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啸剑天河-第2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情光泽。“外人总说越女剑和蜀山在伯仲之间,但我会告诉你,那不是事实。你,将会为自己的无礼付出代价!”
宋看见的,并不是一道剑光,他只看见一大片的绿光铺天盖地而来,准确的说,是一片充斥绿光的世界瞬间将他笼罩其中!
万物皆可为剑,以剑魄引动天地之气,化成无数剑气组成的世界,心念一动,即可使对手万剑穿胸!
那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的绿光,是无数的剑气所组成!小宋,已经处于这个剑的世界中心!
“你杀不了我。”他面不表情的说了一句,突然间产生了变化——他的头发瞬间变成黄色!
狂化!狂化的小宋冷酷的笑着,眼珠因充血而变的鲜红,他从腰带上取下一只葫芦,手一引,手掌上已经多了一把剑,这是一把巨剑,有鞘。
“咝——”轻轻的,金属摩擦声,这是拉剑出鞘,寒气泄漏的声音!
这把巨剑只拉出一寸不到,金黄色毫光如爆炸一般汹涌喷薄而出!
剑未出,绿色的世界已被撕裂、粉碎!无数的剑气恢复成绿色光点,慢慢消失于天地之间。
宋以狂化后的实力,一举逼出神剑浩瀚无匹的气势,顷刻间就破了剑魄发出的世界。
“是一个测试,我说的对么?”
越女不置可否的看着他,最终说道:“当时我和玉剑携力发出在这招,被妖人轻易破去。如果你连这招都挡不住,根本没有必要去找那妖人。”
两个人同时收剑入鞘,小宋的嘴角在雪花飞扬中露出一丝笑意,“昔日吴越对峙,越王勾践不惜一切代价回归故国,又卧薪尝胆,请来越女为其军队传授剑技破吴军钩兵。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杀夫差于会稽山中。但其中还有一个隐情。夫差的祖上死于越国之军,他即位后立祖先的雕塑于朝殿两侧,每上朝都必大叫三声:夫差,不可忘前日之仇!最后他终于打败越国,活捉了勾践。然而越国的军队其实一直都很强大,将领也是人才辈出,怎么会突然之间就败了呢?”
他看着面色依稀有些动容的叶媛,继续说道:“那是因为在吴王夫差的身后,有一个人在帮他。那个人,是一个地仙!”
“不错。”叶媛用奇异的目光看着小宋,“真没想到,你居然连我越女剑派的这段秘辛都知道……夫差打探到有一个法力高强的修炼者隐居在吴地,他找到了那个地方,在门前跪了一天一夜。起初那修炼者不肯出山,并说世事已与他无关,劝说夫差回去。最后夫差忿而起身,说了一句话后挥袖离开:仙者,人也。不念故国者,不以国耻为辱,何以为人?深以我吴国有汝辈而耻!”
“夫差洗雪耻辱的雄心壮志,终于感动了那个不问世事的修炼者。并最终出山相助,他隐藏于军队中为夫差斩杀了数百越国将领,最终生擒了越王勾践!当时我派祖师越女刚修炼至分神境界,为越王造十万剑兵。然而真正的对决,却是在吴国境内。祖师找到了那个地仙,在两国开战前,已展开了生死决斗!地仙有仙剑一口,剑招三十六式,在激战三天之后,死于冰清玉剑的剑魄之下!”
宋略一点头,却说道:“然而事情还没完,因为你忘记了说一点。那就是:为什么越女会帮助勾践,甚至于不惜和地仙生死相决!”
他看了看乌兰和秦拓,“这个秘密,完全没有记载,这个世界上只有面前的叶媛,以及一把剑知道。那把剑,是一把千古不失锋芒的宝剑,它叫做:越王勾践剑。我没有见过这把剑,但当时的昆仑记史长老却见过,并很多事的把这个秘密记录了下来。知道吗,为什么勾践要把为越国胜利立下汗马功劳的西施沉入湖中?”
“……越女看见西施的绝世美貌,看见勾践沉沦于西施的万般风情,她选择了安静的离开。勾践悔悟了,但他再也没有找回越女。为了这个原因,他将西施沉进了湖底。”
到这里,小宋得意的一笑,对叶媛道:“如果我猜的没错,你身后的仙府,应该是越女的隐居之所。”
第二百六十六章 冰清玉剑
叶媛听到小宋的猜测,摇了摇头道:“不清楚,这件事,或许只有这把剑知道。”白袖在风雪中赫然挥洒,当那把碧绿、晶莹的玉剑飞到半空时,叶媛,已然成了一尊石象。
“她确实不知道。”秦拓开口道:“只有这把玉剑一直守护在此,而在三人被诅咒的七百年里,玉剑也没有机会将此事告诉另两人。”
玉剑于飞雪中澈出一片绿光,随后,一个白衣女子立在了三人面前。
她的气质,看上去和叶媛有点相象,都是那么的冷。但她又绝对与众不同,如果说叶媛虽然带着剑修从容、冷漠的气质,但至少那种气质是内敛的,至少叶媛身上还有些动人的,女人的风情。
而她,冰清玉剑,一身雪白的长袍显得干净而朴素,但却绝对不脆弱。她浑身散发出锐利逼人的气息,哪怕她正微笑的看着小宋。乌黑的眼睛在深夜中发亮,一如星辰。
她,毕竟是一把剑。
宋脸色怪异的瞥了一看胡坤石象,对于这位前辈居然能征服这样的两个女人,小宋实在是感到不可思议。身为男人的小宋至少在这件事上,他是佩服胡坤的。
玉剑,深深呼吸,呼吸那冰冷却新鲜的空气。随后她才盯着小宋问道:“告诉我,你们来这里,想做什么?”
宋突然意识到玉剑之前一直处于无意识的状态,他看了一眼秦拓。秦拓无奈的叹了口气,将前面发生的事叙述了一遍。
“刚才你不是出鞘过么,怎么,竟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小宋又有些疑惑。
“原来是这样……原来我刚才已经,出鞘过。”玉剑缓缓的说,“我有一魂二魄:剑魄、冰魄、玉魂。如果叶媛有当年越女的实力,将一魂二魄同时发动,你已经死了。”玉剑说道:“也只有这一魂二魄同时出来,比如现在的我,才是有完整意识的。但那妖人的诅咒也以此而立,如果我以有意识的形态出来,叶媛就会变回石象,所以她也只能选择拉出剑魄。”
“明白了。”小宋恍然道,“那么叶媛不知道的事情你是否有答案,比如你背后的这个仙府是否为越女所设?还有那妖人的情况,你知道多少。”
玉剑没有马上开口,站在那里观察了一会面前三人,然后才说道:“为什么要救我们?”
“一,胡坤是昆仑的人,我也是,解救同门前辈这是份内之事。第二,我对这仙府很好奇,而我们几个现在非常需要提升实力,这或许是个机会。”
玉剑在积雪上慢慢踱起了步,身上的白衣在寒风中不同飘曳,她雪白而飘逸的身影,几乎要融进漫天飞雪之中。
夜是那么的黑,雪,那么的白。
“我只是守阵之人。”玉剑走回小宋面前,停止脚步开口道:“这个仙府,本就是留给有缘人的。而我的任务,只是阻止奸邪之辈进入其中罢了。”
顿了顿,又说道:“你想知道的事,或许我可以告诉你一些。”
“越女杀了地仙,但放过了他的元神。地仙名叫吴疾,失去肉身的他找到一处荒芜之处修炼,他的目的是要修到散仙境界。很不幸的是,由于心中充满不甘和愤怒,他修炼的时候走火入魔,最终被心魔所吞噬。那个心魔非同一般,在吴疾之前,已经吞噬过许多的元神。其中有一个类似的,渡劫失败而修散仙者的元神。之后它的实力大增,在虚空界吞食了许多同类心魔,实力极其骇人。也正因为如此,后来这个心魔受到妖界千乐妖族的引诱,不慎之下几乎被那千乐妖族给炼化,但它凭借心魔中出类拔萃的实力,最终竟反将那刚修炼至妖仙经验不足的枯图恶魔给吞噬了元神。随后它就遇到了吴疾,因为吴疾出人意料的顽强,所以心魔在吞噬他之前答应了吴疾一个条件:杀了越女。”
“吴疾虽然死了,可是心魔并没有回到虚空界,而是占据了一个人的身体,开始在人界寻找越女,完成他答应吴疾的承诺。”
“你是说,连到达妖仙境界的枯图恶魔也不是这心魔的对手?”乌兰这一问,小宋和秦拓都同时皱起了眉头,对手的强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没错,这心魔吞噬过许多元神,其中还包括千乐妖族的,元神中蕴涵着一个修炼者的毕生记忆和精神力,所以他学会了许多妖法。”玉剑回答道。
“为什么叶媛不知道这些,而只有你知道。”小宋有些疑惑的问道。
“因为他先将叶媛和胡坤禁锢住,然后向我询问进入仙府的办法。我发现他身上有当年吴疾的气息,所以就出言问他的身份。他犹豫了一会,最终告诉了我这些。他说他很喜欢做人的感觉,已经不想再多开杀戮,也不想再回到虚空界。他甚至还告诉我,他已经当上了一个私塾的教书先生,只希望能平淡的在这人间生活,但可惜的是,如果不完成答应吴疾的事情,他就不能抛弃过去的自己。”
宋听了这回答,心中颇觉意外,问道:“那他为什么要……诅咒你们?”
“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爱。”玉剑黯然说道:“心魔可以洞察人的心灵,他说胡坤同时爱着我们两个女人,但三个人却不能和平、愉悦的相处。这一点让他觉得很费思量,然后,他又觉得有些不公平,为什么身为一把玉剑的我可以知道什么是爱,而身为心魔至强的他,自以为最了解人类心灵的他,却不能理解。”
“然后,他就把你们都变成了石头象?”秦拓难以置信的问道。
冰清玉剑长长叹出一口气,颓然道:“他说……只有这样,我们三个人才能在一起,而且是安静的,相安无事的在一起。”
“竟然会有这种事?”小宋三人相互对视一眼,面色都很怪异,不知道是觉得悲哀,还是啼笑皆非。最终,只好同时露出一个苦笑。
“对了,那个心魔……他有名字么?”
“他的名字,叫做——艾、浩。”冰清玉剑一字一顿道。
第二百六十七章 最可悲的魔
我最痛恨无能的老师。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就是一个老师,已经干了七百年的教书工作。
这七百年里,我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名成功的老师,不在于你有多爱学生,而在于学生有多爱你——无论他们在学校,在家庭,还是将来踏上社会后。
可惜我的教育工作开展的很失败,七百年里,几乎没有一个喜欢我的学生。
我之所以选择教育,是因为我对人类很感兴趣,而教育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人就算有天性,但他小的时候主要还是白纸一张,将来的性格乃至价值观,与后天的环境、教育有极大关系。我自认为很了解人类的心灵,在成功进入人界后,又继而对改变人类产生出强烈的**。于是,我选择了教书。
我在人间总共一千五百多年,前面八百年一直在观察和学习。八百年后,当学习到一定阶段时,我就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改变人类——教书。顺便说一下,前面八百年的时间里,我干过不少战争、行侠仗义之类的事,甚至于帮助一个凡人推翻了所谓的“暴政”。到最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的素质不改变,哪怕革命一百次,换一万个政府,那还是放屁!一个国家的领袖再无能,只要他的国民够优秀,国家够发达,还怕你一个第三世界穷国?哪怕这穷国让全世界最聪明的人做领袖也没用。
所以后来我听到“一头狮子带领一群羊,可以打败一头羊带领的一群狮子”,我的第一反映:放屁!一个现代人带着一群原始军队,一个原始人带着一群现代化军队,两方打起来,那能比么?
根据我的观察,所有优秀的种族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