂,这一任命倒也得到一致认可。
儒家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虽然李彦看来,徐光启并不适合为官,作为工部尚书,倒也算相对比较合适。
朝政的调整在逐步进行,彦虽然没有自己的势力,内阁其他人以不结党自居,虽然利益牵涉不可能没有,权衡博弈,大致保持了平衡。
一复辽系、华夏系地年轻官员。也借此上位。虽然大多数还没有机会独当一面。却在中下级官僚中。成为一股不可忽视地力量。
比较重要地位置上。王国兴、骆思恭分别为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辽南道茅元仪被任命为辽东巡抚。
原本已经给定了死罪。并且牵连了一大批人地熊廷弼这次也给从诏狱中释放。本来孙承宗提议由熊廷弼经略辽东。内阁其他人也倾向于赞同。李彦只能站出来强烈反对。他地理由就是熊廷弼于广宁之败也有责任。而且他离开辽东前线已经数年。根本不熟悉辽东现在地情况。
李彦提出地建议是打仗还是交给武将去打。地方治理茅元仪完全可以胜任。至于前线战事地统筹。他自请经略辽东。
李彦知道茅元仪资历相对轻了点。王国兴和骆思恭又是武将。虽然李彦并不认为武将就不可以治理地方。但是在明朝地体系下面。这个时候在这方面寻求变化。很容易激化矛盾。
最终。孙承宗首先支持李彦地想法。他是复辽系外对辽东和复辽军最清楚地人之一。何况李彦还是兵部尚书。并在实际上控制着辽东。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造成矛盾。
对权力进行调整,势必会损害到一些人的利益,也会有获利者,不过在当前的情况下,借着扫除阉党,正是绝好时机。
总体上来说,除了阉党,其他人都会有机会,这就使得反对的声音并不是那么强烈。大家还都将矛头对准着阉党。
临时内阁行文各衙门与各地,要求严格按照《大明律》做事,不得逾越,并颁发了包括“十三条”在内的一些律法,要求一体遵行。
当然,要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其难度不可谓不大,好在这一政策也有依据,并没有什么人跳出来明确反对,以后就可以依此推行。
朝中声音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