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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张似笑非笑的俏脸,我的心跳不觉有些过速。但想到她对我没有那层意思,心里又不免遗憾了一番。
“香香没跟你在一起吗?”我还是嘻皮笑脸的。
红娘子俏脸一板:“她死了!”
我明明知道她在开玩笑,却仍止不住一阵黯然:“就知道你们不会用心去找香香。我其实就是你抢来的工具罢了,你只想利用我的名声,带着灾民造反,然后赶紧拉着我去投奔李自成,对吗?”
红娘子的眼里透出惊奇和欣赏。她虽然还想板着脸,但一丝笑意已从眼里逃出,并慢慢扩展开来,象一颗石子荡起了湖水里的波纹。她的嘴抿出一条好看的弧线,鼻子也可爱地皱了起来,脸颊上还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把我看得有些呆了。
“信哥,我对你刮目相看。”她笑嘻嘻地竖起了大姆指。
我脸色一正:“我已经改名了,请你叫我李岩,当然,也可以叫我岩哥。”
红娘子的身躯微微一震,吃惊地看着我:“改名了?李岩?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想让你叫我信哥,听起来象信鸽一样的。老是信鸽信鸽的,哪天被你们煮了吃了,就麻烦了。”我不想被她看穿心事,只好随口瞎扯。
红娘子满腹疑惑地看着我,半响才道:“改了就改了呗,李岩也挺好听的。不过,既然你说到了投闯王,这可是正事,咱们还是赶紧商量一下如何去投奔闯王吧。”
我淡淡一笑:“不错,李自成嘛,是个英雄豪杰。不过,他现在处境如何?有多少人马?还请女侠赐教。”
红娘子的脸上现出一丝尴尬,但还是说了实话:“闯王近几年来运气不太好,被官兵逼得走投无路。他被困在商洛山中一年多,前不久又被官兵困在巴西鱼腹诸山中,被逼得几乎上吊自杀。”
听到这里,我嘿嘿一笑。红娘子似乎被激怒了,仰着脸大声说道:“不过闯王有九条命,是打不死的英雄。他起兵已有十年,杀了无数官兵,还打破凤阳,烧了皇陵,名动天下。尽管他不久前确实陷入重围,但近日已轻骑突围,进入河南,目前……嗯,暂时只有不到一千人的兵马。”
我又笑了笑,继续追问:“进入河南?是逃入河南吧,嘿嘿!那我们的兵马有多少?”
红娘子脸上又闪过一丝恼怒:“袁胖子有三万人马。前几天我们从杞县拉来了一万多灾民,加上这几天闻风赶来投奔的,共有二万多人,其中能上阵的青壮年只有一万多人,其他都是老人、小孩和女人们。这几天我正在加紧训练他们。”
我盯着她的眼睛:“论名声,我不比闯王差。论人马,我比他多得多。论军事,我也有信心比他强,至少不会弄到要上吊自杀的地步。那我们为什么要投奔闯王,你给我一个理由?还有,袁胖子会肯放手吗?”
红娘子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忧伤:“袁胖子那里好办,他实在不肯的话,我就杀了他。信哥,哦,不,岩哥,你是很好很好的,但你终究是比不过李自成的。”
“理由?”我继续追问,同时很不乐意地想起了李自成杀害李岩的史实。
红娘子的眼神突然又有些慌乱:“我……找了个神算先生,他算过了,明朝必亡,但这天下只有闯王才能坐得。你是将相之才,当不了真龙天子。”
我哑然失笑:“神算子?你不会是在说宋献策吧?”
红娘子又一次吃惊了:“你是人还是鬼?怎么什么都知道?”
废话,难道我在起点那么些年的网络小说白看了吗?我忍住笑意:“宋矮子可是名人啊,想不知道都难。还有,你的心上人,大约不是李自成,便是那宋矮子吧?我还真想知道,你的心上人是什么样的人?”
红娘子的脸有些泛红:“说什么呢?”她瞅了我半响,又似笑非笑地说:“我的真命天子嘛,当然得是盖世英雄,反正不会是你这种臭书生。不过,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亲哥哥,上次跟你说的义结金兰的事,你现在总该给我个答复了吧?”
我的心不由酸了一下。虽然抢亲什么的纯属史学家们的臆想,但穿越之初,我确实对红娘子挺感兴趣的,也幻想过和她结为伉俪,仗剑纵马走天涯的场景。虽然香香的出现让我心系别处,但听着红娘子义结金兰的坚决请求,我还是觉得一阵莫名的失落,仿佛自己珍藏多年的宝贝要被人夺走似的。
红娘子见我发愣,有些不乐意了:“哥,我可是第二次提这事了,一句话,行不行?”
嘿,还没结拜就叫上哥了。我苦笑,象哄小孩一样地打发她:“这大清早的,我脸也没洗,你就突然要和我结拜,我还没准备好呢。还是下回再说吧。”
原来红娘子做鬼脸的时候,鼻子也会皱起来:“呸,酸文假醋的!我知道,你就是嫌我是个卖艺的。哼,你就嫌我吧,自然有人不会嫌的。我说的投奔闯王的事,你再好好想想,午时给我个准信。”她甩了甩手,竟然就这么大步走开了。中途顿了顿,扔下一句:“哎,伤好了吗?”
我笑嘻嘻地丢过去一句:“好得差不多了,多谢救命大恩人。”
看着她走远,我的脸色慢慢凝重起来。从李仲那得知,现在是崇祯十三年秋,即公元1640年的十月,历史上的此时,正是李自成逃入河南、李岩投奔李自成的关键时刻。在这三天里,练功的闲瑕时我常在想:历史需要一个拐点,如果可以尽早让拐点诞生,也许改变历史的可能性就更大。比如我不去投奔李自成,不帮他收买人心,李自成也许就当不了皇帝,我自然也能免去一死。
当然,作为熟悉历史的穿越人物,也可以让历史自然发展到最关键处才出手,一举扭转格局。比如在李自成攻占北京后,我可以突然发动兵变,囚禁或杀死李自成,取而代之。只是那时李自成羽翼已丰,霸业已成,操作的风险性太大,不如前一种方案。此外,如果我参与进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不能改变,但可以改变细节的话,那还有第三种方案,比如在李自成对我下毒手前,就提前退隐山林,或者找个替身送死。当无法阻挡历史的车轮时,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是不错的选择。
我想起了玩过的网络游戏和RPG(角色扮演)单机游戏。当我玩《仙剑奇侠传》时,很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留住灵儿,但最后,我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的,那是程序设定好、不容改变的剧情,没有隐藏的剧情可以改变灵儿死去的结局,留给李逍遥的只能是悲伤。而网络游戏则是天马行空、一切皆有可能的,任务是多线程的,超级BOSS也是可能被消灭的,《传奇》里的沙巴克城,因此可以属于任何一个人,奇迹是无处不在的。
我感觉自己现在就是在玩一场游戏,只是不知是单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有没有隐藏剧情?我希望是后一种。但即使是前一种,我也不会坐以待毙,即使是螳臂挡车,我也要让历史和命运的车轮抖上一抖。
第六章 佳人在怀
朝阳慢慢地升起来了,我摒去一切杂念,内息流转中,将简化太极拳打了一遍又一遍。由慢至快,又由快至慢,最后快慢随心。我慢慢地领会了劲断意不断,意尽气相连的用气法门,对“无极生太极,动静之机,阴阳之母”的总决也若有所悟。想起以往在公园里单练太极拳招式的时光,我不禁哑然失笑,没有内力的引导,怎能体会招式的真正用途和意境,这真是叫“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但我心里还是有些遗憾,这简化太极拳仅有二十四式,变化很少,对敌实战中显然是不够用的。
练至第四十遍时,神志一片空明,脑中忽然浮现出“掤捋挤按采例肘靠进退顾盼定”这十三个字来。我收起拳式,默默地回想起来,这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太极十三式的总结,它有别于二十四式或四十八式太极拳中的固定招式,而是十三种用劲法门。然而,用劲法门不就是招式的总纲吗?每一种用劲法门不是可以随心地化为各种招式吗?我心念又是一动,想起历史上的李岩曾创太极十三式,莫非就是这十三种用劲法门?
我蓦地想起那句“重意不重形”的谚语,于是不再按套路出拳,而是任意挥洒,将原有招式一一变异,分解,组合。虽然“进退顾盼定”我尚无法理解,但将前八种功法随意掺入拳路中,却顿有行云流水、任意所之的感觉。在近乎疯狂的乱舞中,我豁然而悟,不禁狂喜而呼。
“老四,你抽哪门子疯?”身后传来李仲有些担忧的声音。
我轻轻一纵,迅如闪电般地向他挥出一掌:“二哥,快来陪我练拳。”
这一练就是一个上午,我的自信以及对李仲的好感都急速降低中。实战经验的缺乏,让我领悟的太极境界大打折扣,不知摔了几百个狗啃泥后,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最后赖在地上不敢起来了。
“不错了,以往你和我交手,你最多撑到二百招就输了,现在功力刚复,就能撑到二十招才输,你还想怎么样嘛?”李仲的心果然不是一般的黑,看我那么灰心,居然得意地笑着,不肯认真安慰我。
得,我爬起来又冲了上去。这么好的拳靶,可不能浪费了大好时光。
“停!”李仲一把抓住我的手:“伤势还没好完,这么疯狂练拳,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笑了笑:“二哥,你看我这身手,现在能去杞县县城吗?”
“去不得!”李仲一把就打消了我的想法:“你是想找香香呢,还是想找死?现在官兵正到处悬赏抓你,你不知道吗?”
“可是袁时中和红娘子都不肯去找香香,我有什么办法?”我郁闷地说。
李仲双手一摊:“四弟啊,谁告诉你他们没去找?他们把整个县城都打听遍了,就没有香香这个人!你到底是真不记得还是假不记得?尽搞些假消息,害得袁时中在县城里折损了好几个探子。刚才我听你带回来的灾民说,那个叫香香的女子,是你从城外带回来的,随行的还有一个老头,那老头口口声声叫你恩人。他们跟着你去要官粮,后来被抓了。再后来,劫狱的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们往城外跑了。”
我的心又慢慢地沉了下去:“这么说来,香香是找不到了?”
李仲重重地点头:“天下那么大,谁知道这一老一少跑哪去了?看来你们是没缘份哪,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要我说啊,你就别再想着那个香香了,红娘子昨天搞了个女兵营,漂亮姑娘有的是,你没事就去逛逛吧。再说了,我看红娘子对你好象也有点意思……”
我怔怔地听着李仲的唠叨,恍惚地沉思着。香香,原来我们确实是有过曾经的。可是,因为穿越,我错过了那开头,也看不透这结局,难道,我们就真的只有那一面之缘吗?早知如此,你就不该在手上划下那一刀。那一刀,划伤了你的手,同时也划开了我原以为已经坚硬如铁的心。在这次穿越中,我本来应该是一个情场浪子的,不会再真正地喜欢谁,也不会再被谁伤害。可是现在,这一切都乱了。难道,我还是没有能真正忘掉刘珊,以至于,把你当成了她?
我被自己最后一个念头吓坏了。情到底是什么东西,隔了这几百年的时光,还是追着我,不肯放过我。我竟还是念念不忘那曾有的伤痛。丢人啊,还练什么太极,悟什么人生?我霍然转身:“二哥,让我一个人走一走,静一静。”
我沿着湖边大踏步地走着,不断地告诉自己:“张远航,你是不是有神经病啊?你错了,理所当然地错了,你喜欢的当然是香香本人,因为她喜欢你,肯为你割肉,所以你感动,你一见钟情。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