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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偷来的爱情-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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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简直是没完没了。
  我跟他不同。
  我的高中是辛辛苦苦考来的,我的高中还得继续做个勤奋学习的好学生。可他就算没有参加中考,也依旧和我出现在同一个班上,依旧一人独霸著教室最後的座位,每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法无天的令人发指。
  
  没两个月後,我那打小就营养不良的身体实在是吃不消了,有天在课堂上很干脆的晕了过去。要不是那天他刚好也好,差点就露了馅。
  只要把我送到校医处,脱下衣服,就能看到我满身的青紫淤痕,怎麽也瞒不了人的。
  那之後,萧烽就节制了些。
  但这也仅限於十次里减少个一两次而已,他开始要求我搬去跟他同住,却被我以种种理由回绝了。
  我不傻,眼下就因为搬不出来,所以不管他再怎麽折腾,到点总是要放人。如果真的住在一起,那我估计自己半条小命都要被送掉了。
  萧烽很不满,在床上变得越发凶狠起来,每做一次就跟野兽撕打一次似的,逼得我不得不开始厚著脸皮在他这儿蹭些好吃好喝的以增强营养。
  
  这样的生活又过了两年,到高三的时候,他终於要走了。
  对此,我一点也不意外。
  他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迟早总是要回去的。
  我没打听过他的背景,但相处两年多,我也多少知道了些他的事情。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就是那种所谓的高干子弟,还是一个相当恐怖的级别。
  至於他为什麽会跑到我们这个小城市来读书,好象是因为闯了点祸。
  数年之後,有一次他带我去赴某个饭局,当我独自在角落里吃东西时,不小心听人聊起这事。
  “他就是萧烽啊,当年宋家的那个小丫头就是为他跳的楼?”
  “少听人胡说!你看他身边带过女人没有?那是替人背了黑锅。否则他当年被踢到那种小地方,怎麽不到三年就给弄回来了?你细想去吧……”
  
  接下来的话,尽在不言中了。
  可这却是我怎麽也参不透也不愿费神去参的。
  只是那一次,我见到萧烽的家人。他的哥哥,一个白净面皮,斯文雍容的男人。他长得跟萧烽实在太不象了,两人连姓氏也不同,要不是萧烽介绍,外人绝看不出他们有兄弟关系。
  不过我对萧烽身边的人和事,一向见怪不怪。就算觉得他这个看起来和气的哥哥搞不好比一脸凶相的萧烽还要坏,也不会多说半个字。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他哥又过来打招呼时,给了我一块手表。我看了一眼,等上了车就主动交给了萧烽。
  就算那个手表我没戴过,但那个牌子我好歹听说过。那是我奋斗一辈子,也未必买得起的东西。
  
  “给你你就拿著。”萧烽毫不在意的只瞟了一眼,就开起了车,“喜欢就自己戴,不喜欢送人也行。”
  拿这麽贵的手表送人?我可不觉得自己有可以送的对象。不过我也不舍得戴,只好收起来,不时拿出来擦一擦看一看,就跟守财奴一样。
  那时的我还是学生,正在读大三。而我的学制是七年,本硕连读。  萧烽那年要走时,我本来以为我们这就算分了。便打算把卡还给他,只留下最後一年的学费就好。可他却抢先一步说,“到时来我这儿念大学,我会跟你打电话。”  我没吭声,其实心里有点失望。萧烽这人不坏,但也绝不是好人。
  我怕他,我想离开他。
    我只好寄希望於他回去之後忘了我,可没想到,高考前夕,他把电话打到学校来,直接替我填报了志愿。
  那是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而以我当时的几次摸底成绩,很够呛。
  可神奇的是,高考成绩出来後,明明还差四分的我,却被那所大学录取了。据说是给我加了一个足足有二十分的特长分,可我对自己有什麽特长都不知道。
  直到录取通知书送到手上,我都有些云里雾里。
  爷爷第一次对我露出了好脸色,因为通知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我被录取的是该校最好的专业之一,还是本硕连读。而让爷爷更加高兴的是,随信附上的还有一张全额奖学金的通知书。这七年的大学我不仅不用交学费,甚至都不用花家里一分钱了。
  
  平白捡了个未来的医生孙子,这让爷爷很是得意,四处跟邻里吹嘘。好象我能有今天,全是他的功劳。当然,这样的假话我也早已学会了附合。
  爷爷一高兴,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去买身新衣服。那就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身新衣服。
  奶奶说这是过世的爸爸在天上保佑我,姑姑说这是我自己争气,一向最不待见我的婶婶也开始拿我做榜样,教育小表弟。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这一切,跟爷爷无关,跟过世的爸爸无关,甚至跟我自己的努力也关系不大,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萧烽。
  是他,改写了我的命运。
  我欠他的。
  所以当我到大学报到不久,我就跟萧烽恢复了从前的那种关系。
  性关系。
  
  一年多不见,他又长高了,也更加强壮了,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走到哪儿都得让人仰望。
  而我,不知道是少时营养不良,还是那两年被萧烽折腾得太狠,在勉强长到一七四时就再也长不高了。
  虽然也努力锻炼出了小肌肉,可在萧烽跟前,完全不够瞧。再没有了升学的顾虑,我也再没有借口拒绝他的求欢。
  他不是每天都会来找我,但每次来,一定会做。
  他给我配了一个手机,我24小时必须开著,等著他的召唤。
  有时候,我正上著课,他会打电话来。有时候,我睡到半夜,他会打电话来。哪怕是我正在考试,刚刚答了一道题,只要他打来电话,我就得立即交卷,出来回他的电话。
  当然,重要考试前,我就会提前跟他打个招呼。可能因为我一直挺懂规矩,所以他也还算通融。
  相处还算融洽。
  
  就这麽又过了三年,他带我见了他哥。
  再然後,他开始带我见他的一些朋友。有时是去打球,有时是去钓鱼,那些事情我一概不会,他也不会来教我。在他不找我的时候,我就静静的坐在一旁吃东西、发呆、或者睡觉。
  那句话是怎麽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虽然这个江湖不是我有意闯进去的,但我毕竟进去了,就有人向我挥刀了。
  是真的动了刀子。
  我知道,萧烽的身边不只我一个男伴。以他那样可怕的欲望,要是只找我一个,我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可我真的没想著跟什麽人争,我已经尽量隐藏自己的存在了,可还是有人不肯放过我。
  
  我记得那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才十七八岁吧,前一秒还撅著嘴跟我抱怨,说今天的火龙果一点也不甜,下一秒,他就抓起锋利的水果刀,对著我狠狠刺了过来。
  我是学医的,所以一眼就看出,他想捅的地方,是我的肝脏。如果一旦被刺中,我生还的希望极低不说,还会死得极其缓慢而痛苦。
  我也不知道萧烽是从哪里冲出来的,我只是眼睁睁的看著他一脚就踢断了那男孩的手腕,并把他踹进了海里。
  我们当时在外海的游艇上,底下听说是有鲨鱼的。
  那个小男孩当然还是给捞上来了,但大腿上的一大块肉已经喂了鲨鱼,惨不忍睹。
  
  再之後的某一天,我跟萧烽被堵在了宾馆後面的小巷里。
  在我们已经束手待擒的时候,一个女人开著摩托车冲了出来,毫不犹豫的冲他开了一枪。打的是他右腿膝盖的位置,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小男孩伤到的也是右腿。
  我当时倒是想过要不要去替他挡这颗子弹,但他的反应明显比我更快。
  他把我推到了前面。
  刚刚从宾馆出来,不用说也想得到我会是怎样的状态,腿软得立即横摔下去,很好的替他挡住了这颗子弹。
  但与此同时,他也替我挡住了那颗原本要打向我太阳穴的子弹。
  真不知道他是在救我,还是在害我。
  
  我中的那颗子弹险险的擦著肝脏钻进肚子膈膜里,可他中的那颗子弹没有打爆他的头,却差点打穿了他的颈动脉。
  他比我高了那麽多,到底不是白长的。
  等到伤愈出院的时候,萧烽都没来看过我。
  倒是他的哥哥来了,依旧那麽斯文雍容,白净的脸上永远挂著得体的微笑,“萧烽大概有一段时间回不来了,你好好保重。”
  这句话我反复想了很久,除了能确认萧烽没死之外,什麽弦外之音也听不出来。  算了,就这麽过吧。
  
  说真的,能够离开萧烽,我是暗暗庆幸的。我只是个普通人,只适合过平凡的生活,那样刀光剑影,高深莫测的圈子,实在不适合我这种低等生物。
  接下来的生活很平静,那时我已经读到大五了。学费早就交清,那张卡里的钱也足够支付我的生活费。
  再说,离开了萧烽,我也有时间去打几个短工,赚点外快养活自己。
  毕业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萧烽曾经留下的余威,我得到了一份不算好,但也不算差的工作。在这个就业率屡创新低的年代,我很感激。
  然後,我老老实实做了一年医生,又意外转型做了护理。再然後,我遇到何海澄和苏明,又莫名其妙的勾起许许多多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的情绪。
  
  过了这个年,我就三十二了。
  从十六岁遇到萧烽,到如今,又是十六年,恰似一个轮回。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算什麽,但我可以肯定,我们之间绝不是何海澄和苏明之间那样的感情。我没有那麽爱他,他也没那麽爱我。
  是他造就了如今拿著高薪,不再为生计担心的我,可他同时──也毁了我。  奶奶说,你年纪也不小了,别老顾著工作,赶紧找个女孩子结婚吧。
  可我怎麽能告诉她,如今的我,对著女孩子根本就硬不起来?当然,对男人我就更没兴趣了。  被一个男人折腾已经够受的了,我又不是天生的同性恋,不管做1号还是0号,我都不愿意。
  
  可能我天生就不是个欲望强烈的人吧,或许还有些冷淡。萧烽在的时候,我根本没心思去考虑这个问题。而他不在的这些年,偶尔自渎,脑子里却不觉全是他的眉眼。
  一刀一刀,象是刻进了骨子里。酸溜溜的套一句词,真是不自量,自难忘。  那我真的要守著他的幻象孤孤单单过一辈子吗?
  我不知道。
  说真的,有时候我也会寂寞。再高兴的事情少了人分享,也象是生生给打了个对折。而不高兴的时候,那沈甸甸的难受就会呈几何形翻倍了。
  可他要是回来了,我还想跟他在一起吗?
  我不知道。
  
  可是,当那粒小石子踢上臀尖时,我听到了萧烽的笑声。
  在静谧的暗夜中,男人低沈的嗤笑声,却象是一瞬间引爆心中的千百面战鼓,震耳欲聋。
  “嗨!”男人随意的抱著双臂,歪在黑色的车门上跟我打了个招呼。
  可我却象是被毒蛇盯住的青蛙,既有种即将沦陷的恐惧,又有种终得归宿的解脱。
  跟从前一样,萧烽只要见到我,第一件事总是要做。
  车里实在太不安全了,去宾馆又不好跟奶奶交待,我只好把他带回了家。
  第一次,在自家的狭小陈旧的床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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