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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皇[修真]-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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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辉微微后退了一些:“你在说什么?”
  “我娘生下我时你应该是想要掐死的,只是测我资质不错便认了儿子,有用时光耀门楣,没了修为以后,这个曾经的耻辱自然还是死了的好,所以禁地没有将我杀死,你便又出了第二招,放我去别庄的路上马车做了手脚,山路上放了巨石,一旦砸中,死无葬身之地。”朝砚懒洋洋道。
  “不是,不是这样的,不是我做的!”朝辉极力反驳,可是看他的面色,诸人皆是沉默心惊。
  “再然后,金琳城之时知道我得了灵脉派人追杀,你知道朝纵的名字,那你可还记得你当年一掌差点儿打死他的事情?”朝砚说话皆是温声细语,却是让朝家,赵家,成家以及金守皆是变了颜色。
  当年追捕朝纵的人中就有他们一份,虽是未曾动手,可是仇怨从那时便结下了。
  他们老向朝纵的神色颇有几分惶然,朝纵嗤了一声:“那时朝家与公输家可是主力,朝家主的那一掌朝纵铭记多年。”
  朝辉眼珠左右乱转,猛地呼吸,抓着椅柄的手青筋毕露,他蓦然看向了周围的家主道:“你们看我做什么?他既然要收拾我,你们还跑得了么?”
  诸位家主皆惊,看向朝纵时多了几分的防备。
  朝纵点了点桌子道:“朝家主倒是聪明,知道拖人一起下水,只不过我这个人报仇只对人,朝家主必然是要死的,而且我要让你死的很难看,只是其他家主轻重不定,若按我说的来,或许命保不住,但是家族之人我不会动一分一毫,可算是此时与我为敌,很多事情难说了。”
  诸人皆是看过他杀岁见城人毫不留情的手段的,闻言那些家族中人纷纷松了一口气,只是看向那些家主的时候面色便算不得善了。
  有人面色灰败,有人拳头捏的很紧,金守面色凝重,他看向了金鼎道:“老祖。”
  “不义之财,取之伤及自身,”金鼎看向他的面容有些冷漠。
  朝砚二人于金琳城有恩不说,他不仅对付不了朝纵,更是不可能打的过朝砚,舍一个家主,保一城之人,如何取舍,不用想便知:“自己做的孽自己承受。”
  金守面色惨白,看向朝纵时指骨捏紧:“朝公子,当年金琳城并非我下的命令,而是金敛下令。”
  金敛眸中并无一丝诧异,他起身道:“的确如此。”
  朝纵审视他片刻:“是非曲直我自明白,不必辩解。”
  “你能对付一人,还能对付得了所有的人么?”朝辉面有癫狂,直接挥剑朝着朝纵攻击了过来,可朝纵坐于座椅之上,只是轻轻抬手便夹住了朝辉的剑,他甚至身形未动,只轻轻用力,那剑便已然断掉了,断剑被夹,直接被他拍入了朝辉的丹田之中,虹光没入,朝辉一声痛呼几乎响彻云霄。
  对付同等级的修士,便如同砍菜切瓜一般简单,可见他之前对上朝纯的确是戏弄居多。
  朝辉在地上打滚,哪里还有半分家主的风范,其他家主皆是面色大变,不过一合之间,一个开光后期的修士就没有了,他们尚且不如朝辉,可敌的过他?
  金守浑身颤抖,连须发都白了几分,他看向朝纵,竟是直直的跪在了朝纵的面前道:“老朽当年有眼不识泰山,还请看在老夫有眼无珠的份上饶过我吧。”
  他的头磕了下去,在命的面前,尊严都可以放在一边,连命都没有了,谈何尊严。
  云娘在一旁看着朝辉怔愣,她未见当日岁见城与天选城之间的大战,甚至做好了与朝辉同归于尽的准备,却是未曾想到报仇是这般的轻易,而那个风姿卓卓的青年若真是她的儿子该有多好?
  金守的额头渗出了血液,金敛在一旁却只有漠然,公输迟本是站在一旁,此时却是撩起了衣摆,同样跪了下来,膝盖触地,声音沉闷,他开口道:“请饶过我父亲,当年他的罪过由我一力承担。”
  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他不能不跪。
  “谁做的孽我自会找谁报仇,”朝纵看着他道,“你不必求情。”
  “父债子偿,该如此的。”公输迟闭上眼睛道。
  “迟儿,你父亲的罪过不应该怪在你的头上,”公输魁深深蹙眉,虽是感慨公输家出了这样一位孝子,可与公输迟比,公输昱便算不得什么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若公输迟都没有了,公输家才真是没有了将来。
  “冤有头,债有主,”朝砚挥扇,公输迟竟是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当年你助我脱险,此乃恩情,朝纵不会杀了你父亲,但是修为留不得。”
  他在乎恩情,却更在乎朝纵,当年种种,若他迟一点儿,朝纵可能便没有了。
  公输迟沉默,半晌后抱拳行礼道:“多谢。”
  此种结果已是最好,若再强求怕是无果。
  朝砚此举,公输魁却是隐隐松了口气,而与公输迟比起来,朝家的子嗣们却连看朝辉一眼都是不愿。
  “朝辉,杜郎一个人在下面太寂寞了,我们下去陪他吧,”云娘不知从何处抽出了一把匕首,直直的捅入了朝辉的心窝之中,血液喷溅,直接将她的脸都染红了。
  她却未擦,而是看着朝砚道:“你为我报了仇,生恩便算你报了,好好活着。”
  好好替他活着。


第134章 课本
  匕首没入她的心脏; 朝砚挥扇的手顿了一下,一种蓦然的沉闷升起,然后如同被什么剥离了一样,再也无法影响他分毫了。
  一场感谢的仪式; 一场认亲的仪式,甚至是一场定亲的仪式,最后以这样残忍而可笑的方式结束了。
  朝辉死了; 与他抢来的夫人在不是他的儿子面前死了; 曾经那些参与追捕的家主皆是被废去了修为,一世颓废不等。
  金琳城扶持了金敛上位,金鼎在背后支持,无人敢有异议。
  “恭喜; ”朝纵看见前来拜访的金敛道; 倒未有前几次的针锋相对; 就像是心定下来了一样。
  金敛好奇他这样的转变; 却是笑道:“无甚好恭喜的,能得此位置,还是托了前辈的福气。”
  因为他与朝纵与朝砚交好的关系; 金鼎才会扶持他一个筑基后期的人上位,虽然家族中人面上不显; 但到底有人会心生不满; 而这种不满会随着朝砚与朝纵的离开逐渐加重,且由金鼎扶持,背后不过是换了个人操纵罢了; 着实无甚好恭喜的。
  金敛能够看透着一层,朝纵又怎么可能看不透。
  “个人的福气都是自己挣来的,”朝砚瘫在椅子上仿佛被封印,“好好努力。”
  “是,我知,”金敛并未因为当前的处境有所沮丧,局面已经比之前更好,没有理由因为没有一步登天便放任自流,“我此次来是为了金纹的事情,他突然失踪,金督长老唯有此子传承,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不是据说是魔修杀的么?”朝纵做事妥帖,自然不会留下什么把柄。
  金敛苦笑:“他找不到魔修的踪迹,又认定了那魔修就是因为前辈二人放走才会导致金纹被害,故而有所迁怒。”
  “那就让他迁怒吧,”朝纵含笑的审视了金敛两眼道,“他能耐我们何?”
  此话狂妄,却也在理,金敛点头道:“前辈所说的确如此,不过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万事还请小心。”
  金敛告辞,朝纵将所用的最后一件东西装进了戒指之中,然后弯腰戳了戳朝砚的鼻子:“我们该走了。”
  “去哪儿?”朝砚在躺椅上伸了个懒腰,跟只刚刚睡饱的猫儿一样。
  朝纵弯腰将他整个人捞了起来:“去解决程云的事情。”
  “还有事啊,”朝砚扶着他的肩膀懒洋洋道,“程云,谁啊?”
  最近见过的人实在太多,在所有事情解决之后朝砚几日的昏天暗地,人都睡的有些迷糊了。
  “你救的那个孩子,”朝纵眸中一股幽暗闪过,他要决定到底是杀还是要放。
  “哦,那个年轻人,”朝砚笑道,“那就去吧。”
  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目的。
  公输迟没有去剑心学院,因为与朝砚的这段所谓孽缘,钟司商不欲给朝砚惹麻烦,也不想去撩拨朝纵那根很有可能再度敏感的神经,但他到底是惜才的,一封介绍信和数万里外一座不输于万剑城的城池,足以让公输迟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而那个男人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轻车简从便离开了,朝纵得到消息的时候,那人已经失去了踪影。
  朝纵虽然对于他与朝砚之前的婚约略有不满,对于那个人倒是有几分的欣赏,只可惜再欣赏也不可能为友。
  天选城一域,有仙城林立,便也有国家繁衍,比起修士而言,凡人其实才是最多的。
  腾辉国国境不大,凡人的领域大约占据了数百里的距离,与一些小的仙城也有交边的迹象,其中因为灵气匮乏的缘故凡人居多,但是修士也并非没有。
  朝砚此行并非采用飞舟,鉴于他对于金敛马车的喜爱,朝纵亲自置办的马车只比那个舒服宽敞,绝对没有半分输给人的地方。
  那如同一个小房间的马车外表看着不如何的华丽,但是内里却铺了羔羊毛的垫子,奶白色的并无任何的膻味,反而泛着一股阳光暖洋洋的气息,其上置放抱枕无数,桌子并非搬来搬去,而是固定在了一旁的车壁之上,只需要推拉便可以拉起或者收拢起来,完全不占地方,暗格无数,其中全放了朝砚喜欢的东西,话本,小吃,对于朝砚而言,本来以为将会十分辛苦的旅途彻底变成了温柔乡。
  为此朝砚揽着朝纵的肩膀亲了好几下,神色之中全是喜悦:“崽儿你真是天使。”
  “我就当你在夸奖我吧,”朝纵擦着脸上偶尔沾到的口水道。
  天使,鸟人,在朝砚的睡前故事当中,这种存在经常是长着一对纯白的鸡翅膀飞来飞去的,时不时还被某人憧憬一下要是真有那么大的鸡翅生活该有多么的美好。
  而等到朝砚认识到错误试图给朝纵建立他们其实很是圣洁美好的形象时,天使在朝纵的脑海之中已经崩塌的一塌糊涂。
  朝纵所买马匹乃是一种修为极低的妖兽,只需要简单的契约便不再需要有人刻意驾驶,身边只带了程云一个,程云却是第二日便自请坐在了马车的外面。
  此次倒并非朝纵赶他,对于程云的存在,朝纵连一丝眼神的施舍也无,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朝砚的身上,这也就导致程云坐在门口处觉得自己在此处非常的不自在,莫名觉得自己十分的多余,每每看一眼都觉得眼睛要闪瞎,还不如坐在车门外面,反正修士也不畏寒暑。
  马车行驶不快,中途还路过了一些小的凡人城镇,即便朝纵掩人耳目了,那副极为风流出色的体态仍是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是因为他修士的身份,倒是无人敢上前招惹。
  不过十几日的功夫,他们便到达了腾辉国的国都,而程云之前便定居于此,拒绝了程云的邀请入住,朝纵亲自置办院落,务必尽善尽美。
  从陈设布置道挑选仆从,那院落之中的一花一草,没有一处不是顺着朝砚的心意来的。
  连那本应该是拔步床的地方也换成了朝砚曾经说过的罗汉床,铺的极其柔软,上面还放了巨大柔软的靠枕,不比现代的席梦思差。
  程云回家了一趟,再次前来之时几乎是要被那翻天覆地的变化给彻底惊呆。
  院落不大,但是处处打理的精致,三进的院子只外院处放了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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