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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一向不喜欢鲜花和女人,自然也懒得在别的男人的女人身上下功夫,只稍稍偏过了头,他偏过头,老板娘的筷子是绝无可能递到他的嘴里的。
乔时月最清楚他此刻在想什么,想的分明是这包子还不如张大妈蒸的好,张大妈是城主府的主厨,志在研究世上美味。
老板娘见他如此,咯咯笑道,“郎君不用担心,他可不是我的老公。”
乔时月搭腔道,“那他是你的……”
老板娘瞥了乔时月一眼,那眼神里充满了成熟女人对小女孩的不屑,“他是我的包子馅儿。”
“老板”站在她的身旁重重的打了一个寒噤。
这一下不小心把托盘上的醋碟打翻了,陈醋顺着老板娘的裙角滴到了她粉红色的绣鞋上。
老板娘还未发怒,男人却惊得扔掉了手中的托盘,拜倒在叶孤城身前哭喊道,“救救我,救救……”话还未说完,一口鲜血便喷了出来,登时气绝身亡。
鲜血顺着他的嘴角蜿蜒而下,染湿了一大片地面。
老板娘见状并无惊愕,只对叶孤城和乔时月两人赔笑道,“本来看他手脚麻利才叫来店里帮忙,没想到却添了这么大的乱子,弄脏了你们的鞋子还真是不好意思。”
那男人虽说瘦小但分量也不轻,老板娘只用一只手就把他从地上拖了起来,扔进了案板旁的大缸里,用白布仔细裹好缸口。
他们桌上的两碟包子仿佛有了千斤重。
乔时月拉拉叶孤城的衣袖,轻声道,“回了白云城我帮你雇个戏班子天天唱,行不行?”
第九十四章
龙有龙的道,鼠有鼠的洞。
说出去没人敢信秦罗能把叶孤城带走,但这事确确实实发生了。
显然她对女人没什么兴趣,这是乔时月醒来之后第一个想法。
街拐角处的摊子早就收掉了,只留她一个人睡在地上。
夏天天长这时候也黑透了,乔时月本打算敲开家客栈明天天亮了再说,毕竟叶孤城的剑法高绝,怎么也出不了事儿。
刚走了两步转念又一想就奔着衙门走了,武功高有什么用,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这不还是着了那个老板娘的道儿,这地儿她也不熟悉,群众有难找官府,干脆报官让衙差们帮着找还方便,反正叶孤城也没案底,不怕。
自古庙堂江湖两不相干,她为这事儿去了也不知道县太老爷答应不答应。
一敲鸣冤鼓,县太爷开堂问案,两边衙役高叫威武。
鸣冤乔时月没经验,不过好歹也算进过牢房的,这点儿阵仗还吓不着她,当场跪地叩首,“大人,民女冤枉呐!”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道,“下跪何人,为何半夜报官。”
乔时月道,“我本是江南人氏,与师父出门访友路过此地,谁知竟遇上一个买人肉包子的凶徒,当场杀了个小二不说,还迷晕了我二人,等我醒来师父已经不知所踪!”她越想越害怕,那个女人既然有能捉住叶孤城的本事,谁说她不能有放倒他的能耐?时间一多只怕会凶多吉少!
县太爷略一沉吟,“哦?竟有此等事,赵捕头,你率一队人马与她前去调查。”
赵捕头上前一步却不做声,似是另有隐情。
县太爷道,“赵捕头,你有何事不妨直言。”
赵重跪倒在地道,“大人您新官上任有所不知,本县周边一直有个女妖出没,已经近十年了,多有俊俏男子被抓,之后再无踪迹,近两年好不容易太平了些,没想到……”
县太爷眉头一皱,“如此,可有人知道那名恶妇是何相貌?”
赵重道,“大人,这是怪就怪在这里,已经快十年了,没有人见过她的样子,被她抓了的人更没有活着回来的。”
乔时月道,“大人,民女求您先派人去瞧上一瞧,若是没有线索明日再说。”
县太爷也了解此事的重要,那名恶妇在此地盘桓数年,怕是早已成为百姓之害,今日再次现身估计能留下些蛛丝马迹。
赵重掂量了下自己的长相,觉得还算有安全感,又按照自己的标准点了几个人跟着,这几个人的相貌都和美丑沾不上边儿,不用害怕被抓走,也不用担心被做成包子,顿时觉得成竹在胸。
“这就是案发现场?”赵重用脚踩了踩结实的路面,道上很干净,借着灯笼里透出的微光都能看清楚,怎么会有一个人死亡时的大片血迹呢?
王捕快也道,“是啊,这里平时人来人往的,虽然是晚上饭点儿街上也不可能干干净净的只剩个包子摊儿啊。”
赵重道,“乔姑娘,您再仔细想想,是不是记错地方了?”
乔时月经常弄错事情,这次她却没有错,而且坚信自己没错,“不会的,我记得清楚,对面那户人家的烟囱好久没擦过了,这处的房檐少了几片瓦,这怎么会记错呢?”
赵重把灯笼放低了些,以保乔时月能看清路面,这下她也傻了,明明鞋底和裙摆还沾着些血渍,怎么会?
赵重见她不语道,“姑娘,您初来乍到又与师父失散,一时模糊也有可能,要不等您回忆起来,我们再行查探?”
乔时月只得点头。
赵重见她魂不守舍的样子,临走前还叮嘱道,“这大半夜的你一个姑娘家着急也没用,赶紧找个客栈休息吧。”
乔时月哪有那么听话,她也怕看走了眼,一夜的时间把整个镇子和镇上的人家都翻了一遍。
连叶孤城的影子都没见着。
天很快就亮了。
“大姐,我想请问一下您家旁边那个包子摊儿是哪户人家?”清晨大姐刚打开家门,端着盆应该是打算去河边洗菜。乔时月打算去碰碰运气。
大姐一脸愕然道,“妹妹你记错了吧,我家门口可没有包子摊儿。”
乔时月道,“不会吧,我昨天傍晚到这儿的时候还去那儿吃过一回呢,味儿不错。”那包子她可不敢吃。
大姐笑道,“那你肯定是记错了,昨天是龙王节,我们全镇都去城南庙里拜水龙王了,哪还会有人摆摊儿?”
乔时月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家得到的都是这个答案。
看来那个女魔头对叶孤城垂涎已久啊,乔时月合计着。
想到这儿,她忽然灵光一闪,跪在地上挖起了路。
镇上都是土路,多年的踩踏已经变成了坚实的道路,挖开并不容易,但挖了刚有三寸,乔时月便察觉出不对来,土只有上层结实,下面一段还很松散,夹杂着些土块,这绝对不是走了许久的路的样子。
她找街坊家借了把铲子,把昨日小摊那地方的路面全部挖开了,浸成暗红色的土壤还留在原地,只不过被路面掩盖住了而已。
叶孤城早已醒了,床上铺的是大红色的绸缎,墙上还贴着大大的喜字,屋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脂粉气。他不由得想握住腰侧的剑。
秦罗却轻而易举的按住了他的手,“郎君,今日是你我大喜的日子,舞刀弄枪岂不坏了兴致?”
叶孤城的目光闪了闪,道,“新嫁娘秦罗?”
秦罗眼睛里放出光彩,声音更加娇媚,“一别江湖数载,想不到郎君还记得妾身?”
新嫁娘成名在二十年前,这名气也不是什么好名气,只比那倒采花的女淫|贼还要可恶,看见模样好的男人都要带回去成亲,之后便再无音讯,她虽然武功平平,但使得一手好迷药,因此中招的不在少数。
黄山的剑客,崆洞派的弟子,清杏园的二公子……都不幸遭此毒手。她也因此犯了众怒,逃脱江湖,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秦罗捏了捏叶孤城的肩膀道,“那些个普通男子的长相和力气比郎君你差了一大截,我想你可都要想疯了。”她解衣衫的动作飞快,不一会儿便已不着片缕。
岁月似乎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露出了白皙的肌肤、修长的双腿和高耸的胸脯,显然她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美丽,并无时无刻不在彰显它。
当然也只是似乎。
时间对每个女人都公平的很,她脖子上的皮肤已经开始松弛发皱,用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住。
秦罗伏在了叶孤城的上方,搬过他的头,道,“你怎么不看看我?”
叶孤城并不想于她周旋,道,“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没有一个女人喜欢听男人说自己老,就算只是不讨厌也实属难得。
秦罗的脸颊一时有些扭曲,“我可不管你是什么剑神剑仙、刀王刀圣,进了我的地盘就要把那些坏脾气收起来。我院子里有的是刚来的时候心高气傲的男人,现在还不是在老老实实地扫地?现在讨了我的欢心,等你变丑了,说不定还能多留你几日。”
叶孤城道,“我实在不想当包子馅。”
秦罗舒展了眉头,拍了拍叶孤城的脸颊,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还算聪明。”
叶孤城又道,“可让我日日与你这个老妖婆在一起,也太过恶心。”
第九十五章
秦罗高高扬起了手掌,想打叶孤城一个耳光。
叶孤城的手却比雷电都迅速,他一下子就按住了秦罗的手臂,稍一用力那胳膊便卸了下来。
此时秦罗的表情却是比吃了十万只蚂蚁都来的惊讶,这法子她已经用了二十多年,知道叶孤城剑法奇高更是精心算计、不敢懈怠,绝不可能出差错!
她半趴在床上喃喃自语道,“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像是在安慰自己,也像是在劝服自己,包子摊背靠的人家房檐上的瓦被她揭了几片,调制成的罂|粟水顺着沟渠慢慢留下来,把棚顶洇湿,他们身上绝对会染上味道,再配上那男人流出的鲜血,她已经用鹿耳草喂了两个月,喷出来的血只要沾上一滴,绝对会昏睡过去。为了避免他醒的太早,还点住了他的穴道。
“难道你一早就盯上我,故意引我上钩?”找别人的麻烦永远比承认自己无能要容易的多。
叶孤城冷声说道,“我还没空和你浪费时间。”他当年在京城之时,怕会中人奸计早已服用了天山雪莲,百毒不侵,这也正是上次南王旧部设计危害白云城时,只有他没倒下的缘故。不过秦罗的迷药确实厉害,纵然是他,也在半梦半醒之间被点了全身的穴道,所幸她下药的功夫虽好,点穴却练的实在不到家,细心去解总能解开。
秦罗算是能屈能伸,尴尬的笑道,“叶城主果然名不虚传。”言语之间另一只手竟从床垫下抽出一把匕首来,向她自己的右臂砍去,打算弃卒保帅!
叶孤城早已清醒,哪容得她在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当即拧了她的匕首道,“困兽犹斗。”
秦罗却好似有了倚仗,“叶孤城,您剑法绝妙还是棋差一着。”
叶孤城道,“怎么讲?”
秦罗得意道,“我的匕首涂得都是要人命的毒|药,除了我无人可解,你若是识相就快快放手,否则杀了我,你也不得好死!”她本就擅长用药,又退出江湖多年,使些伎俩威胁他人更是信手拈来。
叶孤城的手已经放在了她的脖子上,杀这样的人没必要动用他的剑,“你真的以为威胁的了我?”
秦罗已没有机会答话。
活着的人没资格威胁叶孤城。
他一直记得新嫁娘的药是迷药,不是毒|药。
杀了秦罗简单,处理她院子里这些男人却不是易事。见到秦罗死了,他们却没什么反应,依旧神情呆滞,该扫地扫地,该擦桌擦桌,掉了魂儿一般。
秦罗的栖身之所也不算难找,正在龙王庙的废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