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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犹豫了一会儿,阿秀就把银子放到了他手里:“剩下的钱都是你的了。”
这么一说石头立即就答应了,可是看了一眼他放在椅子上的书说:“这样的书不好看么,你还买?”
“这些书满口的仁义道德,看着一点意思也没有。你给我买些传奇什么的,要有故事的哦。”
“知道了。”石头攥着银子就出去了。春穗看他跑的飞快,端着水果进来说:“石头干嘛呢,贼头贼脑的。”
“我叫他买书去了。”阿秀说着就开始换衣裳,春穗问:“你要去哪?”
“你忘了,昨天大爷交代的,叫我午后的时候去找他,说是要给我安排事情做。”
“你不是二爷的使唤小厮么,怎么大爷还安排你事情?”
“谁知道呢,反正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应该不会为难我吧?”阿秀对着铜镜照了照,咂巴了几下嘴巴:“最近嘴唇有点干,都起皮了。”
李尽忠叫他果然是好事情,说是问他自己有什么想法,有没有想做的差事。
阿秀没有什么想做的差事,做什么都是奴才,可是奴才想做的事他一样都不想做,受苦受累还要受气。不过这样不清不楚地住在李府里头,说他是李天霸男宠的人就会更多了,他想了想,突然冒出了一个很新鲜的主意:“要不……”他偷偷地抬起头,看着男人冷峻的一张脸:“要不,大爷你收我当干儿子吧?”
这个主意他觉得很好,他以前看电视看戏文,人家对待救命恩人都是这样的,一个大户人家的老爷或夫人被穷苦的男女主角救了,为了感谢他或她,就会收了他们当义子义女,救命恩人也从此飞黄腾达,干出了一番大事业。他觉得李尽忠收他当干儿子是最好不过的事了,李尽忠也报恩了,他也落了个踏实:那李天霸再禽兽,也不能惦记自己的侄子吧?!
阿秀更严肃了一点:“对,您就收我当干儿子吧!”
李尽忠的脸上说不出是笑还是惊讶:“你给我当儿子,年纪是不是大了一点?”
“你是没胡子才显得年轻,就我救你那会你满脸胡子,我看着都有三四十了呢。再说了我也不大啊。”
他当苏河那会也才十五六,现在这个贺兰秀,最多也就十四五,他听说古代成亲都很早,李尽忠这个年纪,有他这么大儿子也正常吧:“大爷你今年多大了?”
男人看了他一眼,薄唇动了动,似乎他从来没有这样跟一个奴才,一个比他年轻这么多的男孩子这样说过话,脸上有些不适应:“二十九。”
“那不马上就三十了么!我也就十四五,你要是十四五生孩子,过十几年也就我这么大了,正好正好的。”
“这个恐怕不行,收义子是大事,我自己一个人说了也未必能算,要宗亲商讨了才行。”
阿秀却不信李尽忠说的这一套,觉得他是在敷衍他。李尽忠是谁啊,那可是李府里头的权威,说一不二的,他要是肯收他当干儿子,外人谁敢说一句不好。他抿了抿嘴唇,说:“不行就算了,我也不是任何人的干儿子都轻易当的。”
他在说完的时候轻轻用鼻子哼了一声,说实话这给人当儿子不成反倒被嫌弃的事情叫他有点尴尬和不忿。李尽忠突然笑了出来,说:“除了这个,你再想想别的。”
040 男宠人人看不起
阿秀想直接叫李尽忠收拾收拾李天霸,反正他一开始进府的目的也是这个,现在他有了资本,要报复李天霸似乎很容易。可是他现在又不是那么急着报仇了,他如果报了仇,那李府他铁定也呆不下去了,可是他还没有想好要到哪儿去,要做什么呢。而且他觉得救命恩人这个大恩情,用在那个色狼身上太浪费了,说不定救命恩人这个身份以后会给他派上大用场呢,他还是先留着,报仇的事自己想办法。何况人家可是亲兄弟,未必就真的会帮了他,报仇这种事,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
于是他摇摇头,有些沮丧:“没有别的了,当什么不都是奴才,我才不愿意当奴才呢。”
“不想当奴才,你还进府里来?”
“我进你们家还不是为了……”阿秀顿了一下,叹了口气,改口说:“我进来是想讨个活路,奴才虽然不好,可也比讨饭强,何况我还伤了腿,要不是进来当奴才,恐怕早就瘸了。”
他说着,抬头看了李尽忠一眼,说:“你们家都是这样,你这样,二爷也这样,高高在上的,以为叫我在李家当奴才,就是恩赐我了……别人在你们家,或许是为了活得更好,因为你们家待遇好,可是我在你们家,就是为了能活着,我是为了活命才在你们家的。”
他这样一番话,似乎很出乎李尽忠的意料,男人看着他,眼睛里多了一些东西,似乎也开始认识到他的与众不同。阿秀抬头看了一眼,李尽忠的语气却突然严肃了,说:“一会你一会你们家,忘了我跟你说的话了?”
阿秀愣了一下,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个李老虎在知道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之后还这么冷漠无情。他知道李尽忠在说什么,是叫他在说话的时候,要自称奴才。
他抿着嘴巴晃了晃,说:“奴才下次不敢了。”
没想到他这个救命恩人的分量这么轻,他最后什么也没捞着就出来了,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李天霸进来,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说:“你今天这身衣裳真好看,又俊俏又富贵。”
富贵你个头!阿秀看着李天霸那风流轻佻的一张脸,恼的直想哭,老天爷,以后不会真叫他伺候这个死变态吧,他不要他不要,死都不要!
心里虽然这么想,可是阿秀还是挤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说:“二爷今天看着也精神呢。”他阿秀可是个聪明人,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什么叫能屈能伸。吃了苦中苦才能为人上人呢。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身上穿的这身衣裳,还真的挺好看的,浅浅的泛着一点宝蓝,他走到湖边自恋地对着湖水照了一眼,自己就飘飘然了,心想他这才十四五,还没长开呢,等他眉眼长开了,一定更好看。他看着水里头的自己,忽然就高兴了,心想只要他皮囊生的好,要报仇想来也不是难事,李尽忠不帮他就不帮吧,就是凭着他自己的努力,他也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他越看越喜欢,就扭着身子对着湖水照了一眼,正自恋着呢,忽然听见后头有个女的说:“这小奴才是谁啊,还挺臭美的。”
阿秀现在已经长心眼了,知道敢直接叫他小奴才的,通常不是一般人,那都是李府的主子。于是他头一低,赶紧站到了一边,然后偷偷用余光看了一眼,这一看他就看见一个挺美的女人,一身石榴红薄纱,正打眼瞧着他:“我看着你眼生,你叫什么名字?”
阿秀赶紧回道:“小的叫阿秀,东偏院的。”
“阿秀……哦,就是二爷新看上眼那个?你抬起头来给我瞧瞧。”
阿秀就厌烦这个,有了李天霸的关系,这李府但凡有点脸面的都看不起他。他就把头抬了起来,说:“我不是二爷的男宠,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奴才。我签卖身契的时候都说好了,我不是男宠。”
那女人就掩嘴笑了起来,阿秀打心眼里看不上她那做作样儿,就把头又低下去了。那女人看了他一眼,扭着腰就走了,走老远了还咯咯地笑呢。他叹了一口气,心想他这男宠的帽子估计还要戴上一阵子呢,总得叫他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才好,在跟李天霸撕破脸之前,就先这么暧昧着,等他想好了退路,计划好了将来,再好好地找李天霸算算账。
反正他从来不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大智慧或许没有,有的只是小聪明。只害怕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没吃到羊肉,还惹了一身骚。
041 渐入佳境
他沿着湖岸往东偏院走,刚走了几步,李天霸就追出来了,在后头喊道:“阿秀,阿秀,你等等我。”
阿秀就站住了脚,李天霸追上来,笑着说:“你是我的使唤小厮,怎么还一点自觉性也没有,明知道我在里头呢,也不等我出来了一块走?”
阿秀“哦”了一声,问:“刚才进去的那个女人是谁啊?”
“什么那个女人,那是我大哥的三夫人。”
“哦,是你三嫂啊。”
“什么三嫂,我就一个嫂子,她就是三夫人。”李天霸眼里头忽然露出了一点嫌弃的表情,说:“大哥最宠她,你以后别跟她来往,她事儿多,心眼也小。”
阿秀也没有多说什么,李天霸的脸上忽然又露出了笑容,说:“在府里头闷不闷,你也好久没出去了,我带你出去转转?”
阿秀一听要出去转就兴奋了,说:“可以么?”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你的腿现在也好多了,我骑马带你出去走走。”
阿秀也忘了自己刚才还烦着李天霸呢,高兴坏了,立即点头答应。外头金秋繁华,他们到郊外走了一趟,李天霸有心要巴结他,给他买了好多东西,他要是糖葫芦,他也给他买了,回到府里的时候他还啃着糖葫芦呢,李天霸把他从马上抱下来,他也没有反抗,这马太高了,他又不会骑,上下都是李天霸抱他的。谁知道他刚落到地上,就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问:“出去了?”
他跟李天霸回头一看,就看见李尽忠骑着马,似乎也是刚从外头回来。唐朝的时候男人讲究文武双全,人家李白平日里身上也会挂着一把宝剑,文人并不文气,这一点叫阿秀很赞赏。这儿的人似乎人人都会骑马,那李尽忠骑在马上,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武冷峻,尤其是他现在脸色不太好,看着就更显得威严。阿秀赶紧把啃剩一半的糖葫芦藏在身后,自己也躲到了李天霸的身后头。李天霸宠溺地笑了一声,伸手把他嘴角的糖水给抹掉了,他愣了一下,觉得李天霸是吃他豆腐,脸色就不好看了。
李天霸却置若罔闻,回头对李尽忠说:“阿秀因为腿伤自从进府之后还没出去过呢,现在他好的差不多了,我怕他闷得慌,就带他出去逛逛。”
“他是你的新宠么?”
李尽忠突然问出了这么一句话,叫阿秀和李天霸都吃了一惊。阿秀赶紧喊道:“我不是!”
李天霸看了阿秀一眼,嘴唇动了动,说:“不是,他是我的使唤小厮。”
“既然是你的小厮,你就有点主子的样子,一个奴才,能跟你一块骑马么?”
阿秀躲在李天霸身后瞪了李尽忠一眼,妈的,在这摆什么大爷,摆脸色给谁看呢,救命的恩情都忘记了!他咬了一口糖葫芦,索性不再管那个李老虎说些什么,谁知道李尽忠却看向了他,说:“阿秀,你跟我来。”
阿秀愣了一下,李尽忠已经骑着马往府里头走了,李天霸在那里愣着,也没说不让他去,他只好跟了上去,李尽忠在马上,他用两条腿,不一会儿就追的气喘吁吁了,拿着糖葫芦在后头喊道:“大爷,大爷,那你慢点,我追不上了。”
李尽忠就停了下来,拽着缰绳看了他一眼,忽然又骑马返了回来。他们已经走了好远的一段路,这李府这么大,绕来绕去也不知道绕到什么地方了,周围只有安静的几处房子,还有很大的洋槐树,却一个人也没有。李尽忠骑马走到他身边,忽然弯腰伸出手来,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他捞到马上去了。这太过突然了,阿秀支着手半天没有反应过来,不明白李尽忠这是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