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成崖余便是无情。
无情钉着休春水,两道寒冰似从休春水双眼直灌人她的心坎:“像你们这种人,我没有必要生擒或逮你归案,通常我都立即杀了,你最好不要给我有理由这样做。”
休春水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转到无情的下盘,深深吸了一口气:“你的腿……”
“是木腿,所以站不稳。”无情即答。
“既是义腿,”休春水的眼光闪烁着,像黑洞里惧畏火光的毒蟒,“不能走动是吧?”
“你不妨走走看,”无情一扬手,手上两片金光一闪,刷地一声,一枚甩手金箭,将休春水譬上一颗珠花,钉入壁上字画,金箭穿着珠花,兀自激颤。
休春水脸色呈现一片慌惶,无情谈淡地道:“我不必追你。”他这句话,说到这里,就当是说完了,其余未完的话,他只是微睨墙上兀自颤晃的珠花,不多发一百。
休春水的身子,比钉串在金色小箭上的珠花抖间更厉害,使得她的…双腿,禁不住剧烈的颤抖,几乎软倒。“我……我不走……”
话未说完,她陡地一声尖啸,十只手指,已箍在白欣如的脖子上!
她并不是想抓死白欣如,而是要扣住白欣如,要是能扣住白欣如,就能威胁无情放过她,否则,就算无情不杀她,把她送上衙门,她也只是死罪一条,死路一途。
她已别无选择——除非能挟持白欣如,或许才有一线生机。
但就在她扑向之际,摹然惊觉,无情已经不在了!
——无情在哪里?!
休春水的出手,本就为了要胁无情,而且她这一下孤注一掷,防着无情——可是就在她全力出手之时,无情竟不理她,居然走了!
她还来不及有什么反应,“铮”地一响随着“噗”地一声,一口长剑,已没入她腹腔里去。
白欣如没有拔剑,飘然后退,一面厌恶之色,惟恐被她鲜血所沾染,“叮”地一声清吟,就在白欣如退去之际,一枚小金箭,自她白色衣襟上落了下来。
休春水张开了口,她明白了。
无情射出两枚小金箭,一射她发上珠花示警,另一倒射连弹震开白欣如身上被封的穴道,然后无情便走了。
因为他知道白欣如的武功远在休春水之上,也算准休春水会拿白欣如当人质,而且在行动之际,只防着自己,而不防白欣如的穴道已经解开了。
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再留了。
有人还等着他的救援。
休春水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她张大的口,却半句话都说不出来,终于膝盖一折,脖子也折了下去。
这样看去,仿佛是休春水向白欣如跪着,但白欣如却深深地知道,休春水一点也没有忏悔的意思,也许在她临死的一刻,还在埋怨着造化弄人,太不公平,让她诞生在贫贱之家,使她有钱无福享用,令她功亏一赏……不过无论她是怎么想,她的血已从剑肌相连处,渐渐淌了出来,流了一地。
二
奚采桑不理江爱天的哀告求饶,把她的双腿扳成钝角。一个贵家小姐的哀叫痛楚,反而使奚采桑兽性的血在体内奔流,对这个半阴半阳的人来说,杀无抵抗者的血肉骨折之声,和蹂棱躏美丽女子那种颤抖的肢体,颇能让她(他?”感受原始官能的快意。
一个贫贱出身的人,一样可以享受美丽的高洁的肉体。
他正要进入极端兴奋之际,忽然觉得一股厉烈的寒意,自他背脊间透入,迅速蔓延至他全身,把每一处俱结成了冰。
奚采桑没有回身,但缓缓的回过了头;他没有立即弹起来,因为他害怕就在他弹起来的刹那会被钉穿在地上。
他回过头来就看见丈外一个人。
白衣如雪、两道直黑的眉下星一般的眼睛,嘴角边一抹冷峻而带微乏的笑意。
奚采桑觉得对方的眼神,犹如雨枚冰胆,隔了丈外,仍看得他透心彻寒。
“没想到白花花就是无情。”奚采桑说。
“白花花是白花花,无情是无情:”无情这样地答:“不过,九大案元凶一直查不出来,而以身份地位论白花花是必然之选,所以我请黄堡主夫妇合作,把我扮成白花花,以追命三弟为幌子,引你们对我下手。”
“我已给你逮着了,你把我送到衙里吧。”奚采桑支起身子,叹道。
“不。”无情缓缓地道:“送到衙里,你也许有同党来救,或者使钱买通贪官污吏……总之,还有一线生机。”
“那你想怎样?”奚采桑冷笑道:“别忘了,你是个捕头,你不能动私刑,不能处决人,一定要依法行事。”
“是的,我是个捕头,一定要依法行事;不过,对你是个例外。因为你实在不能算是一个人。”
“你是一头疯了的狂兽,有没有人会拉一只野兽去坐牢?对野兽,只有杀了,一刻也不能留。我扫了你的兴,杀你,却是助我的兴。”无情淡淡地把话说完。
奚采桑突然伸出五指捏住江爱天的喉咙,将江爱天挡在自己面前,凶狠之色连野兽也为之惊怖。
“你敢动我,我杀了她!”
无情摇首,神色有七分冷漠,二分讥诮,一分悲哀。
他非常非常缓慢的摇首,奚采桑却在急促转动着觅路逃遁的眼。
“没有用的。”无情说。
然后他就出了手。
三
奚采桑身前有江爱天,这是他活命的挡箭牌,既可威胁无情,也可挡御攻击。
无情一扬手,手上蓝光一闪。
奚采桑却看不见暗器,他后腰已一辣,他怪叫一声,伸手一摸,腰背上已多了七八颗铁蒺藜!
就在他伸手一摸之际,他绕过背后去的手臂,刹那间并排了七枝钢棱,全深入骨!
奚采桑这时已忘了疼痛,他只是张开了口,不是叫痛,而是叫饶命,“嗖”地一声,一镖射入,穿喉而出,自颈背喷出打入墙中,那支精钢打就的钢镖,入墙及柄,只剩下红绸穗子颤动着,在墙上溅起了一朵血花。
奚采桑倒下去的时候,人已像一只刺猖一般。
一只浑身“长着”暗器的刺猖。
无情看着他的尸体,脸上的神情,寂寞多于痛楚,疲惫甚于哀伤。
四
追命和无情再见面的时候,是在飘落着小小黄花的树下,阳光映得黄花美而俏,随风一吹,飘送到陌生的地方去了。
追命长长地浅叹了一口气:“看来贫官贵贱之间的悬殊,真不该太大,贫者愈贫,富者愈奢豪,如此下去,总会出一些不大愉快的事的。”
无情沉吟了一会儿,伸手,挟住一朵小小的黄花,他在细心观察它纤细的花瓣。“其实,与其追求贫富,不如追求心安的快乐。”
他对指上小花轻轻呵了一口气,花送远处,“你看,”他说,“它不追求比牡丹更艳比玫瑰更红,它追求风的播种。”
“经过这事,殷乘风收敛多了,只全心管好他的青天寨……”追命目送曳曳飘去的小黄花,舒了一口气,道:“‘风云镖局’的龙放啸龙老英雄,已经嘱人护送自欣如回去了……他本来就是个好义父。”
“这整件事,只对一个人最好。”
“谁?”
“江爱天,”无情的神情有了一抹淡似风送花去的笑意,“她大彻大悟,也大发善心,将江府银两,尽分出去济贫行善。”
“哦……”追命笑了,他的笑容有一种江湖人的微愁和微醉。“这样也好……蓝元山却出家去了。”
两人沉默了一阵,有些黄花,掠过他们的衣鬓,有些黄花,降落在他们衣襟足履,有些黄花,随轻风,秀秀气气快快活活的远去了。
无情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问:“蓝镇主在哪一座庙出家?”
“陕西‘金印寺’……”
“不好。”无情忽道,“金印寺就是我们接办的山僧噬食全村性命的奇案发生处,我因匆匆赶来调查此案,金印寺的血案却尚未有头绪。”
“看来,蓝元山想当和尚,只怕也不安宁了;”追命喃喃道:“只是,他跑那么远的一座凶庙去剃度,究竟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无情目送飞飘过去辽阔原野的阳光中的小黄花,淡淡地道:“我只知道,到时候了,我们又该走了,就像蒲公英的种籽,有风的时候。就要飞去。”——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