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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最先醒了过来,警惕的看着河边的方向,为我防备着下一次的攻击。不过好像那个一直没有露面的BOSS已经过足了瘾,不再追究我的过失,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超出了攻击范围)。
老婆这才注意到一直没有反应的我,“尼克!尼克!你醒醒啊,你别吓我。”(在霸者大陆中死去后,如果自己不选择复活,就会一直躺在自己倒下的地方。)
“你别吓我啊。”她一下子坐到我的身上用手锤打我的胸口。
“扑”本来想装死吓唬她一下的我一下子喷出1500毫升血浆,差一点就真去了复活点,“大小姐,你以为是在现实中啊,差点被你捶死了,下次打人的时候注意看看PK关了没有,否则会死人的。”
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大口的喝着红瓶。游戏就是比现实方便,只要还有一口气,只要药足够就能活过来。不过生命力会影响到血瓶的效力,生命力下降到50%以下时,红瓶的效力下降20%,当生命力下降到20%以下时,红瓶的效力下降50%,而且短时间内多次使用,使用效果会递减。
这一点还是和现实有一点相关性。
恢复了正常,我从地上坐了起来,一把将老婆搂在怀中,真以为要白练几十个小时呢。越到高级,死亡一次的代价越高,最近这半个月来,我还没有死过呢,这都得益于飞马得天独厚的逃生技能,大不了就飞,没人能跟得上,“能够杀死飞马骑士的只有飞马骑士”这是人类大陆流传的一句名言。
“你干吗不躲开呀,我死了用不了多久就能补回来,你死了多不值啊。”老婆的声音中竟然带有了一点酸酸的感觉,不知道是感动的还是激动的。
“我死不了,我生命力比小强还强。”
“皮厚得要命。”老婆破涕为笑,这就是功夫,一句话能把雨水化为春风,这可是多少年练就出来的功夫。
“哎?你那些同伴呢?”我才想起来,这么半天就我们俩在这里自说自话,其他人都跑打哪里去了。
“不知道呀”
“反正周围也没人,不如我们就……”我的一对魔爪已经做好了抓奶龙抓手的起手势。
“这不是古列国的国王大人吗,什么时候改练丛林战士了(丛林战士的上半身没有护甲)。”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我的背后响起。心里不由得咯噔的以下。
我听得出,说话的是纳塔斯国第三大骑士团的团长,和我同为飞马骑士,却比我高4个等级的帝国三大骑士之一的不知他有什么特别嗜好,起了个这么怪的名字。)
我以前说我可以打赢25级的飞马骑士,说的就是他。我们曾经在战场上交过手,因为等级高,他比我多会几个高等级技能,因为基础好,我的平均数值竟然比他还要略高,所以打下来,他拼血拼不过我,只有跑路的份。
纳塔斯十大高手中,他是唯一我不惧怕的人。
但那是在平时,在我胸甲完好无损的状态下,在我血瓶充足的情况下,现在,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了。而我知道,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上一次的教训他一定会加倍奉还。
我一把推开了坐在我旁边的“史瑞克的新娘”,让人看上去他和我没什么深层次的关系,只是被我这个情场老手勾引的无知少女。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用她来牵扯我的精力,对于这个人,我敢保证,他为了成功什么都干得出来。
没有废话,我直接跨上了小黑,拿起了疾风和已经破烂不堪的飞火,胸前一大块胸肌就暴露在空气中,预示着我今天即将失去的2%经验。
我知道,今天他是不打算让我活着离开的,干掉他国国王能够得到的声望和国家贡献度可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第十四节 大难不死
“今天运气还真不错啊,勾搭上一个还连打两个飞马骑士,看来今天没准能够升级了。”我骑在小黑身上,气定神闲的和那自信度和我的装备完全成反比。同时我也密了老婆,让她装出和我不是很熟的样子。
“连打两个,你刚刚杀了谁?”这个跟鱼龙智商差不多的家伙一句话就让我知道了,刚刚我和那个看不见的BOSS之间的战斗他并没有看见,没准就是刚巧路过,既然他不知道,我就有一线生机。
“叫什么来着,好像叫东方什么什么。”我随口瞎编着,一点点地引他上钩。
“东方有你?还真配合,“你们俩级别一样,怎么可能。不由得又给我释放了个鉴定术,还是21级啊,飞马骑士之间的战斗是最不容易分出胜负的,除非级别相差过于悬殊。
“好像是这个名字,唉,人老了,不中用了,连个人名都记不住。”
听到我的话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要知道,想杀死飞马骑士可不是容易的事,飞马骑士间的战争90%都是以一方败走或者平手告终的,如果出现战死的情况,就说明另一方掌握了强力的技能,可以一下子打掉相当数量的血,让人瞬间死亡,不过21级的飞马所有的技能他都了解啊,不可能啊。
“来吧来吧,试试我刚捡到的宝贝。”我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卷轴。在霸者大陆,卷轴有很多种,可以用来攻击的有召唤卷轴和攻击卷轴,都是没有等级限制的,初级兵种都可以使用。但是,卷轴是一次性的,使用过之后,卷轴就消失了,卷轴一般都价格不菲,所以使用的人并不是很多。普通类的卷轴在道具店里可以买到,但是强力卷轴甚至终极卷轴只能通过杀怪得到。
看到我拿出一个卷轴还以为我要使用强力的攻击技能,马上把盾牌举到了胸前,同时给自己加了铁壁。
“血限上升!”我大喊道,一道红光从我手中的卷轴发出,笼罩了我的全身,我的血量上限一下子提高了30%,红光还没有消散,就看到我已经头前尾后,完全是一副逃跑时的样子。
又是一夹马腹,小黑心领神会的腾空而起,“无耻!意识到上了我的当,给自己释放了疾奔,然后紧跟着向我冲来。
接下来,在伏尔加河畔靠近纳塔斯帝国的一侧上演了小学数学题中经常出现的追击问题,一匹马站在距离河岸80米的地方,以每秒5米的速度向河岸前进,另一匹马站在第一匹马身后5米的地方,以每秒10米的速度向第一匹马突击,每次突击后要停顿半秒,(“突刺”,骑士的技能,以平时两倍的速度冲向敌人,给敌人造成巨大的伤害),请问第二匹马在到达河岸前一共追上第一匹马多少次。
具体多少我是没空算了,看着我不停的喝血就知道现在的情况了,我一边跑一边暗暗的咒骂开发这个游戏的人,为什么逃跑的时候就不能用突刺呢。
说时迟那时快,两匹白色的飞马从纳塔斯境内先后升空,一前一后向着古列国的方向飞去,如果刚才看到我遇险的人在这里,他们就会惊奇的发现,我逃跑的方向正是河里那个boss所在的方向。
我的逃跑路线完全没有引起的怀疑,因为这也是我回国的最短距离,到了自己的土地后我就可以使用回城卷轴了。
看来是势在必得了,紧紧的咬住我,一点不放松,我俩之间永远保持在他的突刺范围内,每隔半秒就叮我一下。
因为没有了胸甲,即使加了铁壁防御力还是低的惊人,后背在他不时的亲密接触下已经有好几个血洞。
照这样的速度,没等我飞过伏尔加河,我就会因为血瓶用尽而被他活活扎死,每一击他都会带走我20%的血。
不过我可没有打算就这么轻易的把自己的经验变成他的贡献度。想在我身上占便宜的人,我要让他尝尝心疼的滋味。
说了这么多其实也不过就过了六七秒钟的时间,血瓶已经喝完了,身上的血还有110%,应该可以再坚持几下,我默默的计算着距离和生命,眼睛一眨也不眨的注视着河面的动静。
刚刚那位老大,千万可别走啊,我还指望你救命呢(我也不想想到底是谁把我变成了这副惨兮兮的样子)。令我兴奋的是,在离河岸不远的河面上,又开始冒出令人望而生畏的气泡。
我仍然没有改变方向,而是正对着气泡飞去,身后的还乐此不疲的一个劲的追着我扎我,因为我的阻挡,他没有看到河中的异样。
近了,更近了,就在我距离气泡不到50米的时候,“扑”的一声,又是一道纯净水朝我射来。已经领教过它的厉害的我,可不会再吃第二次亏,身后那位也不是我们家亲戚,我也不会再学雷锋做好事为身后的人充当挡箭牌了。小黑也早已知道我的意图,就在水柱出水的一刹那,小黑猛地一低头,向地面俯冲而去,我也适时地将整个身体伏在马背上。
一个漂亮的俯冲,把我身后玩得正开心的完全暴露在boss口水的攻击范围之中。还以为我要耍花招逃命的他突然看到了迎面而来的水柱,根本来不及反应,“啊~~”一声惨叫,粗大的水柱直接击中了他没有防护的头部,“砰”的一声,他直接在空中就炸开了花,全身的装备啊,道具啊,金币啊,掉得到处都是,这家伙身上还真有不少好东西呢。
不过我可没有胆子去捡,逃命要紧,我现在连一下都受不了,哪还有心思捡东西。马上掉转马头,沿着河岸平行的方向跑路,可能也是今天已经开了斋,水中的boss也没有再攻击我,我也掌握了他的有效攻击距离应该是在50米左右的范围。
“等我回去喊人,有种你别走。”我完全不负责任的放了句狠话,直接回城了。当我从穆恩要塞的传送点走出来的时候,可是让在那附近的高级中级玩家过足了眼瘾。很少见到国王裸奔的,什么时候流行骑士穿暴露装了。
马上接到老婆发来的慰问电,她在对我的机智勇敢表示赞赏之余,也不忘评论一下我的胸肌是如何发达。
同时也收到一条的信息,前略最后是一句很没创意的话:等着瞧。‘瞧什么,你又不是兔子,我又不是狼。’估计以后他做人会很有目标的。
我并没有召集人手回去杀怪,一来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私自跑到敌国的领土这件事情;二来用不着我去杀,在这里吃了亏的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他自己就会叫人前去给自己收尸的。
我并不知道,因为我机智勇敢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纳塔斯国的边防力量,好多不知情的中级、高级玩家遛弯的时候走到那里时,看到一地的装备,都以为捡到宝了,周围也没有什么大型的生物,看上去一切正常,贪财的心理战胜了理智,完全忘记了“天上没事不会掉馅饼”这句名言,结果一个个都步上了的后尘。至少有超过50名中级以上的玩家在那里失去了宝贵的2%。
到带着人赶到那里的时候,地上已经布满了中级、高级的装备和遍地的金币。他们一队人都加了防御在那里捡东西都捡了好久,不过最贵重的还是自己掉在那的+3的疾风和+2的湛蓝之甲。
那只从未谋面的boss不知道是打累了还是突然顿悟,明白了什么叫冤冤相报何时了,竟然回到自己的栖息地点,不再攻击岸上的玩家,害得站在河岸上朝河里撒尿以表示不满。
第十五节 死亡游戏
这次打鱼历险记并非全是痛苦的回忆,因为我英雄救美的壮举,一直对我的邀请不冷不热的老婆竟然答应到我的身边来,可把我乐坏了。
她还说,“怕不在我的身边看着我,我会勾搭其他的女人。”(这简直是一定的啊。)
‘人笨没有关系,关键要相信自己并不笨。’她这样故作聪明的回答我还不知道,感动就说感动吗。不过我并没有马上让她过来,现在让她继续留在纳塔斯国对我以后的计划会有帮助。
回到古列城的时候,才发现早上开会的家伙们都忙