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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灵-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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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宸在离奚若耳边低声说:“东西来了。”
  离奚若越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那名小姑娘走到他们面前,灿然一笑,将箱子双手抬起,笑语殷殷地说道:“封将军、国师,这是你们二位要的东西,奴婢一路随身看管,不敢有失,请二位查看。”
  “嗯,给我吧。”封宸接过箱子。
  那侍女递过箱子后,又朝着离奚若行了一个礼,说道:“奴婢名叫景瞳,这位是淮风。”
  名叫淮风的瘦高男子躬身行礼:“见过国师、封将军。”
  景瞳说道:“奴婢是国君的贴身侍婢,国君料想这军中众人皆不谙婚庆之事,故特着奴婢前来相助。奴婢将会亲自打点一切事宜。国师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忙的地方,还请国师尽管吩咐奴婢。”
  离奚若看着他们,点了点头:“玖兰王有心了。”
  封宸的目光在三人之间来回逡巡了一阵,然后暗暗翻了个白眼。
  离奚若和景瞳又就婚庆的事聊了几句后,便告别了。
  封宸抱着箱子,和离奚若一道往回走,走到半路时,封宸哼哼两声,语带怨刺地说:“那个孔雀王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竟然敢说也不说一声,就这样明目张胆地把人安□□来。”
  离奚若抬头看着他,用眼神询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是玖兰王专门安插的人?
  封宸哼了一声:“一个小小的女婢,手上那么多剑茧,气息如此绵长,她在宫里当的什麽差?陪玖兰王练剑吗?”
  离奚若一把捂住他的嘴,四处看了看,确信方才的话没有被人听去后,松了口气。
  封宸不满地皱起眉:“我确定附近没人才说的。”言下之意是:你竟然觉得我是那种会随便乱说话,毫无警戒之心的人,你也太看不起我了!老子不和你玩了!
  离奚若见他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模样,真是哭笑不得,只得又好言好语地哄上半天。
  封宸故作矜持的让他哄了半天,才哼哼唧唧地说:“算了,人都来了我也不能把他们赶回去。不过你得告诉他们,他们帮你做事没问题,但绝对不准探听我军中的事。”
  “放心吧,我会和他们说的。”
  回到寝帐内,离奚若洗凈双手,便坐回案旁,开始批阅案上如小山般高的公文,写了没多久,就一直被封宸弄出来的“悉悉索索”之声扰乱了思绪,最后只得放下笔,朝那扰人清静的罪魁祸首望去。
  

  ☆、第88章

  封宸正蹲在衣柜旁,打开方才从景瞳那拿来的箱子,然后拎了一件好似叠好的衣服一般的东西出来,放进柜内。
  离奚若倍感疑惑,起身向他走去。
  封宸背对着他,又从箱中捧出另一件相似的东西,放进了柜中。
  离奚若走到他身后,好奇地探头朝柜子里望去:“你放了什麽东西进去?”
  “衣服。”
  “衣服?什麽衣服?”
  “你不是衣服带得少吗?”封宸放好了衣服,关上柜门:“我让玖兰王给你做了两件。”
  “哦,这样啊。”离奚若点了点头,也没再多想,一边往回走,一边随口问道:“玖兰王为这两件衣服向你要了什麽报酬?”
  “没什麽,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罢了。”
  离奚若坐回书案旁,瞟了他一眼:“玖兰王是商人脾性,向来都是能要就要,能抢就抢。”他拿起笔,蘸了蘸墨水,开始继续在那本批阅到一半的公文上勾画:“而且他知道,若东西是给我的,你就绝不会和他讨价还价,他怎么可能不抓住机会好好敲你一笔。”
  封宸沉默地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后,说:“我给了他两座城。”
  离奚若的手一抖,手中的笔在纸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斜线。
  “你给了他什麽?!”离奚若抬头看着他,脸上难得地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襄汖和朔丰城。”
  离奚若嗔目结舌:“你用两座城去换两件衣服?”
  “嗯。”封宸倒了一杯茶,递到他面前:“喝吗?”
  离奚若哪还有什麽心思喝茶,睁大了眼睛看着封宸,完全不知该作何言语。
  封宸见他不接杯子,便收回手,自顾自地将茶水喝下,然后无所谓地说道:“两座城而已,算不上什麽,给他就是了。”
  “封宸。。。。。。”离奚若有些抓狂:“你给他什麽不好,偏要给城池?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让出去的城越多,以后就越难维持封国的安定?你现在连襄汖和朔丰都给出去了,你是嫌封国以后亡国的速度不够快吗?”
  封宸挑了一下眉,看着他,眨了眨眼说:“老程好像也曾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他是在说离国,你说的是封国。”他想了想,又嗯了一声,说:“看来你还是别和他走的太近,否则会越来越像他的。”
  “这不是重点。。。。。。”
  “别想这么多了,反正以后执掌朝政的又不是我,这些事就留给别人去烦吧。”
  离奚若愣了一下,有些不敢确定地问:“你不想称王?”
  “嗯。”
  “那你打算让谁做君王?”
  封宸把他拉了起来:“我不想在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上费神,等打完仗后,他们谁想当王,谁就当吧,我和你一起回离国。”
  离奚若还想说什麽,封宸打断了他,牵着他的手往帐外走:“不说了,我们也去帮忙吧,今天可是燕诺和乐乙大喜的日子,我们也不好总躲在这。”
  离奚若不再言语,叹了口气,跟着他走出寝帐。
  军营内一片喜庆之色,大大小小的红黑色锦幡挂满了军帐,器物上则挂了红色细线,被火红的日光一照,皆显出一片暖暖的色泽。
  景瞳在营内来回走动,指挥着众人布置新房。
  犹白燕和封霄成了苦力,抱着沉甸甸的箱子、布匹、礼器在军帐间来回奔走。
  封霄体力好,跑了十余个来回,仍精力十足,不显一丝疲态,犹白燕却吃不消了。
  在第十二次被景瞳指挥着搬箱子进新房,并且不断被她指责手脚太慢、行事拖沓之后,他将沉甸甸的箱子往地上一摆,喘着气,朝景瞳吼道:“催什麽催,你有本事就自己搬!小爷我不!陪!你!玩!了!”
  景瞳一愣,下一刻便抡起一个小饼鏊,不由分说地“啪”一声拍在了犹白燕脸上,然后收回饼鏊,一甩长发,哼道:“我说错你了吗?矮子。”
  犹白燕满脸愕然,左脸上被拍出了一个大大的圆印,他捂着脸愣了一会儿后,怒吼着朝景瞳扑上去。
  封霄急忙将他抱住,手脚并用地把他拖走。
  营地另一边,淮风带着人,捧着几箱玖兰王送来的漂亮衣物,以及一些珠玉首饰朝离国使者所在的城守府走去,同行的,还有一众离奚若的贴身侍从。
  酉时一到,传令兵敲响大铙,“嗡嗡”之声传遍整个孤鹜城,然而,随着钟声而来的不再是奔驰的马蹄和飞溅的泥土,而是传令兵兴高采烈的喊声:“吉时到!”
  乐乙一身深红吉服,站在专门搭建在空地正中央的,作为喜堂之用的巨大营帐前,将士们几乎全都挤到了此处,围着那火红的大帐里里外外的站了数圈。
  封国人喜爱黑色,一说是因在八卦五行中,水为黑,而封国的国土位于中土腹地,远离海滨,故尊黑水为国之象征,补封国不足,并取其“万物本源,诸生宗室”之意,庇护封国千秋万世,繁盛昌隆。另一说则认为封国人生性暴戾,好勇斗狠,正如同那炎上之火。故以黑色为国之象征,以水治火,以柔克刚,化国人心中戾气,保四方之祥和。
  不过无论如何,黑色几乎已经成为了封国百姓心中最为重要的颜色,国君、臣子的朝服皆为黑,就连寻常百姓也喜欢穿着黑衣,在这如此重要的嫁娶之日,又如何能少得了黑色?
  在这一点上,玖兰王显然颇为用心——送来的吉服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赶制出来的,做工却非常精细,而且依足了封国人的喜好——以深红为底,红布上再以黑线绣上大片祥瑞纹饰,那些纹饰乍看之下颇为粗犷,但细微之处又分外细腻精致。
  随着传令兵的喊声,景瞳掀开了一座营帐的帘子走出来,赶跑了围在帐外的小兵,清了一条道出来。
  然后,一身红黑吉服的新娘子自她身后款款走出。
  景瞳和另一名侍女一起,一左一右地护着燕诺走去营中搭建的大帐。
  数名士兵拿着军鼓以及玖兰王送来的锣鼓,放铳、放炮仗、大红灯笼开路,一路敲敲打打,好不热闹。
  礼乐之声渐近,几乎已经可以听清士兵们唱的每一个字,乐乙捏了捏手,手心里全是汗。
  前方涌动的人群渐渐自动向两边散开,让出一条道。
  乐乙遥遥望去,道路的另一头,立着另一个火红的身影。
  同样红底黑纹的吉服,同样带着银饰的双手,以及同样凝视对方的眼神。
  一切声音都在远去,礼乐声、呼喊声、笑声都在旬日之间被湮灭殆尽。
  

  ☆、第89章

  乐乙刚毅方正的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又有些不知所措的笑容,然后他一动不动地看着道路另一头的燕诺,下一刻,炽热的泪水涌出了他的眼眶。
  人群中,也有不少士兵跟着落了泪,这泪水中有他们对多年未见的妻儿的思念,也有对那些早已死去,无法站在此处分享这份喜悦的同袍的怀念。
  都道男儿流血不流泪,但这一刻,没有人会笑话他们,也没有人忍心责骂他们。
  景瞳也有些动容,红着眼眶,用手微拉了燕诺的袖子三下,以代替幼女引轿,然后牵起燕诺的手,将她缓步带到乐乙身前。
  乐乙伸出手,却有些不敢握上去。
  燕诺抬起头,俏丽的脸上施了淡淡的脂粉,显得那么好看,说是九天仙女也不为过。
  她伸出手,腕上的几根细银镯在碰撞下发出轻微脆响,修长的手指覆上了乐乙的手背,乐乙的手不能自抑地颤动了一下,然后翻转手腕,紧紧地将燕诺的手握在了自己手中。
  人群爆发出欢呼声,礼乐声再次响起,人们纷纷涌上去,簇拥着这对新人进了大帐。
  大帐内,充当赞礼者的将士高声喊道:“行庙见礼,奏乐!”咚咚锵锵的礼乐声再起:“主祝者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二上香,三上香!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帐外,天色渐暗,封宸远远地站在外边看了一会儿,转身朝城门的方向走去。
  他身后,赞礼者高昂的声音在空中飘荡:“升,平身,复位!跪,皆脆!”
  声音渐渐被微风吹散,散进了孤鹜城孤寂的身躯里。
  夜色渐浓,皓月当空。
  营地前的空地上、校场上摆满了桌椅,酒席摆了一桌又一桌,虽是匆忙之间准备的,却也不失精致和丰盛。
  守城的士兵换了岗,兴冲冲地赶回来,大吃大喝、大声说笑,抱着酒缸给乐乙灌酒,似是要将之前错过的全都弥补回来。
  或许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行军作战久了,如今对着那四脚的桌子,长条的板凳反而坐得不安稳,所以一轮畅饮过后,不少士兵就离了席,在空地边缘的角落里自己起了堆篝火,架上煮食器皿,怡然自得地烤着烧猪、野兔,或是煮上一锅韭菜土豆。
  犹白燕和封霄也不甘寂寞,寻了块地方,点了篝火,然后抬了只半熟的烧猪来自己烤。
  未几,大胡子也凑过来,庞大的身躯毫不客气地往封霄搬来的柴堆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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