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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金玉其外-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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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等到陛下垂危归来,是他的本意,他不想受人干涉婚事,又不愿与陛下生隙,所以迟迟不肯班师回朝。
  如此一来,倒是说得通了。
  他从一册书卷中翻出一道明黄圣旨,展开来,却是空白的,左下角盖着大邱的传国玺印。叶丞相拧着眉,轻叹一声,这道圣旨不好下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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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山围场,金吾卫包围了整片山峦。
  叶重锦坐在马背上,顾琛在他身后,已然换上帝王常服,揽着他的腰,一脸的兴致勃勃。
  “这……这是?”
  顾琛道:“就从庆宗十年的秋猎补起。”
  叶重锦皱着小脸,提醒他道:“可那年,因为栗县的涝灾,秋猎取消了。”
  “所以,才要补。”
  说完拍马前行,夜色已深,山里透着阴森的气息,叶重锦不自觉抓住顾琛的衣袖,顾琛凑他耳边,轻声哄道:“乖,等下猎完,就在山里烧烤,阿锦想吃什么?狼?熊?……”
  顿了顿,他森然一笑,道:“就老虎吧,吃完肉,还能给阿锦做一件虎皮夹袄。”
  叶重锦嘴角微抽,这人还在记恨大猫呢。他摇头:“不要老虎,别的都可以。”
  顾琛蹙了蹙眉,到底没坚持,忽然他神色一凝,快速抽箭搭弓,屏息一瞬,而后快速射出,顷刻之间,远处传来一声野兽的嘶吼,随后是重重倒地的声响,随行侍卫立刻前去搬取猎物,片刻后,回禀道:“是一头成年野猪。”
  顾琛点头,又拍马前行,道:“这个滋味差,换别的。”
  在山里饶了一圈,便猎了满满一车的猎物,顾琛选了一只鹿腿,旁的分了下去犒赏随行士兵。
  围场里点起好些篝火,叶重锦活了两辈子,还不曾在山上烤过野味,如今已是四月,天气开始暖和,只是山里还是冷,顾琛给他披上一件狐裘大氅,连人抱在怀里。
  少年瓷白的面颊映着火光,明丽干净,顾琛问:“可有不适?”
  叶重锦摇头,把自己冰凉的小手伸到男人的脸颊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道:“手有些冷,陛下替阿锦焐一焐。”
  顾琛唇角一勾,把那两只玉质无骨的手包裹在手心里,犹嫌不够,又捧到唇边,在白皙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恶作剧的小孩笑不出来了,想缩回手,却挣脱不开,只得干瞪眼。
  “阿锦,我在塞北这些年,最怕听到京里传来你的消息。”他道:“三年前,听说你高烧不退,我在战场上分了神,险些把命丢了,多亏雪怡堂姐出手搭救了我。”
  叶重锦心里一颤,良久说不出话来。
  他小声道:“那次是忽然下雪,我受了寒才病的,不是我贪凉,也不是馋嘴,你让他们送来的药,我都吃了,就连那个蛇王蛇胆,那样苦,我都吃完了的……我知道你担心,所以不曾乱来,这几年,都在好好养病。”
  怀里的这个少年,娇柔,纤细,看似娇惯,其实乖巧听话,总是在为别人着想。
  顾琛不自觉收紧手臂,从胸腔里发出几声低笑,透着愉悦的意味,道:“左右我舍不得罚你,阿锦任性些也无妨。”
  男人低沉喑哑的嗓音,含着无限宠溺,喷洒在叶重锦耳边,惹得他脊背微颤,不知事的娇嫩身躯,受不住这样强烈的男性气息,他努力让呼吸平稳,心跳却失了频。
  待闻到烤肉香味,叶重锦眼前一亮,道:“陛下,阿锦想吃……”
  顾琛撕下一片焦黄的鹿肉,倒上调料,递到少年嫣红水润的唇边,道:“唤一声琛哥哥让我听听。”
  叶重锦不听,张嘴就咬,却是将顾琛的手指含入口中,尚且沾着肉香,那块鹿肉却变戏法似的,到了另一只手上去了。
  他忙吐出来,却见顾琛将他方才含过的,沾着口津那根手指,缓缓递到自己唇边,眼里一片深不见底的幽暗。
  “你不肯唤我名讳,只唤我陛下,可是希望我以君王的身份待你?”
  叶重锦早发现了,顾琛往日会在他面前自称“孤”,可今日见面起,只自称“我”,可他的身份,不会随着这一声称呼而改变,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顾琛似看透了他的想法,眯起狭长的黑眸,却是笑了起来。
  他撕下一条鹿腿,一片一片撕下来喂他,叶重锦心里忐忑,小口小口地吃着,待他吃完,顾琛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将他唇上的油光擦拭干净,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水,递到他唇边,慢悠悠地喂他喝。
  他这般悠闲的姿态,惹得叶重锦越发不安。
  等他吃饱喝足,顾琛直接将他打横抱起,带上自己的车辇,叶重锦问:“去哪?”
  顾琛把他放在软塌上,并不答话,而是朝外道:“回宫。”
  叶重锦扯住他的衣袖,道:“我要回家,你……”
  顾琛一笑,将那只精雕细琢的玉骨置于手心把玩,挑眉道:“这便是叶公子的礼数么。”
  叶重锦皱了皱眉,换作恭谨的语气,道:“陛下,阿锦想回家。”
  “朕若不允呢。”
  家?相府算什么家。从前寄放在叶家,不过是看在叶家干净,适合阿锦长大成人,如今他对那一家子越发依赖,却忘了,他本该属于谁。
  叶重锦噎住,“陛下总不能,一直不让阿锦回家。”
  顾琛轻笑一声,捏了捏他的指尖,道:“朕说过,那七年要分毫不差地找补回来。”
  他想要找补回来的,何止那七年。


第77章 那年
  先帝驾崩后,帝王寝宫迁至紫宸宫; 帝王仪仗所到之处; 宫人跪了一地。
  新帝虽然年轻,气势却比先皇更甚; 皇城内几万金吾卫,只听帝王调令; 其中右金吾卫,乃是由塞北归来的将士收编而成; 这些人是新帝一手培植起来的心腹; 民间老百姓称之为“阎王军”,说是阎王都不敢收。
  六匹骏马堪堪停下马蹄; 一座紫金映照,气势恢弘的宫殿矗立在眼前。
  桓元帝下了龙辇,将上前伺候的宫侍挥退,敲了两下镂金雕刻的车窗,道:“到了。”
  龙辇内坐着一个白衣灵秀的少年,闻言只抬了抬眸,随即垂下眼睫,掩去眼底的流光; 仍坐在原处。
  顾琛得不到回应也不恼,却问:“或者; 阿锦更希望朕抱你下来?”
  叶重锦不答,就在顾琛撩开帘幕,准备付诸行动时; 他开口道:“陛下此举,恐有不妥。”
  “有何不妥。”顾琛挑眉,静静望着他。
  叶重锦叹了口气,随即神色凝重,沉声道:“历来天子寝宫,后宫妃嫔侍寝亦不可留宿,古往今来,胆敢留宿帝宫的,哪个不是魅上惑主的妖妃,让百官口诛笔伐的狐媚子,如今陛下让阿锦住在此处,将阿锦置于何地?又将叶家置于何地?”
  桓元帝静静望着他的脸,叶重锦毫不退让地与他对视。
  良久,顾琛低笑道:“你这番话,倒是有些像他。”
  叶重锦蹙眉:“我就是我,不像旁的任何人。”
  “是,你就是你,”顾琛捏住他的下颌,道:“天底下,胆敢对朕说教的,除了你还有谁呢?”
  言罢,他朝外道:“去雍阳宫。”
  雍阳宫在紫宸宫侧面,相隔不远,虽是夜晚,仍是一片华光溢彩,珠光宝气。
  叶重锦松了口气,随他下了龙辇,殿前点着数盏宫灯,宫婢早已布好膳桌,引他们入座。
  顾琛用翡翠碗盛了一碗银耳燕窝粥,放到他手里,道:“先前吃了油腻的荤腥,吃些清爽的,好入睡。”
  叶重锦接在手里,手持玉白瓷勺,轻轻搅拌了几下,这燕窝粥熬得粘稠柔软,瞧着很能引起食欲。
  他忍不住笑,道:“分明在雍阳宫备好了晚膳,却故意诓我。”
  “有备无患罢了。”顾琛盛了一碟配菜,摆在他跟前,道:“若阿锦愿意,紫宸宫也备好了同样的膳食,这便起驾过去。”
  叶重锦瞪眼:“你这人,当真是无所顾忌。”
  顾琛却笑,“谁都可以指责朕,唯独阿锦不行。朕在你面前,还不够谨小慎微么。”
  “……”
  叶重锦不欲与他理论,埋头喝粥,忽然一根手指探到唇边,抚着他濡湿的唇,眸色幽暗难明。
  此时殿内还有几名宫婢,叶重锦忙拍开他的手,却被顾琛扯住手腕,直接抱到自己腿上,那人霸道的气息侵袭而来,滚烫的鼻息洒在脖颈间,让他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你,你疯了……”
  “别怕,别怕,她们既聋又哑,也不识字。”顾琛将脸埋在他后颈处,深吸一口气,道:“阿锦不相信朕吗,朕怎么舍得让人非议你,即便今晚宿在紫宸宫,也不会玷污叶家百年清名,更不会有人胆敢非议你,朕会让你比在叶家过得更自在,更无拘无束。”
  前世犯下的错,今生怎么可能再犯。
  叶重锦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只觉得脊背发颤,他感觉得到顾琛的唇贴在自己的后颈上,轻啄,研磨,好似没完了似的,他羞恼道:“我还没用完膳,放开。”
  顾琛自是不肯放的,伸手将翡翠玉盏拿在手里,他的手掌很宽厚,玉盏在他手里显得小巧精致,他舀了一勺,吹了两下,递到叶重锦唇边,直勾勾地望着他的唇。
  叶重锦不得不启唇吞下,那粥熬得软滑可口,他是喜欢喝的,喂了一整碗,尚且意犹未尽。
  顾琛将碗搁下,把怀里的少年打横抱起,放到榻上,大掌抚上他软乎乎的肚皮,轻轻揉了揉,笑道:“不好再喂,会积食的。”
  叶重锦便眼睁睁看着膳桌被撤下。
  用过晚膳,他伏在桌案上,面前摆了一摞的游记,外传,不知从何处寻来给他解闷用的,他没兴趣,便抬眼看对面的帝王,那男人正在专心处理政务,时而蹙眉凝思,时而露出一抹冷笑,提笔在奏章上留下朱批。
  殿内烛火微晃,恍然间,竟似回到了前世,他们坐在一起品读诗文,批改奏折,遇到不懂的典故,那男人便耐心地讲给他听。
  宋离原本是不识字的。
  他出身贫寒,但打小生得漂亮,村里的老人说,男生女相,想来是个福薄命浅的,因而家里好几个孩子,爹娘唯独把他送来了宫里。
  进宫后,跟尚衣局的一个老太监学手艺,其实就是个做粗活的,自然也没人教他读书识字,再后来,误打误撞,他被东宫的贵人要了去。
  东宫与别处不同,即便是个下等奴才,也需识几个字。
  他那时很得小太子的喜欢,顾琛那时不过六七岁,跟几个兄弟关系不好,没有同龄玩伴,刚好得了个漂亮的小太监,很是爱不释手,走哪都带在身边,还手把手教他认字。
  “宋离”二字,也是顾琛教的。六岁的太子殿下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宋离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的名字,用笔墨书写在宣纸上,是如此雅致,端庄。
  他把那两个字牢牢刻在脑海里,也把这位骄纵任性的太子殿下,记在了心里。
  这件事顾琛早已不记得了,因为不久之后,他过了兴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了。
  直到几年后,大皇子派来刺客,宋离替他挡下致命的一剑,自此被他放在心上,他把人调到自己身边,问他:“可曾读书识字?”
  宋离呆滞许久,恍然大悟,原来尊贵的太子殿下,早忘记了他的存在。是了,这是应该的,他这样卑贱的身份,不过是贵人拿来打发时间的玩物罢了,怎敢太把自己当做一回事。
  他低眉顺眼道:“奴才不曾识字。”
  顾琛便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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