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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法克斯小姐,你跟弗兰克丘吉尔先生以前就认识吗?”
一开口就这么劲爆……
“嗯……算是一般的朋友吧。”魏莱的余光扫了扫爱玛的表情,见她没有怀疑什么,放下心。
“今早丘吉尔先生和维斯顿夫人一同来哈特菲尔德,我跟他聊天的时候聊到他在韦茅斯的日子,丘吉尔先生说他是在韦茅斯认识你的,还见到了坎贝尔上校一家,他说坎贝尔上校是个很和蔼可亲的人,坎贝尔夫人也个极有教养热心的女士,还说到坎贝尔小姐的未婚夫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小姐是天生的一对。”
除此之外,他们共同的朋友,弗兰克丘吉尔还对简进行了评论,说她的五官虽长得不错,但是惨白的脸色却辜负了好看的五官,他不喜欢她的柔弱,也不喜欢她说话时谨小慎微的可怜样。
还说到了在韦茅斯时,简差点落水,被狄克森先生救起来的事情。信息虽不多,但足以让爱玛发挥想象了。
当然,出于对简的健康考虑,这些话她一个字都不会说。
其实,爱玛留了个小心眼,故意提到“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小姐是天生的一对”,借此测测简的反应,她瞥了简一眼。
咦——
她不应该伤心吗?怎么还挺高兴的呢?爱玛差点被简那双大眼睛里发出的神采晃瞎了眼。
魏莱当然高兴了。她没能从简的日记里找到记录她和弗兰克丘吉尔订婚的只言片语,还怕在弗兰克面前露馅,试问有多少未婚妻会不记得跟自己的未婚夫定情的地方?但是现在好了,爱玛帮她补全了这段信息,还额外奉送了狄克森是坎贝尔家女婿的消息,她能不高兴吗?
魏莱的高兴落在爱玛的眼里就成了另外一种意思:【可怜的简,无论从外貌还是才华来说,她都不输坎贝尔小姐,可是狄克森先生只会跟能继承两万英镑的坎贝尔小姐结婚,而不是贫穷的她,看看吧,提到狄克森先生,她有多高兴。】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心里真实的想法,爱玛看简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怜惜,而魏莱看爱玛的眼神满是欣喜,因此造成了一种爱玛和简之间其乐融融的假象。
默默跟在身后的奈特利先生满足地点了点头。
“伍德豪斯小姐、史密斯小姐、奈特利先生,我到家了,多谢你们相送。有时间的话,请到家里来做客。”得到了此前不曾知道的信息,出门时和遇到弗兰克的那点郁闷早就烟消云散了,魏莱行了个不规范的屈膝礼同三人道别。
马蹄声传来,是弗兰克丘吉尔。
“丘吉尔先生!”爱玛兴奋地仰起脸看着马背上的人,“丘吉尔先生,你去哪儿?”
魏莱下意识地看向奈特利先生,果然,刚刚还面带微笑,一脸柔和,现在就板起脸,一点笑影儿都看不着了。
“伍德豪斯小姐,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弗兰克丘吉尔下了马,径直走到爱玛面前,连一点点眼神都没留给别人。
“我和史密斯小姐去给那些可怜的穷人们送面包和土豆,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费尔法克斯小姐,听费尔法克斯小姐说她走到了唐威尔,多远的路啊,我担心她身体吃不消,就送她回家,丘吉尔先生,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骑马要去哪儿?”
“伦敦。”弗兰克戴上高礼帽,那语气就像回家一样自然,当然,说话的时候,眼珠子也一刻没离爱玛。
魏莱又瞥了一眼奈特利先生,嗯,更严肃了。
“你去伦敦做什么?丘吉尔夫人病了吗?”
“不是,舅母身体很好,我去伦敦理发,伍德豪斯小姐,你不觉得我的头发有些长了吗?”弗兰克一边说一边撩起额前的头发给爱玛看。
这声音,这眼神,这动作,原来是这样!
魏莱把弗兰克跟爱玛说话时的神情、声音和语气跟他对简说话时神情做对比,迅速划出一个结论——弗兰克丘吉尔这小子脚踏两条船!
好,很好,非常好。
一边哄着简跟他订婚,等着他,一边又跟爱玛搞暧昧,真当简是个泥捏的性子,不会发火,是吗?
哼,两条船我都给你踹了,我让你脚踏两条船!
魏莱绷着一张脸回到家,阴沉生气的样子把帕蒂吓了一跳,大气儿都不敢出,幸好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在各自的房间,不然贝茨小姐看见她的脸色不佳,准以为她又生病了,一通唠叨是免不了的。
魏莱现在需要安静。
“《南方邮报》、《伦敦人报》、《每日晨报》,都是些什么报纸,听都没听过。”魏莱上辈子是一家小杂志社的编辑,曾也抱怨过这份工作没前途,干得多挣得少,几辈子也买不起房,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这门手艺吃饭。
仔细看了这三份报纸的内容,大多都以经济、商业和金融为主,这些她都不擅长,以前供职的杂志社是做青少年文学的,只有《每日晨报》在最后的版面留了一小块给她所擅长的部分——小说。
对啊,小说!魏莱头上的智慧小灯泡亮了起来。
“狄更斯一开始也是为报纸供稿写连载才出名的,十九、二十世纪的英国有一大堆为报纸写稿的作者。”某个电闪雷鸣的下午,不能去图书馆看书的学霸室友推了推黑框眼镜,如是说。
魏莱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爱她的室友。
【什么题材好呢?】她敲着下巴,【还是先给自己取一个笔名吧……】
伦敦 《每日晨报》文学部
“……我的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怎么会有人想出这样的故事?太邪恶了,这是恶作剧吗?”年满六十,人称老杰克的主编一手拿着来稿,一手敲打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有同事走进,他抓起信纸,挺着肥肥的肚子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阿米迪欧先生,阿米迪欧先生……”老杰克举着信冲进了兰斯阿米迪欧的办公室。
老杰克和兰斯都为这封来自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投稿懵逼的时候,远在海伯里的魏莱也懵了。
贝茨家小小的客厅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庞然大物占据了全部的剩余空间。
魏莱目瞪口呆:“这是谁送的钢琴?”
作者有话要说: 写小说为生真是一个老梗啊。。。。。。
我看过几篇《傲慢与偏见》的同人女主角都是靠写小说为生的,没办法啊,那个时代女人能做的事少得可怜。
尽量把这个老梗写出新花样吧。
☆、第八章 退婚
【安娜索普死了,年仅十二岁。哦,你问安娜索普是谁?或许你不认识这个名字,但是你一定见过一个扎着两条辫子,时常穿着灰色布裙的卖花女孩儿,她就是安娜,一个游荡在街上的孤女。
不,说是孤女不准确,她的父母就住在这条街的街尾,家中还有一个年仅一岁的弟弟,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三口之家,可谁也没有来收捡安娜的尸体。她是被一辆马车撞死的,她躺在那条走过千万次的石板路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天空,若不是满身猩红的血,你一准儿会以为这是一个疯女孩在发疯……
两天了,没有人收捡安娜的尸体,她静静地躺在那儿。尸体的恶臭慢慢向外扩散,熏走了行人,引来了苍蝇,它们是围着她的唯一生物。曾把她撞死的那辆马车又来了,马车的主人还记得这个可怜卖花女,他说:“我的上帝啊,我真诚地为我的过失忏悔,请您原谅我,我愿意将这个可怜人儿安葬。”
安葬可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街上的人都称赞他的慷慨。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他身上有一股堪比尸臭的臭味,人群嫌恶地散开,他咧开嘴做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露出一口令人反胃的大黄牙,声称是安娜的父亲……】
天气突变,半小时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忽然乌云密布,老杰克点上两支蜡烛,忽明忽暗的烛火将兰斯·阿米迪欧的脸映照得格外深沉。
“阿米迪欧先生。”老杰克轻声说道,“这篇……”
“退稿。”兰斯把信纸从蜡烛上递过去,差点把信纸点燃了。
老杰克急忙接住,犹豫了一下,又问:“那回信怎么写呢?说实话,这位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写得很不错,虽然有一些语句我读起来意思不太通顺,但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内容跟我们报纸的风格不符,我认为不应该打击这样一位有前途的年轻人。”
《每日晨报》文学版面一向紧跟潮流,现在流行的是浪漫文学和伤感文学,乔纳斯梅耶尔先生这样走现实风格的来稿是不在入选范围之内的,要不是文学部已经一周没有收到来稿了,这一篇《卖花女郎》老杰克是看都不会看一下的。
老杰克眼巴巴地等着兰斯的回答。
兰斯屈指在桌面敲了两下,想了想,说:“我来说,你来写。尊敬的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很荣幸收到您的来稿。经本报文学部所有编辑商议之后,很遗憾,我们艰难地决定退稿……”
“……我们艰难地决定退稿。《卖花女郎》过于现实、黑暗,人物描写失真,为了凸显卖花女郎的可怜而把所有人都设定为反面角色是不明智的行为,这也并不能彰显作者深沉的思想和对现实的批判。我们一致认为梅耶尔先生的文笔值得称赞,也期待您能写出更好的作品,但我们更希望尊敬的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可以从书房走出来,亲身感受现实世界。最后,请您见谅,我对您的书法有一点小意见,我知道作家都是自由随意的,但是您的字可否规范一些,这样也方便编辑读稿。
《每日晨报》文学部编辑杰克·欧文”
魏莱挠心挠肺等了一周才等来的回信,从邮局出来就一直藏在胸口,满心的兴奋藏都藏不住,回信从胸口拿出来的时候还带着她的体温,把信看完,全身都凉了。
她做编辑的时候没少做退稿的事情,从来没把退稿当做什么大事儿,但刀割在自己身上才知道什么是疼,满怀希望被一盆冰水浇灭的感觉太难受了。
魏莱趴在桌上,呆呆地看着窗外那一小块灰蒙蒙的天,又把退稿信看了一遍。
【为了凸显卖花女郎的可怜而把所有人都设定为反面角色是不明智的行为,这也并不能彰显作者深沉的思想和对现实的批判。】
她抓着信把这句反复看了几遍,确认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火气一下冲上头顶。
什么意思啊?
这是说她故作深沉,为赋新词强说愁吗?
字里行间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
笑话。
魏莱把信放在抽屉里收好,拿上帽子走出卧室,对坐在客厅里的贝茨小姐说:“姨妈,这会儿天气不错,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贝茨小姐看了眼灰蒙蒙的天。
“出去走走?简,你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吧。”
魏莱摆摆手:“不用了,姨妈,我不会走太远的,一会儿就回来。”
“简,简!”贝茨小姐抓起帽子赶过去,只能看见侄女消失在门后的背影了。
出门取信时天上只是飘来了几朵乌云,现在已经是铅云密布了,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
魏莱拿着雨伞气冲冲地往前走,脑子里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目的地,她只想往前走,走得越快越好,要不是裙子不方便,她都想跑一跑了。伤心、愤怒和莫名的羞愧主宰着她的情绪,让她有一种想哭想叫的冲动。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累了,没力气伤心和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