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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于中军大帐,只能说明,有紧急军情。
马蹄声戛然而止,帐外传来一阵喧嚣,大帐帘子被挑起时,高远已经坐在了大案之后,正轻轻地挑着油灯的灯捻。
“都督,孙司令官派出使者抵达。”上官宏全身戎装,手扶腰刀,跨了进来,在他身后,一人侧跨一步,右手捶胸,向高远行了一个军礼。
“北方野战集团军司令官孙晓孙将军帐下裨将陈季珍见过都督!”来人声音洪亮,大声道。
“陈季珍,听孙晓说起过你。当年你随孙将军一起修建牛栏山大营的时候,遇到东胡部族偷袭,你一人一马一根狼牙棒,冲进东胡骑兵队中,左冲右突,一战击毙数十东胡骑兵,使得东胡人大骇而退。真勇士也!”高远大笑道。
听到高远将自己平生最得意的一战随口道来。陈季珍不由满面红光,漏夜狂奔而来的疲备也不翼而飞,躬身谦虚地道:“那只不过是一些杂牌子东胡人,算不得真正精锐,也是孙将军指挥有方,领军吸引了敌人的主力,末将才侥幸建功。”
高远摇头:“战场毙敌,只有实力,没有侥幸。陈将军,东胡人打过来了么?”
“是。都督,十天之前,宇文恪指挥下的东胡部队分两路渡河,分攻统万城与先锋城,许军长与郑军长引部在城下与敌周旋,伺机歼敌,目前战局暂陷胶着,司令官命末将前来寻找都督,汇报军情。”
“你在路上走了几天了?”高远问道。
“末将和两名卫兵一共带了九匹马。歇马不歇人,每天只休息两个时辰,在路上奔行了两天两夜,今日早些时候。碰上了亲卫营的哨骑,才知道了都督的准确路线。”陈季珍道。
“也就是说,在你出发之前,东胡人进攻先锋城。统万城的兵马,已经打了七八天了时吧?战局如何?”高远问道。
“回都督,根据先锋城与统万城的军情奏报。东胡人的进攻意识并不强烈,虽然每天都在攻打城池,但只要稍受挫折,便会偃旗息鼓。”陈季珍道:“孙司令官率大雁积已经枕戈待旦,随时可以出击。”
停了一停,又道:“据前锋城和统万城的信使讲,东胡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难打,这些号称东胡大部族的精锐,甚至还不如以前碰到的一些小部落勇悍,至于那些步卒,就更不值一提了。”
听了陈季珍的话,高远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的笑容,眉头反而皱了起来,宇文恪,是东胡有名的人物,自从他被索普派到河套平原之后,监察院便一直在竭尽所能地搜集有关他的情报,关于这个人的生平的报告,在高远的书柜里,便有厚厚的一叠。总之,此人不仅是一员沙场宿将,更是一个狡滑如狐的家伙。生平从不打无准备之仗,听陈季珍的说法,这种打法,不像想要攻克先锋,统万两城,倒像是在敷衍其事。
上官宏听了高远的疑惑,道:“都督,根据情报显示,这个宇文恪并不是索普的嫡系,在东胡内乱之中,立场也模糊不清,是不是他并不支持索普,而只是想做出一个姿态?”
“孙司官也作如此想法!”陈季珍连连点头,“我走之前,司令官已经在整顿兵马,说要给这个首鼠两端的家伙一个狠狠的教训,让他从此不敢再地辽河。”
高远摇摇头,河套平原,是征东军与东胡人争夺的重点,谁占据了这片地方,便会在今后的争夺之中占得上风,索普不是一个昏匮无能的家伙,而是相当精明的一个领袖,否则也不会在东胡内乱之中胜出,更不会被米兰达看中,对于米兰达这样一个传奇性的人物,高远可是不敢有丝毫的掉以轻心,此人在病重弥留之际,尚能从容布局,将东胡内敌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此人看中的继承人,岂是易于之辈?他绝不会派一个与他心思不一的人来河套。
“打开地图。”他回头吩咐上官宏。
“回都督,我带来了河套平原最新的地图,这是根据哨探最新的探测而绘制出的新地图,比以前的地图准确度和精确度都要好得多!”陈季珍赶紧道。
“拿来,打开!”高远立刻道。
一张凝聚着无数征东军士兵鲜血的图纸展现在高远的面前。
盯着眼前的这张地图,高远的眉头越皱越紧,半晌,他抬起头来,脸色已是无比凝重,“只怕宇文恪的用意不是先锋城,统万城,而是大雁湖。”
陈季珍与上官宏身子都是一震。
“都督,您的意思是说,先锋城和统万城的进攻,只不过是为了牵制这两地的兵马不能回援,这宇文恪已经暗令一军,绕过了这两城,直奔大雁湖?”上官宏有些不可思议。“孙晓将军一向谨慎,许将军和严将军也都是善战之辈,哨骑必然会覆盖整个战场,想要进攻大雁湖,不可能从容地从两位将军眼前溜走。”
“所以,这仗才打得不紧不慢。”高远断言道:“东胡骑兵,机动能力极强,他们绕道而行,而且这个圈子还绕得极大。超出了前线我军哨骑控制的范围。如果我判断的不错,宇文恪只要确定他的兵马已经接近大雁湖,对于先锋城,统万城的攻击必然便会骤然加强。”
陈季珍听到此时,不由脸上变色,“司令官正准备整军前往先锋城,如果在行军途中遭遇到了强大的敌人骑兵,这可如何是好?”
高远沉默片刻,“我更担心这支敌军最大的目标是正在建造的大雁城,要知道,那里可是汇集了正在建城的数万民夫,如果孙晓引兵而去,大雁湖便毫无防备之力,民夫虽然,却是东胡人眼中待宰的羔羊,那里,可没有坚固的城池供他们抵抗和躲藏。”
陈季珍与上官宏对视一眼,眼中都是露出骇然之色。
“去请贺兰将军过来。”高远道。“同时命令亲卫营,立即整装准备出发。”
片刻之后,贺兰燕已是如飞一般地赶来,听高远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情况,她立即道:“红衣卫只有一千余骑,而宇文恪麾下至少有万骑,就算是只分出一半人马来攻击大雁湖,也多达五千,我带黑衣卫与你同去。”
“不行!”高远断然拒绝。
“你不相我,也不相信黑衣卫的战斗力!”贺兰燕怒道。
“与这无关!”高远道:“如果我们两部尽皆离去,这里的大队人马必然会人心浮动,就是傻子也知道定然是了事情了,你必须要留下来主持大局,安定人心。”
“安定人心这事,你要比我强得太多,那我率黑衣卫去。”
“五百黑衣卫,去了能够对敌人战而胜之吗?”高远问道。
贺兰燕顿时语塞,黑衣卫的战斗力,长处与短处,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
“所以,只能我带红衣卫去,所幸这些天,你一直拉着黑衣卫在外练兵,明天,你便说我带着红衣卫出外演练去了,这样,可以瞒过几天,而几天时间,已经足以让所有事情明朗化了!”高远道:“事情紧急,我也不与你多说,照顾整个大队,缓缓前行,甚至还要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延缓前进的步伐,等待前线传来的消息。”
贺兰燕不再争论,她知道,高远说得是正确的,如果当真如他所猜的那样,这样的长途奔袭再与精锐的东胡骑兵作战,的确不是她手下这帮新嫩能完成的,也只有红衣卫里那些百折不挠的老兵才有这个意志完成。
亲卫营的红衣卫们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已经集齐,每人双马,个个战意盎然,上官宏已经晓喻军官,接下来有一场苦战在等着他们,而对于红衣卫的士兵来说,越是有挑战性的战斗,他们便越是兴奋,此时已是迫不及待,恨不得身插双翅,一下子飞到敌人身边,好让手中的陌刀,痛饮仇敌鲜血。
夜色之中,高远带领着一千余红衣卫悄然离开了大营,向着大雁湖方向急驰而去是。
第六零零章:半道而击
阳光之下,青草之上,数路骑兵齐头并进,马蹄踩乱无数摇曳的小花,撵跑一群群的草间小兽。
这是绕道百里,前往袭击大雁湖的一支东胡骑兵,统兵大将宇文垂,东胡河套战区统兵大将宇文恪的胞弟。
宇文恪不是一个心无谋算的猛将,相反,在东胡之中,他素有智将之称,在他看来,东胡在与征东军争夺河套平原的战争之中,重要的不是征东军插在辽河畔的先锋城和统万城,这只不过是两颗钉子而已,真正重要的,是那座正在建设的大雁城。
征东军高远设大雁郡,在大雁湖畔建大雁城,一旦功成,则前方的先锋城,统万城便有了强有力的支撑点,而征东府亦可以源源不绝地将百姓移民到大雁郡来,两三年内,对方便可以围绕着大雁城扎下根来,那个时候,大雁城,先锋城,统万城,便可以构成一个铁三角,再想拿下,可就千难万难了。
在建中的大雁城可不是辽河之畔的先锋城,统万城能比的,与大雁城比起来,先锋统万两城,只能算是一个比较大一些的城堡。
更重要的是,现在大雁湖畔,有数万民夫,所以宇文恪给宇文垂的命令是,摧毁在建的大雁城,以及尽可能多地杀伤那里的民夫,将他们杀寒胆,杀破胆,杀得再也不赶往河套平原来。
大雁湖畔的征东军被破,先锋城与统万城立刻便成了无根浮萍,后路被断,粮草不济,被攻破也就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将进攻的时间卡在眼下这个点上,是宇文恪的精心谋划,早一点,自己麾下兵马不齐整。特别是步卒稀缺,无法对先锋和统万两城作出威胁,而晚一点,先锋城那上万亩农田便将收获第一季庄稼,到时候粮草充足,再想破城,不免增大了难度。
而眼下,正好。
带着这五千骑兵避过先锋城和统万城的耳目,宇文垂也是煞费了苦心,沿着辽河。一直向上游走了数百里,这才避过对方的哨骑耳目,如果让许原发现了他们的目的,从而派出他麾下的骑兵阻截虽然并不可怕,但突袭大雁城的计划不免破产,得到消息的孙晓必然会收缩阵线,以征东军步卒的那种乌龟壳子,想要击破就难了。更重要的是,离开了五千精骑。先锋,统万两城的征东军必然倾巢而出,现在两军超过两万步卒,对阵宇文恪剩下的数千铁骑以及一万步卒。宇文恪并没有太大的把握,更何况,他不可能将所有的士卒统统派过辽河,辽河东岸。照样需要部队戍守。
眼下,距离大雁湖不过只有二天路程了,宇文垂难抑兴奋之色。
“报!”前方马蹄声急。数名哨骑急奔而来。“宇文将军,在我军左侧方五十里处,发现征东军,约五千人,骑兵约五百。正在向辽河方向前进。”
“谁的旗帜?”
“孙,应当是征东军驻大雁湖的孙晓所部。”
宇文垂大喜过望,当真是正嗑睡,就有人送上了枕头。五千人,大雁湖征东军驻军拢共也就只有五千人,看来孙晓竟然是倾巢而出支援先锋统万城,看来对方是想在辽河之畔与己军展开一场决战,想要一举击溃对手,从而奠定在辽河西岸的安全格局。
“叔父,不若我们先挥军侧击,击败了孙晓所部,再转道前往大雁城,大雁城那里只不过是一些民夫,不堪一击。”宇文恪的儿子,宇文明上前献策道。
宇文垂摸着浓密的短须,微微点头,宇文恪的命令是要灭掉大雁城方向的敌军,那么,孙晓的这一部自然也在消灭的范围之内,他们居然倾巢而出,却是给了自己更好的机会,如果他偿缩在大雁城,反而要多费手脚。
“转进左路,消灭孙晓!”宇文垂大手一挥,数千骑兵转向,向着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