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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顺治十四年-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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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没什么金光闪闪的东西。
“只凭一个名字,就可以猜出人是哪个,这位小兄弟受天神垂青的传言,果然不虚!”
费扬古身侧一人冲陈旭日一竖大拇指,笑道:“猜的不错,咱们这位爷正是皇贵妃娘娘仅有的一位兄弟。陈旭日,你的名字咱都听说过,就是无缘一见,这次赶的巧了,皇上派咱们出来公干,倒也一尝我等心愿。都说你是四阿哥的守护神,打今儿个起,俺硕托再无一点怀疑啦。”
他这一开口,其余几人也不好就噤口不语,纷纷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这几个都是御前侍卫,旁边做官爷打扮的却是此地差人。
也难怪他们态度如此毕恭毕敬。御前侍卫多由皇帝亲自选授,这些人基本从满洲、蒙古王公勋戚子弟、宗室子弟及皇帝所赏识的侍卫中擢其优者充任。因其接近皇帝,算得上是天子近臣,京里的王公大臣尚且不敢小觑,何况地方上的普通差役呢?当然只有小心侍候的份。
陈旭日等人离京第三天,顺治派人到陈家通传,知道他离京南下,即派侍卫随后追来。
京里领命过来的这几人中,只有费扬古不是御前侍卫。他之所以能一道前来,却是董鄂妃的主意。
董鄂氏,究其族源,原是北宋王朝宗室英宗越王赵氏的后裔,在金国时被掳至东北地区,明正统五年,族人随建州左卫西迁而到达明廷为之规定的范围之内,在冬古河上定居,遂以地为姓,称栋鄂氏。随着人口繁衍,而自成一部,称董鄂部,以久处变为土著成了女真人。
董鄂妃的父亲董鄂·鄂硕隶属满州上三旗中的正白旗,鄂硕的祖父董鄂·伦布,算是很有见识的一个人,彼时女真族逐渐发展起来,其中一些有野心的人开始崭露头角。董鄂·伦布审时度势,认为努尔哈赤有大才,遂很早就率领部众四百余人归附于他。努尔哈赤大喜,当时为其赐名为“鲁克素”,编入佐领,令其次子董鄂·席尔泰统领。
鄂硕的父亲为鲁克素的长子董鄂·席汉,论辈论,鄂硕是鲁克素长子长孙,他们这一支,鄂硕生有二子一女,董鄂妃有一兄一弟。
三兄妹性格中都兼承了父亲的谨慎认真谦和的特点,自董鄂妃以贤妃之位份入宫,一月后即擢升至皇贵妃,顺治并因此大赦天下,这种逾制之举,使得朝中无人不知董鄂妃受宠。
去年董鄂妃生子前后,父兄先后病亡,只余下一个未成年的弟弟费扬古。
费扬古在满语里有老生子的意思,不到一年时间,先后没了两位最亲的亲人,这位年仅十三岁的少年,承袭了父亲三等伯爵位。
如今,顺治谕礼部,欲封董鄂妃所生的四皇子做大清太子,朝中为此议论纷纷,虚岁刚满十四的费扬古亦受到颇多困扰。
这次因为陈旭日远行,顺治着御前侍卫来追,董鄂妃便替弟弟求了这份外差。一则让他暂避朝中纷扰,趁着春光正好,也权做一次散心之行;二则陈旭日到底是儿子的“守护神”,鬼神一事,总是以恭敬些为宜。费扬古亲自去接,一来礼节不失,而且一路上也可多加照应,防着意外发生。他们都是少年人,应该比较谈的来,日后都是自己儿子要倚重相信的人,彼此多些交情,总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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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回京
 更新时间:2009…9…16 10:34:09 本章字数:2660
陈旭日要返回北京,依着陈伯的意思,原本打算陪他一道往回走。
自家少爷懂事归懂事,到底不过是虚龄十岁的孩子,跟着几个陌生人单独走,老管家这心里总是不详实。
陈旭日干脆利索的否决了他的想法。给爷爷和外婆等人准备的礼物都备着呢,却是父母的一番孝心,如今日子越发好过了,长辈们既不肯来京,陈伯当回老主人身边侍候。哪怕仅仅是回去做个伴也好,人年纪大了,反倒容易看淡身外物,乡下生活单纯也平静,适合围炉夜话,话说当年。要说人这辈子,其实也就这么回事,年轻时经历多多,到老了,也就靠着回忆过日子了。
离京这些日子,平日里大小事尽是陈旭日拿主意,陈伯也习惯了依从他。最后,还是由陈旭日做主,三个人分成两拨,他自己随官差返京,老管家在李黑子陪同下,继续南下。
单说陈旭日这边,往回走却比来时轻省许多。
固然是因为少了行李拖累,而最要紧的是,大家选择了骑马。
骑马可不是要比马车快的多了,也不像坐马车时,颠簸起来让人直喊吃不消。
除了他自己,其余人都是宗室或王公勋戚出身,还没马背高就开始学习骑射的主,能被挑入御前侍卫一职,弓马娴熟自不在话下,骑的马也非市面寻常马匹所能比拟,多带他这么个孩子一点问题没有。
费扬古把他们不日回京的消息先行遣人送出,提议由自己和陈旭日共乘一匹马。
他的理由很简单:第一,他的马是匹良驹,脚程快;第二,与旁人相比,他体重最轻,加上陈旭日,也就与一个健壮的成年人相当,如此马的负重最少,不致于拖累大伙的行程。
这个问题上陈旭日没有发言权,只在心里暗下决心:日后一定得找机会学会骑马。这是最快的出行方式,骑马好比是现代社会开车,终究是学会了方便,前些时候遇到的小姑娘,瞧那上马下马的俐落劲,自己总不能连个小姑娘都比不上啊。
“哥哥。你是官吗?”
将下船时。船主人地孩子。那个用功读书地男孩拉着他地手问。
陈旭日摇头。他就是一个白丁。也幸好不是官。自己对官场那套弯弯绕可是门外汉。扔到官场上也当不得大用。不过是炮灰地命。
“可你能看见皇帝。对吗?”这孩子刚刚躲在舱里听到地。其实也算不上偷听。左右船上就那么巴掌大地地儿。这帮人也没想着要遮遮掩掩。
陈旭日觉得没必要刻意说假话哄骗这个孩子。遂想了想。回答道:“偶尔吧。”
“那。等哥哥长大了。就可以求皇帝让你做官了。是不是?”
“你希望我做官?”
“嗯,”他重重点头,“发大水很可怕,一眨眼,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希望哥哥将来做大官,不要再让这样的事发生……”这孩子始终惦记着自己父亲临终前的话。他这个年龄还不能理解,那些话是一个被生活逼入绝境的老百姓,最最朴实无华、心底惦念渴望着的一个幻想式的、用于自我安慰的奢望。
陈旭日不知道,这样一个抱着纯朴念头的孩子,有朝一日,真的接触到官场上的大染缸,是不是还能一如既往兼持最初的理想?
可是,因为这个孩子的话,他却想到一句话:用尽我为国为民心。
已经不记得哪里听来的词,或许是某出戏剧的一句唱词罢,只不知为什么,突然格外深刻的想起来。
如果可能的话,陈旭日不想沾惹政治。政治太复杂太黑暗,或者该说,它太肮脏了,政客们总喜欢用各种理由把自己包裹的或绚丽多彩光芒四射,或大义凛然标傍忠君爱国,实际上,真的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者有几人?政治不过是为了某个阶层服务、统治百姓的工具,“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自古至今,不外如是。
就如大义灭亲,这个被人喊滥了的词,当它做为一个词语时,似乎每个人都能据此引经据典,说出一大堆正气凛然的修饰语,口号喊的不可谓不响,到最后连自己都觉得全身心投入了自己被自己给感动了。然而,当这个词变成与自己切身相关的冲突时,有几个人能坚持客观的立场真正说到做到呢?知易行难,人总是容易偏离最初的理想,当初信誓旦旦,常常是自己也相信自己的话,甚至容不得别人怀疑,最后又怎样呢?不过是螃蟹过河随大流,说一套做一套罢了。
不逃避,积极面对——
想到寺庙一夜,那位无名老僧对自己的告诫,陈旭日终于能定下心来。
这次回京,不管他将面对什么人什么事,他都不会、不该、也不能惧怕,要积极、努力、认真的争取、面对。
如果有可能,如果情况允许,未来,他应该可以做些什么。历史已经在改变,他熟悉的历史,或许终将被颠覆。是他喊了开始,是他拨乱了历史轨道,所以他要去参与,而不是离开;
他要去面对并融入其中,而不是做一个冷眼旁观的局外人……
正月里,皇四子得陈旭日妙手施术,终于捡回一条小命,免于幼年夭折命运,但身体与别个孩子比起来,算不得康健。
孝庄太后便有些不喜。
软绵绵的小婴儿,倒长了一副好面相,玉雪可爱,可就是身子不好,稍微不注意,保不齐就拉了肚子吐了奶,甚至于生一场病。
若得陈旭日来看,这种情况最正常不过。余毒未清,这般幼小的孩子,兼且先前伤了元气,身虚体弱再所难免。
但是,在孝庄太后看来,他们满蒙的好男儿,合该个个都有一副强健的身子骨,爱新觉罗家的子弟,大清国的太子殿下,绝对不能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窝囊废。瞧他一副吹吹风恨不能病三天的样子,弱不禁风简直比丫头还骄贵,这样的皇子,凭什么一肩挑起大清国未来的万里江山?
近日,顺治想立皇四子隆兴为太子的心情越发迫切。因为这个,母子俩之间起争执不止一次。
“皇额娘,我刚刚接到消息,陈旭日已经启程,不日就将回到京城。隆兴身子是有些弱,为着这个,我和董鄂妃也着急。这以后就好了,陈旭日既是隆兴的守护神,以后有他守在皇儿身边,我相信,隆兴的身体一定会好起来……”
孝庄太后摆手制止顺治继续往下说,眼睛慢慢眯起来,“等等,以后有他守在隆兴身边?这话什么意思?”
正文 第三章 妥协
 更新时间:2009…9…16 10:34:16 本章字数:2712
“我想让陈旭日进宫,留在四阿哥身边照顾。”
顺治说出自己打算,且用略带懊恼口气道:“天神早有指示,我的隆兴应天命而生,幼时甚为难养。天命择他做隆兴的守护神,两个人自然要守在一处最好。难怪隆兴容易闹病,原是儿子考虑不周。”
“你想让陈旭日进宫?荒唐!”
孝庄太后拂袖道:“宫里早有定制,服侍皇子的人,保姆和乳母是妇人,由内务府包衣里择合适人选,除此之外,负责皇子衣服被褥的针线上人、负责洗刷的浆洗上人、负责照明的灯火上人、服侍饮食的锅灶上人等一应杂役,俱由宫女和内侍充任。陈旭日既不是内侍,又非满人,他怎么能住进宫里?皇帝,我知道你偏疼四阿哥,可也该有个分寸,让一个汉人住进内宫,难为你怎么想的出来!”
“汉人?汉人怎么了?皇额娘,我们现在不是在关外偏安一隅,满汉一体才能保证我大清长治久安,这话您经常讲给儿子听。”
顺治顿了顿,“这皇宫里,汉人还少吗?太监就不必说了,宫女,包括后妃,就没有汉人了?当年皇额娘恩养孔四贞时,就没有想过她是汉女吗?偏偏拿这个理由来搪塞儿子。皇额娘,隆兴到底是您嫡亲的孙儿,但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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