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景年,若换作是你,会一心一意的爱着负你之人吗?”
“会。”俞景年不假思索的答道,“爱是付出,而非索取,我愿爱他,便只爱他,倾尽此生,碧落黄泉。”
倾尽此生,碧落黄泉……
你是否也是这般执着的爱着他呢……
第64章 ·第六十三章·薄雾浓云愁永昼
从楚家祠堂中得到的家谱被俞景年送到了户部,先由尚书整理,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再由俞景年送回到楚九歌那里,不过令众人吃惊的是,楚九歌的祖辈竟然并非姓楚,而是姓何。
这么说来,与南国王室也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家谱上的第一个人是何浅忆,幼时因为战乱失去了父母,便在寒山寺剃了度,后来被年轻时的南成王何君颜收作了养子,带在身边南征北战。后来南成王统一了江南,改国号为‘南’,有了公子乾和公子玖,便让何浅忆入朝为官,做了护国大将军,并归还了原本的姓氏‘楚’。何浅忆之后的两代人都在朝中身为武将,直到我祖父的那一代,才改做了文相。”
楚九歌在家谱中的的确确没有看到一个姓常的人,可这也不一定代表那位常姓人士与他的祖辈无关,或许是楚家的女子曾嫁给常姓之人,或是常姓女子曾嫁入楚家。
关系越来越乱,楚九歌对于找到常姓人士已经不抱有信心,就在这时,恣睢突然开口问他:“要不要去严国走一趟?”
“严国?”楚九歌一脸疑惑。
恣睢点点头,“听细作来报,最近楚国内部动乱,有些高官甚至想要暗杀楚王柯,或许我们可以趁乱打劫,一举攻到楚国王都,所以我想去比较近的严国待几日看看形势。那边虽然比较冷,可是风景却不错,以前你也没有机会好好逛逛,若是你想的话,不如与我一同前去。”
楚九歌先前曾到过严国,知道那里的冬天很难熬,积到脚踝处的白雪,能够吹折枯木的寒风,想想都冷到了骨子里。可看到恣睢那双沉静的眸子,楚九歌就知道,身为人臣,自己必须跟随他,身为爱人,自己也要留在他身侧。
“我愿意去,北国的风景一定别有一番韵味。”
恣睢点点头,便命人开始准备,先前已派了几队人马出发去往严国边境待命,为的就是以便随时进攻楚国。而只有楚九歌心里清楚,今天他们能够轻而易举的攻楚,全都仰仗于常凌歌生前的努力,若没有他,楚国朝廷内部绝不会混乱到可以让人趁火打劫的地步,他们也绝对没有机会统一中原。
望着神情黯淡的楚九歌,恣睢还以为他身子不适,关切的询问他哪里不舒服,楚九歌犹豫了半天,才开口请求:“我家的人世代效忠南王,如今我父亲生死未卜,兄长也积劳成疾,荒冢孤坟,十分凄凉。我只有一事相求,待得天下归一,能否请王上为他们正名,使他们不至于被人唾弃,死后也有个归宿……”
说到这里,恣睢疑惑的反问:“你的兄长?我从未听说楚知意除你之外还有儿子的事。”
解释起来十分麻烦,况且楚九歌对自己的猜测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只好先对恣睢讲了他和楚知意还有常凌歌的关系,并且澄清了常凌歌绝非细作的事。
“就算他是细作,时至今日,人已经不在了,我也不会追究他的过错。若他是功臣,则更不能让他蒙受冤名,过后我定会查明此事,还他一个公道,建造陵寝,追封爵位。”
听恣睢这么说,楚九歌终于安下了心,不知该如何感谢他。原本可以其乐融融的一家子,现在只剩下了他,和生死未卜的楚知意,好在他身边还有恣睢相陪,否则真不知道要怎样度过这难熬的岁月。
恣睢知道楚九歌怕冷,便提早命人给他做了套夹绒的棉衣,领子与袖口是玄色的绸缎,其余则是暗绣凰图腾的白色锦罗,楚九歌束起发冠,换上这件衣服,再没了那柔弱的琴师气质,反而平添了几分侠义之气,连他自己都说:“配上把剑,我是不是就可以闯荡江湖去了?”
说这话的时候,恣睢拍了拍他还不能动的双腿,调笑道:“你这个样子去闯荡江湖我可不放心,还不如就把你关在被窝里好好休养。”
这些日子两个人成天腻歪在一起,导致花亦怜有了很大意见,虽说他是自己的王兄,宠爱一个男人也没耽误朝政,可他一天到晚守在楚九歌身边,他根本连靠近的机会都没有,可怎么询问楚九歌有关昆仑的事啊。
恣睢决定去严国的事已经通告了文武百官,这朝廷大多是由刚刚通过科举考试的新人组成的,恣睢如此大胆的离开,确实有些不妥。不过他也是出了名了武君,一旦安了内,便立刻要扩展疆土,这一点,百姓们也是清楚的。
国不可一日无君,恣睢又带走了沈化风和俞景年这几员大将,能够留守临安,撑起整个朝廷的,看起来也就只有花亦怜……?
不,他不可能撑得起来的。他和齐寰宇一样不着调,把王宫交在他们手里,撑不过两天他们两个就要上房揭瓦!
公子音要照顾楚落音和何闻歌,自然无暇管理朝政,许长情作为严国公子卿,没人比他更了解严国的情况,把楚九歌留下的话,恣睢又不放心。
犹豫再三,恣睢终于请出了闭关已久的逄三娘来主持大局。
这位秀外慧中的杰出女性在政治上的见地甚至要超过许多文官,而南国也相对于历史上的朝代而言,比较不歧视女性的存在,自从南成王登基以来,便任用了多位女官来管理中书省与门下省,多了几分男人所不具备的细腻与仔细,也大大提高了效率。
至于逄三娘,他在楚知意入朝为相后就渐渐退出了官场,虽然不知二人有什么关系,不过她本人也曾说过,她算是楚九歌的奶娘,既然如此,这其中就一定有些不能明说的秘密。
安排好了朝中的大小事务之后,恣睢便带着众人启程,莫怀春本不想和他们舟车劳顿,也推辞了很多次,可目前作为楚九歌的私人医生,也只有他能缓解楚九歌双腿暂时瘫痪的现象,思虑再三,再不乖乖听话的话,恣睢怕是就要发怒,莫怀春也只好不情不愿的跟着去了。
“瞧瞧给你准备的马车,绝对让你满意。”恣睢把楚九歌抱上车的时候这样说到,后者也确实为这马车的设计惊艳了一下,车子的内壁是由整匹的锦缎包裹着绒棉装潢的,不仅能起到保暖的作用,更能减缓颠簸造成的撞击,里面还置了软榻,其下有烧着的暖炉,废气随着烟道排到车外,没有中毒的危险。
“天啊,这是你设计的?”楚九歌伸手摸了摸车厢两侧的墙壁上安装的,凤凰形状的长明灯,特殊的设计使得再怎么颠簸,灯油也不会撒出,映着墙壁上锦缎的金色,照的整间车厢暖黄舒适,而恣睢也是一脸骄傲,将楚九歌放在榻上,拉紧了被子。
“近来你总是做噩梦,我怕你害怕,就点了长明灯。赶路是很无聊的,你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补觉。”说着,便放下了窗帘,挡住了外面的寒气与光亮,撤身离开车厢,给楚九歌一个舒适的睡眠环境。
后者被恣睢的温柔感动的差点哭了出来,不过他也已经渐渐习惯了这样的宠溺,其实恩爱与安好才应是他们生活的常态,如此这般,便是幸福。
车身的摇晃似乎有着安神的作用,前一晚因为噩梦惊醒的楚九歌现在也有了睡意。只要到了晚上,一闭上眼睛,眼前便是常凌歌那张瘦削的脸颊,他总能梦到胃疾晚期的常凌歌,一边藏起沾染了咳出血迹的手帕,一边强颜欢笑,忍着病痛逗楚王开心的样子。
他本不该有着这样的人生,明明该去给那个傻子做男宠的人是他才对,若没有楚知意交换他们的人生,或许此刻躺在恣睢怀中的人就是常凌歌。
在凤鸣山的时候,楚九歌从常凌歌的一言一行就能够体会到,他爱着恣睢,那种敬仰与爱慕,是自己所远不能及的。
他们兄弟二人爱上了同一个人,身为兄长的常凌歌却在楚知意的安排之下永远的远离了心爱之人,直到死都没能再见他一面,甚至要被认为是细作,遗臭万年。
楚九歌真的很想问问楚知意,为什么,为什么他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却成全了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呢?若是出于愧疚,明明他亏欠常凌歌的更多……
“九歌,来世若有幸再做兄弟,可否为我斟上一盏,不满溢着你泪水一般苦涩的茶呢?”
常凌歌走后的三日,楚九歌梦中的他这样说道。
那时楚九歌拼了命的伸手,试图抓住那虚幻而遥远的背影,恍然间,却看到了少年时是常凌歌,转过身来,朝他微微一笑。
“这辈子,注定我们都是要吃尽苦头的。若逃不出这命运的桎梏,便牺牲一人,成全另一人的幸福吧……”
梦中的楚九歌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滑落,打湿了温暖的锦被。
……兄长,我怎能心安理得的接受你给予的安逸,若有来生,愿将偷得的这几年光阴百倍奉还,绝无半句怨言……
第65章 ·第六十四章·金锁铜门荒苑静
再次从噩梦中惊醒,楚九歌猛地睁开双眼,那种身边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的无力感让他感到恐惧,惊叫着坐起,无力感使他欲哭无泪,终于在看到身边熟睡之人后安下了心。
恣睢这些日子也疲于国事,沾了枕头便睡,谁也叫不起,楚九歌再次躺下,紧挨着那人,感受着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温度,终于不再恐惧,也平复下恐惧的心情。
至少这一刻,他是在的……
说这是偷来的几年光阴,一点也不过分,楚九歌本以为在助恣睢称王后自己的任务就已经结束,将命不久矣,可上天不仅让他等到了现在,更让他看到了与恣睢恋情的曙光,这是何等恩赐!
楚知意曾对他说过,你的时间是偷来的,你的命是偷来的,终有一日都要归还。
若这一天真的会来临,他希望不要在他最幸福的时候。
多么讽刺,曾经辗转七国的时候,他痛不欲生,整天想着如何才能解脱,可现在,他只想苟活于世,与自己爱的人争分夺秒。
“怎么了,又做噩梦了?”恣睢感受到了身边之人的异动,发现他在自己怀里瑟瑟发抖,立刻起身关切的询问:“是冷了,还是害怕?”
楚九歌闭口不语,恣睢便把他揽入怀中,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他的恐惧与寒意。
“你这妖精,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有多让我担心,多让我心疼,真想把你吊起来打一顿,知道我心里的疼,可是那样,我绝对舍不得。”
楚九歌就靠在恣睢的怀中,听着他动人的情话,感受着来自爱人的温暖,满足于这一刻的安逸,就在他舒服的闭上眼睛,即将睡着的时候,外面突然有人来报:“王上,前面的路断了。”
“怎么会断?”恣睢反问,随即安顿好楚九歌,嘱咐他自己很快会回来,便起身出去查看状况。
楚九歌被这一吵,一点睡意都没有了,探头出去看了看情况,果然路面形成了断崖一样的缺口,两侧离得很远,就像峡谷一样。
恣睢低头看了看四周,附身捡起一些黑色的粉末,放在鼻前嗅了嗅,“看来走露了风声,有人不想我来到这里,才用火药炸毁了山路。”
“这条路走了几百年安然无恙,也一直是南国通往严国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