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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轻功再好,又怎么能比得上马?
那匹马是郑月送给王昌远的,确实是千里良驹,仍在地上的雕花弓是陆小凤前几天送的生日贺礼,他自知此时不是伤感的时候,急忙运功追去。
出手的是埋伏在庄外的无情,两块飞蝗石打断了马的前腿。
他从马的身上滚落下去,刚想施展轻功逃亡,却被一直追着的陆小凤按了个正着!
抬起他的头,竟然是一张王昌远的脸!
第二十一章
陆小凤的目光闪了闪,抬手便要摘掉他的□□。
谁料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飞刀来,狠狠地刺向陆小凤的眼睛,他不能暴露身份、更不能死,他的仇还没有报完!
显然他没有练过飞刀,他的手拿着刀直接刺向了陆小凤的喉咙,只要他不用死,杀多少人都可以。
陆小凤虽没有被他这一招吓到,但也闪电一般用手指夹住了飞刀。那人趁机从陆小凤的手中脱身,还没等起身,就被花满楼制住。人们都很容易忽视一个瞎子的威胁力,显然他也犯了这个严重的错误。
陆小凤把那柄飞刀塞进怀里,“怪不得他们总找不到凶手在哪儿呢,原来他早就扮成了尸体,老老实实的躺在棺材里。”
那人也认识到了自己已沦为阶下囚的事实,拼命在花满楼的手底下挣扎,眼神极为怨毒地盯着陆小凤的眼睛,好像想用眼睛里的火将他活活烧死。
陆小凤却不怕,只当他是一只穷凶极恶的疯狗,躲开牙齿就好。
“果然是你”,陆小凤撕开了郑月的易容。
“郑月?”,花满楼打算确认一番。
陆小凤点头称是。
押回去之后的事就一切都好说了。
陆小凤最精通的就是一个‘诈’字,连蒙带猜把郑月那些事是说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确实出身抱月谷,二十年前满门被灭。那天,他趁乱跑到了荒井里,亲耳听到家人的哀嚎和痛苦,却不能出声也不敢流泪,哪怕抬头看一眼亲人的尸首,都怕被不知什么时候飞出的刀剑刺了心穿了肺,咣当一声掉下来的,是一把卷了刃的刀。如今想来,至亲之人的惨死仍然会像噩梦般缠绕着他,更不用说在他面前被活活分尸的亲弟弟。
二十年前的他人单力薄不敢声张,只能偷名改姓苟活世间伺机报仇。
可惜的是,他空有一身好武功,却把抱月谷的武功引月飞刀忘了。
他在每个死人的咽喉上都插上一把飞刀,恨的不是王庄主,而是自己,他父亲成名的绝技怎么到了他这里,就忘的一干二净了呢?
人老了,都爱信鬼神。
他见王庄主这么害怕,干脆把他身边的人都杀了,最恐怖的不是死亡,而是明知死亡逼近却无力反击的恐惧。他有自信做到这一点。
不用说,之前故意与王昌远交好,只是想杀他而已。王昌远从未踏及江湖,向来是三分钟热度的主儿,搭弓射箭估计也是他挑拨的。生日送一匹□□好的马,是事件万一败露后逃走的法子。
“王庄主杀了你全家,找他报仇就好了,怎么连累旁人?”乔时月的悲哀中带着愤怒。
郑月嗤笑一声,像是不愿理睬她的无知。
乔时月也明白过来,人来到世上,哪能真正独身于外,污浊的阴暗的每个人都有,多或少罢了。王庄主说一个人灭掉抱月谷,若没有亲信他做得到吗?叹口气不再说话。
再大的冤情,再多的仇恨,终究要服从律法的处置。
无情和铁手将他们两个人带走了,众人都没有问他们之后的信息,有的人有些事,注定只能相识,之后相忘于江湖。
第二十二章
初冬。
乔时月觉得这是个比夏天更难熬的季节,她必须穿上不喜欢的厚夹袄,夜里的棉被也能沉的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陆小凤那个混蛋终于走了,冬天的早晨还要寅时起床,在绝对武力的前提下,乔时月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淫威。
那天知道他要走,乔时月吃巨资买了两挂鞭炮在百花楼门口放了个干干净净。
连门口卖包子的陈大伯都猜出来了,“乔姑娘,陆大爷这是要走了?”早餐摊子开张都很早的,自花公子他们回了百花楼,他们都是听着百花楼的敲锣声和尖叫声出摊的。
乔时月人逢喜事精神爽,本还怕陆小凤伺机报复,想着等他走了再笑的,没想到被陈大伯说中心事,笑声一旦开启就断没有停止的道理,不会停止反而越来越大声,最后笑得实在肚子痛,就扒着陈大伯的摊子板蹲到地上了,幸好上午算是个不上不下的点,不会耽误人家做买卖。
陈大伯欲言又止的盯着乔时月,这姑娘长的挺漂亮的,不是小时候发烧落下了什么病根儿吧,抬眼瞥见陆大爷靠着百花楼的门似笑非笑的盯着乔姑娘,当即放下擦桌子的抹布到后面和面去了,这两天客人都挺多的,得多蒸点儿包子。
乔时月笑得正开心,自然没有察觉到陆小凤的靠近,直到眼前划过了一片蓝色的布料才意识到不好,急忙顺地打了个滚,滚到了桌子对面,还得顺便挑衅得呲了呲牙。
“你怎么那么高兴?说出来让我也高兴高兴怎么样?”陆小凤两只手按着桌面,明知道是为什么,还偏偏恶作剧的问。
“真相知道?”乔时月也把双手按在桌上,假装非常有气场。
陆小凤点点头。
乔时月趁陆小凤点头的时候,眼神还没盯死了她,急忙闪身就跑,边跑还边喊,“就不告诉你,自个儿想去吧。”乔时月向花满楼学了这么久的武功,最拿得出手的就是轻功了,最近更是在和陆小凤生死大追杀的时候练得越发精湛。虽然绝对逃不过,但撑个一炷香还是可以的。
乔时月从来不会选空旷的地方展开这项运动,因为那样她更容易被抓到,借着散乱的桌椅才能多抵挡一会儿,可她偏偏忘了她穿上了厚厚的夹袄,百花楼门口还未放上花盆的木架子,不知道边缘怎么就钻到了后颈里,钩住了她的衣服。
这点儿功夫,陆小凤就算要抓十个她都绰绰有余了。
今天的大字再加二十篇,陆小凤盯着她写完了,才慢慢悠悠的拖着他的红披风一步步走出了百花楼的大门,都走了还回头送给乔时月一个眼神,那里面分明写着,看我下次来怎么收拾你。
乔时月最不怕的就是事后报复,以后的事以后再愁嘛,现在着什么急?一个鬼脸作为回礼还给他,还不能忘了告状,“花七哥,朋友有了困难我们是不是应该帮助?”
花满楼好似看到了陆小凤和乔时月之间的暗潮汹涌,正忙着偷笑,冷不丁被问了这么一句,答道:“应该帮助。”
乔时月严肃道,“你看陆小凤‘欺凌弱小’这么手到擒来,分明就是多次翻案。”
花满楼知道她话肯定没说完,也不打断不为受害者陆小鸡喊冤,反而随声附和点头称是。
乔时月接着说,“这不就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吗?花七哥,怎么着你跟他也能凑合着算是个青梅竹马,有病得赶紧治啊!”
花满楼转身进屋随手关门,当初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怎么会觉得她文静内向?现在发觉自己应该找个医生过来看看脑子!
第二十三章
冬天里最值得期待的一种零食就是冰糖葫芦。
它带着明显的季节性和喜庆的色彩,大颗的山楂配上薄薄的糖风,阳光下一照,焦黄的糖把空气都染上了蜜。
卖糖葫芦的人大多没有固定的摊位,只是走街串巷的叫卖。
所以第二天早上起床时,乔时月看到门口的叫卖的老太太时并不惊讶。
她的腰弯的很低,脸上的皱纹都漾出了波痕,头上包着一块藏蓝色的粗布,用这一块薄薄的屏障来阻碍寒风。
老太太接过五文钱,笑吟吟的叫她自己随意挑两串。
糖葫芦的分量很足,一个有平常两个多,乔时月一边走着一边迫不及待的把它放进嘴里,品尝酸甜混合的美味。
谁想刚咬了半颗下去,就被刚被寒风吹落的枝条吓得吐了出来,一条细小的口子就在口腔内壁划开了,不注意都尝不出血腥味。乔时月大惊,急忙回头看刚刚那个卖糖葫芦的老太太,果不其然早已无影无踪,无奈用手绢把地上的半颗小心包起来,拎到屋里自行研究。
她用匕首将每一个山楂都切得碎碎的,一共是十七根牛毛针,平均每颗山楂里就有一至二根针,还不确定是否有毒。乔时月急忙去找花满楼来,没想到花满楼却不见了……
山楂外面的糖衣早就碎成了渣子沾在手上,被手掌的温度和冷汗化成了汁水,黏黏腻腻的附着在指尖,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乔时月有些慌了。
但她只能故作镇定的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打开窗户给自己泡一杯茶。
花满楼虽然喜欢开些小玩笑,但绝对不会把这种事充当幽默,他向来为他人打算,永远让人感到如沐春风。花满楼在江湖上并没有仇家,而相比之下乔时月更是籍籍无名。
眼下哪管得着什么中毒不中毒的问题,若是她有用,那些带走花满楼的人自会来找她,若是无用,体会一下做鬼那一行也未尝不可。
她的头越来越沉,连磕在桌子上那阵疼也没有将她唤醒。
第二十四章
她是在一艘大船中醒来的,睁开眼睛之后恰好有一个大浪打来,摇晃的船身告诉了她身在何处。
此时屋里只有她一个人,乔时月不敢妄动,只好把被褥收拾好,坐在一旁的桌子上等人。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她刚刚坐定,就听到有人敲响了门。
那人走进带来些海的咸腥味,一身水手打扮却不见半分粗鲁和肮脏,透过他也可以看出船的主人是个特别的人,水手见到她醒了,面上露出几分欣喜,“这位姑娘,您已经醒了?”,复又满脸歉意,“实在对不住姑娘,我们这船上没有侍女,只好委屈您了,希望您不要介意。”
有些不合适的事情,只要他人先说出来,当事人就算再生气,也不会表露半分。况且乔时月并没有生气,只是害怕。
她醒来的时候已近黄昏,那位水手告诉她,船的主人晚上想请她一同吃饭。乔时月欣然同意,可当她问水手船主人究竟是何人时,却什么也打听不出来了。
花满楼送给她的剑还在身旁,说起乔时月的剑法连还可以这一句都能算得不谦虚,刚刚学了一个多月,只是前段时间看到照阳山庄的惨剧,深感江湖险恶,会逃还要会防。这也是巧,她昏倒之时刚好挎着这把剑。乔时月暗想,日后找到花满楼,两人还不用发愁回家的盘缠了,直接把剑柄上的两大颗宝石抠下来就成了。
圆桌旁只坐了一个人,是个长相清雅俊秀的公子,年纪和乔时月差不多一般大。船主人见她来了,起身帮乔时月拉开凳子,他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很容易让人想到花满楼,乔时月不觉放松下来,却在他说出一句话之后绷紧了心弦,那是一句带着温暖的话,没有吹去凛凛的寒风,反倒使它愈演愈烈。那句话很简单,“敝姓原,草字随云,原来如此的原。”
蝙蝠公子原随云!
若不是经此一事,乔时月还不知道自己竟能这么冷静。她只是略微怔了怔便说,“冒昧问一句,公子莫非来自关中?”
原随云听到乔时月的问话,反而目露惊愕之色,“不知姑娘如何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