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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倒也在诡异中显示出点高人风范——不一定很高就是了。
“Daling,我看到有一堆人在往家里去,好像都是些山贼,要不要我带莱娜回去?”
嗯……是,用精神通讯的时候,法蒂玛也偶尔会用到达令的称呼,因为这样说话没有人能听到,她用这个词的频率也正在增加。只是雷云每天被她加BUFF的时候都会听到“我爱你”,所以对达令这种词已经没啥感觉了,也没有纠正的意思,只要她不在斯芬妮面前叫就行。
“你继续陪莱娜吧,我一个人够了。”
山贼嘛,按照雷云的心思,就算真的对砍,喽啰们也罪不至死。不过若丫们的配合太好,一时失手捏死几个也是难免,有超度功能的他,倒也不会再为这些小事太过拘泥,就当是浪费了本地上千斤粮食。搞不好能趁着机会让山贼们帮忙办些事儿也说不定。
这些山贼很不专业,移动缓慢,还没有斥候,雷云手上的铁矿石已经变成了小铁块好一会儿,他们才进入他的精神扫描范围,再走三四百米转个弯,才能看到村头的铁匠铺。
他们的不专业让雷云有充分的时间仔细观察他们,并准备好手中的小家伙。
这帮家伙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一眼过来,至少八成以上今天到现在还没吃东西,剩下的一点儿也好不到哪去,瞅着就是帮立刻要活活饿死或是累死的山贼。
不用可怜他们,古代山贼大都是差不多德行,就算是传说中的水泊梁山,那也没啥可持续发展策略,都是些打不到粮立刻要自己灭亡的乌合之众。当然,若真做到了劫富济贫的,或许还能因穷人们的接济多撑住几天。至于发展的好的山贼,都是史上有名有姓的家伙,倒是没那么容易让雷云一碰一个准。
这堆山贼里,只有一个人让雷云有些在意,那人走路姿势和其他人格外不同,倒不是说能在河床的卵石地上走出猫步来,而是走路时前脚竟然一直保持了整个脚掌一起落地!
雷云当然不会神经病的以为那家伙在走正步,实际上那家伙的鞋子就和其他人完全不同,既不是布鞋也不是草鞋,是软底的。因为暂时还只是通过精神扫描观察,也不知是个啥材质,总之不是光脚。
把手中红彤彤的铁块捏来捏去,雷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家伙身上一会,突然楞了。
披头散发穿着粗布衣服的家伙,竟然缠了胸,是个娘们!
第549章 普通人的战斗
倒不是雷云没见过娘们,只是没见过喜欢把自己弄的乱七八糟的娘们。或许女乞丐也是差不多造型,但是这娘们明显实力比其他山贼高出很多,按照一般山寨中强者为尊的规矩,完全就可以过更好的生活,只是她的选择就有点另类。
这种人一般都有着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相信在山贼们溃散前是不太可能显露实力的。
雷云把玩着手中通红的铁球,觉得对方距离也差不多,释出念力代替双手,继续改变铁球的形状,渐渐的,几个精巧的指套显出形状,就算是用于防备山贼的武器吧。
带头的山贼们转过弯道,见到铁匠铺烟囱里升起的黑烟,立马就兴奋了起来,不过他们倒也没有一窝蜂过来,还知道等一等后队的贼人们。
雷云手里拿着铁锤,用指套摩擦锤柄,抬头看了一眼。
清楚的用肉眼看到山贼,让他的头直摇,山贼们虽说各个都有武器,可实际上把武器不计,估计生活程度也就跟山顶洞人相当,各个衣衫褴褛好像几顿没吃饭不说,貌似也有个把月没洗澡了。那些武器也都是锈迹斑斑,也不知多久没保养过。当然咯,这样的武器砍在普通人身上,产生破伤风的几率更大,致死率也会更高——前提是它们还够锋利。
山贼稍微聚集一下,几个应该是喽啰的家伙组团向雷云这边走了过来。他判断是不是喽啰的标准很简单,看穿着的完整度就好,在大队人马中,有几个的服饰都不是由粗麻布所制,若这几个分散在全队中还可能有别的解释,但聚在一起显然和一般的山贼不是平等关系。
喽啰们倒也还敬业,接到头目命令后表现了山贼该有的专业素养,亮出兵器摆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迈着八字步就移动到了铁匠铺近前。
雷云人形的身高“只有”二点三米,远看时或许只是壮汉,但近前一眼,他的头已经快碰到房梁了都,近处平视能看到胸口的都是人高马大了!唯一能给几个喽啰一点安慰的是雷云的肌肉并不是爆炸型的,目测来看处于普通强壮和健美教练之间。
这几个很可能没有文化的家伙虽然也长了双眼睛,却没能发现雷云光着的上半身上一滴汗都没有,给自己壮了壮胆,还是有个满脸横肉的出来放话。
“喂!小子!识相便赶紧将谷物、铁器交出来,否则激怒了咱家萧王爷可没好果子吃!”
好嘛,也不客套两句,上来开口就要抢,这是要上赶着去投胎的节奏啊!
雷云自然也不会说什么义正言辞比如为民除害之类的事情,因为在现在的他眼里,害虫们也是有存在的必要的,正是他们让一个社会的治安、自检显得更重要,而这两种机制的发展,正是社会体制进化的必须元素。再说了,所谓时势造英雄,这国家机构都失去运转能力了,作为山贼特别凶恶也很正常,一将功成万骨枯嘛,虽然眼前这一批只怕在青史里也没啥机会留名了。
放下铁锤,雷云从铁匠铺里走出来,右手摸着左手上奇怪的指套,问了句:“王爷是个什么官职?”
他巨大的身形让对面几个喽啰有点紧张,见他出来,他们蹬蹬后退两步,差点就摔进小街对面的房屋废墟。
那一脸横肉的家伙拎起刀隔空指着雷云的脸,口出狂言:“王爷乃四邻畏惧咱家萧大哥所赠的诨号,非是甚么官职,咱问你是交还是不交?”
他还挺乖的,开口就把雷云的问题先回答了才继续打劫的威胁。
雷云翻了个白眼,得亏是问了一句,因为之前的任务他就知道本地的城市间距离很远,对于修士或许一两百公里不是什么路途,但普通人就不同了。在没有汽车,良马都属于管制品的时期,这就是好几天的路程,意味着商品流通的成本很高很高,甚至直接导致即使是王族也没有太多闲钱使得族群人数很多很多,带来的结果就是王爷这种专用于称呼王族子嗣的词汇应该还没流行到连升斗小民都知道的地步。
低头看了眼自己左手的指套,这指套只有大拇指的第一节、食指的前两节,剩下的是三个宽度接近三厘米的指环,用来应付破铜烂铁想必是够了。
抬起头,对着眼前七个比要饭的也好不到哪去的家伙,也没再废话,向前跨了一步抓住横肉脸手中的刀,用力向后一拉。
几个山贼显然没有料到大个子一个人面对七个持刀的人也敢找事儿,一时间竟然连反应都没做出来就有个人的刀被夺了。
没错,完全是山贼自己的问题,而不是雷云的速度有多快。以他人类形态不开启灼热扩散的状态,敏捷一项也不过是百来点还差一丁点,双方不到三米的距离,或许出拳的速度能够超过人类反应极限,但整个身体的运动过程是需要更多时间的,敏捷仅仅是对细胞的评分,并非他在身体速度上也能拉开同样倍数的差距,他的体型就会比常人产生更大的扭矩和风阻,加上体重惯性,他的速度能有敏捷10的人的三到四倍就不错了,若是真身,更适合高速移动的形体在同样的属性下速度都会高不少。
再说,他也故意把速度降低到只比普通人稍快的程度,为了避免惊吓到远处的山贼,给他们些希望回来找场子。
有人被夺了刀,众山贼终于是反应过来,剩下的六人中两个毫不犹豫的挥刀砍来,其他几个则稍做了犹豫。
雷云对他们的行为差别没有偏见,不会因为有人挥刀果断些就非要弄死不可,毕竟山贼过的就是脑袋挂在裤腰上的日子,死了都没人赔,要是没点脾气,哪天被自己人砍了都不知道。
两人很是果断,出手倒也不慢,甚至可以说托福本地神秘值较高的环境,他们的速度比地球上的士兵都快一些,只是他们对面的是个怪物罢了。
极高的神经反射速度,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视觉,一颗不算太差的大脑,用来对付正常人的确是有点欺负人的。
看到挥刀的线路,雷云心里对被夺了刀还傻着的横肉脸说了声抱歉,抬起脚给了他一个正踹,让自己停止向前的同时有了个向后的加速度。可怜那横肉脸的家伙,被这一脚以雷云体重计算出来的必须动量踢的飞了起来,后面的废墟中正有一根半塌的木房梁等着他的脑袋。
不想以身试刀的雷云没空等横肉脸撞上房梁,丢下手中的刀,左右手一起动作,在两把已经砍到眼前的刀身上敲了一下。他没用太多力气,以免吓到人,不过为了少花功夫,他的双手还是追上被拍偏的刀拉住刀背使劲扯了一下,两人一时间受不住大力,被带翻在地,刀也脱了手。
等两人倒地,飞起的横肉脸脑袋撞到房梁发出“咚!”的一声,剩下的四个才有了反应,哇呀呀持刀冲上前来,其中一个身材略小的貌似故意落后了一步,显得很是机灵。
借着之前的动作,雷云稍微后退两步顺便把夺来的刀又丢在地上。
三个人三把刀,貌似是能对限制了自己行动力的雷云产生一定凶险,可是却架不住三个人并非是合作无间的亲密队友。
因为追雷云,三个山贼到达适合劈砍的距离有一定时间差,攻击自然也就不是同步的,更别提什么封锁敌人移动路线了。雷云甚至进一步降低了自己手臂的运动速度,让自己“很勉强”的一一夺取剩下的刀具,其中有一个死不放手的被他在手腕上砍了一手刀,发出清脆的声音,也不知以现在的医疗条件还能用不。
落后了一步的家伙见势不妙,直接把手里的刀一挥:“点子太硬,不可硬来。”
说完,帮把手把靠自己最近的一个拉起来直接跑路了。雷云站着等他们跑光,走过街道,进入铁匠铺对面的建筑废墟,把已经昏过去的横肉脸拖出来拉到村口外丢在地上,过程中横肉脸被半截的土墙给撞醒了,不过只睁了一下眼又装死,雷云也不拆穿,他的目的又不是为了吓唬小孩子。
但有时候还是得吓唬下的,他用脚尖轻轻踢了踢还在地上装死的横肉脸,低声说话:“敢跑就杀了你。”
作为山贼,将他们团结在一起的,不外乎几种,头目的人格魅力、对更好生活的向往以及传说中伟大的理想,不管是哪一种,若有山贼同伙死了还不闻不问的,也就接近散伙了。
趁着山贼们去向大部队打报告,雷云顺手把地上的刀都收拾到铁匠铺里,这些玩意现在就是他的了。
他对刀剑一直不感冒,倒不是因为他不知刀剑的好处,刀乃百兵之王,剑乃百兵之君,它们即能砍、刺,有手段时甚至能兼职防具的功能,就像电视里拿剑的高手大都能格挡箭雨一样,对于真正拥有超常力量与速度的终端使用者这并不难。它们都需要大量的练习和实战才能形成战斗力,这点可以通过源空间的各种技能解决,只是它们更要求把功招式化作本能,和雷云所用的“看到”——思考——行动的作战方式格格不入,自然也没了学习的必要。
当初他用过从尼古拉的填埋坑里挖出来的勇士剑,也用那玩意砍死过几个东东,不过却不意味着他能随手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