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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刀与断情水-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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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友情,抑或亲情,怕的都是对比,稍有不慎,便埋下了嫉恨的种子。
  苍牧送走了苍穹,他拿着暖粥喂我吃早饭,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见不得他这模样,便又拿话刺他:“如今我生病,你叫你弟弟走。我一旦痊愈,你弟弟又要伤我,你是挡还是不挡?”
  “苍穹不会再伤你了,”他回答得极为从容,放下了粥碗,又拿帕子擦了擦我的嘴角,“你是我的人,他不会动。”
  “我倒不知道,我何时成了你的人。”
  他撩开了我的亵衣,手指压上了肩膀上那道深深的咬痕:“我生你生,我死你死,你自然是我的人。”
  我一直不去谈的事,就这么生硬地被他挑开,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怒该忍,我只得重重地吸一口气,将心头念头压一压。
  “教主总是想逃的,但无论你逃到哪里,你的命都握在我手里。”他语调温柔又亲昵,像是在说动人的情话。他便是用这样的语调,哄着我在修炼魔功时稍作停息,吃下他送来的饭菜,拿着大氅披在我的肩头,告诉我外头冷要注意身体,亦是用这样的语调,对我吐出爱语。
  不会叫的狗不代表不咬人,缘是我未曾看透过他的表象,误以为冷漠之人动情便是一生一世。
  我厌倦了,连指责怒骂都没有力气,便别过了头,干脆地合上眼。他却捏紧了我的下巴,逼迫我睁眼瞧他。
  “庆儿,我不想毁了你。”
  “你又能如何毁了我?苍牧,你不过是一条我略有些关注的狗,你以为,我会为你伤心?”
  “刺啦——”
  苍牧抿紧了唇,他面容冷硬,眼里闪烁着火一般的情绪,他撕碎了我的亵衣,俯身而上,啃咬着我的身体,每一口都像狼一样地咬出血。
  他的孽根危险地抵在我的大腿根处,手指揉捏着我的臀肉向隐秘处探去。我挣了挣,没什么力气,索性任由他动作,只凉凉道:“做了便不要后悔,即使你一贯喜欢后悔。”
  他身形顿了顿,神色复杂地盯着我,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我漠然的脸,我讥讽似的瞧着他一点点将心中的火收拢回去,半晌,便打算从我的身上爬下去。
  这时机还是有点赶,差点来不及了,我催发了护体的魔功,逆行倒施,略微歪头,吐出了一大口鲜红的血,便又晕了过去。
  这一晕便是很多日,醒来的时候,连一丝一毫的力气都没有了,胸口宛如破了一个大洞,疼到窒息,每一次呼吸都微不可察,如行将就木的老人。有数十位医师陆续走来,摸着我的脉象,只道是药石无用,必死无疑。‘
  苍牧似是终于相信,我并非欺骗于他,而是真的病入膏肓,没多少日子了。他日夜为我运功,又遍寻名医名药,但无论他如何做,我身体一日差过一日,最后连大块的食物都无法吞咽下去。
  有时我从被褥中抬起胳膊,看向上面清晰可见的青筋,便会笑话自己,竟然把自己折磨成了这一番瘦骨嶙峋的模样。数月之前,我尚且坐拥魔教,吃穿用度精细奢华,前呼后拥好不威风,数月之后,便只得卧在床头,为自己博出一线生机逃脱。
  我死以后,苍牧会怎么做呢?
  他会将我埋进土里,还是会将我碎尸万段?
  我病得昏昏沉沉,连清醒的时间都变少了,有一日,苍牧拿来一件草编织成了的蟋蟀,我问他从哪里得的,他只道是洛林送的。我瞥了一眼:“你拆开了它,又重新编了一遍?”
  “庆儿如何知道的?”
  “洛林编东西是我教的,每一道都压得极紧,不留余地,他做的东西,自然是紧绷绷的。你则不然,做什么事都留有余地,蟋蟀会蓬松一些,但也有缺点。”
  我伸出手,他将蟋蟀放在了我的手心里。我倚靠在床头,三两下便将它解开了。
  “你留有余地,想解开时自然容易解开,但……”
  门口的小厮便打断了我的话语,只道二少爷唤他去商议大事。苍牧答应了,嘱咐我好好休息,便转身离开。
  我在心底补了后半句话。
  ——但太松了便锁不住心爱之人,到头来一场空。
  我用草尖锐的边缘割破了指尖,将血抹在草上,隐藏的字突兀地显现,正是洛林的笔迹。
  “再过七日,便是我同苍穹大婚之日,必有动乱,教主若要逃脱,务必选择那日,西门处我已安排人手接应,可信。”
  草上的字迹很快消失不见,我翻转着手指尖,重新编了一个蟋蟀,许是体弱没有力气,也不是那种紧致的,而是松松垮垮的。我将编好的蟋蟀放在了一旁,下一秒,胸口一窒,又咳出了一口血。
  头晕眼花,硬生生栽了下去。


第35章 
  洛林的谋划虽好,但他并不清楚,我身上有命蛊,命蛊还反噬了的事。倘若我按照他的安排,直接逃了出去,苍牧便能硬下心肠,让我重伤或者干脆死去。
  我那日咬苍牧,也是为了试探以伤换伤的范围,结果比我想象中要重得多。洛林找的人武艺不见得高深到哪里,一旦我重伤,逃亦逃不了多远。
  只有让我彻底地“死去”,暂时蒙蔽掉苍牧体内的蛊虫,才有离开的可能。
  我不可能再与洛林商议,大多数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几乎是躺在床上熬日子了。苍牧总是陪着我的,他让我躺在他的胸膛里,时不时地亲亲我,又低声地说着情话。
  我呕着血,有时会问他,能不能放过我,这样或许我能多活些日子。但每一次,苍牧都选择了沉默——他是不可能放了我的,不管是为了他苍家,还是为了他自己。
  一日又一日,终于挨到了苍穹的婚礼,苍牧有再多理由,也不能不参加他弟弟的婚礼,便背对着我穿上了大红的礼服,又对我说:“去去便回。”
  我盯着他身上的红衣,突兀道:“你穿红衣真美。”
  苍牧愣了一瞬,似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我扯了扯嘴角,还是扯不出一个笑来,只得叹息道:“你早些去,也记得早些回来,我一个人,太寂寞了。”
  苍牧向我的方向走了两步,眼里似有流光划过,他笑了起来,伴着红色的礼服,俊朗异常,便道:“莫要想我,我去去便回。”
  说罢便转身走了。
  我少年时瞧戏文,离别时总要多说多做很多事,戏文里的人也像傻子一样,完全察觉不出不对。但真正要走,哪里有那么多温情脉脉,欲语还羞,能走一炷香都不愿留,又岂会多说多做,叫人知晓玄机。
  我挣扎从床上爬起来,扯着嗓子向门外唤了几声,无非是口渴,想要喝杯暖茶。门外的小厮果然不愿进来,一是怕担负责任,二也是得了他人的嘱托,苍牧在时自然不敢懈怠于我,苍牧不在,便要多偷懒了。
  我在床沿处坐了一会儿,微微喘着气,向茶桌的方向走,走上一步,便要休息几个瞬息,等到终于到了桌边,便是连坐下的力气都没了。
  自衣袖中取出了两袋药粉,毒药倒进了茶杯,解药先行咽了下去,握着茶壶的手一直在抖,茶水四溅,但终究泡散了毒药。我放下了茶壶,茶壶磕碰桌子发出一声巨响。我下意识地看向门口,门口处依然无人应答。
  浅浅松了口气,便扶着桌子,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毒药入口,灼心的疼痛自喉咙烧到胸口,我再也支撑不住,摔倒在地。冰冷的地面、嘴角的腥甜、紧闭的房门——这就是我陷入黑暗前,唯一记得的。
  我从黑暗中醒来,身体沉重而疼痛。
  入目的是高高低低的墓碑和已经腐朽的尸体,我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身上穿着一件尚新的红衣,红衣上有许多破洞,破洞上还残留有干涸的血迹。
  我试图动一动手指,才发觉手腕处正在隐隐发疼,移过视线,便看到手腕的筋脉已尽数挑断,挪动双脚,又发觉脚腕的筋脉亦被尽数挑断。
  我是站不起来了——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该是有人看透了我假死的真相,将我的筋脉挑断扔到乱坟岗里。他必定对我是怀有恶意的,想让我聪明反被聪明误,清醒地饿死在这个乱坟岗里。
  但我身上的红衣,是苍牧那日穿的那件,许是他为我换上了——他认为我已经死了,此刻又有第二人将我扔在了这里。
  我没再去想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此刻苍牧又是何心情。如今情形,要紧的是我要活下去,至少离开这片乱坟岗,到有人烟的地方,便可尝试联系之前留下的暗子,想方法重回魔教。
  魔教教众自然散去,但魔教密室里,尚有我爹和白明轩为我留下的灵药和秘籍。无论是解毒、续脉抑或疗伤,再没有比那里更合适的地方。


第36章 
  手脚不能动弹,尚有手肘和膝盖,习武之人远没有那般柔弱。我缓了缓力气,曲起了身体,以肘为掌,慢慢向外爬,许是刚刚下过了雨,乱坟岗的泥土变得泥泞不堪,皮肉刚破皮便被泥水糊住,爬得倒更容易些。
  乱坟岗大多是腐烂的尸体,间或有些破旧的墓碑,我扫了一眼竟然发现了几个与江湖人同名的墓碑,不知是巧合还是这里便是他们的埋骨之地。
  我爬了不知多久,提着的气终于散了下去,趴在地上,稍作休息。此刻乌云聚拢,不多时就应景地下了暴雨,雨水冲刷干净了泥泞的肢体,我张开了干涸的嘴唇,喝了个饱。
  雨过天晴,阳光透过枝叶洒下,缘是已近黄昏,转过头去看,乱坟岗依稀可见,这样爬,也不知何时能爬到尽头。肩膀隐隐作痛,胸口沉闷如重石在压,每一次挪动宛如千斤在背,变得愈发艰难。但在荒郊野地,若是停下,血腥味一旦逸散,便是一个死字。纵然这么不停向前爬,一旦日光落下,亦是危机重重。
  我的眼前忽而变红,忽而发黑,一步步挣扎着向前挪。许是天不绝我,我竟然爬到了一处泥水坑边。此刻天色依渐渐变暗,我用手肘撑着自己,慢慢将大半个身体没入泥水之中,阻隔了血腥之气。
  天色完全暗了下去,远处传来了孤狼的哀鸣,但我已无力应对,力竭合上了眼,便是一夜。
  第二日,又是爬着上路,偶尔停下来,啃咬些野充饥,有时见兔子欢快地跑过,竟萌生了几分羡慕。我不去想曾经过如何生活,亦不去想离开这里后作何打算,只是一遍遍地告诉我自己:不能死在这里。
  如此反复蹉跎了十个日夜,终于有幸遇到了上山砍柴的樵夫,他自是不愿意救我的,我便哄他身上有银钱,便被他粗暴地掼到了平板车上,带回了住处。
  我从他厌恶的眼神中,似是意识到了什么,便求他镜子一用。那樵夫不愿意给我镜子,只舀了一勺水递给我,我便从那水影中,看到了自己遍布着刀痕的脸。
  那刀痕割得极为巧妙,不重,一道一道纵横交错,连鼻梁和眼皮都不放过,算是彻头彻尾地毁个干净。也是因为伤口不重,我又一直专注向前爬,才没有早注意到。
  我有灵丹妙药,可以复魔功,续筋骨。
  却没有法子,让脸恢复曾经。
  作为男子,我对皮囊倒是不甚执着,但顶着这副皮囊,再去肏人,怕是对方会视我如恶鬼。
  我叹了一口气,咳出了一口血,又从鞋底摸出了一块银子,递给那樵夫。
  那樵夫有些贪得无厌了,妄想脱了我的衣服,彻底搜查一番,我便只得唬他,道身上的血带毒,他若触碰得多了,连命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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