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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总有结束之时,雪地上只剩下狼的尸体,连叶孤城的身上也不免沾上了几滴鲜血。
阿飞只拎起了地上的两只狼,道“剩下的是你们的。”转身便要走。
叶孤城的朋友不多,眼下他却想结识一下眼前这个年轻人,也许是因为他使得一手快剑,也许是因为他很像他年轻的时候,他出声叫住了他。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道。
少年却恍若未闻,只背着狼走去。
若是只有叶孤城,他怕早已转身离去,可是旁边还有一个乔时月。
地上的狼还有很多,乔时月只背的起一只,叶孤城一只都不肯背,她背着狼拉着叶孤城跟在少年的背后,她有种隐隐约约的猜想,她可能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若想的不假,她想让李寻欢来见见他。
地上的雪还不是很厚,扛着狼走路也是件辛苦的差事,少年终于停下了脚步道,“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乔时月趁机把背上的狼放下,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认识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世界上总没有人姓阿,叶孤城问道,“那你姓什么?难道你没有姓吗?”
阿飞坚定道,“我不能说,等我……在江湖上成名之后,才可以说出我的姓。”
乔时月已经百分之百的确定,“我想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他很有名气。”
阿飞只道,“有名气是好事。”
乔时月道,“我想他很乐意和你交朋友。”
阿飞不置可否。
乔时月道,“能不能请我们去你家喝杯热水?”
阿飞并没有拒绝,道,“跟我来。”
第九十七章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奇妙。
她在江南的小楼里认识了楚留香,在危机四伏的大沙漠遇见了李寻欢,被铁手关进牢房,又拖了他不辞辛苦才走出来,因为神乎其神的理由和叶孤城做了朋友。
现在在初冬和阿飞结识。
世界上每一样东西都如此不可思议,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有什么样的惊喜在等待。
阿飞的家很远,三个人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到。
到了门口,乔时月紧跟着阿飞把背上的狼放了下去,这一路上她的背都要被压折了。
阿飞只把乔时月和叶孤城请到屋里,便去烧水,他答应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他的家中只有他自己一口人。
乔时月看着远处阿飞烧水的背影,问道“他怎么样?”
叶孤城道,“比你强千百倍。”
乔时月道,“你若是再拿我取乐子,我就叛出师门了。”她这个师门也算有意思,现在统共就两个人,她走了剩叶孤城一个也挺逗的。
叶孤城正色道,“他的剑很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一个快字就胜过所有花招架势。“只是……”他的心中只有剑,心中只有剑的人,练出的剑法愈好愈纯粹,可是若是要出入江湖却不得不提防他人的暗箭,只怕他太过光明磊落,剑法再好也只是昙花一现。
水已经烧好了,阿飞端过一个粗陶碗摆在了乔时月的面前,“大姐,给。”他今年刚满十六岁,叫乔时月一声大姐也不过分。
乔时月的笑脸僵了一下,接过热水道,“不用叫我大姐,认识的人都叫我阿月。”
阿飞从善如流,“阿月。”
“你打算什么时候进江湖?”叶孤城问道,他很喜欢阿飞,或者说他很久都没有见过有阿飞这样一身好剑法的年轻人了。
阿飞沉吟片刻道,“明年。”
自那之后,乔时月便常去拜访阿飞。
他是宁愿与虎狼交朋友都不愿与人相处的人,还好乔时月脸皮够厚且手不离酒。
陆小凤一来就代表好日子到头了。
他这次竟然来的这么快。
乔时月的点心还没吃够、茶还没喝够、热闹……不、切磋还没看够。
“都火烧眉毛了,你们还有心思坐在这里喝茶?”陆小凤看到她在这里并没有惊讶,仿佛早就知道了乔时月来了万梅山庄做客。
乔时月道,“什么火能烧掉你陆小凤的眉毛?”
陆小凤静了下来,拿起西门吹雪的茶杯轻呷一口,道,“金灵芝找到了。”
“这是好事啊。”乔时月不明所以。
陆小凤又道,“她亲手杀了胡铁花。”
“什么?!”乔时月惊讶站起,“这绝不可能。”
陆小凤道,“这有什么不可能?”
情生爱、情生恨,一个女人若是狠得下心,做出什么事都有可能。
“怎么杀的?尸体在哪?证据为何?”乔时月与金灵芝虽无深交,但毕竟曾经出生入死、帮忙出过主意的,金灵芝虽然有些骄纵但绝不是会下这么重的手的人。况且胡铁花在江湖上成名已久,杀他并不是件易事,金灵芝还没有这个本事。
陆小凤道,“我眼见为实。”
“眼见为实?”
原来那日胡铁花找到金灵芝了之后,并未费多大力气便将金灵芝劝回了家。一路上慢慢悠悠也没有什么要紧事,胡铁花虽然没少受金灵芝的白眼,但他还是甘之如饴、任打任骂。到了万福万寿园之后,金灵芝竟然一反常态,不但没有挖苦讽刺他,还邀他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喜欢的女孩子对他主动示好,还不要他娶她,胡铁花当然乐得同意。
刚好那几天正值冰河花会,人们将涂了颜色的纸花绢花沉入即将结冰的河底,花朵带着对下一个冬天的愿望笑容,给来年带来好运。陆小凤怎么能不凑这个热闹?到了江南又怎么能不去朋友的所在之处打个招呼?
谁知这时却正好赶上金灵芝把匕首插入了醉到在桌上的胡铁花的心脏!
连阻拦都来不及!
没有一个人被杀的时候身上是不流血的,胡铁花也一样,他心脏中迸出的鲜血喷洒在了金灵芝的脖子上,映着白皙的皮肤交代了事实的真相。
陆小凤和胡铁花当然是好朋友,朋友出事绝没有作壁上观的道理。可还没等他看一看金灵芝接下来会做出什么事,整个宅子都被端着铜盆进来的丫鬟的尖叫声唤醒了。
金灵芝是万福万寿园金老太太最疼爱的孙女,这也不代表她会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公然包庇她。
陆小凤苦笑道,“西门吹雪,你这次不会也要让我把胡子剃干净吧。”
西门吹雪却道,“我是剑客,不是打手。”
陆小凤道,“你当真不肯去?”
西门吹雪道,“当假。”
第九十八章
西门吹雪怎么也没想到陆小凤喊他来不是当打手,而是做大夫。
凑来充数的乔时月也更没想到保镖这一职竟落在了自己头上。
“究竟是出了什么事?”西门吹雪问道,陆小凤如此兴师动众,他们需要做的,绝对不会像他说的那样简单。
陆小凤道,“先将她治好吧,等事情结束我再原原本本的告诉你们。”
金灵芝晕倒在床上,嘴唇上没有一丝血色,一看就是伤的不轻。
西门吹雪了解陆小凤,他不说也不问,只默默过去检查金灵芝的情况。
乔时月在旁边问道,“她这是中的什么毒?”
陆小凤道,“不清楚。”
不清楚?这怎么可能,出事之后陆小凤便一直留在万福万寿园,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瞒过陆小凤的眼睛。
陆小凤见乔时月的眼睛里明明白白的透露着不信,便道,“说来也奇怪,她将胡铁花杀害之后,痛哭流涕沉默不语,这也没什么反常,奇怪的是第三天之后。”
乔时月道,“第三天之后?”
陆小凤道,“对。那时候她就好似改头换面一般,不仅出门吃饭、上妆梳发,还对着每个人笑,丫鬟小厮客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一样。”女孩子爱美本是天性,但在经历这件事消沉几天之后,还能重新这样做,实在让人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陆小凤接着道,“不仅如此,第一顿便吃了八碗米饭。除此之外便是每日在屋里打开窗子笑吟吟的看着天空,连动都不动。确是中毒,又实在找不到根源。”就好似从皮到骨重新换了个人一般。
万福万寿园在江湖上威名远扬,胡铁花也不是个无名之辈,少年时闯荡江湖,交下一帮好友,他们却不像楚留香那般讲道理,夜里谋杀金灵芝的、白日当街叫板的都有,掺杂其中的还不乏许多与万福万寿园本有旧怨之人。夸张的时候一夜能来四拨人,上三路下三路什么来路的都有,万福万寿园纵然固若金汤、陆小凤纵然有钢筋铁骨,也只是慌忙应对。
他这才把两个朋友叫来帮忙。
金灵芝中的是苗疆的离魂蛊,这毒听起来吓人,事实上真是如此。下蛊者将蛊虫分批放入人体,蛊虫都是肉眼微不可察无孔不入,中招可谓是轻而易举,只是培育的时间太长,死亡率又太高,才没有在江湖上流传开来,故而也是千金难求。
陆小凤问道,“那她这几天的异常都是因为离魂蛊?”
西门吹雪道,“可以算是。离魂蛊还有一个特点,便是起作用的时间太长,分批将蛊虫放到她的体内起码要半年时间,一蹴而就人很快就会衰竭死亡。同时她吃那么多饭就是因为体内的蛊虫需要吃东西,蛊毒估计是反常的那一天开始发作的。”
乔时月内心复杂的看着金灵芝的病容,问道,“那她还能治好吗?”
西门吹雪道,“毒可以,蛊毒不一定。”
陆小凤脱口而出道,“她的体内还有毒?”
西门吹雪点头道,“蛊毒只是控制身体,短时间内不会致命,她昏迷不醒只是因为吞食了大量的胭脂。”
女人上妆用的胭脂里含有些许矾霜,矾霜吃多了就会如此,幸亏发现的及时,用内力逼出来即可。
这种差事自然落在了乔时月的肩上。
“陆小凤,你怎么还不来找我?”人未到,声先至。乔时月不认识来人,只觉得她和陆小凤似乎很熟悉。
陆小凤苦笑一声道,“找你爬山还是扑蝴蝶?”他自觉此生最大的烦恼就是女人缘太好,连自己都不知道原因,但若有一日让世界上的女人全部不理他,看见当没看见,他又该日日难过。
金纺秋丝毫不介意陆小凤的表情道,“我今天让厨房煮了老鸭汤,你可要好好尝一尝。”
陆小凤转头看向西门吹雪和乔时月。
西门吹雪自是不会理他这些风花雪月的事。
乔时月颇为鄙视的说了一句,“尽兴!”
金灵芝的毒已经全部被逼了出来。
现在正躺在床上昏睡。
西门吹雪去西院查看胡铁花的尸身,陆小凤也不知道去哪儿鬼混了,只剩乔时月在床边守着,她也怕出事。
“梆梆梆”不知道是谁在窗子上轻敲了三声。
乔时月打开窗子却见空无一人。
“姐姐,我在这儿。”说话的是个小男孩,长得虎头虎脑的,差不多有八九岁,只比窗户高出一个脑袋。
乔时月双手拄着窗棂问道,“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小男孩抬起头眼巴巴的瞅着乔时月问道,“姐姐,我迷路了能送我回家吗?”
乔时月并不认得他,只猜测是小孩子贪玩,乱跑到了这儿,结果找不到回去的路了,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家住哪里?”偌大的万福万寿园,她也不见得个个都认识,只等着小孩说出个结果来,让他在这儿住上一夜,明日再托陆小凤送回家。
小男孩的眼睛骨溜溜一转,咧开嘴笑着说道,“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