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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珍,是绝对不会背叛他的人,而且还会功夫,显然是极合适的人选。
第60章 不生气了
几人正说着话,小白虎从内室里跑出来; 它刚睡完午觉; 咧开嘴打哈欠,露出两颗锋利的尖牙; 到底是猛兽,仅仅是这般漫不经心的动作; 都透着一股凶猛霸道的意味。
它抖擞皮毛,见到主人; 又立刻恢复成呆傻的模样。
叶重锦朝它勾了勾手指; 唤道:“大猫,过来。”
“嗷呜——”
小白虎低吼一声; 一跃跳到榻上,用毛茸茸的脑袋蹭他,叶重锦抬手,白皙的手掌抚上那身威风凛凛的虎皮,这小家伙便眯着眼任他抚摸,好似极享受。
叶重锦把小白虎从上到下抚摸了个遍,又检查了一下长而有力的尾巴,就连两只颤动的小耳朵都没放过; 大约是猫科动物的天性,小白虎舒服地嗷呜直叫唤; 贴得更近了些。
小孩讪讪收回手,这样看来,大猫应该是真的老虎; 而不是什么人假扮的。
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匪夷所思的猜想,这都要怪顾琛,那人总是摆出一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姿态,使得他也异想天开起来,总想着,再不合理的事,但凡扯上“顾琛”二字,就都会变成了可能。
他甚至会忍不住地想,平白得来的这一世,许是阎王爷都怕了那煞神,不敢收自己,这才把他从地府送回人间。
这一世的顾琛,比前世更可怕了。这个男人学会了隐忍,学会了蛰伏,他不再冲动,反而极有耐心,悄无声息布下天罗地网,只等着人来钻,而他如同一只被猎人盯上的弱小而天真的麋鹿,掉入陷阱却不自知。
危险,危险至极。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叶重锦搂着大猫的脖子,眼神有些呆滞,喃喃道:“其实我不讨厌他的,我只是,有些害怕……”
当一个人习惯了安逸,便会越发惧怕未知的风雨。
他不是宋离,宋离早就死了,死在权谋争斗中。他的一生何其可悲,活着时,遭人唾骂,人人得而诛之,他死后,大约也逃不了后世史书的谴责,祸国妖孽,妲己褒姒之流,那些早已听腻了言论,会随着他的名字流传百世,千百年后仍旧被人口诛笔伐。
然而,其实宋离是从不在意这些的,旁人的贬低讽刺,他从来只当做笑话来听,有时候无趣了,还会把御史们弹劾他的折子翻出来,通读几遍,就能把自己给逗乐。
他是权倾朝野的九千岁,真正的位极人臣,皇帝之下唯一一人,那些个庸人,骂他千百句又如何,宋离还是宋离,一样锦衣玉食,过着精巧细致的神仙似的日子,谁又能奈他何。
旁人越诅咒他,盼着他死,他便越要活得开怀畅意,肆无忌惮,把张狂都刻在骨子里,明明是个卑贱的阉人,却偏比世家公子还要矜娇尊贵,若不知他的身份,谁见了都要忍不住赞叹,目光不由自主地被他吸引,那样的姿容,圣人见了也要心动。
可得知他的名讳后,无一例外,便会露出既恨又怕的表情。宋离很享受这种滋味,这几乎成了他乏味的生活中,少有的趣味。
可是那样的宋离,已经死了,尘世间再也寻不着。
一个人重活一世,总要换个活法才有意义。叶重锦胸无大志,只想做个遛鸟逗虎的纨绔子弟。
“若他不是太子,该有多好……”
叶重锦蓦地顿住,一时间竟是分不清,他究竟惧怕的是顾琛这个人,还是大邱的太子殿下,这一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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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安氏同叶岩柏说起今日在金光寺发生的事。
她先将那大吉签文念了一遍,又将老僧的解签复述了一遍,言语间尽是欢喜,道:“依这签文来看,若瑶的缘分该是快到了,我倒要好好琢磨,等她出嫁,该添些什么妆好。”
叶岩柏摇头,失笑道:“夫人,你这未免也太心急了,即便这就相中了谁,怎么也要定亲,接着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过三礼六聘,这婚事才能成。”
安氏嗔他一眼,道:“只要能找着人,这些算什么问题,为了给你这侄女寻门好亲事,如今全京城的媒婆看见我都躲着走,私底下,都说丞相夫人眼界高得没边,看人极挑剔,老爷你评评理,哪里是我挑剔,分明是小姑娘自个儿瞧不上,再寻不着,我啊,都有撒手不管的心了。”
她这些日子着实受了不少委屈,叶岩柏给她盛了一碗参汤,安慰道:“夫人辛苦,是为夫说错话了,既然签文说有贵人相助,你尽可放宽心,也不必替她打听,依我看,年轻人的缘分,总该自己找才最好。想想你我二人,当年不也是……”
安氏一听,便有些脸红。
这夫妻两柔情蜜意,好不恩爱,另一边的两个儿子却是同时蹙起眉头。
叶重锦重重放下碗筷,高声道:“我吃饱了。”
他这么一喊,那两人忙错开视线,叶岩柏掩饰般地轻咳一声,又恢复了正经模样,道:“怎么只用了这么一点,可是饭菜不合胃口?”
安氏也关心道:“乖宝从金光寺回来就不开心,到底怎么了,倒是跟母亲说说。”
叶重晖默不作声,他还记得弟弟在生他的气,因此不敢搭话,只小心翼翼地瞅他。
小孩鼓了鼓腮,他只是不喜欢爹娘在自己面前恩爱,看着来气,不过这种话万万不能说,便道:“饭菜是不合胃口,府里这么多厨子,只有小姚师傅的饭菜,阿锦吃不腻。”
叶岩柏疑问地看向爱妻。
安氏解释道:“小姚师傅是给阿锦做早膳的厨子,还有平时吃的糕点,加上每日的汤药,都是由他负责的,咱们阿锦喜欢他,这几年给了不少赏赐,这人也踏实,是个不错的年轻人。”
叶岩柏点点头,道:“阿锦的汤药,莫非那方糖就是他做的。”
安氏笑道:“正是此人。”
叶岩柏有了谱,便道:“如此倒也简单,在福宁院设个小厨房,让小姚师傅去做掌厨,日后阿锦想吃什么,只管让他做,免得回回往外院跑,没得耽误工夫。这安排阿锦可满意?”
叶重锦正有此意,哪还有不满意的,小脸立刻盈满笑,给他父亲夹了一块糖醋排骨,然后双手抱拳,道:“孩儿谢父亲恩典。”
叶岩柏哈哈大笑,抚着儿子的脑袋,道:“乖。”
安氏也无奈地摇摇头,笑道:“小祖宗哟,就是来讨债的。”
用完膳,春意提着灯笼走在前方,叶重锦慢悠悠地踱着步子,时不时跟她说两句话。
春意一向沉默寡言,今日却是难得活泼,跟叶重锦说着,院里设了小厨房,日后吃食都简单许多,还说原本东边的厢房空着,她今晚便让人收拾出来,小姚师傅可以随时住进来。
叶重锦偶尔应一两声,却是在想,姚珍前世快到不惑之年,仍是孤身一人,如果春意喜欢他,也许可以撮合。
两辈子毕竟有些不同,前世的姚珍在大户人家当厨子,因着厨艺高超,被掌厨的排挤陷害,最终丢了饭碗,流落街头,就在那时,他遇到了一个穷酸书生。许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顺理成章走到一起,在最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互相依靠。
那时姚珍一边在酒楼打杂,一边供那人读书,两人相依为命了好些年,后来那书生考中秀才,翻脸不认人,娶了个土财主的女儿。
素来与人为善的厨子,接连遭遇恶人的打磨,终于学会了反抗,他憋了口气,提了把菜刀闯入婚宴上,把那场婚礼搅得天翻地覆,闹得那秀才和那一家人颜面尽失,背井离乡才肯罢休。
不过他到底年轻,土财主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临走前,给了县令一盒珠宝,让他找个由头整死姚珍。
刚好那时有个案子找不到真凶,县令一合计,这不是现成的替罪羊么,于是下了通缉令,捉拿姚珍。
姚珍早已不是毛头小子,自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连夜出逃,去了京城。
他前世就是在那里遇到的姚珍,他喜欢吃姚珍摊上的馄饨,只要有机会出宫,都会去他摊上吃上一碗,两人渐渐熟络,偶尔也会聊上几句,他发现这个男人看上去性情温和,却容不得别人欺负,有时遇到不给钱的食客,他是直接拿着刀子架在人家脖子上,一双眼睛跟野狼似的。
因着这一点,他才越发瞧得上这个普通的小贩,后来姚珍被捕入狱,他便想法子把人捞出来。
以他的身份,给一个罪犯撇清罪名再简单不过,随后把人带进了宫里当御厨,凭借出神入化的刀工和厨艺,他最后成了御膳房总管。但那个时候,无论男人女人,姚珍都丝毫不感兴趣。
而这一世,有他看顾,姚珍在相府过得还算顺遂,不会遇到那些恶人,仍旧保留着淳朴的心性,这样的他,应该很容易对小姑娘动心。
叶重晖亦步亦趋地跟在小孩身后,见他直直地往前走,不知在想什么心思,竟是要往前方的白桦树上撞,而春意提着灯笼走在前面,注意不到身后的动静。
他心下一惊,快步挡在树前,小孩就这么直接装进他怀里。
“疼……”小孩捂着脑门轻呼,一抬眸,正瞧见自己哥哥关怀的目光。
春意听到动静,忙回转身查看,见小主子似乎受伤,一时间连灯笼都提不稳了。
叶重晖心疼得要命,想伸手给他揉,又怕碰到会更疼,只连连道歉:“都是哥哥的错,哥哥肚子不够软,撞疼了阿锦。”
其实撞得并不很重,不过这身子太娇贵,轻轻碰到一下就疼。叶重锦捂着脑门,却是忍不住笑出来,“哥哥,你真傻。”
叶重晖见他笑了,倒有些受宠若惊:“阿锦……不生气了?”
小孩抿着唇,轻轻摇了摇头,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迁怒,因着气顾琛,连带把哥哥也给气进去了。
事后回想起来,也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哥哥内里蔫坏,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至于顾琛,那人从来就是唯吾独尊的人,只是这几年他伪装得太好,让他渐渐给忘了。
叶重晖往他脑门上轻轻吹气,见他不疼了,才小声问道:“那,那我能问问,阿锦今日为何生气吗?”
却原来连错在哪里都不知道,就上赶着认错来了。
叶重锦眨眨眼,道:“哥哥,阿锦记得你时常被一些鬼怪话本子吓得睡不着觉,既然怕,怎么总挑晚上看?”
“……”叶重晖沉默片刻,坦诚道:“因为哥哥想跟阿锦一起睡。”
“所以,害怕也是装的?”
叶重晖冷静的面容有一丝松动,他道:“也不完全,起初是真的有些怕。”
叶重锦听明白了,后来练出胆量了,拿他练的。
“阿锦与哥哥刚好相反,我起初是不怕的,因你总说那些有的没的,久而久之,我就有些怕了。”小孩阴恻恻地笑了笑,“此事不如让祖父和父亲评评理,哥哥觉得如何?”
“……”不是说不生气了?
月上树梢,树影斑斓,粉雕玉琢的小孩眯着眼微笑,叶重晖暗自捏了把汗,第一次觉得弟弟这张小脸有些可怕。
第61章 才没有瞧不上
叶重锦到底也没去告状。
老爷子一把年纪,脾气却大; 在叶重锦跟前慈眉善目的跟弥勒佛似的; 对其他小辈可没有几分宽容,何况是寄予厚望的嫡长孙; 若是知道叶重晖在自己家宅里,装神弄鬼吓唬幼弟; 回头有他好果子吃。
叶重晖心里也清楚,弟弟此番开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