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发洛阳-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那老伯一同用早饭时,谧儿则一直在张望,似乎是在找什么。庄宁儿瞧了她半天,不出声地叹口气,偷眼看了一下庄九遥,道:“谧儿乖,大哥哥有事先走了,等等还要来找咱们的。”

谧儿看了她半晌,问:“要来找?”
“对。”庄宁儿摸摸她头,“要来找的。”

那种牡丹的老伯,时时是一副十分淡然的样子,此时也不例外。庄九遥听着两个丫头对话,瞧见门口一株未移入暖房的牡丹枯杆,忽地问:“老伯,您说世间可真有起死回生之法?”

老伯顺着他目光看了那牡丹一眼,道:“不世出的奇才刘仙医,即使被人称作仙,至多也只能做到弃车保帅。哪有什么起死回生之法?这可不是废话么,死都死了,又不是神仙,哪里能活?不过是没死透,留了一线生机而已。就看你抓不抓得住那生机。”

庄九遥轻皱眉头:“您暖房里头的牡丹,便是抓住了这线生机么?”
老伯摇摇头,轻笑了一下:“我从未抓住过生机,我是妄图改命的那人,改不了自己的命,便只能妄改花草的命。”
庄宁儿瞧瞧这个看看那个,不知这一老一少二人在讲什么,便起身收拾了桌子。庄九遥眉头再皱了一下,道:“晚辈愚钝。”

老伯:“我问你,药材最关键的东西是什么?”
庄九遥看了他片刻,确定他是认真在问,而不是打什么哑谜,于是答:“道地。”
“是了。”老伯笑,“一切药材都讲究道地,实际上便是个因地制宜。你在此处制药,总要此地独产的药材才最好,也最方便。”

庄九遥整个人猛地震了一下,想起南宫长阳去世前一夜,说的是让他们第二日一早跟他走。那是不是在说,寻洛所中之毒中他摸不清的那一脉,其解药的原药材极有可能便在那百丈湖边。

究竟什么东西才是百丈湖独有的呢?又或者,其他地方的什么东西是能在百丈湖边生长的呢?
从前的记忆里似乎真有这么个隐隐约约的影子。

他觉得自己马上要抓住那一丝生机了,老伯忽地抓住他手腕,竟是在替他把脉。庄九遥没有挣扎,只是定定地瞧着他。
老伯放开他,道:“若我没瞧错,你体内有蛊毒。”

庄九遥点点头:“也因了这毒,我的血能解百毒。”

“你的血不是能解百毒,是防。”老伯道,“以邪压邪,以毒攻毒,你的血是这么个结果。若是碰上与之阴阳正相反的毒,毒性不重则皆能由你血被拦在心脉外,可若那毒也是个强劲的,短时间内瞧上去症状许会变轻,时日久了便能瞧得出谁盛谁衰了。你说,以毒攻毒败了会如何?”

庄九遥怔怔,说不出话来。
那老伯轻声道:“拖得了一时拖不得一世,你当比我更明白,凡事不按自然,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你如今须解的,不仅是那毒本身了,还有你血里本就带着的毒。不如趁着毒未入骨髓,抛掉那些容易误导人的法子,别想着一蹴而就,以最简单的治法来。一层一层,邪风则以正气克,若火毒生了土那就种棵树,再用水泼。”

庄九遥猛地起身,一掀袍子跪下了,磕了个头,道:“敢问先生尊姓大名。”
老伯也不去扶他,理所当然地受了,道:“我本江湖上一无名小卒,一生痴爱花草,再无其他。不巧,与刘仙医一般,也姓刘,叫我一声刘伯便是了。我的牡丹,只赠予有缘之人。”

庄九遥那日自此经过,不小心见了那暖房里不应季的花,对路旁的老伯叹了一声:“人竟也能拨弄造化了。”那老伯便是刘伯。
当时他不知这老伯便是主人,因此口气凉凉不加顾虑。刘伯听了他这话看他一眼,道一句“等着”,进了院子。正在庄九遥惊讶之时他拿了一把牡丹来,随意地抛给他,又转身回了院子。

此时想起当日情景来满心是感慨,庄九遥于是再磕了一头,刘伯道:“起来吧。等我死了再拜不迟。”

庄九遥闻言起身,郑重道谢:“刘伯大恩大德,九遥没齿不忘。”
刘伯还是那般淡淡地瞧着他:“道理极简单,我瞧着你们情同手足,关心则乱而已。”

庄九遥心里觉得情同手足一句好笑,但还是认真点点头,转身大声喊:“宁儿,宁儿!”
庄宁儿从旁边厨房出来,见他一脸喜色,微微一愣,心道莫不是刺激大发傻了吧,于是小心翼翼问:“公子?你还好吧?”

“好得不得了。”庄九遥走过去,肩上轻推她一把,“快,收拾收拾咱们马上走!”
“哎!”庄宁儿见他是真的开心,心里也欢喜,忙转头进了屋。

其实南宫长阳死之后,他也想过要留在百丈湖边找药,只是当时一时太过震惊,加之老陈的态度,自己这一行人的确是不可能在百丈湖边留下来的。
此回上山,怕是只得偷偷去了。

将谧儿暂时托付给刘伯,收拾了些吃食便出发,二人轻功都极好,不过小半日已到风雾山腰了。
上一回来遇见阵法的地方与山脚一样,是一片正在落叶子的梧桐林。

起了一阵风,卡在枝丫间的枯叶掉下来,庄宁儿忽地问:“公子,那陈爷爷不会出什么事吧?”
庄九遥边走边道:“他武功不在寻洛之下,世间怕是没几个人伤得了他。”

“嗯。”庄宁儿听他语气不对,迟疑着答应,“其实我就是担心,那贼人用碎殷杀了南宫前辈,定然又是要嫁祸给咱们,若陈爷爷信了不是你杀的,那他不是就挡人道了么?”

庄九遥沉吟片刻:“是。”
庄宁儿觑着他脸色:“所以你让他将阵法重新布起来?”
“对。”庄九遥脚下又快了些,他已从早晨的喜悦中抽身出来,此时心里正惊疑不定,想了想还是直言,“这山其实地气暖,梧桐落叶比其他地方稍晚。可你看这林子。”
庄宁儿抬头望了一眼,惊讶;“呀,你不说我还没发现,这才两天,怎地全落光了!”

前两天来时分明才正在落叶。

见庄九遥不说话,庄宁儿也闭了嘴,只勉力赶着路。
到了那条小路边,二人惊讶地发现常绿林子竟也已枯黄,慌忙沿了那小路急掠着,近了出口,庄九遥心道糟糕。
他已闻见了。

灰烬的味道。

百丈湖还是那个百丈湖,崖壁上的水流源源不断落下,在最深的潭中心激起涟漪扩散开去,可岸边,已是寸草不生的焦土。
那房屋已毁,与守音守言在云崖峰上的院子一样,是大火之后的痕迹。后头的竹林全部枯死,再往后绕去,庄宁儿瞧见她带着谧儿摘橘子的林子,同样已是一片不自然的焦黄。

废墟。

无力感瞬时蔓延至全身,不知是不是路上行得太快,庄九遥觉得自己脚下几乎站不稳。
庄宁儿率先进了那院子,不多时出来,愣愣道:“公子,南宫前辈和陈爷爷……都没了头。”

庄九遥深吸一口气,抬头望着那棵曾经遮蔽了半个院子的深山含笑,它蜡质的叶子不是枯黑便是卷曲着,有一种濒死的苍白感,像是个苟延残喘的人,眼睁睁看自己立足的土地与伙伴葬身于面前。
让人瞧上去倍觉悲伤。

近了百丈湖时庄九遥已想起来了,那竹林背后当是有一方石洞,六岁那年与师父一同前来时,师父带了两株石霜花,种在了那石洞中。

细细回忆当时的场景,他依稀记得师父曾说过,太行的石霜花,与洞庭的火蒲草,一北一南,生于石上者寒,长于水边者反而热,二者相生又相克。
南宫长阳一向喜好奇异之物,花草、兵器与阵法,不一而足,因而听闻了这两种奇草之后便十分挂心,一直惦记着后头的山洞可用,后来竟真的将两处的东西搬来种在了一起。

庄九遥一言不发,循着记忆找去,最终真在橘林后头三里远的地方,见到了那方小小的石洞。
那石洞却已垮塌了。
他疯了似地去搬那胡乱堆积的石块,庄宁儿见状也急急来帮忙,最后扒开那小小的废墟,见到一片被火燎之后的残迹。

全是被破坏了的根系,一小截一小截露在地上,已是焦黑。背阴一面是火蒲,向阳的一面是石霜花。
果然。

庄九遥呼吸重起来,险些站不稳,便伸手扶住了旁边的崖壁,在心中暗自盘算着。

谷中迟早要回去一趟的,除了与寻洛的约定,还因自己血里的毒只有谷中独有的药材能稍作压制。
在那之前还有洞庭与太行要去,毒若萃自石霜花,便要用火蒲来解,若是萃自火蒲,又须得石霜花来压。他必要见到两种东西,才能确认寻洛所中之毒究竟为何。
身边可靠的人不多,即使兵分两路也得立即上路了。

竭力平复了片刻,他沉声道:“宁儿,将谧儿托付给刘伯,咱们赌一把,先去太行山。”


作者有话要说:
        【注】欲知肠断处,明月照江湖:出自高适《饯故人》。是的,离别之诗。太喜欢这两句了,啊。很快会再见的~

        一碗:其实我觉得阿寻心口痛可能是因为他中了毒。
        庄九遥:(撸起袖子就上)
        寻洛:(一把抱住他腰)别冲动别冲动!打死了我俩就见不到了!
        





第三卷  明月相随何处眠
第38章 独下三湘

庄九遥与庄宁儿出发去太行之时,寻洛已在路上行了两日。
与庄九遥分别出洛花镇的凌晨,在那洛花河边,天门里的一只信鸽找到了他。信来自天晴,牡丹暗纹的纸张上头有三句话。

第一句:“私自下令追杀你的人已死,内战又起。”
第二句:“柳絮飞时别洛阳。”
第三句:“好自为之。”

离别的意义是什么呢?寻洛不可控地有了这个念头。

就此,他一人踏上了去洞庭的路。

一路风霜自不必提,虽说天门里头暂时无人来追杀他这废子,可他没了内力,许多事便要比从前吃力得多。因而总不由得想起庄九遥从前说的,得了又失去,还不如像他一样从未拥有过。
那么人呢?也是如此么?
他们之间,究竟算不算拥有?

跟行役之苦比起来,倒是脑子里骤然多出的想法更让人难以保持平静,而这些想法都与庄九遥有关。

离开洛花已有月余,冬月来了之后,洞庭已在眼前了。
照着天晴的消息,是有什么要紧事,非得在梅花开的季节来洞庭。离花开还有段时间,他便行得慢些。
他本以为自己毒发会愈来愈频繁,却未料到这一月不过呕了两回血。除了仍旧没有内力,平日里感觉上去也不觉何处不对劲。
偶尔摸到柳叶短剑,会揣测是不是自己昏睡的那一天,庄九遥又给他喂了心头血。

冬月初四,近了三湘之地,这是他第一回在南方清醒地过冬。上个三冬在药王谷中沉睡,自是不知南方的湿冷是这般入骨的滋味,竟比北方的严寒还要难受几分。
也不知是本就如此,还是因他带伤的缘故。

他一向喜墨色,本能地觉得那是种安全的颜色,进城之前却换上了件竹月的御寒长袍,素色无花,里头着了天青色,不华不美,只是简单。如此一来,即使面上有些憔悴发白,看上去也自有清朗之气。
只是有些被淡漠的神色一笼,整个人便是个不容人亲近的冷硬姿态。

好在岳阳城本就是个各地各色人等混杂之处,再醒目的清冷若一入城,便都不打眼了。

这一日还未入城天已暗了下来,他已在十里之外将马匹卖掉,此时便只负着个孤单单的包袱,手握长剑,像是个江湖中随处可见的浪子,慢慢走近了城边的一座破庙。
里头燃着一堆火,已坐了三个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