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黑色的披风裹住了炎祈的身体,包得密不透风,最重要的是披风上带了兜帽,戴上能挡住他的头发和大半张脸。
做完这一切,炎祈似乎记起来了,冲老婆婆颔首,“炎祈,我的名字。燧石为炎,祈战克敌。”
嗯,炎祈的披风底下还是那身奔放有个性的衣服,老婆婆愣了半晌,人已经走得远了。
算了,总归还有件披风呢。
沿途的路不很平整,比起山林中的小路来说已经很好了,走出不远能看到有驿站和茶馆,炎祈清醒地意识到,这里不是他的兽神大陆。
同样赶路的旅人看见一团黑色旋风从身边掠过,透着些许白色,只当是眼花了。
炎祈穿披风只是为了那兜帽,奔跑时披风向后飘起,又露出里面无遮无拦的肌肤。
随身的包裹里塞着豆腐西施给的衣服,炎祈收下了这份好意,却没打算穿上身。
谁见过野兽穿长衫的?一点都不方便捕猎。再者,兽人穿狩猎来的皮毛还好,换了粗布衣服,怎么都觉得磨得难受。炎祈有时候都暗暗唾弃自己太矫情——有人送衣服还挑三拣四。
然而,还是不穿最舒服。
走官道走烦了,炎祈瞅准个林子便往里钻。
旁人畏惧的深山老林,于他而言像个游乐场所,还是儿童专用无危险的那种。
即便如此,钻了几天山林的人也不会好看的。糙汉子炎祈浑不在意脸上染上的脏污,反而认为天然的伪装棒极了,根本没人愿意靠近他,更别说招惹了。
大概是因为在小镇里已经浪够了,炎祈路过其他城镇也不多停留,听一听最新的消息就走,照原钻他的老林子,又打了只老虎做背心换洗。
老虎不难打,炎祈完全有本事穿一件扔一件,可他还是遵循了节俭的美德——最早被嫌弃的那些猎物,喂饱了丛林里其他捕猎者,也不算浪费了。
长途跋涉跨越了西宁国境,东平国的寻仙城离中央大陆最近,也偶尔能见着一两个修士,炎祈也就找了客栈住下。
全身都隐藏在黑色披风之下,看起来是很古怪,却不会引来他人窥视。炎祈坐在不引人注目的阴影里,点了杯茶,不着痕迹地听着大堂里两个修真者聊天。
修真者神识过人,炎祈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还特意收敛了一身悍勇之气,可还是被注意上了。
没办法,他的打扮就在告诉别人——这人不正常。
“又是个想要跟去中央大陆的,不知死活。”显然不是无人尝试过自行跑去中央大陆,然而实在太难了,反而死伤了不少人。
穿灰衣的那个瞥了一眼,不知怎么涌上一阵心悸,“莫惹事,不过是个凡人。”
不过是个凡人,所以即便是先天高手,也不能和练气修士抗衡,逗弄死了又有谁在意?
这话没说出口,两人都心知肚明。
似有若无的恶意使得炎祈垂下眼睑,他可没得罪人,修士都这般莫名其妙?实在令人不喜。
正好,炎祈也需要试一试自己的实力,顺便问清修真界的状况。谁才是狩猎者,走着瞧吧。
即便炎祈对性别的认知还有点问题,可他在兽世之前还活过一辈子,尚能调节一二,而对敌友的判断,他从来不会出错。
非兽人他也不是没杀过。
兽世并不那么太平。
不清楚灵雾之中隐藏了什么,炎祈不敢大意,细心准备了干粮水囊,一起打了个大大的包裹,一肩扛了。
休整过后,埋头冲进灵雾之中,炎祈忍不住嘿嘿笑了——灵雾遮盖的,是一片山林啊。
山林是兽人的主场。
跟上来的李术和李木两兄弟就皱了眉,“倒是还笑得出来。”
这两个便是炎祈在客栈遇上的修士,学了一套邪门的配合法门,能出其不意地干掉一个筑基修士。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他们得罪了有师门有后台的修士,当然只能逃到偏远之地避难。躲了这么久,眼看应该被忘记了,才又准备回去,看到个凡人闯灵雾迷阵,就打算玩弄一番再杀了,消遣消遣。
大部分凡人是迷失了方向,最后因为不断的行走和厮杀而崩溃,死于这座生机勃勃的山林之中——正是因为生机勃勃,灵气不散,山林里的猛兽比凡俗四国的那些更危险百倍。
蝼蚁的挣扎,岂不是很好的一出戏?
炎祈没有感受到吗?
他第一时间发现了这里的鹿肉要好吃多了,随意烤一烤就很香,蛮力也得到了几乎不可察的补充——很好,修真界的猛兽一定会更好的,食物有保障了。
没有显露出威力更大的兽身,炎祈灵巧地在林间腾挪,避开大部分猛兽。口腹之欲无论何时都可以满足,干粮不是不能吃,最重要的是保存实力,弄死后面的小尾巴。
夸赞一个人直觉好都是说野兽的直觉,而兽人本就是兽,炎祈没有依靠眼睛来寻路,反而不管不顾地随意走着,脚步不紧不慢,方向始终是正确的。
李术年纪更长,原先就有不好的预感,这回又叹了口气,“像是个有灵根的。”
修真界也从四国收徒,迷阵当然不会是杀阵,破解的法门就在于灵根,有灵根的人能隐隐感受到指引。
话虽如此,还是很少有未修炼过的人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除非……
“那人天赋过人。”李木接上话,阴鸷的脸上更显露出几分杀意,“那就更不能放过。”
不趁着还未成长起来扼杀,以后就是风水轮流转了。
他们这样的散修最厌恶嫉妒的便是天赋过人之辈,追杀得他们不得不避的修士也是这样的人——因为天赋,有了师门、资源。
有了希望又破灭才最折磨人。
“等他快走出去时动手。”两人迅速达成共识,远远缀在炎祈身后。
被当作了猎物,炎祈并不着恼,只是慢慢在脸上露出疲态,身上的披风更是被灌木丛撕扯得七零八落,兜帽还在,不怕吓跑了人。
“莫非是个姑娘?”
“肤色挺白,掳去当个炉鼎也好。”
炎祈是不知道自己的示弱得来了这么个结果,还姑娘呢,兽人都是爷们儿中的爷们!
日夜兼程赶了两日两夜,再往前的地方已经有一条被走出来的小路了,炎祈没让迷阵给搞昏头,他还等着抓人拷问呢。
按常理而言,见到了出路,人应该正处于松懈的时候,炎祈早有打算,放缓了步伐,等着追踪者跟上来。
窸窣的声响慢慢靠近,炎祈隐在阴影中的唇角上翘,还是那句话——山林可是兽人的主场!
☆、第四口锅
一步、两步……炎祈利用放缓的动作调动全身的蛮力,肌肉紧绷,迅速进入了备战状态。
“哟,小娘子是去寻仙的?”李木三步作两步地走到炎祈前面,拦住了狭窄的出路。
李术走得不快,正好挡在唯一的退路上,“寻仙路可苦得很,我们兄弟倒能给你些指引。”
小娘子?炎祈冷笑一声,不发一言,足弓紧绷,腰肢也略微前弓,直到猛地发力好似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都不过是瞬息之间发生的事。
拳头裹挟着破空之势狠狠砸向李木的脑袋。
打劫的事做得多了,别的不说,眼力还是有的,李木知道,这一拳砸得瓷实了,他得去了半条命——以前看到的那些先天高手出招也没这么狠啊,他只能避其锋芒。李木因为错估了对手,躲闪也慢了半拍,他哥哥李术的戒心也被炎祈之前狼狈的样子消磨去了,这时配合着出手,依旧是慢半拍。
没打起来的时候隐藏实力是策略,开打了还留手,那是不是傻?
炎祈不傻,他很重视这回的敌人,修者是他不曾接触过的,就算对面是两傻子,他都得拼尽全力。
大概是炎祈的出招太过简单粗暴,李木只当他神力过人罢了,于是轻飘飘往后退,心下还恼得很,认为丢了面子。
“小心!”李术被炎祈使巧力抛出去的披风糊了一脸,灵力冲荡把披风绞成碎屑后便看见让他目眦欲裂的一幕。
已经晚了。
炎祈的拳头被躲过了,可他冲劲未懈,化拳为爪,带着一蓬烈焰,这回是冲着心脏去的。挠了一手血,炎祈眼都不眨,倏忽间转成白狼的形态,张开嘴就咬过去了——战绩斐然,撕下了只手臂。
之前那一爪子也建功了,李木胸口染红了一片,没有继续流血还是因为又受了烧伤,半边身子都快被烧焦了。
重伤一个,炎祈咧着嘴笑,露出白森森的还带血的獠牙,顺势躲过身后的袭击,没入还很幽深的密林里。
修真者可以生肌续骨,但光是练气期的李木不靠灵药可做不到,而且那断臂被白狼叼走了,肢体再生,那至少要是金丹才做得到。
被重创的李木人都傻了,等他哥扶住他时,才声音颤抖地道:“是妖修。”
白发,兽型,还有脸上诡异的赤红纹路,怎么会不是妖修?
可妖修怎么会是这样的!
一般而言,能化形得这么利索的妖修,肯定修炼了一定时间了,说不定都已经筑基了呢,怎么走得这么低调?若说是被吓走的,更不可能了,那妖修手段多狠辣啊。
李术自家事自家清楚,他们的合击之术厉害,可实际修为就是练气后期,合击之术已经废了一个人使不出来了,真正对上那妖修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走,先去治伤,再一起……那妖修趁人不备罢了。”李术这话纯粹是个自我安慰,若是妖修真的不打算杀死他们,那就还有翻盘的机会。
狼捕猎的时候是十分狡猾而有效率的,炎祈学习捕猎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判断猎物的实力,以及隐藏踪迹一击必杀。
以前炎祈是不用担忧的,但他不是变小了吗?实力削弱了半数,这是身体的限制,无法一下子恢复。正如李术所说,他占了出其不意的便宜,更幸运的是他一次搞残了一个人,对方不能围攻他不说,还多了个累赘。
不够强大不怕,没有族人不怕,一点点撕咬,总能把猎物耗死。
轻视对手是错,过于看重对手实力还心存侥幸就更是错。炎祈不打算让这两个人活着走出这片森林。
后腿蹬在树干上借力,炎祈的动作比方才更快,嘴里一团压缩到极致的火球被吐了出去,热度逼人,李术在不曾意料到的情况下要带着李木一起逃开是不可能的。
然而修者也有自己的手段,李术跑了,李木当机立断,连撕带咬用了一张土盾符,平地而起一面土墙,挡在身前。
火球炸了。
感谢应试教育,感谢物理化,炎祈看着崩成渣的土墙,再次肯定自己的机智,可惜这样的火球他没本事连着发几个,威力大,耗能也大啊。同时他也在心里哀叹,修士果然没那么好对付。
逮准机会,炎祈又挠了一爪子,把人另一只手也扯了——有能耐再撕个灵符试试啊。
试就试!
炎祈的又一次攻击被金甲符给挡下了,还没得到足够成长时间的爪子受到了考验——特别疼,差点撅了爪子。
灵符的使用有两种方法——直接撕开和用灵力催动。李木第一次选择了撕开,想要节省一切能节省的灵力,他的伤势还靠灵力镇着痛。
哪怕灵力足够,灵符也是不够挥霍的,李木咬紧牙关硬撑,饶是白狼千般攻势,他自巍然不动。
两个人杠上了,炎祈就围着李木打转,时不时咬一口,给一爪。
女人打架上指甲上牙齿还能让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