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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代修仙记(白翼)-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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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母亲丧事的过程中,李念青一直用“天眼”默默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在母亲去世第二天便出现在村子周围的四个人引起了他的重点关注。不过这些人似乎很顾忌影响到其他人,一直都在周围悄悄行动,用种种远距离监控设备全方位的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李念青不动声色,按步就班的处理母亲的丧事。在这种让人不可思议的冷静表情背后,曾经横行岚泽州修界几十年,那个无法无天、凶名远播的黄泉老魔萧遥的冷漠性格,在这几天里,一点一点苏醒,逐渐充斥了他的灵魂。少年李念青那些淡淡的童真和纯朴,不知不觉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月娥和李念青娘俩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除了村子里这些乡亲们之外,也没有别人来吊唁。丧事办的很简单,三天后,王月娥就入土为安了。至于李念青的父亲,似乎是全村人的忌讳,根本没有任何人提及半句。因此,李念青在就断了在这期间打探消息的念头。
    邱宝萍没能参加葬礼,因为如今正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周,她要参加初中升高中的考试,无法请假。只好在当天下午被同路的宠物店李老板顺路送去了学校。只是这一次,一惯把上学当成生活中最快乐的几件事之一的她,全然没了往常去上学时的那份喜悦。一路悲惨欲绝的模样让抱着个珍品红鼻貂的宠物店老板心疼不已,这副憔悴的模样许多年后依然刻骨铭心的印在此人脑海中。对龙涎沟的情况了解的**不离十的李老板,许多年后和朋友们讨论生命真谛的时候,很是唏嘘的感叹,人这一辈子,如果能活到王月娥那份上,临死之时让亲近之人能发自内心的痛哭几场,就算没白活。
    丧事之后的当天夜里,李念青就孑然一身进了山。在他进山的过程中,很顺利的看到了几天来潜伏在自己周围的神秘人聚在一起的情形。为了引蛇出洞,他有意在进山的时候做出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果然,在他的影响下,几人快速的做出了反应,五个人,分成了两拔缀在他身后追了进来。
    七年,从重生到现在,短短七年。李念青以为自己就会这样子,安心的守着母亲,在这个远离纷争的旮旯里陪着妈妈渡过此生,谁能想到,才只七年,刚刚习惯了亲情的他就再次感受到前世那眼看着亲人离世的痛苦。上一世,他隐忍了五十年才报了大仇,那是因为他当年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而这一次,大可不必等那么久!
    有天眼神通,又有着已然接近武修后天中期修为的强横肉身,加上对这片原始森林的了解,李念青认为自己对付这么五号人,根本就没什么悬念。之所以将他们引到这里来,不过是为了避免打扰乡亲们。因为他可能有些话要向这几位求证,而那个过程,兴许有些不那么平和,这种场景对于纯朴的山民们来说,一定不是什么喜闻乐见的事。虽然已经心凉如水,但对于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乡亲们,他还是有些感情的。毕竟,这巴掌大的一片地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感到温暖和怀念的地方。如非必要,他不想破坏那种感觉。
    ********
    对于普通人来说,“狼行拂晓”这个词语或者只是个能带来些许心理阴影的话题。但对于那此生存在金字塔顶端,高高在上的权贵财阀们来说,这却是个能吓死人的禁忌之词。因为这个词代表着一些人,那是个近乎存在于传说中的神秘杀手组织。每一次出现在人们话题之中时,往往意味着某个或者某些生命的终结。无论你多么高贵的权势,有多么庞大的财富,只要碰到这个组织,那么,很不幸,你将无福继续享受你的人生。他们,将给你的人生画上句号。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个神秘的杀手组织存在已经有几百年了,虽然历代政府都试图将其剿灭,但却苦于对方行踪诡秘,使人无法下手,因而只好听之任之。传言“狼行拂晓”的要价高的离谱,但只要你出的起价钱,只要是在这个星球上的存在,他们便可以帮你抹杀,而且一定会按照你的要求完成,半点折扣都不打。多年以来,似乎从未有过失手记录,算得上货真价实的信得过单位。
    血狼和飞狼,“狼行拂晓”中的佼佼者,血狼擅于各种攻击手段,而飞狼则善于各种跟踪法门,两人配合,从未有过失手记录。
    这一次,从接到这个任务的那一刻开始,两人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是一对住在山沟里的母子而已。当妈的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行动不便。儿子才不过十五岁不到,虽然有点小能耐,能在山里下个套子布个机关什么的,毕竟只是个孩子。但这次行动却出动了两组人马,而且还惊动了毒狼那个母夜叉。
    不知道是谁和这母子二人如此深的仇恨,世界上至少有十三种可以让人死得和心肌梗塞完全一样的药物,可他却点名了要用BP(Best-Pain最疼)这种最让目标痛苦的不人道药物。
    本来他们还以为这娘俩不过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的普通人,对方为了显摆才有意如此。可当亲眼见到那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人面对自己一行面不改色,甚至在请求放过自己儿子无果后,很平静的请求不要伤害无辜时,两人多少对她起了几分敬意。眼看着毒狼将那支BP注射进她体内,尽管在长达三十秒的极限疼痛之中,依然面不改色的时候,两人更是骇然,光是这份忍耐力,就绝非常人所能,两人深觉此行大是古怪,将原本的轻视之心早早收了起来。
    因为客户要求不得引起山民注意,在情报有误,对二号目标的行踪没能准确掌握,最后在村子里发现目标之后,大家才按下心头的冲动,强忍着没有出手。当目标主动进入山林之后,几人更是确定,这个少年绝不简单,不可等闲视之。这才有了五位高手齐出,只为拿下一个少年的大阵势。
    “距离不远了。”飞狼习惯性的抽了抽鼻子,很肯定的说道:“目标和我们之间,应该不超过两里。”
    血狼抽出手枪,检查一遍弹药和消声器,他是一个很小心的杀手,在能一击毙命的情况下,他绝对不愿意再来第二次。因此,尽管他的身手在组织里排名很靠前,但每次行动,能用枪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改用刀子或者拳头。对他来说,什么方式无所谓,要紧的任务。狮子搏兔,尚尽全力,杀手行动,力求一击得手。无论对方是高手还是婴儿,在他眼里,一视同仁。
    半弯着腰的飞狼突然举起左手打了个手势,血狼会意,很警惕的隐蔽在草丛之中,当飞狼突然跃起向前一冲的时候,对面一个地方,果然飞出了一件武器,血狼没理会这支武器对飞狼有没有威胁,他几乎在那支武器飞来的同时就找到了它的来源,一抬手,扑扑扑!三发子弹就飞了过去。

第七章 终极武器
    李念青静静的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待了足有一个钟头才看到打前阵的血狼和飞狼。看到两人做出应变的模样,他就知道自己暴露了,不过,为了试一试这两人的份量,他还是射出了一箭。
    在箭离弦的那一刻,他就扭身闪了开去。可是血狼在眨眼之间射出的三颗子弹还是有一颗擦中了他的胳膊。滚烫的子弹呼啸而过,在他的胳膊上划开了一道触目惊心的血槽。幸亏他的肉身反应能力如今已经大大提高,否则这颗子弹恐怕没那么简单。
    几个起落,仗着密密麻麻的树木,李念青飞速远遁,心中暗自侥幸不已。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自制弓箭,只有不到五十米的射程,平日对付个兔子山羊还算应付得来,如今对上手持大杀伤性武器的专业杀手,简直比小孩子的玩具还不靠谱。当然,他也不指望用这东西就能把两个彪形大汉拿下,真正的杀招还在三里之外的老林之中呢。
    取出一块绷带来将胳膊上的伤口草草包扎,索性将弓箭扔在地上,加快脚步向老林中跑去。李念青轻车熟路的进了老林,很快到了一株直径足有五米以上的红皮老树下,抬头向头顶上方十米左右的树冠望了一眼,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前方那几棵小树上爬上去,而是直接贴上了巨树,双手十指张开,像壁虎一样向上试了一试。
    果然,自从炼化了鳖宝的精华之后,如今的身体已经稳稳达到武修的后天中期。以壁虎游墙功爬个树,简直和走路一样自然。
    飞狼捡起地上的土制小弓,嗅了嗅道:“有血气,想不到资料上说这家伙只有十五岁,就算从娘胎里就开始打猎,也不过十来年的经验吧,居然能从你那必杀三枪下逃得性命。虽说扔了家伙,可这也说明他识得轻重。这样的对手,有点意思!”
    血狼板着脸,双眼闪着精光四下打量,冷冷道:“这样杀起来才不会有负担。真不明白,虽说这母子二人都有些份量,可也不值当出动两组人马吧。哼哼,咱们哥俩什么时候沦落到给人探路放哨的份上了?毒狼口口声声让咱们缀着目标,不要轻举妄动,说白了还不是和对付那女人一样,想自己下手,好把功劳名正言顺的揽到自己身上。这个女人,只要被她参一脚的任务,别人就连汤也捞不到一口,简直无耻到了尽头!”
    飞狼直起腰来,向前方一指:“是那个方向!好了,别说这些了,谁叫你躺下没人家那么软呢!”
    血狼吐了口唾沫:“呸!这贱人把六月堂口当成自家开的了。这回咱俩加把劲,直接把目标收拾了,不信当着大家的面她还好意思抢功!”说完,蹭一声就向着飞狼指点的方向蹿了出去。
    李念青坐在红色巨树的大冠中,小心的摆弄着几个小瓶子。这棵巨树的顶上,早在两年前就被他开辟成了自己的歇脚处,借着巨树本身一个被遗弃的大鸟巢,经过李念青自己在几个月里不断的添置,巧妙的搭建成了一个足有两三平米的小木屋,这样的一个小木屋,与巨树本体浑然天成,就算站在树下也未必能看出端倪来。平日里,李念青在老林中狩猎时,遇到天气不好或者困乏之时,便会退到这里来休息。
    这些小瓶子里,都是一些他托邱山奎和蓝子平一点一点买回来的材料,除了朱蓋⑴鹗瓤罄嘀猓褂屑钢忠┎模比唬嗟脑蚴撬饬侥曜约涸诶狭种惺占庸だ吹奶厥獠牧稀?
    将这些小瓶中的粉末小心的按比例倒在一只石盏中,李念青又取出一只碧绿的小葫芦,拔下塞子,一股血腥之气顿扑面而来,他不敢马虎,连忙掉转葫芦口,将其中装着的红色血腥液体向石盏中倒去,同时用一支玉簪轻轻搅拌,不一时,看着那石盏中的混合物已经达到了自己的要求,这才松了口气,停了下来。
    随后,他又取出一张巴掌大小,裁剪的规规矩矩的白色兽皮,轻轻铺在面前的石板上,右手拿起一支怪模怪样的毛笔来,沾上石盏中的混合物,一笔一划的在兽皮上勾划了起来。大约在半个钟头之后,浑身是汗的李念青终于松了一口气,停下了笔。
    成了!长长的出了口气,李念青暗自庆幸,幸亏当初捉到那只罕见的白狐之后,并没有把它拿去卖了钱,费了好几天的劲,将它的血采集了一葫芦。那只绿色葫芦则是他在狩猎之余采摘得来,用前世一种特殊处理手法加工而成的,无论保存什么东西都不会有腐坏变质之虞。
    之所以要采集白狐血,是因为在看到白狐时,李念青想起前世学来的几种符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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