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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沈千枫道,“周珏暗线太多,能拔掉一条是一条。”
“倒也是个好主意。”叶瑾想了想,“走吧,先回去与少宇商量一下。”
沈千枫点头,带着他一路疾步飞驰,掠过茫茫雪面,竟然连一个脚印也未留下。
叶瑾趴在他肩头,觉得有一点淡淡的崇拜。
这种情况下若是换成沈小受,一定会主动用萌萌的小情话进行称赞,并且主动送上舌吻,说不定还会敞开肚皮任抚摸,简直乖巧的一比那啥。
但叶谷主和“软糯受”三字之间,显然隔着山千重水千里,于是他不仅没有舌吻,反而还张嘴咬了沈大少一口,以表示“老子完全不崇拜你”,简直不能更傲娇。
脖子阵阵刺痛,沈千枫完全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惹他不高兴,不过好在成亲多年也早已习惯,因此并没有多问,直接抱着回了驿站。
“总算回来了。”沈千凌正与秦少宇在屋内等,见到两人后都站起来,“怎么样?”
“真有些收获。”沈千枫道,“那座村子有问题。”
沈千凌眯起眼睛,“你们当真去暗探了?”
“……不然呢?”沈千枫不解。
沈千凌指指自己的脖子,“咳咳。”吻痕什么的,还敢不敢再明显一点,都快流血了!
他嫂子简直彪悍。
秦少宇也摸摸下巴,“真是……好兴致。”
沈千枫无奈看向叶瑾。
“都在想些什么!”叶瑾犀利,“龌龊。”
你们倒是不龌龊,暗探回来就一身吻痕。沈小受在心里哼唧,冰天雪地嗯嗯什么的,蛋蛋真是非常可怜。
“还要不要说正事了?”沈千枫哭笑不得。
“说。”秦少宇递给他一杯茶。
“我与小瑾暗中去了四五个院落,发现里头住的都是男子,一个女人都没有。”沈千枫道。
“这倒也和我们先前想的一样。”秦少宇点头,“毕竟不比正常过日子,没必要白白养活女子。”
“但是在其中一处大院里,却都是女人。”沈千枫顿了一下,“然后还有不少男子,正在一间大屋内做那档子事。”
沈千凌:……
他哥和他嫂子究竟是怎样一种神一般的运气,为什么每次都会遇到这种事?
早知道这样,那我也就跟去了啊!
沈小受默默在心里搓手,有一点蛋蛋的猥琐。
“在想什么!”秦少宇敲敲他的脑袋。
“什么也没有想。”沈千凌严肃看他男人。
“脏死了!”一想起来那种画面,叶瑾就开始想要暴走。
“然后呢?”秦少宇问,“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我想要趁此机会,找出究竟是谁负责运送这些女子。”沈千枫道,“定然不可能是寻常人,十有八|九是有钱有势的大棋子,否则会让人起疑。”
秦少宇点头,“这附近最大的青楼在哪里?”
“自然在大城镇之中。”沈千枫道,“不过现在天色太晚,明天我们再去问这驿站的主人。”
“也好。”秦少宇带着沈千凌想要回房,走到门口又折回来,递给叶瑾一块玉佩,“多谢。”
“还我做什么。”叶瑾意外,“凌儿怕冷。”
“凌儿暖玉已经足够多,况且这是千枫送你的。”秦少宇放在桌上,“好好收着吧。”
叶瑾随手塞进兜里,施施然回了房间,背影十分傲娇。
“还当是你忘了戴。”沈千枫跟在他身后进屋,关上门道,“怎么也不告诉我。”
“告诉你做什么,又唠叨一大串。”叶瑾坐在桌边倒水喝。
沈千枫将玉佩从他兜里拿出来,重新系回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为凌儿好,不过也要顾着自己,手脚全身都冰凉,若是病倒怎么办。”
“我是神——”
“知道你是神医。”沈千枫打断他,伸手将人抱进怀里,叹了口气道,“处处为他人着想,何时才能想想我。”。
“我想你做什么。”叶瑾嘴硬。
“你若病了伤了累了,我会心疼。”沈千枫在他耳边道。
“肉麻死了。”叶瑾耳朵滚烫。
沈千枫将他抱得愈发紧,“是真心话。”
谁要听你的真心话!叶谷主心里傲娇,然后低声哼哼,“下次不会了。”
沈千枫笑笑,低头亲亲他。
第二天一早,驿站的老板便在院内扫雪——这里原本是归朝廷所有,后来驿官生病回了老家,朝廷又迟迟找不到人顶替,于是吟无霜便派了无雪门心腹先暂时驻扎,也好给来往商贩百姓提供个落脚歇息之地。
既是吟无霜的心腹,自然也就算是自己人,也不必有所隐瞒。因此沈千枫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便问他有关城镇青楼之事。
“青楼自然是有的。”老板点头,“就在十几里外的城里,好像是叫祥瑞楼。”
沈千凌插嘴道,“听着像个吃饭的地方。”
叶瑾犀利无比,“你听什么都像吃饭的地方。”
沈千凌:……
浓浓的嫂子情呢!
“那这方圆可有什么富户?”秦少宇忍笑。
“富户?”老板想了想,“最大的富户便是城中李老板,商号名叫顺丰。”
沈千凌猜测,“镖局?”
老板吃惊,“公子怎会知晓?”
果然啊,顺丰的都是快递。沈千凌谦虚无比,“瞎猜的。”
“还真是镖局。”老板道,“不过不怎么押送物件,主要是将商队护送过茫茫雪原,毕竟若是没有当地人带路,很容易在雪里迷路。”
“顺丰镖局。”秦少宇问沈千枫,“有没有什么熟人在忍冬城?”
“还真有个自己人。”沈千枫道,“日月山庄里先前有个厨子,名叫康大福,原本从小看着我长大。后来唯一的女儿嫁到了此处,娘亲便给了他一些银子,又派人将他护送到忍冬城里度晚年。”
“信得过吗?”秦少宇问。
“应当没什么问题,他是个老实人,对周珏没什么价值。”沈千枫道,“况且康叔原本是日月山庄的人,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周珏就算是再缺人,也不会想要在他身上下手。”
“那我们便去找找他。”秦少宇道,“毕竟是本地人,做事比我们要方便许多。”
“好。”沈千枫点头,“来都来了,只铲除一座村子未免太亏本了些,自然还要再干些其他事情才够本!”
没错!叶瑾再心里愤恨,这趟行程不仅很冷,而且昨晚还看了那么多不干净的东西!
眼都要瞎了好吗!
简直不能更加下流!
沈小受默默离他嫂子远了些。
这幅要吃人的表情是要闹哪样。
十分凶残。
忍冬城距离驿站不算远,不过为避免打草惊蛇让周珏的人发现,众人还是在晚上才开始赶路。沈千凌一边打呵欠一边感慨,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当初拍戏的时候,昼夜颠倒什么的,累得要死要活。
“困了?”秦少宇在他耳边问。
“还好。”沈千凌揉揉眼睛,我可是专业的!
秦少宇亲亲他,“再忍一忍,我们马上就到了。”
“嗯。”沈千凌答应一声,乖乖趴在他肩头。
“腻歪!”叶瑾跟在他们身后,犀利下结论。
沈小受在心里竖起萌萌Q版小中指,你倒是不腻歪,那你从我哥怀里下来啊!
“阿嚏。”叶瑾被念到打喷嚏。
沈千凌愣了一下,默默停止腹诽。
否则一定会被哥哥揍。
比起北浔村的寂静无人,忍冬城内显然要繁华许多。众人到达时东方已经露出鱼肚白,街上三三两两有小贩开始摆摊。
“怎么办?”沈千凌问。
“易容。”沈千枫道,“多少是个大城镇,有外乡人不稀奇。”
“但一下子出现四个人,也会引人注意的。”沈千凌提醒。
“你我二人前去便好。”沈千枫道,“康叔小时候最疼你,先前听到你失忆,还曾托人写信过来问候,现在定然也很想见你。”
第102章…活泼商贩沈小受!
行走江湖之人;谁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因此都有带易容之物在身上的习惯,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半个时辰后;沈千枫与沈千凌便易容成了两个小商贩;看上去很是低调朴实,丝毫不引人注目。
由于时间尚早,因此城内的人并不多。沈千凌背着小包袱跟在沈千枫身后,简直不能更蹦蹦跳跳。
“好好走路。”沈千枫敲敲他的脑袋。
“为什么。”沈千凌很严肃,“叶大哥说了;我的角色设定是一个活泼的小贩!”
沈千枫:……
沈小受冲他做鬼脸。
沈千枫好气又好笑;带着他进了一间早点铺子。
“二位客官快坐。”店内没几桌人;因此老板还能忙得过来,见到后亲自跑过来倒茶,又道,“时间太早,只有三鲜馅儿包子和肉粥。”
“各来两份。”沈千枫道,“再弄几个糖饼。”
“好嘞。”老板手脚麻溜下去准备。沈千凌拿着茶杯玩,叮铃哐啷响成一片,妥妥活泼过头,顺利引来周围人扭头。
“消停些!”沈千枫斥责,“像什么样子。”
“闲着也是无聊。”沈千凌哼唧,演得非常好。
沈千枫摇头,自顾自倒水喝。
“二位不是本地人吧。”老板很快便端着包子过来,“听口音不像,看着也眼生。”
“我们是南边过来的。”沈千枫道,“奉我家老爷的吩咐,想要这城内搭个棚子施舍粥饭,就当是做功德。”
“当真?”这句话声音有些大,周围的食客都听到,因此纷纷凑过来。
“是啊。”沈千凌点头,“我家老爷老来得子,所以想做些善事,也好保佑少爷平安长大。原本只是在家乡附近舍粥的,后来听说东北大雪闹成灾,好多百姓都没饭吃,所以才打发我们两人前来,看看能不能联合当地富户,给穷苦乡亲做些事情。”
“如此可真是谢谢了。”老板听后也很高兴,又吩咐伙计切了两盘牛肉上来,想想又叹气道,“忍冬城前段日子刚闹过一场雪灾,许多乡亲都逃荒去了别处,不知道夏天还能回来多少,二位若是早些来就好了。
“可惜我们对此地不熟悉,也不知道该找谁。”沈千枫道,“不知老板可否告知,城里的富户都有哪些?”
“这里不比江南富庶,大户也不多。”老板道,“不过若论起做善事,城北康老爷子倒算是一个,也经常会施粥行善,只可惜本身家底也不厚,帮不到太多穷人。”
“是啊是啊,康老爷子可是个好人。”周围其余人也点头,“帮过大伙不少忙。”
沈千凌看了他哥一眼,还真一蒙就对。
沈千枫笑笑,对此倒也没有太多意外。毕竟康大福当年就是出了名的老实敦厚,来东北的时候又带了不少银票,若是经商有道,如今变成一个慷慨地主也不足为奇。
“不知诸位可否带我二人前去康府?”沈千枫道,“早些做决定,我也好早些写信给回去,让商户准备米粮衣物送来。”
“我这就带二位去。”有热心的年轻人当即自告奋勇,“康老爷子的住处离这里不远,若是走快一些,一盏茶的时间就会到。”
“那便多谢了。”沈千枫站起来。
沈千凌迅速把半个糖饼塞进嘴里,也拍拍手站了起来,鼓着腮帮子使劲嚼。
老板看的想笑,乐呵呵道,“这位小先生若是肚子饿,不妨吃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