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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刘氏留在房里把练习用的针线、碎布撞进笸箩,嘴角的笑带着些对贪玩的孩子的宽容,这女孩子虽说会些武功能混江湖,也一定会嫁人的,这样拿针都不会拿,日后送人的荷包、端午的香袋、袖口的翠竹、孩子的书包,可怎么办啊……
乔时月出门的第一刻就看到陆小凤拿着信封在对着太阳照,对信件的内容表现的十分好奇。乔时月见他这样子就大概猜出了这封是谁的信,急忙飞身去抢。陆小凤此次歇了玩闹的心思,三两下就把信还给了乔时月。
乔时月得了信就飞快的向前跑,一边跑一边发卡,“陆小凤,你真是个好人。”
陆小凤岂会让她得逞,百花楼里隔着桌椅花草他都能捉到乔时月,更不用说在宽阔的院子里了。
“我招,全招”乔时月举手投降。
第三十三章
信件是由留在百花楼中看守的小厮转寄来的,到的有些慢。打开信封,取出内里的信件,这个动作包含着拆礼物的欣喜,而其中心情只有那个女孩子才会懂。尽管只是一封言辞普通的贺年片,在她的眼中每个字都会开出花来。
每次落笔总要细思多时毁却无数,才能写出满意的回信,只可惜不知道读信的人看不看得出字迹背后的柔肠百转、万般情思。
乔时月觉得她确实应该把这无处吐露的心迹向陆小凤好好说一说,就算天下第一机灵鬼想不出好点子,嘴巴也会严得要命。
“陆小凤,你不是说越漂亮的女人越会惹麻烦吗?怎么今天倒是缠着我不放了?”乔时月似笑非笑。
陆小凤最识时务,一向有不能和女人讲道理这个大智慧,也看出了乔时月的娇羞和不安,将她拉到房间的桌边坐下,“乔女侠,你究竟是出了什么事?”
陆小凤这才从乔时月的吞吞吐吐中得到了始末。
两情相悦天作之合本是一桩美事,可若这件美事变成了一个人的单相思,它就会变作割人心肝的钝刀,饱受相思之苦的人也成了罪人。
这件事找到陆小凤算是找对了人,风流江湖的浪子第一了解的是女人,第二了解的就是男人。
“那你们多久没见了?”
“自那次镇上分别之后,再未见过。”
“他经常会给你寄信吗?”
“只有年节会寄。”
一个时辰之后,乔时月就被陆小凤激的骑着马直奔关外。这一个时辰里,陆小凤分别检查了她的轻功、武功、点穴进度和练字效果。没办法,乔时月的点儿太背,如果什么都没学利索,陆小凤也不敢让她贸然出门。行李只是随便抓了一个小丫鬟帮忙收拾的。
在路上迷迷糊糊走了大半日,乔时月才明白过来。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出来了就断然没有回去的道理,她这样劝自己。
到了晚上停下休息,乔时月才有空查看自己的行李。小丫鬟把什么都考虑进去了,收拾的比她准备的都全。只是陆小凤留下的锦囊妙计忒可气,临走前还口口声声的说着什么绝对有用、一定要带,拆开只有一张轻飘飘的纸条飞出来,上面写了陆小凤风流多年的秘籍,“死缠烂打”。
等她回去一定要和陆小凤算总账!
“你这样做就不怕阿月找你的麻烦”,花满楼无奈的摇头笑笑,脑子里都能想象出乔时月和陆小凤的追逐战。
陆小凤答道,“花满楼,这四个字才是追女孩子的绝世宝典。”
乔时月平安到达关外,敲开李寻欢的家门后,却不知怎么开口便说,“瞧着天气也暖和了,我来给你拜个晚年。”
今天二十四,眼见都要出了正月。
闻声赶来的铁传甲不知怎么和乔时月的脑回路对上了,答道,“今天少爷起的早,乔姑娘到的可真巧。”
乔时月和李寻欢不禁抬头望了望头顶的大太阳。
第三十四章
关外的雪很厚,天很冷。
乔时月坐在炕上,手里捧着热茶,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她有些发白的唇重新红润起来,身体不再发抖,不小心钻进斗篷里的雪花此刻融化了,眼波流转更显颜色。
半响,乔时月终于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这才抬起头来,“我现下被一群人追杀,可不可以在你这里避一避?”说完后生怕李寻欢拒绝,补了一句,“不会给您添麻烦吧?”
李寻欢把酒倒进嘴里,“怎么会呢,关外苦寒,有乔姑娘作伴,严寒也好捱了些。”
乔时月刚刚把心放到肚子里,又听他问道,“不知乔姑娘是做了什么事,惹到那些亡命之徒?”
“我欠了他们很多钱。”
李寻欢好奇,“不知有多少?”
乔时月从前读书的时候就知道李寻欢有极度无私奉献这个毛病,听他如此问,生怕李寻欢一发善心帮忙还了那个子虚乌有的债务,考虑到这里通货膨胀的程度,小心翼翼的开了口,“……我欠了他们五千万两金子。”一边说一边偷偷看李寻欢的表情,生怕自己不小心说少了。
李寻欢听闻此言倒是没有丝毫为她还“债”的意思,只是开口道,“既然如此,乔姑娘就先在这里住些日子吧。只是寒舍简陋,希望不要委屈了姑娘。”
乔时月大喜过望,跑去收拾行李。
李寻欢摇头轻叹了一声,“唉”
想当年探花郎也是依红偎翠一夜风流的佳公子,乔时月此时的想法他又怎会不懂?何况那个小姑娘目光游移,一看就是个没说过谎的……
可偏偏多年未见的好友在前些天给他寄过一封信来,只道容她在这儿住些日子,姑娘没意思了自然会回家去。
李寻欢又在口中倒了一杯酒。
“李大侠,一会儿晚饭你想吃什么?”乔时月双手扒住门框,侧身问道。
“你来这里做客,怎么能让你煮饭?”李寻欢不太赞同。
乔时月早就和铁传甲商量好了借口,“铁大哥去帮你买酒了,晚饭之前应该回不来。”
李寻欢摇摇头,和乔时月一起进了厨房。主人家让客人帮忙做饭已经很不妥了,他又怎么能不去帮陪呢?
他喜爱喝酒,身上却没有醉醺醺的酒鬼那股让人倒胃口的臭味,反而有醇酒的香和柔,在小小的厨房里,顺着炉火的蒸烤散发出来,多了几分醉人的甜味。
乔时月会的菜式不多,最拿手的几道还是为了整陆小凤发明的黑暗料理。如此一来,做的快了许多。
铁传甲的饭菜在锅里热着。
乔时月轻轻把油灯拨亮,饭菜冒出腾腾热气,李寻欢在油灯的照耀下像是喜食人间烟火的谪仙。
乔时月拿起筷子,他若是和梦中一样,那该有多好。
第三十五章
日子风平浪静到了第三天。
第三天是个神奇的日子,在这一天总有一些奇怪的事情会发生,也有一些神秘的事情被完成。
李寻欢不见了。
入夜,已经掌上了灯。关外的天气很冷,时常有人会在深夜里冻死,僵硬的尸体和脱衣服的方式,使人显得恐怖而诡异。
铁传甲却不显得着急,“乔姑娘,您先休息吧,我去找少爷就行了。”
“那怎么行?”乔时月第一刻就反驳,“你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铁传甲摇头,“我不清楚,不过我觉得应该能找到”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李寻欢丢了不止一次了。
晚上是乔时月和铁传甲一起出门的,他们去了镇上的小酒馆,去了满是脂粉的勾栏院,去了寒风呼啸的荒山野地,最后在一户人家的门外找到了他。
初见时,乔时月都不敢承认那个毫无形象瘫坐在地上的醉鬼是誉满天下的小李飞刀。
尽管双眼已经合上,还是不忘拿着酒坛在嘴里灌酒,满身泥污衣衫散乱,衣摆上还平白多了几道口子,也不知是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满头乱发,不知道把发冠扔到了哪里,最惨的还是那张脸,就算擦掉了泥水和血水也失去了平日的傲气和风骨。
他被自己拉下神坛,再不是意气风发的探花郎,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男人,一个醉鬼。
他在为他的心上人难过。
放在平日,乔时月是死都不会理这种人的。
她把李寻欢脸上的乱发拨开,用手帕把脸和手擦干净,帮铁传甲把李寻欢放在他的背上,提着灯笼走在前面。
“铁大哥,你们少爷是经常会这样吗?”乔时月在前面走着没有回头,仿佛在说一件很平凡的事。
铁传甲没有说话,只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乔时月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乔时月不会熬醒酒汤,只泡了一杯浓浓的茶端到李寻欢的床前。
铁传甲知道她心悦李寻欢,只帮他脱了鞋袜和外衣放到床上,临走时喊了她一声“乔姑娘”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就回房休息了。
刚刚烧开的滚水只过了一小段时间就变温了,乔时月把手巾放进水里浸湿帮他擦洗。
她带着微笑看他的睡颜,假装没有听到他的喃昵。
乔时月忽然有些想哭,家里人个个都疼她每个都宠她,为什么偏偏要跑到这苦寒之地受这般气?
这种事哪里讲的来道理,她付出的太少,想得到的又太多。林诗音占据了李寻欢的前半生,他爱他疼她为她痛为她散尽家财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若这就换作了乔时月,怕是她自己也不信。
只能默默帮他整理好,回房拿了刚做好的捕梦网,挂在李寻欢的床底下,愿一切噩梦都随阳光流逝。
第三十六章
人若是倒了霉,那是接二连三的不顺当
人若是生了气,那看满世界没有一处痛快的地方,就连头顶的阳光也觉得格外碍眼。
年节过后,街上的铺子如雨后春笋般开了起来,几乎每天都有新开张的商户放鞭炮,噼里啪啦是来年生意的好兆头。
乔时月决定顺着新年的好时候,去绸缎庄买几匹布给大家做几身新衣服,虽然她的针线活可以用一个差字概括,但是勤加练习总会好些的。抱着这种心态,她挑了一种看起来不甚值钱的布匹,“老板娘,这布怎么卖?”
绸缎庄的老板娘大约四五十的年纪,梳着单螺髻,用一根粗粗的金钗挽住头发,一对眉细而上挑,却没有一双相得益彰的眼睛,细窄的眼睛旁满是皱纹,嘴巴薄却有力,浑身上下裹着一件红色的大袄,满脸的精明相。
乔时月挑中的那匹布靠近门边,老板娘听言那眼珠子瞟了瞟乔时月,“这位姑娘,那布可称不上您的身段儿,不如多添些银子,买点好的怎么样?”一边说一边拿量布的木尺把柜台敲得梆梆响。
乔时月听了也没拒绝,“那您帮我挑一下,我看看合不合适。”
听见她说这话,一直百无聊赖坐在那的老板娘这才有了动作,起身从橱柜里拿出一匹暗红色的布料,“姑娘,这布可是顶好的,二十文一尺,绝对值这个价。”说着就拿起乔时月的手,让她在布上摸一摸。
乔时月虽对针线一窍不通,但东西的好坏起码看的出来,心中知道自己这是被老板娘当了冤大头,摸了摸就放下了,“老板娘,我不太喜欢这布,下次有了好的再来买吧。”说着便要打道回府。
老板娘听完她这一句,脸确是瞬间沉了下来,看乔时月往外走,竟跑到门口追着骂,“瞧你打扮的人模狗样的,连花点钱买块布都舍不得,摸了东西不想给钱就要跑,这辈子得不了好下场,地狱都得去个十八层!”一边骂一边呸,只把街坊四邻都吵得出来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