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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莱根本没有获取到简在韦茅斯的那一段记忆,弗兰克的话在她心里激不起波浪。
但是爱玛就不这么看了,她低声说道:“丘吉尔先生!太过分了!”
弗兰克笑一笑,低头就拼出一个词,推到魏莱面前。
“Never!”哈莉特大声叫道,“我拼出来了,是吗?”
所有人都一齐望过来,她又缩了脖子,讪笑道:“我拼出来了吧。”
弗兰克鼓起掌来:“非常好,史密斯小姐,就是这个单词。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可要再接再厉了。”
魏莱刚起的希望被他一盆冰水浇灭,还得装作毫不在意地笑:“奈特利先生,你拼一个吧,伍德豪斯小姐,我们来比一比,谁先猜出来。”
弗兰克被她撇在一旁,也不生气,乐得看她玩游戏。他有十足的把握简知道他不再游手好闲之后,取消婚约的决定会慢慢消失。
他悠哉地喝了口茶,心情大好。
拼字游戏虽无聊,但成功地消耗了一下午的时间。
到了晚餐,大家刚坐下,维斯顿先生才姗姗来迟。妻子怀孕,他即将有一个小女儿或者小儿子,他把渐渐放手的生意又重新操持起来,谈完生意,他就急匆匆地赶来了哈特菲尔德。
他手里拿了一封打开的信,样子看上去不像平时那么兴高采烈,似乎遇到了困难,维斯顿夫人担心他没谈好生意。
“生意?不不不,斯通斯是我的老朋友了,跟我合作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谈不好。”他叹了口气,把信递给他的妻子,“看吧,这是丘吉尔太太寄来的。”
“你拆了我的信?你准是已经知道了。”维斯顿夫人取出信,看了第一行就惊得倒吸一口凉气,“丘吉尔太太要来海伯里!?”
弗兰克猛地抬起头,下意识地看向魏莱,他事先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就是青蛙,戳一下跳一下。
其实他挺适合跟爱玛在一起的,两个人都是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对上进的渴望没有那么强烈,维持生活现状就好,他不适合跟简在一起。
☆、第四十二章 来信
出刊的前两天,兰斯松了口气。
乔纳斯·梅耶尔的第四篇终于寄来了。
之前的报纸没有刊登他的小说,引起了读者的不满,报纸销量也有一定幅度地下降。他原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这个月都收不到梅耶尔的来稿,或者在别家报纸看见他的小说,最后关头梅耶尔的第四篇还是来了。
第四篇的风格和前三篇一样,走的还是现实路线,但读完之后,又有不同的感觉,这一篇嘲讽力度减小,故事的趣味性增加,文笔进步了,让人读起来不理解的句子少了。
兰斯和老杰克曾猜想过乔纳斯·梅耶尔是外国人,母语并非英语,不然怎么解释她的小说里总有一些让人读不懂的句子!?
这一篇名为《恢弘舞会》,以一个7岁小男孩的视角描写了一场在伦敦举办的舞会,人物有贵族、商人、仆人、会场外的守卫和乞丐,故事用了两条线把人物穿插在一起,两条故事线也相互交叉,剧情反转了又反转,小说篇幅不长,但是每一个角色都各有特色。
老杰克一收到来稿就先读了两遍,做了修改之后才交给兰斯,他很喜欢梅耶尔的第四篇小说,前三篇虽然让人耳目一新,但是无论故事结构还是词句运用都显得稚嫩,故事本身趣味性也不够。
他还想过要不要写信给梅耶尔提醒他不要一味地批判现实,写得那么愤世嫉俗,阴暗面固然会吸引到很多读者,但看久了会腻的。他的信还没开始写,就收到了第四篇,惊喜地发现梅耶尔的文笔大幅度提升。
“阿米迪欧先生,看了梅耶尔先生的第四篇,我更确定他是个有天赋的作者,虽然他也不免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相比于为《每日晨报》供稿的其他作者,他更值得好好培养,要是让他为别家报纸写稿,可是我们《每日晨报》的一大损失。我敢肯定第四篇一经发布,引起的反响肯定比前三篇还大。”
兰斯快速地读完了第一遍,还觉意犹未尽,突然有一种希望作者能把这场舞会继续写下去的感觉,这是前三篇都没有的。
其实,在他看来,前三篇不过是比现在大面积流行的冒险小说多了一些新奇感而已,远谈不上佳作,他也想过梅耶尔继续按照前三篇的风格写下去,一旦失去了新鲜感,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这也是他并没有那么着急让梅耶尔交稿的原因。
“这一篇写得不错。”兰斯淡淡地夸了一句,拿起信纸又开始看第二遍。
老杰克生出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感。
“阿米迪欧先生,这篇故事的第二部分最有意……”兰斯脸色突然变了,老杰克急忙问,“有什么不对吗?”
兰斯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一处,眉头皱起来,像是在探究什么,老杰克心里打鼓,不知道他对哪里不满意。
好一会儿,兰斯抬起头,脸上出现了一种似笑非笑,似喜非喜的怪异表情,他让老杰克把梅耶尔的前三篇连信带信封都拿过来,手忙脚乱地把四篇小说一一展开做对比。
前两篇的字迹潦草,从第三篇起变得工整,一笔一划写得清清楚楚,每一字都像个小方块,但是写字习惯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那日在贝茨家虽只是恍然一瞥,但是简的字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简的字确实不好看。
难怪前些日子没有收到梅耶尔的来稿,因为她来伦敦了。兰斯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对了。
乔纳斯·梅耶尔,简·费尔法克斯,海伯里,他早该想到的。
早该想到的!
“阿米迪欧先生,梅耶尔先生的第四篇小说有什么问题吗?”老杰克被兰斯的行为弄得一头雾水。
“梅耶尔先生?”兰斯回过神,“噢,对,是的,先生。没有什么问题,我只是突然明白了他——”不,现在还不能说他已经猜出了梅耶尔的真实身份,会给简带来麻烦的,“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以前认为他是一个整日躲在阴暗阁楼里,不接触社会,愤世嫉俗的人,或许还长了一脸的大胡子,一个月没洗过头发,穿得破破烂烂的,但是看了第四篇我发现自己的看法大错特错。老杰克,你是对的,他很有天赋,我们应该好好培养他。给他写一封信吧,我们得鼓励他继续创作。”
老杰克总算放心了,他很欣赏梅耶尔的作品,认为他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他做编辑快四十年了,在他手里培养出来的作者数不胜数,每当有令他眼前的一亮的新人出现时,他总是抑制不住欣喜之感,他希望梅耶尔能逐渐成长为《每日晨报》最知名的作者。
“阿米迪欧先生,既然你也赞同我的看法,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不如这一次由你亲手给梅耶尔先生写一封信,我想这更能鼓励他。”
兰斯刚刚就想过亲自给简写信,但是,他更想要和她面对面交谈,想要看到她的表情,不知是羞涩还是恼怒,这么一想就止不住了,他心里头澎湃,情绪像台风过境时的海浪猛烈地撞击着身体。要不是已经定好了下午要去曼切斯特,说不定他晚上就到海伯里了。
老杰克不明白年轻的老板在想什么,只看他那张从来都冷峻的脸上漾出笑,像是想起了恋人,老杰克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连忙说:“阿米迪欧先生,要不还是你说,我来写。”
—— ——
魏莱收到《每日晨报》主编杰克·欧文的回信已经是两天后了。
杰克告诉她第四篇被采用了,并且在信中极力赞扬她文笔进步,故事性大大提高,但仍旧指出了一些问题。
第四篇作品可以看出她在遣词造句上下了功夫,不过,再怎么学,怎么练,她二十多年的中国人思维已经根深蒂固,杰克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给她推荐了一些书,提了一些写作方法要点。
这次的回信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是冷冰冰的几句套话,这次是洋洋洒洒三大页,每一行字都是对她写作的宝贵建议。
结尾还有一句——以上都是《每日晨报》老板提出的建议,诚挚邀请梅耶尔先生前来伦敦。
魏莱以前供职的那家杂志社,属于一家跟文学八竿子打不着的集团,社长是集团老总的女儿,对文学一窍不通,别说给作者提建议,就是她手底下有多少编辑都不清楚。
忽然间,魏莱对《每日晨报》的老板充满了好感。
她想象中老板是一位文质彬彬,为人和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革履,外套口袋里会放上一块西装手帕,杵着拐杖的老绅士。
和《每日晨报》的回信一同寄来的还有狄克森夫人的信。魏莱在回家路上把两封信都快速看了一遍,然后把《每日晨报》的回信收进外套口袋里,拿着狄克森夫人的信进了家门。
她出门取信前,在灶上炖了骨头汤,是给贝茨小姐的,一开门就闻到一股骨头汤的香味,汤里还加了花生,一直炖到中午,想想味道就好得不行。
贝茨小姐受伤的这段时间,她彻底接过了家里经济大权,弄清楚贝茨家现在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容乐观,开源节流是必须的,先在伙食上下手,把各家送来的猪肉和牛肉都做了处理,尽可能多吃一段时间,等开春了,她就去隔壁的玛格丽特镇买蔬菜种子,把贝茨家后面的一块空地开辟出来,只要能菜能长出来,多少能省一些钱。
贝茨小姐年轻的时候就没有管家的能力,现在年纪大了,更觉得吃力,魏莱愿意接手,她求之不得,只是担心侄女儿找到了做家庭教师的工作,走了,她还得重新把管家的事儿捡起来,她一想起来就沮丧。对此,魏莱也只能宽慰她。
走进客厅,看见爱玛来了。
贝茨小姐知道狄克森夫人写了信,说是要看,魏莱怕她看了狄克森夫人评价家庭教师的那一段话会伤心,没给她,只是跟她说狄克森夫妇将于下周一回爱尔兰,写信告诉她一声而已。
好在,贝茨小姐还顾及着有客人在,没有再多说什么,“伍德豪斯小姐,这么冷的天,你还来探望我,我真是太开心了。伍德豪斯先生对我们一家真是慷慨,上次送来的猪腿肉还没吃完,又送来了鸡肉,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我想我们家有的,伍德豪斯先生都有,这可真让我为难。伍德豪斯小姐,你知道简怎么处理猪腿肉吗?我从来没见过有人会这么做……”
贝茨小姐一开口一时半会儿就停不下来,爱玛耐着性子听完了,确定她不会再开口了,才看着魏莱,小脸一垮,说道:“我真是受不了埃尔顿夫人了!简,你知道她做了什么吗?昨晚奈特利先生来哈特菲尔德,跟爸爸和我一起用了晚餐,他提议说组织大家一起去玛格丽特镇的那间林间小屋玩,就是那间不知道是谁修建的,但是很漂亮的林间小屋,你知道的吧,小屋外面就是一片湖,后面是一片森林,奈特利先生说我们可以在那里烤火、做饭、玩牌,我答应了,难得的是爸爸也答应了。埃尔顿夫人知道后就主动提出由她来组织,我的天哪,你知道她说什么吗?”
爱玛清了清嗓子:“她说,‘我在巴斯参加过很多聚会,对于组织聚会最有经验,我想我是最合适的组织者,我姐夫萨克林先生也曾夸赞我这一点,而且我的管家可以帮奈特利你出主意,毕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