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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痴痴》作者:软炸团子
内容简介:
光天化日下,黑心小侯爷竟将傻子乞丐强抢回家!
第1章
打从一开始,辰夙就注意到了那个傻子。
傻子看起来就很傻,没人听过他说话,整日蔫蔫坐着。不过,以一名乞儿而论,他的穿着甚至称得上体面,虽然是破衣烂衫,却洗得干干净净,用来乞讨的瓷碗缺了个口,也擦得光亮如新。
可他却不怎么规矩。
王府门前不许人行乞,他偏偏守在巷子口。那里不算是王府的地界,侍卫们不好驱逐,可王爷每日归府,都要路过那个巷口。
王爷心善,看那傻子乞丐可怜,时常命人赏些银钱——或许正因如此,那乞丐得了好处,便赖在这儿不走了。
但辰夙的姐姐不喜欢。
她跟王爷一点儿也不一样,自打两人成了亲,就没一件事是能说到一块的。王爷喜欢的东西,她看也不愿意看,包括这个乞丐。
所以,辰夙虽然贵为侯爷,也要亲自为自己的姐姐跑上这一趟。
一开始,他让人给了那傻子一些银子,打发他去别处乞讨。可傻子只会摇头。几次三番下来,辰夙也有了火气,便找人教训了他一顿。
他以为事情成了,还喜滋滋想去找姐姐邀功,结果第二日去了一看,那傻子依然守在原地,只是脸颊高高肿起,衣服瞧着也更破了。
没办法,既然这人如此不识时务,就只能委屈他一些了。毕竟,身为堂堂侯爷,怎么能被这一点小事难倒呢?
于是辰夙就亲自带人堵住了他。
那时王爷的车马仪仗刚经过不久,那傻子还在痴痴望着王府大门,被人围住了,过一阵才反应过来,用胳膊抱住脑袋,在墙角慢慢缩成一团。
辰夙原本打算将人打断腿,丢出城外。可想想之前几次波折,担心这人再爬回来,就准备用草席裹了,直接丢到城外的大河里。
隆冬时节,风冷得像刀子刮。辰夙冻得受不住,便催促手下快些。就是那个时候,他听到了傻子开口了。
“求、求……”
那声音很含混,若不是他自小耳朵尖,几乎听不见。
他便来了兴趣。有什么比一个哑巴求饶更有意思的事呢——他听过手下人的回报,一直以为他不会说话。
“你们先停停。”辰夙招呼,命人将那被打得半死的乞丐拖到自己面前,“你方才说什么?”
“饶命……”
这果然不是个哑的,似乎也不那么傻。好像知道谁才掌握着生杀大权,一个劲朝辰夙磕头。
“想、见解郎……”
辰夙心中一跳。
解郎?
第2章
他仔细看着那个落魄的乞丐傻子。可是那人乱糟糟的头发遮住脸孔,瞧不清面目。他让人找来桶水泼到傻子身上,冲洗得干净了些,才用鞋尖挑起那人的下巴。
北风正寒,傻子被冷水一泼,破衣烂衫湿漉漉地贴着身体,嘴唇冻得惨白。他的脸也很白,衬得一对眼珠愈显幽黑,微微瑟缩地瞅着人的样子,看起来竟然有那么点意思。
辰夙来了兴致,也不嫌腌臜,亲自动手扯住傻子的头发,摸了摸那冰冷的脸蛋。
“哟,还挺滑的。”辰夙来了兴致,一双天生笑眼更显得明艳生姿,笑嘻嘻对傻子说,“你比我上回弄过的花魁还好摸呢。”
傻子被他手上的碧玉扳指刮到脸颊,疼得直皱眉,可逃不脱。辰夙放了手,就让人钳住傻子,把那破破烂烂的衣衫拉开,一件件扯得粉碎。
“不错,不错。”辰夙摸着下巴,打量一阵子,伸手狠拧了下傻子嫩红的乳。头。那傻子吃痛,想要挣扎,可四肢被人牢牢制住,最后只能发出些凄惨的呜咽,眼睛里也渐渐漫起水雾。
真好玩。
辰夙哈哈大笑。其实他不喜欢杀人,杀人有什么意思,杀了就完了,还不如将人带回去玩一阵子,也算是完成了姐姐的吩咐。
这样想着,辰夙就吓唬了傻子几句,说自己要把他丢到山上喂狼。傻子吓得直躲,被人拉走的时候,眼睛一直往王府的方向瞅,泪水怔怔落了下来。
第3章
回到府上,辰夙吩咐了一句,叫人把傻子带下去好好洗涮一番,自己则赶紧回到了暖暖和和的卧房。
这里的冬天真不是人过的,等自己的小外甥过了百日宴,一定要赶紧回南边去。
辰夙这次上京,主要是看望姐姐。他的母亲去得早,父亲又战死沙场,一直是同姐姐相依为命。听说姐姐为王爷诞下麟儿,他也不嫌山高路远,巴巴跑了来,亲眼见到母子平安才放下心。
不知不觉,辰夙捧着的手炉变温了。他揭开喜鹊绕梅的黄铜盖,寻思再添一块炭火,洗干净的傻子就被送了进来。
抬起头,辰夙的心莫名跳了跳。
一股极难形容的滋味在四肢百骸间游走生发,长出小小的芽。
大约是受了热水的熏蒸,傻子的脸色不如原先惨白,泛出点润泽的红晕,一头如瀑青丝也被梳理整齐,柔顺地披散身后,倒是一副斯文俊秀的模样。
辰夙没吩咐人准备衣裳,所以他的身上只着了一件单衣,下面露出赤裸的脚趾,正在地衣上不安地蹭动。
“怎么在发抖,你很冷么?”辰夙的语气很温柔,笑容更温柔。他生得很像自己那以美貌闻名的母亲,一双笑眼,一对梨涡,笑起来的时候比三月春风更令人沉醉,任谁见了,都无法阻止自己对他心生好感。
傻子怯怯瞅了他一眼,迟疑地点点头。
辰夙便将人拉到榻上,将黄铜手炉塞到他的怀里。手炉余温未散,傻子如获至宝,紧紧抱住手炉,一双长腿也紧紧蜷缩起来,仿佛要从这小小的手炉上汲取温暖全身的热度。
辰夙看得有趣,眼睛转了转,便扒开傻子的胳膊,将手炉抢了过来,又往里面添了几块烧热的炭火。直到手炉烫得辰夙几乎拿不住,他才住了手,笑眯眯看向呆呆望着自己的傻子。
“炉子都凉了,抱着不舒坦。我帮你烧得热了些,你看看,现在是不是更暖和了?”
傻子看看他,又看看手炉,没有动弹。
“你有时候也能懂些事嘛。没办法,只好劳我亲自动手,让你暖和起来啦。”辰夙用锦帕包住手,小心捏起手炉,朝傻子身边靠。
傻子害怕起来,畏缩着后退,长而浓密的睫毛微微发颤,像只困在蛛网上的蝴蝶。他挥舞着细瘦的手臂,想要保护自己,可辰夙一只手就制住了傻子的挣扎,将烫手的铜炉凑在他的胸前,小心对准了其中一粒嫩红色的小东西。
“你待会儿可不要乱动。这个盖子不甚牢靠,若是不小心翻了,火炭落在你身上,是生是死可全看造化了。”他特意“好心”地告诫。
手炉的热气炙烤着那处娇嫩的肌肤,傻子一动不敢动,额头上渗出细细密密的汗水,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恐惧与哀求。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辰夙不知为何有些下不了手。于是他朝那对眸子吹了口气,趁傻子闭眼的刹那,将手中的铜炉狠狠贴了上去——
屋子里,响起了傻子的呜咽。
辰夙哈哈大笑。
第4章
傻子呼痛的时候声音不大,像条被遗弃在冰天雪地里的小奶狗,透着些不谙世事的无辜与委屈,却无法激起面前人的怜惜与同情,只能招来更加残酷的对待。
灼热的手炉还放在他的身上,持续地带来疼痛。傻子几次推辰夙的手,却推不开。
“哎呀,怎么都变红了,真可怜。”终于,辰夙移开手炉,仿佛刚刚才发现似的,故作关心地嘘寒问暖,“是不是太烫啦?我帮你凉凉好不好?”
傻子泪眼朦胧地看着自己红肿的胸口,小口吹着气,微微摇头。
辰夙可惜地啧了一声:“前日我看他们挖了许多冰块,本想着拿来玩一玩呢。”
傻子打了个哆嗦,辰夙趁机握住了他的膝盖。
腿被慢慢分开,灼人的热气侵入不着一缕的腿根,笼罩住最要命的地方。
“你这里都缩起来了,是不是很冷呀?”辰夙问着,见他被吓得哆哆嗦嗦,不禁玩心大起,将手炉放在傻子腿间,自己则伸手去摸他的身体。
从方才就一直勾。引着自己视线的脚尖开始,一点点摸到伶仃的脚踝,修长的小腿,直到分开膝盖,探入大腿内侧……
傻子呜咽一声,揪着身下被褥的指尖已经泛白,但碍于那可怕的铜炉,并不敢合拢双腿,只能摇着脑袋,任长发凌乱地散在榻上。
“呼,真舒服……”辰夙满意地叹着气。他还从来没摸过这么好的皮肤,虽然不如女子柔嫩,但别有一番柔韧。这样一幅好皮囊,若是错过了也实在可惜。
这样想着,他还不忘吓唬傻子:“别动哦,万一不小心烫废了,你就做不成男人啦。”
“呜……”听到这句话,傻子突然哭了出来,懵懵懂懂的目光中掺入一些伤心的神色,抽噎着小声唤,“解郎、解郎救我……”
此番声音比上回清晰,两个字明明白白,没有错认的道理。辰夙缓缓住了手,移开那叫人惊惧的铜炉,歪头打量哭泣的傻子,思忖许久,方开口问:“……我是不是认得你?”
傻子还在哭,只是赶紧将腿并了起来。
辰夙有些不耐烦,想着再给这傻子最后一次机会,便在他害怕的目光中将手炉拎了回来,沉声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是解郎?”
第5章
“解郎……”傻子停住了哭声,愣愣看着辰夙,“解、郎?”
许是甚少开口的缘故,他的嗓音有些沙哑,那细小的声音仿若生着绒毛,落在辰夙耳中,只觉骨酥筋软,竟是说不出的受用。
他应了一声,心头有几分怅然。
“自从娘亲过世之后,就再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他叹气,“姐姐也开始唤我的大名,她厉害得紧,说我该长大了。”
那个能埋在娘亲怀里撒娇的小郎君,已经随着那日的大雪一同埋葬,之后父亲赶赴沙场,就再没人将十二岁的他当做孩童。
“其实我不喜欢别人这样叫我,不过你的声音还算入耳,我就不割你的舌头啦。”辰夙摸了摸傻子的头发,将他搂在怀里。傻子也不知听不听得懂,乖乖被搂着,耳朵突然被咬了,也只是小小抽着气,将自己缩得更紧。
“你有名字吗?算了,不如我帮你取一个。”说到这里,辰夙高兴起来。他最喜欢给别人起名字,当下便有了个绝妙的念头:“有了!你这么傻,又痴痴呆呆,不如就姓傻,叫痴痴吧。傻痴痴,你听到了没有?”
傻子不说话,呆兮兮地趴着。辰夙现在已经发现,除了“解郎”,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不愿说。
不过这样也好,他只会叫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东西。辰夙虽然拥有无数,但却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傻子。这人比美玉柔软,比黄金温暖,会说的话比犬獒要多,心思却又比常人更少。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玩物呢?
辰夙便将傻子养了起来。
自从有了傻痴痴,辰夙的生活变得很有意思。
往日里他除了去看望姐姐和外甥,就是同在这边新交的朋友们四处喝酒,其实也没什么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具,他就推拒了许多宴请,一门心思在家玩乐。
傻痴痴之前被打伤过,胳膊也不太灵便,玩起来总不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