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没等他到市场,中途就被人拦了下来。
林立轩回过头来一看,是个穿青布长衫的四方脸,那人方方正正的脸上一脸正气,身上又带一股书香气,不知道突然叫住是为什么。
那四方脸看着他,一副捡馅饼的笑容:“可算遇到你了。”
“你认识我?”林立轩疑惑了。
“你怎么这段时间不去松韵书坊了,我还等着你之后的书稿呢。”楚子航再上上下下的确认了会,的确没错人,就是那天在书坊见着的人。
“书稿?”林立轩眨了眨眼睛,这段时间忙着卖豆腐花,他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
“是啊,我们老板正想见见你呢。”
林立轩疑惑道:“你是谁?”
楚子航揉揉后脑勺,一个劲地憨笑:“我也是在松韵书坊干活的,那天你来问的时候我还见过你,不过你没看见我,我正被书架挡了……我看过你写的书稿了,写的真好,你继续写下去了吗?”
楚子航这段时间一直想着这件事,本来只是一部小说,写的再好的故事看了一段时间就该忘了,可他对这件事一直念念不忘。
他跟那伙计又不认识林立轩,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找人都不知道怎么找,县里书院也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人,想等他自己来问却又坐等右等等不到人。
书生常去的地方他都找过了,却不知道林立轩这几天一直窝在县里卖吃食,跟寻常的商人小贩一样,哪有人还觉得他是个秀才,还能写书?正巧他今天回家,又刚好遇上了林立轩,县城虽然小,但也不是抬眼就能见到的。
今天在这边突然见着林立轩,简直就跟瞎猫碰见了死耗子一样。
☆、毛驴
林立轩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拦住他的这个憨厚书生,跟黄远那吊儿郎当不着调的读书人相比,这人才像是古代活生生货真价实正版出生的书院学子,不过……就是这身材……稍微壮硕了点。
壮硕点也罢——至少看起来不像个骗子。
“差点忘记说了,我姓楚,名子航,还没有字,家住西南巷口。”这个四方脸的壮硕书生乐呵呵的说。
对方既然不是个骗子,而且他也没什么可骗的,林立轩笑着给对方来了个自我介绍,“林立轩,碧溪村人,你说前段时间我送去的书稿吗?第一卷差不多写完了。”
他是个有始有终还稍微带点强迫症的人,即使知道这书稿赚不到几个钱,他也没把他当做无用功而放弃,偶尔写写,念给言哥儿他们当做闲话故事调剂心情。
“那感情好,不知林兄弟你可有时间,随我一起去沈先生家……沈先生就是我们松韵书坊的老板,老板跟沈夫人看了你的故事很是喜欢。”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真是打瞌睡也有人送钱来啊,跟他走一遭又何妨,小毛驴和小水牛的事暂时搁置一边。
林立轩跟着楚子航去往沈家,一路上听他说到那天他从松韵书坊离开后发生的事,原来这事还是对方帮的忙……林立轩七分惊讶三分稀奇看着眼前的憨厚书生,只觉得对方脖子上凭空出现了一条红色布条围成的东西,亮闪闪与其憨厚的笑容交相辉映。
林立轩微笑着听对方说话,时不时回上几句,楚子航对他的好感更甚了。
他跟楚子航打听沈老板的事,根据他原本的记忆,他对这家店的老板仿佛只有点模模糊糊的影响,据说曾经做过官,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辞官回乡办书坊,全水县的人对他都很是敬重。
楚子航听他问起沈长文的事,说起恩人便一发不可收拾,一会儿说沈老板人多好多好乐善好施,一会儿又提到沈先生极其爱才,见到你肯定会极其赞赏什么什么的。
听着对方大夸其人,林立轩缓缓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副笑眼眯眯的弥勒佛的形象。
林立轩本以为这沈老板会是个大腹便便穿着富态的富贵老板。
谁知等林立轩见到了传说中松韵书坊的老板沈长文,看着这个身形儒雅穿着朴素闲适的中年老大爷,悄咪咪地将之前的想法按捺下去。
稍微寒暄之后,他以为对方会提起他书稿的事情,他来之前确实想着就是这件事,把书稿卖了赚几笔稿费就成,谁知眼前这沈先生却没有提起这件事,反而问起了他的字。
我书法写得有那么好吗?
林立轩嘴角一抽,他一直以为他身上涂满了金灿灿的铜臭味,没想到他竟然还有成为文学艺术家的资本……
“你这字写得不错呀?练字几年了?”
林立轩张口胡扯,“十年了。”鬼知道这具身体练几年了,而且原身的字写得不好呀,跟黄远一个水平。
“倒是颇具风骨。”沈长文笑着颔首。
他笑容满面的瞧着眼前清俊隽秀不亢不卑拿捏适度的男人,眼中如楚子航方才所预料的一样满脸欣赏,他仔细看过林立轩的书法,对方的字虽是算不上什么大家,却隐隐自成一派有自己独特的风骨,这种潇洒不凡的字形他还从未见过,莫非是他自创的?
倘若真是他自创的,那还真是……不凡。
沈长文请林立轩帮忙抄一部楞伽经作为收藏,他极其喜欢林立轩的书法,想留一部手书作为收藏,林立轩自是有不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沈先生说是有酬金的,林立轩在心里默默想这可能是对方帮助穷书生的办法。
说完这个后终于提到了他那篇根据封神演义改编而成的封神传奇了,“这奇形怪状变化多端的神魔妖怪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实在是太令人惊讶了。”
华夏古代人民的脑洞是无限大的,心灵亦是无限放飞的,林立轩嘴角一勾:“做了一个悠长的梦,醒来时就记住了这个变幻莫测的故事。”
楚子航在一旁忍不住的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那妲己又……”
“楚兄弟若是喜欢,还是等我之后拿来的书稿吧,现在经我口中简短说来岂不是没意思……”
“子航,你太心急了……”沈长文笑眼眯眯,“不过,我夫人也很好奇故事发展啊。”
知道你们好奇我就放心了,林立轩在心里恶趣味的偷笑,就跟猎人见着自己设下的陷阱满载猎物一样叫人心喜。
林立轩跟松韵书坊签下提供书稿的契书,得到了三两银子的定金,他叹了口气,果然在古代写话本就赚不到大钱钱,只能收获小钱钱,拿到新鲜出炉的三两银子——这真是货真价实的三两银子,不是铜板。
他拿到手中像是抛石子一样抛了抛,心底莫名生出一个囧囧的想法:要不要入乡随俗学别人一样咬一咬试试硬度呢?
还是算了吧,咯牙。
林立轩暗暗唾弃自己这愚蠢的想法,顿时觉得自己身上的市侩气重了些。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拿到银子呢,挺有新鲜感的,林立轩放空自己的思维,突然想起金庸的射雕英雄传里,郭靖请黄蓉吃顿饭花了二十两银子,再看看自己手中的三两,感慨一下真是哪里都有通货膨胀。
到了卖牲畜的地方,那味儿还真叫人受不了,那些“独领风骚”的大驴小牛林立轩敬谢不敏,走路还得小心点,别一个不小心踩到不该踩的东西。
挑挑拣拣选了半天,林立轩终于还是选中一个独臂老人牵出来的一头小毛驴,林立轩可不懂怎么选动物,他的挑选原则就是干净整洁漂亮,这头小毛驴半人来高,眼神儿清澈,毛色光滑,牵来之前估计是被主人好好打理清洗过的,看上去精神儿,估计没病没灾吧。
“老大爷,这小毛驴怎么卖?”
“四两银子不二价。”老大爷略微抬了抬眼皮。
不二价?他本来也没想讲价,“大爷,我要了。”
那老人有些惊讶,没想到对方这么利索就答应了,他今天已经遇见过好几个讨价还价的人了,这书生模样的人竟如此爽快。
老大爷把系着毛驴的绳头递给林立轩,一手交钱一手交驴,老人看着这头神采奕奕的小毛驴,眼中闪过一丝不舍,粗糙的手摸摸驴背上的鬃毛,喂了它半根萝卜,口里喃喃道:“小毛驴呀小毛驴,以后就是别人家了喽。”
林立轩见状问老大爷为什么要卖驴,老大爷说儿子娶媳妇要花钱了,他老伴就让他卖了这头毛驴,老大爷舍不得啊,他对这驴子感情深……一般小毛驴价格都在三两银子左右,他这头也不算太好,本来以为一口咬定四两银子是卖不出去的,谁知遇上个林立轩,还这么爽快的买下了……
老大爷叹了口气,这就是命啊。
虽然很同情老大爷,但驴子他还是得牵走,林立轩摩挲小毛驴的耳朵,毛驴也温顺的蹭了蹭他的手。
买了毛驴后,还得再做个板车。
林立轩学着方才老大爷的样子,摸摸毛驴背上的鬃毛,想起上次言哥儿看见卖石磨大叔家的小毛驴那股热情的劲儿,等会儿回家见到它,也不知道要有多高兴。
言哥儿在溪边端着木盆洗完衣服正准备回去,突然就被李月娥叫住了,“言哥儿。”
李月娥整理一下耳边的碎发,施施然走到自家孩子身边,“言哥儿啊。”
“娘?”言哥儿有些惊讶,不知道他娘是要找他做什么。
李月娥把他拉到一旁的树底下,先问他在林家过的怎么样?
言哥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挺好的,娘。”
李月娥嗔怪了他一眼,“你就知道说‘挺好的’。”
言哥儿无奈的笑了笑。
她拉着自家的孩子,把言哥儿全身看了个遍,衣服不新不旧,比在季家时要干净漂亮多了,也不像从前那般过度瘦削了,苍白的嘴唇有了血色,脸色亦是红润许多,若不是从小就看着言哥儿长大,方才离得远,她差点就认不出自家双儿了。
这段时间村里有些风言风语,说她家言哥儿简直是走了狗屎运,根本配不上林秀才,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赶回去,季老三的小女儿季如也在季家说些风凉话……照她看,她家言哥儿长得这般好看,哪里配不上林秀才了。
☆、萝卜
一阵风轻轻吹过,头顶的树梢发出沙沙的声音,李月娥看家自己双儿,慈祥的笑道:“言哥儿,我们家有喜事啊,你堂嫂怀孕了,就是青青啊……”
李月娥过来叫住季言本来是想问林家豆腐方子的做法,这一看到言哥儿,突然又想起另一件事来,在她们家,季前、季言、季压都是同一天成亲的,如今青青怀上孩子了,同一天出嫁的言哥儿不知道有没有消息,青青是个有福气的孩子,言哥儿能沾到他一星半点,她就为她孩子知足了。
千万不要跟他亲哥季前一样……一想到自己心爱的大儿子,李月娥不免感伤,她家前儿也是个好的,只是一时做错了事,却没想到要受到那样的惩罚。李月娥一直在后悔,她跟季老大之前是不是做错了,季前以前跟村里别的清白女儿口花花她就不该多说,男人喜欢女人本来就是应天经地义……和人家清白女儿纠缠不清总比跟有夫之妇搅在一起好呀。
那种红杏出墙的女人一看就不正经,绝对是她勾引的自家孩子,害的季前被她丈夫打的伤了身子,还影响了生育……要不是因为这件事,何苦把自家双儿嫁给原先傻掉的林立轩,还要过继侄子的孩子……
都是命啊!
如今她家季前娶了宋巧儿,宋巧儿虽然粗鲁彪悍,但确实把前儿管的服服帖帖,这男人啊就是要成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