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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凶策-凉蝉-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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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悲言听得一愣一愣的,甘乐意拉着他走到路边,一边被路过的行人撞了。
  “一个人做仵作做得好,他不一定就能断案。同样的,一个断案特别厉害的人,他也不一定就能做得了好仵作。世间三百六十行,行行似乎都有相同,但行行又如此不同。其中的道理实在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说清楚的。”甘乐意见他听得认真,于是也破天荒地,说得十分认真,“小宋,你还小,等你再学得多一些,你就能知道每一行都很深,不是外行人看去那么简单的。”
  宋悲言点点头。
  “我只是觉得,司马大哥他们好威风,甘令史你只验尸,太……太……”宋悲言结结巴巴,不敢再往下说了。他想到方才边疆说的话,在官府之中仵作确实是个低贱至极的工作,世间和甘乐意一样可得到尊重的仵作着实太少太少。
  甘乐意却笑了,在宋悲言背上重重打了几巴掌:“要断案,就要去现场查探,去翻验尸体,去打探情报,去抓人。抓了人还得文书写状纸,要定案,还得官老爷审案,最后要送进牢房还得行刑。你知道这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宋悲言福至心灵:“是翻验尸体!”
  “那是自然。没了仵作验伤验尸,巡捕们再懂查案,对着个什么话都说不出来的尸体,他做得了什么,对不对?”甘乐意说得高兴,脸上有些兴奋的红,“这行当是低贱,可做到了极致,那也是极其了不得的。”
  宋悲言莫名地被他鼓舞了,连连点头应和。
  甘乐意今时今日才觉得这个蠢头蠢脑的小徒弟十分合心意,心情大好,拉着宋悲言要带他去摊子上吃馄饨。这时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街巷上处处挑起灯,照亮街面寥落的行人。两人正寻找着馄饨摊子,忽听城门嘎嘎作响,缓缓关上,随后从大道上传来马蹄的急促声音。
  “甘令史?”
  马上的人已经越过甘乐意和宋悲言两人又勒了马头转回来,甘乐意眯起眼睛去瞧,发现这人是鹰贝舍的信使。他肩上停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鹰,看那瞧不起人的眼神就知道定是慕容海亲自调教出来的。
  “出了什么事?”甘乐意问。
  “这是荣庆城分舍的鹰,它带回了一个消息。”那年轻信使拱了拱手,快速地说,“荣庆出了件大案子,正被那边的官府压着。分舍的人打听到这件事,觉得不太寻常,于是传了讯息回来,我这就带去给司马家主瞧瞧。”                        
作者有话要说: 
——
以下是上一章忘记发了的、在别处发生的小剧场,看过江湖人可以看哦。
小剧场(1)
当年的武林大会开了三天三夜,丐帮的郑大友和七叔带着几百位帮众,跟武当的风雷子与少林的性海也连打了三天三夜,打打歇歇,歇歇打打。
郑大友和七叔来参会,就是为了打架。丐帮对辛家堡的归属毫无兴趣,只守着风雷子和性海。
风雷子和性海被这帮不要脸也不要命的乞儿打得生气了,匆匆拍案结了辛家堡这件事,生着气跑了。
小剧场(2)
林少意把桂花酿用来接待司马凤和迟夜白了。
在江上干了一天活的李亦瑾回到工地想要喝酒,发现桂花酿没有了。
李亦瑾生气了。
“桂花酿本来就不多,你还装大方。”
“都是朋友,一些酒,你别太小气。”
李亦瑾更生气了:“你说过都留给我的。”
林少意:“我何时说过?”
李亦瑾:“上月十五。”
林少意:“有这回事?我怎记不得?”
李亦瑾冷冷地:“在床上说的,你还说了许多话。可能你一句都记不得了吧。”
林少意:“……”
李亦瑾:“哼。”
数日之后,从工地回到少意盟的阿甲迫不及待地找到阿乙。
阿甲:“盟主和李大哥又打架了。”
阿乙:“这回是谁赢?”
阿甲:“谁都没赢呢,盟主毫不留手,哎妈呀,打得那叫一个日月无光天地失色。我们看得都呆了。”
阿乙:“李大哥竟打不过?!”
阿甲:“没打过。不知为何李大哥一直在笑,笑着笑着手就软了嘛,反正是打不过。”
双生子觉得这很不寻常,值得好好讨论,值得好好跟沈光明沈晴两人分享一二。
    
    第22章 十二桥(2)

  鹰贝舍是江湖上最大的情报机构,从迟夜白爷爷那辈开始经营,到他手中时,分舍已遍布山川海湖各处。
  除了在主要城郭内设立分舍之外,鹰贝舍的探子处处渗透。你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秘密被他们知晓,若非必要,他们也绝不会将你的秘密亮出来。大多数时候,鹰贝舍将情报作为买卖的商品待价而沽,怨恨者众,赞赏者众。
  迟夜白接手鹰贝舍的当年便出席了武林大会。武林中人没想过印象中向来猥琐的情报贩子居然能有这么个倜傥风流的头头,因参加大会的人中有将近一半的女侠,舆论风向顿时变得摇摆不定。
  那一次武林大会司马凤也去了的。迟夜白立在场中,以一招沧海云帆击退十四位好手的身姿,他甚至还酸气十足地画了画儿、写了小诗去赞美。可惜那画那诗都被迟夜白撕了,令他每每想起,喜欢不已,又难过不已。
  正换着狼毫在纸上勾迟夜白的眉眼,阿四的声音在书房外头响起:“少爷,鹰贝舍来人了。”
  司马凤一跃而起,冲出门外,但立刻又收了势,清咳两声整整衣襟:“嗯哼,谁来了?”
  “荣庆城的鹰。”阿四想了想,又添一句,“还有鹰贝舍的信使,总之都不是迟少爷。”
  司马凤有些失落:“不是呀?”
  阿四笑道:“不是噢。”
  司马凤:“你再碎嘴,小心我揍你。”
  来人不是迟夜白,他确实非常失望。但荣庆城的鹰千里迢迢飞到郁澜江出海口,绝不会是小事。他顾不上责罚阿四,急匆匆往前厅走去。
  司马良人和傅孤晴出门玩儿了,家里的事情自然都由司马凤来处理。那只鹰仍旧威风凛凛,不过已换作站在信使头上,利爪扣进头发里,看得司马凤阿四等人心惊肉跳。
  信筒已从鹰脚上取下,信纸细细一卷,里面是蝇头小楷。
  信使把信纸给了司马凤:“鹰先回了鹰贝舍,是当家让我赶过来立刻向你汇报的。”
  司马凤内心有些高兴,面上不动声色。阿四何等狗腿,循着少爷的意思殷殷地问:“迟当家还说了什么”
  信使:“没了。”
  阿四:“没让你来问候我家少爷什么的?”
  信使看看司马凤脸色:“没有。当家就说了一句话。”
  司马凤抬了抬眼皮。阿四:“什么话?”
  信使:“小六,立刻送到蓬阳给那个谁看看。”
  司马凤:“……没了?”
  信使:“没了。”
  司马凤气得反而笑出来,哼了两声,决定不跟迟夜白置气,仔细看起那纸卷来。
  荣庆城数日前发现的那小童已是近段时间来城中横死的第三个孩子。三位幼童全都四五岁上下,被人喂了迷药后从桥上丢进河中,有一个是摔死的,两个是被水溺死的。第三个小童出事的地方有一个年幼的目击者,说看到了一个身着红衣的女人站在桥上,但因为年纪太小,所说的话没有被采信。如今城中有孩子的夫妇人人自危,流言四起。奇怪的是,荣庆城内的江湖客和官府都保持着怪异的缄默,消息一直被死死压着,透不出分毫。
  纸卷太小,字写得密密匝匝。司马凤问信使:“就这么多?还有别的吗?”
  “有。”信使挺直了腰,像背书一样说,“荣庆城十年前也出过幼童诱杀事件。当时死了五个小孩,年纪也是四五岁左右。那次的案子倒是有不少目击者,打更者、夜归者和官兵都曾见过一个身着红衣的女人在十二桥上出没。因当时已经是深夜,那女人来去如风,行踪飘忽,加之夜雾沉重,所以没有看到她面目。但凶手一直没抓到,后来也不见有红衣女人的传言了。”
  “十二桥是什么?”司马凤问。
  “是荣庆城内河扶燕溪上的桥。桥共十二座,统称十二桥,是比较低矮的石拱桥。最老的一座有三百六十四年历史,最新的一座是六十多年前重建的,当时荣庆城破,石桥被毁,城中百姓凑钱又给它重建好了。”
  司马凤有些吃惊:“你记得这么清楚?”
  “刚刚来的路上记的。”信使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条,“当家虽没说什么话,但他写了张纸条给我。让我记住上面的数字与情报,说与你听。”
  司马凤又高兴起来了,笑眯眯地问:“纸条上还写了什么?”
  信使:“赤神传说。”
  阿四:“……啥?”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赤神传说”四字,简直和蓬阳集市小书摊上劣质的书册一样。他看过《红缨枪传奇》《狩鹿记》《白眉蛇妖》之类的玩意儿,倒是没听过赤神传说。
  司马凤蹙起了眉头:“你这么一提,我好像有些印象。只是荣庆比较安宁,大案要案从来很少,十年前那事件直接报上了朝廷,倒是没有我们这儿什么事。”
  “是啊。”信使点点头,他脑袋上的鹰也随之点点头,“凶手没抓着,倒是不少人被免了职。”
  “所以这一次才不敢声张吧。”司马凤嘿地一笑,站起身来,“有点儿意思。不过我们要是去荣庆的话,算是谁请我们去的?”
  信使闻言顿时一愣。司马家的人出面去查案,不是官家来请,就是事主鸣冤。迟夜白让他送信给司马凤,他完全没思考过这个问题。一旁的阿四再次发挥狗腿本色:“少爷,既然这信是鹰贝舍送来的,自然就算是鹰贝舍请我们去的。鹰贝舍不愧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帮派,如此急公好义,司马四钦佩,钦佩。”
  司马凤很满意:“阿四说得对,那就是鹰贝舍请我们去的了。”
  信使还在发愣:“是这样吗?”
  “当然是这样啦。”阿四说,“这位大哥,你回去跟迟当家禀报一声呗。我家少爷雷厉风行,指不定今晚就到了荣庆城呢。”
  “……他放屁。”迟夜白冷冰冰地说,“今夜就能到,是神行千里,还是懂得上天遁地?”
  信使诺诺低头不敢出声。那只鹰奔波来去,已十分疲惫,站在迟夜白手臂上,脑袋垂着,很没精神的样子。
  迟夜白十分心疼。司马凤那里有鹰棚,但他没想到司马凤居然没给这鹰喝水吃食,更别说休息一番了。信使只说自己离开的时候司马家主确实已经在准备出门,因为夜已深了,他骑着马出不了城,干脆偷偷翻墙出来,连夜赶回鹰贝舍给迟夜白回禀。
  迟夜白让人把鹰带下去好好照顾,转身走了。
  信使愣了一会儿,连忙跟上去:“当家,你不去荣庆城吗?”
  “我去了做什么?”迟夜白奇道。
  信使想了想,心道确实也没必要去。
  “……你别去了一趟那边就被阿四那些人影响了。”迟夜白语重心长,“有空多跟慕容练练武,阿四那人八卦又嘴碎,少跟他混一起。”
  信使:“是。”
  他没敢告诉迟夜白,阿四这么八卦又嘴碎,全是被慕容海教出来的。
  慕容海正陪自己夫人剪花耍着玩,没空搭理信使,让他自己去武场练武了。他笨拙地剪出了两只尾巴交缠、手脚并齐的小狗,觉得十分可爱:“适不适合当家和司马少爷?”
  慕容夫人:“哎妈呀,好适合。赶明儿你悄悄贴到当家窗户上。”
  “他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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